的成名曲。
果然,音乐一起,程弯暼见骆珩的身子猛地一颤。
程弯唇角微扬,果然压对了宝。
骆珩抬起了头,程弯也不闪避,大大方方地跟他对视。
后者很快别开视线,不过程弯还是在那一闪即逝地目光中,捕捉到了其中翻涌着的情绪。
程弯心里得意,不再看他,而是开始专注的唱起歌。
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不愧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果然是有一把好嗓子。
唱起这首骆珩当年的歌来,一点儿也不吃力。虽说在个别高音部分和情感表达上稍逊一筹,但不可否认,已经将这首歌曲演绎的相当到位。
之前一些心不在焉的客人们,也渐渐被程弯的歌声所吸引。
人们屏息静气,认真地聆听。
一曲终了,掌声如潮。
连抱着看热闹心思的邹平,目光里都多了一丝赞赏。
程弯冲台下笑了笑,大方地走回了他自己的座位上。
吧台处,骆珩半垂着头,额前的碎发遮盖,辨不清真实的表情。
程弯这一唱,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不少耳朵尖的客人,听出了这是骆珩的歌。
于是掀起了关于“十年前那个昙花一现的天才歌手”的去向,展开了大讨论。
有人说骆珩是意外出了车祸,有人说他是得罪了圈内的什么人被报复了,还有人说他是磕药被抓进去了,甚至有人把他的突然消失理解为超自然事件的……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说法,不一而足。
程弯不动声色地听着他们讨论着,换位思考,如果他是骆珩,心里肯定也是五味杂陈的。
程弯想着想着,视线再次来到吧台的方向。
然而让程弯猝不及防的是,此时的吧台竟然半个人影也无,骆珩,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不见了。
程弯心里咯噔一下,扫视着整个酒吧,然而他的身影却再也没出现。
跑了?
程弯一急,连忙追出门去。
门前熙熙攘攘,到处都是红男绿女。人潮拥挤,早就辨不得他的踪迹。
程弯向四周张望,余光暼见街口的一个小巷,心里一动。
他逆着人群穿行,来到了巷子口,果然看见窄窄的小路尽头,一个熟悉的身影正靠着墙发呆。
程弯缓步走进去,骆珩听见脚步声,抬起了头。
骆珩:“你是什么人?”
“我是你的粉丝。”程弯真诚地看着他的双眼:“你好,骆珩。”
骆珩吐出一口烟气:“你认错人了。”
程弯语气虔诚:“我不会认错的。你是我的偶像,我喜欢你的每一首歌,打从刚进这家店开始,我就认出了你。”
骆珩:“不好意思,我没听过你说的那个人,更不会唱歌。”他也回视着程弯,目光坦然:“我叫张行,调酒师,张行。”
程弯愣再当场,不知道话该怎么接下去。
而衬这个功夫,骆珩已经转身欲离开。
程弯朝着他远去的背影大喊:“骆珩,你真的甘心吗?”
后者一步未停,直直走出了小巷。
*********
第一次勾搭失败后,程弯毫不气馁,再接再厉。天天上酒吧签到打卡混脸熟,上专业课都没这么积极。
就这样持续了能有半个多月,连酒吧的服务生都跟认识他了,然而骆珩还是连看都不看他,就算看见了也当没看见。
程弯终于体会到了上个世界校花妹子勾搭卡俢时的艰辛了。就俩字:心累。
这一天晚上,程弯照例来酒吧签到。
刚呆了一会儿,就有一伙混混模样的人冲了进来。这帮人显然是喝高了,走道都直打晃。
领头的是个大光头,带着根大金链子,不知道怎么显摆好。
“喂,卖唱的出来,给大爷唱首歌听听!”经他这么一嚷嚷,满屋子的人都看过来。
刚刚休息的乐队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店老板一看事儿要闹大,马上出来打圆场。
“大爷,你看我这做的也是小本生意,有怠慢的地方,还请您大人有大量。”能在这儿把生意做长的,都是有眼色的,知道“宁可得罪君子,也别得罪小人”这个理儿。这帮混子都是一些地痞流氓,真要闹起来下手没轻没重的,倒不如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老板一边安抚着那帮人,一边忙给乐队的邹平使眼色。
后者会意,赶紧搭班子重来。
那些混子一边得逞似的大笑,一边骂酒吧里的人是怂包没出息。下面的人虽然气的牙根痒痒,到底是敢怒不敢言。
骆珩站在吧台后边,面上依旧没什么多余表情。
程弯不得不佩服这人的定力。
乐队匆忙奏乐,主唱来了一首自己最拿手的歌。不料刚唱了不到一半,就让那混混头子给叫停了。
“老子让你唱歌,你给我瞎嚎什么?能唱唱,唱不了滚蛋。”
他这句话,引得小混混们一众哄笑。
主唱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亏得邹平拉着,差点没和他们干起来。
这帮人,就是来找茬的。
混子们得了逞,更加的变本加厉,主唱憋着气又唱了一首,结果还不如上一回呢。
“你们今儿个要是弄不出一首让爷满意的,老子就砸了你们招牌!”
手下的人听着老大发话,跟着一同耀武扬威,粗鄙脏话简直不堪入耳。
邹平急得火烧眉毛,忙给程弯打眼色。他还记得这小子第一天来时唱得那一小段,能不能救场还两说,不活起码先顶上。
程弯心里到底还有些发怵,不过他也深知今儿这事儿不能再闹大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大哥大哥别生气,咱有话好好说。他们唱得不对你口味,没关系啊,让小弟我给你嚎上几嗓子。唱得不好,您请见谅。”这谄媚的语气自己听着都恶心,今儿晚上他这脸也不打算要了。
混混头子看了这个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的小子一眼,笑了:“是个懂事儿的,来,给你哥哥我露两手。”
程弯强忍着恶心,从主唱手里接过麦。
思前想后,他唱了原主最拿手的一首英文歌,这首歌曾经在青年歌手大赛中获过奖。
谁料想程弯刚起了个头,就被一个小混混一巴掌拍掉了话筒:“你几个意思啊?欺负我们爷听不懂鸟语是吧?”
程弯:“……”你横你有理。
邹平暗自攥紧了拳,鸡蛋里面挑骨头,这帮人哪里是来听歌的,分明就是来挑事儿的。
程弯赶紧偷偷拍了拍他的胳膊,示意他别冲动。这帮混混一个个手里都带着家伙呢,真要动起手来自己绝对落不到什么好处。
一见自家老大不满意,底下的小喽啰们又开始拿着酒吧的伙计们开涮。
果然,音乐一起,程弯暼见骆珩的身子猛地一颤。
程弯唇角微扬,果然压对了宝。
骆珩抬起了头,程弯也不闪避,大大方方地跟他对视。
后者很快别开视线,不过程弯还是在那一闪即逝地目光中,捕捉到了其中翻涌着的情绪。
程弯心里得意,不再看他,而是开始专注的唱起歌。
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不愧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果然是有一把好嗓子。
唱起这首骆珩当年的歌来,一点儿也不吃力。虽说在个别高音部分和情感表达上稍逊一筹,但不可否认,已经将这首歌曲演绎的相当到位。
之前一些心不在焉的客人们,也渐渐被程弯的歌声所吸引。
人们屏息静气,认真地聆听。
一曲终了,掌声如潮。
连抱着看热闹心思的邹平,目光里都多了一丝赞赏。
程弯冲台下笑了笑,大方地走回了他自己的座位上。
吧台处,骆珩半垂着头,额前的碎发遮盖,辨不清真实的表情。
程弯这一唱,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不少耳朵尖的客人,听出了这是骆珩的歌。
于是掀起了关于“十年前那个昙花一现的天才歌手”的去向,展开了大讨论。
有人说骆珩是意外出了车祸,有人说他是得罪了圈内的什么人被报复了,还有人说他是磕药被抓进去了,甚至有人把他的突然消失理解为超自然事件的……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说法,不一而足。
程弯不动声色地听着他们讨论着,换位思考,如果他是骆珩,心里肯定也是五味杂陈的。
程弯想着想着,视线再次来到吧台的方向。
然而让程弯猝不及防的是,此时的吧台竟然半个人影也无,骆珩,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不见了。
程弯心里咯噔一下,扫视着整个酒吧,然而他的身影却再也没出现。
跑了?
程弯一急,连忙追出门去。
门前熙熙攘攘,到处都是红男绿女。人潮拥挤,早就辨不得他的踪迹。
程弯向四周张望,余光暼见街口的一个小巷,心里一动。
他逆着人群穿行,来到了巷子口,果然看见窄窄的小路尽头,一个熟悉的身影正靠着墙发呆。
程弯缓步走进去,骆珩听见脚步声,抬起了头。
骆珩:“你是什么人?”
“我是你的粉丝。”程弯真诚地看着他的双眼:“你好,骆珩。”
骆珩吐出一口烟气:“你认错人了。”
程弯语气虔诚:“我不会认错的。你是我的偶像,我喜欢你的每一首歌,打从刚进这家店开始,我就认出了你。”
骆珩:“不好意思,我没听过你说的那个人,更不会唱歌。”他也回视着程弯,目光坦然:“我叫张行,调酒师,张行。”
程弯愣再当场,不知道话该怎么接下去。
而衬这个功夫,骆珩已经转身欲离开。
程弯朝着他远去的背影大喊:“骆珩,你真的甘心吗?”
后者一步未停,直直走出了小巷。
*********
第一次勾搭失败后,程弯毫不气馁,再接再厉。天天上酒吧签到打卡混脸熟,上专业课都没这么积极。
就这样持续了能有半个多月,连酒吧的服务生都跟认识他了,然而骆珩还是连看都不看他,就算看见了也当没看见。
程弯终于体会到了上个世界校花妹子勾搭卡俢时的艰辛了。就俩字:心累。
这一天晚上,程弯照例来酒吧签到。
刚呆了一会儿,就有一伙混混模样的人冲了进来。这帮人显然是喝高了,走道都直打晃。
领头的是个大光头,带着根大金链子,不知道怎么显摆好。
“喂,卖唱的出来,给大爷唱首歌听听!”经他这么一嚷嚷,满屋子的人都看过来。
刚刚休息的乐队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店老板一看事儿要闹大,马上出来打圆场。
“大爷,你看我这做的也是小本生意,有怠慢的地方,还请您大人有大量。”能在这儿把生意做长的,都是有眼色的,知道“宁可得罪君子,也别得罪小人”这个理儿。这帮混子都是一些地痞流氓,真要闹起来下手没轻没重的,倒不如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老板一边安抚着那帮人,一边忙给乐队的邹平使眼色。
后者会意,赶紧搭班子重来。
那些混子一边得逞似的大笑,一边骂酒吧里的人是怂包没出息。下面的人虽然气的牙根痒痒,到底是敢怒不敢言。
骆珩站在吧台后边,面上依旧没什么多余表情。
程弯不得不佩服这人的定力。
乐队匆忙奏乐,主唱来了一首自己最拿手的歌。不料刚唱了不到一半,就让那混混头子给叫停了。
“老子让你唱歌,你给我瞎嚎什么?能唱唱,唱不了滚蛋。”
他这句话,引得小混混们一众哄笑。
主唱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亏得邹平拉着,差点没和他们干起来。
这帮人,就是来找茬的。
混子们得了逞,更加的变本加厉,主唱憋着气又唱了一首,结果还不如上一回呢。
“你们今儿个要是弄不出一首让爷满意的,老子就砸了你们招牌!”
手下的人听着老大发话,跟着一同耀武扬威,粗鄙脏话简直不堪入耳。
邹平急得火烧眉毛,忙给程弯打眼色。他还记得这小子第一天来时唱得那一小段,能不能救场还两说,不活起码先顶上。
程弯心里到底还有些发怵,不过他也深知今儿这事儿不能再闹大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大哥大哥别生气,咱有话好好说。他们唱得不对你口味,没关系啊,让小弟我给你嚎上几嗓子。唱得不好,您请见谅。”这谄媚的语气自己听着都恶心,今儿晚上他这脸也不打算要了。
混混头子看了这个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的小子一眼,笑了:“是个懂事儿的,来,给你哥哥我露两手。”
程弯强忍着恶心,从主唱手里接过麦。
思前想后,他唱了原主最拿手的一首英文歌,这首歌曾经在青年歌手大赛中获过奖。
谁料想程弯刚起了个头,就被一个小混混一巴掌拍掉了话筒:“你几个意思啊?欺负我们爷听不懂鸟语是吧?”
程弯:“……”你横你有理。
邹平暗自攥紧了拳,鸡蛋里面挑骨头,这帮人哪里是来听歌的,分明就是来挑事儿的。
程弯赶紧偷偷拍了拍他的胳膊,示意他别冲动。这帮混混一个个手里都带着家伙呢,真要动起手来自己绝对落不到什么好处。
一见自家老大不满意,底下的小喽啰们又开始拿着酒吧的伙计们开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