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走了。”

    “恩,去吧。”我露出微笑,使劲的使自己表现出不难过的样子。但是看见他离去时的背影,我还是忍不住的泪盈满眶。

    等他登机后我想机场外看着飞机滑翔到空中,越飞越高,直至在漆黑的夜空中变成一个闪亮如星星的光点后,我才独自一人乘车离开机场。

    计程车里,在车光的映射下,车内的模样模糊的映在两边的车玻璃上,我趴在窗口看着外面夜色凄凉的异国街道,外面再繁华的街道在我的心中都多了一丝凄楚。

    我将窗户打开,呼呼的风声带着凉意袭满我的身躯,我双手放在车窗上面,被风吹的迷离的眼睛看着外面匆匆闪过的风景,风吹乱了我的发,我原本坚定的心在此刻也逐渐变的迷茫。

    我来这里到底对不对呢?

    后来的时间里,我总问自己这个问题。

    可是想想好像也没什么不对,不过是短暂的分别,两个人在一起,工作性质不同,总会出去这种状况,不可能天天腻在一起。

    或许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人生吧,总是要学着分离又相聚。我跟之前先去分开六年,现在才三个月,跟六年相比,实在没什么好难过的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有空的时候我就和同事去了附近有名的景点走在,我还去了志远的大学,总希望在那里能够找到一点关于他的痕迹。

    但是没有。

    我看着校园里的人,总是会幻想出他在这里的样子。年少的他肯定是一副冷漠的样子拿着书从这里走到校园的另一处地方,然后耐心的学习不受外界的干扰。

    校园太大了,我逛了半个多小时便回去了,温柔的风吹在我的脸上,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志远了这里生活了那么多年,我总算是能过来看一眼这个地方,感觉心里又踏实了不少。

    记忆翻了一年又一年,后来志远告诉我,他经常在窗边望着天上的蓝天,然后静静的在心中想念远方的我。

    我抚摸手中的钻戒,嘴角不由自主的上扬,过往的日子都成了过往,往后的日子才是我幸福的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欢迎评论!!!

    ☆、香菜故事

    漫长的三个月终于在悄无声息中过去,当我们都以为可以在不久的时间里回国时,公司却将培训时间无限期的延长。

    年轻的同事普遍都很高兴可以在美国多生活几天,但也有些中年的同事哀声栽道说想回家见老婆孩子。

    晚上同样与志远打电话,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他在电话的彼端沉默了一阵,我们都没有说话。

    “志远?”我轻轻叫了一下他的名字,确认他还在接听。

    “你们杂志社办事情也太没计划了吧,说好的三个月怎么延长了?”

    我从志远的语气中听见了些许愤怒的气息,我解释道,“之前本来就是订半年的培训时间,莫名的缩短了一半,现在要延长也是很正常的啦。”

    “你跟领导说一下,看看能不能提前回来。”

    “我问过了,要大部队一起回来。主编说了不会太长的,顶多再待一个月。反正三个月都过来了,还怕这一个月不成吗?”

    “文文。”他重重的叫了我的名字。

    “怎么了?”我问。

    “我想你了。”他语气放低了很多,缓缓的说出这四个字。

    听到四个字时我瞬间热泪,我记得当初跟他聊天,他说来美国后我必须天天想他。但是当我们在机场分别时,他又告诉我让我别想他。

    我起先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这样前后不一致,但是当我追随他的脚步来到伯克利时,我就明白了。

    太爱一个人,就会思念入骨,蚀骨之痛岂是熬一熬就熬过去的。

    远在异国的我,隔着大西洋,这三个月里也经常想他想到睡不着,吃饭时会想他,出去玩时会想他,工作时会想他,培训时会想他。总之,做什么事情都会容易出神,然后陷入疯狂的回忆里。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就像志远曾经对我说的,既来之,则安之。

    “我也想你啊,但就像你之前教我的,既来之,则安之。”

    志远生气加难怪的说:“我都两个月没见你了,三个月里就在一起了几天。”

    既来之,则安之。这句话是志远曾经教我的,而如今我却需要用这句话来教导他。他明明是个很理智的人,却在今晚说出那么不理智的话,这一点都不像他。

    “志远,你晚上这是怎么了?一点都不像平时的你。”

    电话里渐渐传来他平静的语气,“你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家里都冷清了很多。”

    我一笑,“你以前总嫌我吵,这下那你耳根子不是更清净了嘛。”

    “我都习惯你的吵了,你一走,耳根子清净的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聋了。”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那你以后可不能再说我吵了,不能再嫌我烦了,不然我就不回去了。”

    “好,都依你。”他听了一下,又充满得意的说,“等你回来可要好好补偿我。”

    我不经大脑的点头同意,“好啊,到时候你想我怎么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我都心甘情愿。”

    在美国逗留了半个月后,我们终于要登上了回国的飞机。临走之前,我与安琪见了一面,这次她带我来了一家中餐馆。

    “订好了吗,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我笑着说。

    “真好。”她长叹了口气,“时间真快啊,你在美国也待了三个多月了。”

    “是啊。”

    “你知道今天我为什么带你来这家餐馆吗?”

    我摇摇头,“不知道。”

    她的眼中带着点氤氲,与我讲起过往,“读大学的时候,叶志远说自己吃不惯西餐,于是就经常来这家店吃饭,他说这家店的味道有他家乡的味道。于是后来,只要一有空我们就会其他华人同学一起来这里吃吃饭。”

    她说完,我看了一眼她,她又面露一丝尴尬,“抱歉,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告诉关于他的一些往事。”

    “没事。”

    “我只是想着你马上就要走了,就想带你过来看看他以前生活的样子。这些,按照他的性格一定不会细说的。他每次都会点一份香菜拌花生。但是我看他吃香菜时的表情我就知道他其实根本就不喜欢吃香菜。我问他为什么要点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后来他告诉我,那是因为有一个女孩每次吃面的时候总是会加很多的香菜,所以他想吃吃看,看看香菜是不是如那个女孩所表现出来的一样那么好吃。当他说起你的时候,眼中就会闪着光,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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