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就是拔丝香蕉安排的给自己小白菜的真爱嘛,占了这本书剧情65%的那个男人。

    自己一定地安排好了,绝不能让小白菜和这个家伙见面才行。

    第63章 命中注定?

    不知道是哪位写书的前辈说过,复姓有两个字,所以尤其的显得苏,为了承托命定攻的苏,拔丝香蕉把出场的所有炮灰攻或者男配攻都写成了一个字的名字,唯独闻人醉。

    在《民国之秋末》这一本书的大纲里,后面未曾出场的角色,大部分都是简单的设定,就寥寥几个字。

    比如是鬼畜攻方景玉,拔丝香蕉就在大纲里写:鬼畜攻,方家大少爷,有五个姨太太,早年丧父丧母。

    像李鸾,就是:李鸾,女装攻……基本上这些人是没有什么外貌描写的。连第一次和秋末见面时的设定也非常的简陋。方亦从剧情提示中得到关于各个攻的场景描写,都是这个世界的意志自行进行完善生成的。

    但是闻人醉不一样,在拔丝香蕉三万字的全文大纲里,有一千字是对闻人醉的外貌描写,而且都是写苏天苏地苏破天的句子。

    为了苏得不那么简单粗暴,拔丝香蕉还特地采用了烘托的手法描写闻人醉的俊美逼人。

    比如说,本来十分俊美的张副官被他承托得就像是狗尾巴草,瞬间黯然失色。他的五官兴许不是在场最精致的,但组合在一起,却有一种迷人的魅力。

    字数实在是太多,他也不是太想回忆,总归真爱攻就是又苏又迷人,连名字都那么特别,偏僻的复姓,让人迷醉不已。

    当然,闻人醉不仅仅是有着迷人的容貌和优雅无比的气质,他身后还有着庞大的财团势力。

    大纲设定里并没有详细到这个势力到底有多庞大,不过看礼品单子上,这位闻人醉确实是出手不凡。

    他就是给自己送了一整只西洋乐队的那个,除了乐队之外,他还送了一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书画,其中就有他的哥哥最爱的李大千和张白石的画。

    没错,拔丝香蕉就是这么不走心,虽然说是架空,但他还是化用了现实生活中知名大家的名字。

    虽然这是他的婚礼,但绝大部分来这个婚宴,都是冲着方景玉的面子,送礼投其所好,闻人醉显然做得不错。

    而且比起那些默默无闻的礼物,他那支乐队可是要在他的婚礼上上吹拉弹唱的,旁人一看,就会议论这是哪家的手笔,也很好地达到了让闻人醉出风头的想法。

    能送出字画和乐队的闻人醉也是一个十分喜好华国古典文化的人,他对传统的戏剧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甚至他自己也能唱上那么几句。

    不同于那些靠唱戏为生的戏子,同样是爱好唱戏,闻人醉就被旁人恭维是多才多艺,而地位低下的戏子们却被取笑,被人称作是下九流的玩意。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因为有这么个爱好,闻人醉得以与黑白菜成了精神上的好伴侣。

    尽管戏子的身份让他经历了李大头,王川父子,还有傲娇攻,毒舌攻,鬼畜攻,但是黑白菜秋末仍然是极其热爱着唱戏这个行业。

    在秋末进府之后,方亦仅仅只是教他读书写字,他一直认为戏曲是一项十分伟大的艺术,自家小白菜也有着比黄莺还曼妙的嗓音,但他连现代的歌舞都不是很爱看,更别说戏曲了。

    他只喜欢听他在床上吟哦,而不大喜欢他画着浓妆,摆着水袖在那里唱戏。

    不喜欢归不喜欢,秋末喜欢的东西,他想的话自己还是可以帮着他做的。

    比如说请一些戏曲上的大家来教秋末之类的,但是要是在这方面做精神伴侣什么的,饶了他吧,他没有这个天赋和审美,这一点是他的劣势,他确实没有办法和闻人醉相比。

    这么一想,方亦就有点不大高兴。不过他到底还是尽职尽责的,等到婚礼的那天,他努力地维持着脸上的笑容,站在门口迎客的时候,感觉脸都快笑僵了,他仍然还是在笑着的。

    方亦给他和白玖定了两套衣服,一套是黑白色,要去当地的教堂证婚的时候用,另外一套都是红色的,迎宾和吃饭敬酒的时候用,特别鲜艳喜庆。

    至少现在方亦看着酒店的玻璃门上印出的两个人的面孔,就觉得他们两个就像是两个大龄招财童子,看着傻了吧唧的。

    “三叔公往里面请,今天整个海城大酒店都被承包了,您随便往里做。”白玖扬起笑脸对着宾客,被他喊做三叔公的人笑眯眯地塞了个厚厚的红包给他:“恭喜恭喜啊。”白玖回了今天说过几百上千遍的话:“同喜同喜。”大概是因为临近饭店,大部分都差不多已经来齐了,等着那个三叔公被侍应生引路去包厢里,方亦就问他:“人都差不多了,还有两个还是三个?”在现实世界的时候,方亦只有在高考摆谢师宴的时候陪父母一起接待过客人,那个时候还有同学临时说不能来的。不得不说方景玉的影响力就是大,这是他头一次看到这么多客人还来得这么早这么齐人的。

    “应该差不多了,还有一两个是我爸的长辈,离得远,估计来一趟不是很容易。”因为方家请了很多的人,他亲爸也坚持要请很多人,白家的亲戚,生母那边的亲戚,还有后妈这边的亲戚,统统都让他给请来了。

    “那还好,外头这么冷,我们待一会就进去吧。”方亦搓了搓手,又顿了顿脚,感觉自己穿着薄薄的衣服都快要冻僵了。他看了眼白玖同样冷得发红的脸,也进了酒店,打算拿两件大衣来,一人一件。

    酒店里烧了地龙,非常的温暖,刚好管家要向他请示几件小事,方亦也就在里面待久了一点。

    等到他出去的时候,婚礼的另外一个新郎脸色非常的臭,当然这糟糕的脸色并不是对他摆的,而是对站在台阶下头的几个模样十分普通的男青年。

    白玖本人其实也觉得这桩婚事十分的丢脸,两个男人结婚也就算了,时下好南风的人不少,反正是政治联姻,对方是男是女区别不大,但问题是他是嫁人的这一方。

    就是因为自己还仅剩的那么点自尊心,他没有请自己以前圈子里的任何人来,现在台阶下的这三四个人,连他圈子里的人都不是,他们是他以前念国中时候的同学。

    其实并不是很熟的关系,他和这几个人都没有怎么说过话,他也不记得这些人的名字。

    可谁让他当初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认得他的人实在是他太多了。那三个小青年穿着厚厚的大棉袄,嘻嘻哈哈阴阳怪气地嘲讽他。

    白玖扯了扯嘴角,无论如何都对这群人笑不起来。

    偏生这个海城大酒店大部分都是方家这边的人,到底是喜庆日子,他不是很想把事情闹大,便想着,反正等这几个人觉得无聊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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