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注入的滚烫的,温热的,让它不能自已的温度...而那时它却总是注视着蜂蜜罐。
它怎么就从来没注意过它呢。
蜂蜜水,主体不是蜂蜜而是水啊。
【文物商店门口的小铜象】
他是这条街的路灯维修人员,最近他发现一件怪事。
文物店门口的路灯自从某天夜里坏掉之后就不正常了,每天半夜总会熄灭,几分钟后又会亮起。
“你为什么总是要灭呢?”他扶着路灯问。
路灯静默不语。
这天夜里他决定潜伏在周围观察。
午夜时分,路上没有车辆和行人,一点细微的声音响起,路灯突然灭了,文物店门口好像有什么动静。
他悄悄走近,在黑暗中看见文物店门口的两只小铜象抬起了脚,向对方的方向挪了一小步,各自小心翼翼地扬起鼻子,亲昵地蹭了蹭。
【字数不够,再放点乱七八糟的】
十岁的沈安轲是村里的孩子王。
“孩子王”这个称呼,总让人觉得,是孩子中极凶悍的物种,而沈安轲除了一般孩子的顽皮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而沈安轲坐上这个宝座全然是年纪上占了便宜——那些十几岁的孩子,比他们大几岁,正处于一个十分骄傲的年龄段,根本不屑与这些顽童为伍,而其他的孩子大多还拖着鼻涕,沈安轲这个年纪,恰到好处。
在挺长一段时间里,有一种小零食在孩子间颇为风靡。两角钱一小袋,袋上印着齐天大圣和猪八戒,绛红的颜色,一丝一丝的,吃起来酸溜溜、甜丝丝。而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它最大的卖点在于,每一袋都附赠一颗玻璃珠,圆滚滚的、透明的、里面有各色弯月状图案的玻璃珠。男孩儿们,用它打弹珠,女孩儿们则是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当做珍珠似的收藏起来。时常有人把自己收集的玻璃珠拿出来炫耀或者相互交换。
沈安轲拼命做家务换来的零花钱全贡献给那种送玻璃珠的小零食了,所以无疑他的珠子数量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甚至还有一些稀少的颜色,他把它们装在两个香皂盒里,一盒坑坑洼洼,一盒晶莹剔透。
当华狗子挂着两条鼻涕得意洋洋地炫耀手里一大捧弹珠时,沈安轲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华狗子家里十分困难,他妈又是村里有名的泼妇,所以他的童年里是没有“零花钱”这种东西的。这些弹珠都是他向沈安轲借了几颗然后从别人那里赢回来的,沈安轲心里咕哝着,早知道就不借给他了,让他的弹珠都要比我多了,哼。
不过也只是想想,事实上他不会这么做,一般情况下他就是个“老好人”,不随便得罪人,捧高踩低,颇有点见风使舵的味道。而华狗子在孩子中的声望明显不比他低,他也不能轻易得罪,并经常以分享零食和小玩意儿这种做法来拉拢关系,华狗子也十分给面子地和大家一样叫他一声“轲轲哥”,这听起来有些拗口的称呼让沈安轲很是得意,也就对华狗子更亲厚上几分,俩人十分“哥俩好”。
而这一次,沈安轲发现华狗子手里捧着的弹珠光滑剔透,不像以往那样“身经百战”的坑坑洼洼,便有些酸溜溜地问他,华狗子得意地说,这是从路景那儿拿的,说完豪迈地用袖子擦了擦鼻涕,沈安轲心里嫌弃,觉得他很脏,当然,他是不会说出来的。
华狗子有很多东西都是从路景那儿“拿”来的,这显然不是第一次。华狗子做得得心应手,大家似乎也觉得理所当然,起码没人说他不对,大人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许,在所有人的认知里,“杂种”就该被欺负,就是不配和普通孩子一样成长。
路景是个小杂种。
路景的妈妈是个□□。
沈安轲听爸爸妈妈吃饭时聊起时这样说过,他还记得他那时插嘴问道,“□□”是什么意思,妈妈狠狠敲了他一筷子,瞪着眼不耐烦地说,小孩子不该问的别问。
看,大人就是装腔作势。
农村里最不缺的就是闲言碎语,那时没有多少娱乐活动,茶余饭后便是串串门子,聊个东家长西家短的,路景的妈妈路香花的往事更是时不时被人翻来覆去地提及。沈安轲和其他小伙伴也大多知道些。
【↑↑↑在文档里瞎翻翻到了这个,隐约记得是自己写的,然而一点也不记得自己打算写的是个什么玩意儿,用来凑字数吧╮(╯_╰)╭】
☆、第47章 尾声(终)
【榜单字数还差一千,只能分开再发一章了,以及上一章不知怎么待高审了啊好捉急!你们表急啊!只要能编辑了我立马两章一起替换!今天一定完结!584!】
“说说吧,你为什么要冲过去?”
骆笛回到病房门口正打算推门的时候,听到池藻这样问,他下意识觉得这是个自己很关心的问题,不由自主地脚步一顿。
“你说什么?”这是聂轩景的声音。
即使看不见人,骆笛也可以想象他此时的表情,一双眼睛向上看人,眉毛微微挑起,看起来有些有意无意的勾|引。
“别装傻,”池藻语调有些严肃,“我听小宋说了,本来就不关你的事,那个骆笛摔下来的时候是你自己屁颠颠冲上去,才把你自己整成这个样。我就问你,你当时为什么要冲上去?——别跟我说你是见义勇为!”
她问的正是骆笛想要知道的,他有些紧张地贴在墙壁上,屏住呼吸等着聂轩景的回答。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聂轩景好像轻轻笑了一下,又叹了口气,道:“我想说的都被你说了,我也不知道说什么。”
“见义勇为?别用这个敷衍我,你什么人我能不知道?”池藻轻哼了声,语气里淡淡的嘲讽,倒是朋友间的那种语气,“不痛不痒的忙你或许会帮,但见义勇为这种事就不可能指望你会做,你这家伙……”
聂轩景反问道:“……所以,你觉得呢?”
“轩景,我不是盘问你,不说作为经纪人我需要了解你的情况……我们认识也有几年了,也算是朋友吧?你就当一个朋友的关心吧,”说到这里,池藻顿了顿,语气有些迟疑地道,“我是说,你对那小孩……?”
聂轩景道:“你是说骆笛?”
听到自己的名字,骆笛全身紧绷,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然后就听到聂轩景非常平静非常淡定地接着道:“我是挺喜欢他的。”
我是挺喜欢他的。
是挺喜欢他的。
挺喜欢他的。
喜欢他的。
简简单单的七个字,平平常常地组合起来,却像是集齐七颗珠子可召唤神龙一般,突然有了神奇的魔力,“嘭!”地一声在骆笛心里炸开了烟花。
五颜六色,噼里啪啦。
骆笛顶着一脑门的烟花,拄着拐杖逃
它怎么就从来没注意过它呢。
蜂蜜水,主体不是蜂蜜而是水啊。
【文物商店门口的小铜象】
他是这条街的路灯维修人员,最近他发现一件怪事。
文物店门口的路灯自从某天夜里坏掉之后就不正常了,每天半夜总会熄灭,几分钟后又会亮起。
“你为什么总是要灭呢?”他扶着路灯问。
路灯静默不语。
这天夜里他决定潜伏在周围观察。
午夜时分,路上没有车辆和行人,一点细微的声音响起,路灯突然灭了,文物店门口好像有什么动静。
他悄悄走近,在黑暗中看见文物店门口的两只小铜象抬起了脚,向对方的方向挪了一小步,各自小心翼翼地扬起鼻子,亲昵地蹭了蹭。
【字数不够,再放点乱七八糟的】
十岁的沈安轲是村里的孩子王。
“孩子王”这个称呼,总让人觉得,是孩子中极凶悍的物种,而沈安轲除了一般孩子的顽皮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而沈安轲坐上这个宝座全然是年纪上占了便宜——那些十几岁的孩子,比他们大几岁,正处于一个十分骄傲的年龄段,根本不屑与这些顽童为伍,而其他的孩子大多还拖着鼻涕,沈安轲这个年纪,恰到好处。
在挺长一段时间里,有一种小零食在孩子间颇为风靡。两角钱一小袋,袋上印着齐天大圣和猪八戒,绛红的颜色,一丝一丝的,吃起来酸溜溜、甜丝丝。而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它最大的卖点在于,每一袋都附赠一颗玻璃珠,圆滚滚的、透明的、里面有各色弯月状图案的玻璃珠。男孩儿们,用它打弹珠,女孩儿们则是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当做珍珠似的收藏起来。时常有人把自己收集的玻璃珠拿出来炫耀或者相互交换。
沈安轲拼命做家务换来的零花钱全贡献给那种送玻璃珠的小零食了,所以无疑他的珠子数量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甚至还有一些稀少的颜色,他把它们装在两个香皂盒里,一盒坑坑洼洼,一盒晶莹剔透。
当华狗子挂着两条鼻涕得意洋洋地炫耀手里一大捧弹珠时,沈安轲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华狗子家里十分困难,他妈又是村里有名的泼妇,所以他的童年里是没有“零花钱”这种东西的。这些弹珠都是他向沈安轲借了几颗然后从别人那里赢回来的,沈安轲心里咕哝着,早知道就不借给他了,让他的弹珠都要比我多了,哼。
不过也只是想想,事实上他不会这么做,一般情况下他就是个“老好人”,不随便得罪人,捧高踩低,颇有点见风使舵的味道。而华狗子在孩子中的声望明显不比他低,他也不能轻易得罪,并经常以分享零食和小玩意儿这种做法来拉拢关系,华狗子也十分给面子地和大家一样叫他一声“轲轲哥”,这听起来有些拗口的称呼让沈安轲很是得意,也就对华狗子更亲厚上几分,俩人十分“哥俩好”。
而这一次,沈安轲发现华狗子手里捧着的弹珠光滑剔透,不像以往那样“身经百战”的坑坑洼洼,便有些酸溜溜地问他,华狗子得意地说,这是从路景那儿拿的,说完豪迈地用袖子擦了擦鼻涕,沈安轲心里嫌弃,觉得他很脏,当然,他是不会说出来的。
华狗子有很多东西都是从路景那儿“拿”来的,这显然不是第一次。华狗子做得得心应手,大家似乎也觉得理所当然,起码没人说他不对,大人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许,在所有人的认知里,“杂种”就该被欺负,就是不配和普通孩子一样成长。
路景是个小杂种。
路景的妈妈是个□□。
沈安轲听爸爸妈妈吃饭时聊起时这样说过,他还记得他那时插嘴问道,“□□”是什么意思,妈妈狠狠敲了他一筷子,瞪着眼不耐烦地说,小孩子不该问的别问。
看,大人就是装腔作势。
农村里最不缺的就是闲言碎语,那时没有多少娱乐活动,茶余饭后便是串串门子,聊个东家长西家短的,路景的妈妈路香花的往事更是时不时被人翻来覆去地提及。沈安轲和其他小伙伴也大多知道些。
【↑↑↑在文档里瞎翻翻到了这个,隐约记得是自己写的,然而一点也不记得自己打算写的是个什么玩意儿,用来凑字数吧╮(╯_╰)╭】
☆、第47章 尾声(终)
【榜单字数还差一千,只能分开再发一章了,以及上一章不知怎么待高审了啊好捉急!你们表急啊!只要能编辑了我立马两章一起替换!今天一定完结!584!】
“说说吧,你为什么要冲过去?”
骆笛回到病房门口正打算推门的时候,听到池藻这样问,他下意识觉得这是个自己很关心的问题,不由自主地脚步一顿。
“你说什么?”这是聂轩景的声音。
即使看不见人,骆笛也可以想象他此时的表情,一双眼睛向上看人,眉毛微微挑起,看起来有些有意无意的勾|引。
“别装傻,”池藻语调有些严肃,“我听小宋说了,本来就不关你的事,那个骆笛摔下来的时候是你自己屁颠颠冲上去,才把你自己整成这个样。我就问你,你当时为什么要冲上去?——别跟我说你是见义勇为!”
她问的正是骆笛想要知道的,他有些紧张地贴在墙壁上,屏住呼吸等着聂轩景的回答。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聂轩景好像轻轻笑了一下,又叹了口气,道:“我想说的都被你说了,我也不知道说什么。”
“见义勇为?别用这个敷衍我,你什么人我能不知道?”池藻轻哼了声,语气里淡淡的嘲讽,倒是朋友间的那种语气,“不痛不痒的忙你或许会帮,但见义勇为这种事就不可能指望你会做,你这家伙……”
聂轩景反问道:“……所以,你觉得呢?”
“轩景,我不是盘问你,不说作为经纪人我需要了解你的情况……我们认识也有几年了,也算是朋友吧?你就当一个朋友的关心吧,”说到这里,池藻顿了顿,语气有些迟疑地道,“我是说,你对那小孩……?”
聂轩景道:“你是说骆笛?”
听到自己的名字,骆笛全身紧绷,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然后就听到聂轩景非常平静非常淡定地接着道:“我是挺喜欢他的。”
我是挺喜欢他的。
是挺喜欢他的。
挺喜欢他的。
喜欢他的。
简简单单的七个字,平平常常地组合起来,却像是集齐七颗珠子可召唤神龙一般,突然有了神奇的魔力,“嘭!”地一声在骆笛心里炸开了烟花。
五颜六色,噼里啪啦。
骆笛顶着一脑门的烟花,拄着拐杖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