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候,浸淫了一身商业社会里的人情世故。她半是困惑半是受教,问:“那开江浙菜馆呢,做调研了?”

    温凛顿了一下,俨然像个被拆穿的传销头子。

    “……因为杨谦南爱吃。”

    他是她这一身人情世故里,破土而出的天真。

    温凛近日来对他宗教般的疯魔,连杨谦南自己都有些消受不了。他说你挣这点钱也不容易,我喜欢吃什么你可以做给我吃,不用弄得这么浮夸。

    温凛难得犟过他,说:“那我厨艺又不好,指挥厨房给你做多容易啊,你看这菜单上哪道菜不满意,我让他们给你改良。”

    这资本家的姿态和不属于资本家的拳拳爱意结合在一起,霸道又稚气。

    她微笑时耳朵浸在秋阳里,耳廓上贴着微不可见的茸毛,薄薄耳垂白得好像透明,透出淡橙色的光。杨谦南觉得她身上每个部件都柔软可爱,不由地捏捏她耳垂,双眸低敛,像鹞鹰收起双翼:“小东西……”

    那是他家里对他催得最紧的时候。十一假期,傅筹夫妇俩筹划自驾去呼伦`贝尔草原,带上了姚家妹妹,叶蕙欣亲自出面,钦点他跟着去。

    杨谦南嗤笑:“十月份,呼伦`贝尔就剩个草根,去干什么?”

    叶蕙欣面若金身佛像,双唇下抿,保养得没有一丝斑点的皮肤耷拉下来:“你假期不出去看看,难道要待在你奶奶给你那院子里,看荷叶子吗?”

    语气可笑得,好像不认得他这个儿子。

    杨谦南一言未发。

    叶蕙欣上回来看一趟院子,无声无息地喊人来翻池子,水泵的噪声扰了他两天的清梦,好像在提醒他,日子远没有他想象中这么安稳。他以前不太搭理叶蕙欣,但这次难得遂了她的意,换一时太平。

    所以温凛餐厅开业的那天,他不在北京。

    温凛问去哪,他就轻描淡写说去内蒙玩两天,盛情难却。她没问他车上有谁,可目光里的黯然,他全看在眼里。杨谦南爱莫能助,可也会为这爱莫能助,怅然一阵子。

    十月,呼伦`贝尔草尽天凉,寥廓天地间大片青黄,焚烧过的土地焦红如残阳。杨谦南在荒无人烟的国道上飞驰,姚玥向上一指,欣喜地喊:“好多星星!”

    他蓦地抬头望,苍茫夜色间,星辉点亮穹顶。

    温凛那里也是同样。

    这一天,整栋新商厦从顶层到b1,都缀满了星形灯环,商场配合地把灯光打柔,衬得茶色光线里星星闪闪发亮,璀璨如银河。

    没人能想到,这是一家小餐馆的开业排场,只因为她的店名叫夜星。

    后来商场附近的居民里,总有人说起这一天的传闻,说这家餐厅来历不凡,老板娘是哪个京城大佬的女人,开业的时候为她满楼铺星星,淹没所有商铺。

    她听了总觉得太夸张,太好笑。

    可是再好笑,温凛也是唯一笑不出来的那一个。

    她总会回忆起来,商场暗灯后,她从十几楼,一步步走下已经停运的自动扶梯。两畔的星灯在黑暗中散发着柔和的光芒,陪伴她踩下一层又一层。她一边走,一边给杨谦南打电话,问他:“那里星星多吗?”

    他说是有那么几颗。

    “可是凛凛,我很想你。”

    温凛打完这个电话,坐在扶梯上发了很久的呆。她想,待会儿再走吧,反正灯已暗了,电也断了,一切全靠她跋涉,什么时候走也没有区别。

    她只是有点遗憾,恐怕不会有人在意,这个故事原本的样子。

    谁会知道,那一楼的星光,那一楼第二天夜里被整栋商厦的保洁人员咒骂着拖走的星光,是她这辈子所有的春风,所有迎风而起的纸鸢。

    所有遥远的,湮灭的星。

    *

    杨谦南是在这一年的尾巴上听到的那首《夜星》。在此之前他一直不知道,原来这两个字是温凛写给钟惟的歌名。

    钟惟那些朋友办了一个小型live,在后海边上的酒吧里。经历过10年北京罕见的寒冬,11年末尾的气候显得可爱宜人,什刹海里的冰还没有结牢,薄薄一层碎冰晶莹地漂浮在岸边。温凛路过时趴在白色石栏上,问他:“荷花呢?”

    不是说什刹海是京城夏季赏荷的好去处,炎夏一来,接天莲叶映日荷花,是京华一景吗?

    杨谦南扫了眼暗沉沉的水面,笑着说:“死了吧。”

    夜色笼罩,冰面严覆,一枝荷花都寻不见了。

    温凛依依不舍地踏进live现场。来的人只崇拜两种乐种,摇滚和民谣。她在那一年见到了好几个后来声名鹊起的音乐人,那时他们都还很朴素,live现场门票只要五十块,一边唱歌一边聊天,还会在舞台上接过观众递过去的酒杯,一饮而尽。

    钟惟是其中一个。

    她以前能唱大开大合的欧美摇滚乐,如今嗓音条件受限,抱一把吉他,静静地清唱开场。

    “当天闪烁的不是夜星,是你眼睛

    当天贪恋一捧光影,惧怕天明”

    “当天难忘的不是夜星,是你眼睛

    当天哪怕满山追兵,也是美景”

    她的嗓音柔和中带沙哑,有些许随性浪荡的江湖气。

    温凛听这个声音,会觉得她在嘲笑自己。

    人群中没有人看她,她却不由自主地去看人群。

    这小小一块地方,也站着几个久违的人——

    庄清许在其中最醒目,她穿着淡蓝色的毛衣开衫,站在一群身上挂满金属的发烧友中间,恬淡温和得像一株栽错地方的梅花树。

    但她悄然盛放着,脸蛋被屋里的暖气和热烈的气氛熏红,好像尽力散发着暗香,涤清酒精和尼古丁颓靡的气味。钟惟在台上,依旧画着浓浓烟熏妆,粘着纤长假睫毛,可轻轻一掀向她看去时,目光平和安静。庄清许在暗灯的观众区,把纤柔的手掌挡在两颊,无声地冲她反反复复比口型:好——棒——!

    也不管她看不看得到。

    钟惟偶然看来她的方向,冲她露齿一笑,她激动得眼泪都沁出来。

    这一切尽收温凛眼底。

    不仅是她们,还有在舞台后侧坐着的,许久未见的程诚。

    他的目光和她四目相接,彼此都回避了一下。温凛知道他一定看见了她身边的杨谦南,也一定想得起来,当天他骂顾璃的时候,是怎么把她也一起恶狠狠地骂进去。

    温凛借着去洗手间,和他偶遇了一次。

    她生疏地开口,问他怎么来这里工作了。程诚说跑场子呗,红场被砸之后生意一蹶不振,那地方也不干净,他随朋友来这里,过几天安生日子。

    他靠在消防通道口,点一支烟,问:“顾璃怎么样了?”

    “本来说出国,后来又说不出了,找了个时尚杂志的工作,打算毕业干下去。”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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