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在突破吗?杳杳,你一定没认真看过我的戏,如果你仔仔细细看完就会发现,你姐姐的美艳指数是一路上升的。相信我,这一部的美艳绝对和之前不同。”

    钟杳杳帮她把裙子背后的拉链拉上去,听她倒抽一口气,忍不住说:“你非得穿这身吗?”

    “当然。”罗清越挺胸收腹,气息微弱,“想当美人,就得学会忍。”

    镜子里显出她的纤细腰身,钟杳杳偏头看着这个半路杀出的姐姐,有嫉妒,也有羡慕。罗清越理了理头发,涂好口红对镜子一笑,满意地说:“完美。”

    出门前她揉了揉钟杳杳的脸,入手光滑细腻,素颜的少女肌,忍不住亲了一口,趁她没发脾气前赶紧闪人,走了几步又折回来,保持安全距离斜靠在走廊墙上,端详片刻后说:“杳杳,把头发留长吧,我记得你以前是长发,挺好看的。”

    她走后,钟杳杳背了个迷你双肩包,低着头出了门。

    大都市夜景繁华,车水马龙。她从橱窗玻璃里看见自己朴素的穿着,还有假小子一般的短发,想起了罗清越的话。

    她以前确实是长发的。

    钟杳杳的亲生母亲难产过世,钟医生消沉了许久,拒绝亲戚朋友的介绍,坚持独自抚养女儿。但他工作很忙,手术又多,钟杳杳上学前和爷爷奶奶住,成天在村里田里到处撒野,很是过了一阵野丫头的日子。

    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钟医生把她接回家,隔壁住着刚搬来的林老板夫妻,还有他们的独子林致。

    没人在家陪她的时候,钟杳杳就喜欢往林家跑。在她的生命里,陈老师是第一个有着妈妈味道的女性。她会帮她梳头发,给她讲故事,带她买各种漂亮的小裙子。

    钟杳杳的头发,是在陈老师日复一日的梳理下长长的。她喜欢赤足坐在林家的客厅地板里,陈老师坐在沙发上帮她扎辫子,每次扎完都会夸她:“杳杳真乖。”这时候,林致就坐在沙发对面的钢琴椅上,叮叮咚咚地敲着黑白琴键。

    林致比她大两岁,她的小学假期,大部分都是在林家的客厅里度过的。有时候午睡醒来,人已经从地板上滚到了钢琴边,林致在弹小星星。

    twiwinkle, little star,

    how i wonder ;you are!

    up&he world so high,

    like a diamond in the sky.

    ……

    她的第一首英文歌,是每天放学路上,林致牵着她的手教会她的。

    那时候没有罗清越,没有罗老师,只有陈老师和林致。

    那时候她的头发可以扎成马尾,每次撒娇求着林致买路边摊零食时,他都会扯着她的小辫子拉她离开,但耐不住她死活不肯挪步,所以每次都会给她买。

    那时候所有人都说钟杳杳活泼可爱,没人会说她高冷孤僻。

    后来,钟医生问她,愿不愿意接受家里多两个人,一个妈妈,一个姐姐,她们都会照顾她,会很爱她。

    她其实是不愿意的,但是她看得懂爸爸眼里的期待,她知道爸爸比她更孤单,于是挣扎了半晌,还是点头了。

    那一年,钟杳杳五年级,林致和罗清越,一个初一,一个初三,他们在同一所中学。初中生和小学生的区别在于,初中生年满十二周岁,可以自己骑车上学了。

    罗清越不会骑车,之前家里离学校近,她天天走路去。搬家后,她还是不会骑车,但是隔壁有林致,林致会载她。

    于是每天早晨,当钟杳杳还在桌前啃着面包的时候,落地窗外罗清越已经坐在林致自行车后座去上学了。初中生的话题是小学生无法参与的,初中生的上学路也是和小学生不一样的,那个牵着她的手教她唱歌、给她买零食的人不在了,钟杳杳只能自己记住每一个岔路口该往哪里转弯。

    五年都记不住的事,在林致升入中学后的一个月里她就记住了。

    只有一次,她埋头吃手抓饼忘了转弯,走过了头才发现两边都是陌生的建筑,身侧来来往往无数陌生的面孔,她手指还泛着油光,握紧书包带强忍着眼泪不敢哭。

    有个老乞丐端着个破旧塑料盆往她跟前凑,布满皱纹的手背黑黝黝沾着泥巴。她吓坏了,掉头就跑,直到跑到熟悉的岔路口,回头没看见有人追过来,这才敢瘫在地上,放肆地哭一场。

    哭完了,爬起来,认清路,继续回家。

    家里面罗老师在和罗清越吵架,指责她小小年纪只想着漂亮,不仅买了一堆奇奇怪怪的衣服,还敢私自去扎耳洞。罗清越反驳她中年古板,思想保守不知变通。

    没有人发现她裤子上沾了尘土,外套帽子上还被人黏上了口香糖。

    在罗清越叛逆的岁月里,她始终是安静乖巧、埋头学习、不让人操心的钟杳杳。

    坐在出租车上,将预先写好的地址递给司机,钟杳杳抱着小包斜靠在椅背上,看车窗外步履匆匆的行人。她仿佛又回到了五年级那晚的放学路,在陌生的街头看陌生的脸,心里明明有个目的地,却慌乱得不知该怎么走。

    林家电话机旁详细记录了林致在美国的电话和地址,以便陈老师一时兴起想寄东西时能迅速查阅。钟杳杳在他出国后的第一年就偷偷把这两个联系方式记了下来,他的电话一次都没有打过,那个地址却在草稿纸上写了无数遍,写满后撕掉,换一张重新写。

    林致住在校外宿舍,和几个不同肤色不同年级的同学合租。钟杳杳站在门口和口音怪异的黑人小哥沟通了长达半小时,才听明白林致在一周前搬走了。他还要读研,从计算机转金融,已经申请到了新的宿舍。他最近在外面旅游,常常联系不到人。

    如果说来之前钟杳杳还有些忐忑不安,或期待或害怕,那么此刻便是真正的心如止水,淡定自若。让她慌乱的人不在这里,那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时间已晚,再打车回去有点难,黑人小哥好心地表示林致的房间还空着,他可以帮忙向同屋女生借床毯子,小沙发上勉强可以睡一晚。

    钟杳杳对此求之不得。

    但令她失望的是,林致的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墙上没有胶带纸粘贴的痕迹,地板上也没有一丝污渍。他走之前,一定把这里的角角落落都擦了一遍,没有给她留下一点追溯过往的证据。

    同屋女生给她送来了毯子,好奇地问她是不是林致的女朋友。钟杳杳没胆子胡乱冒认,沉吟许久也只敢说是从小认识的妹妹。

    仔细想想,她和林致的关系,似乎也只能这样定论。从地域上,她是他隔壁家的妹妹。从学历上,她是他同校的学妹。除此之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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