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腿,不得不在屋子里养伤,他这才踏出小院子,帮着一些丫鬟仆人捡豆子擦板凳,每天换来点剩饭剩菜果腹。

    他长得讨人喜欢,也乖巧得不像孩子,本来不该惹上是非,偏偏运气不好,遇到了赫连钊,这家伙平日里低伏做小,就惯会拿人出气,那天正赶上心情不好,就叫人把赫连御揍了一顿,本来这事儿就差不多了,却半路被路过的赫连麒叫了停。

    赫连麒这人说不上好心坏心,只是觉得那不争气的弟弟跟一个小孩儿较劲着实丢脸,训斥了赫连钊一顿,就把赫连御给放跑了。这样一来,赫连钊就像被抢了肉骨头的狗,每天都要来咬赫连御一回。

    他把手里一碗热汤倒在赫连御头上,小孩皮肤本来就细,当下就被烫红一大块,痛得哭叫起来,赫连钊越听越满意,抬手给了他两耳光,说:“再哭大声点儿,把我听笑了就放过你。”

    赫连御扯着嗓子嚎了好一阵,喉咙里都是血气,他才大发慈悲,把碗里剩下的一块肉骨头往地上一扔,他带来的那条大黑狗顿时两眼放光地扑过去啃,赫连钊拍拍小孩的脸,道:“今天厨房没剩饭了,去,从它嘴里把肉抢回来,不然你就等饿吧。”

    赫连御看了看膘肥体壮的大黑狗,又想想自己的小身板儿,于是瘫在地上没动,赫连钊又踢他一脚:“还不快去?你抢赢了,我给你娘请个大夫。”

    所谓的娘自然不是生下他就撒手人寰的梓颜,而是照顾了他六年的腊梅。赫连御犹豫了一下,眼看那骨头都要被吞下去了,终于咬咬牙,扑了上去。

    狗向来护食,更何况是到了嘴里的肉?一人一狗当即滚成了一团,赫连御把吃奶的劲都拿了出来,死命去掰狗嘴,把小小的手伸进去掏那块骨头,犬牙咬在他手上,血腥刺激了狼犬凶性,陡然暴起将他扑倒在地,张口就去咬他喉咙。

    赫连钊年纪不大,但颇有几分狠毒,见状没叫人去拦,反而哈哈大笑,赫连御的胳膊挡住了狗嘴,犬牙陷进血肉里,简直要活活从他手臂上咬块肉下来。

    小孩儿吓得哭都忘记了,只能死命推搡,一名少女忍不住开口道:“钊弟,不如就算了吧?”

    “大哥说了,男子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既然说了话,哪能这么算了?”赫连钊鼻孔朝天哼了一声,余光扫过他们,“今天这事儿,谁敢告诉我大哥,我跟他没完。”

    此言一出,再也没人敢开口,眼见一场惨事就要降临,赫连钊突然眼前一花,下一刻,赫连御的哭喊戛然而止。

    一支白玉簪插进了黑犬的脑袋,力道极大,易碎的玉石却分毫无损,大半都钉入头骨,只有雕刻着云纹的头端留在外面,染上一线血红。

    手上咬力一轻,赫连御愣住,却掀不开死沉的狗尸,只能侧过头去看来人。

    赫连钊一怔之后,火冒三丈。

    这条狗是他从赫连麒那里得来的生辰礼物,平日里没少仗着狼犬凶戾飞扬跋扈,眼下却被人当着他的面宰杀了,这已经不是打狗不看主人面,而是把他脸皮也扒下来踩!

    他气得眼眶通红,转身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开骂:“哪个不要命的杂……”

    “啪”地一声,脑袋都被打偏,五指印浮现在脸上,半张脸都肿了起来,赫连钊被打懵了,却不敢再叫嚣,小声叫道:“爹……”

    打他的人正是家主赫连绝,他早年在塞外打拼,素喜蛮人的胡服打扮,今日却罕见换上了高冠华服,连耳上金环也去了,是难得的郑重模样。

    “跪下!”赫连绝平日对他的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今天也没心思管他,而是向前方一拱手,道:“慕先生,在下教子无方,让先生见笑了。”

    赫连钊一愣,小心翼翼地转过头,这才发现有一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越过了自己,蹲在了赫连御身边。

    观其背影,是个身材颀长清瘦的年轻男子,身负一把古朴长剑,一身白衣绣着流云暗纹,泼墨长发披散在背,蹲下时迤逦一地流光。

    他一手托着赫连御的胳膊,一手小心把狗尸拎开,犬牙拔出的刹那鲜血立刻从可怖的咬洞里涌了出来,男子的手指在伤口附近推了几下,挤尽污血,然后掏出条帕子把赫连御的手臂包起来。

    赫连御只是怔怔地看着他,像个傻子。

    男子脸上覆着一张雕刻云纹的白银面具,只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声音透出时更增低沉冷淡,语气却是很温和的:“别哭,还疼不疼?”

    赫连御鼻子一酸,胸中的委屈翻江倒海。

    从小失去双亲,被人当贱种畜牲看待,让人欺负了不敢喊疼,回到屋子里腊梅也不敢替他出头,只能让他忍着。

    迄今十载,度日如年,这是第一次有人问他,疼不疼?

    他吸了吸鼻子,小声说:“疼。”

    二、

    从梓颜坟前离开后,慕清商随赫连绝来的这一路,心里难得没底。

    他回忆着梓颜的音容,想着幼时在迷踪岭唯一给了他关爱的女子,若非没有她的柔善温良,也许在这躯壳里活下来的不是自己也不是端清,而是一个满心阴郁的恶鬼。

    可惜梓颜因他而死。

    慕清商不会说什么‘逝者已矣’的无谓之言,也不会在一无所用的悲戚里长吁短叹,他虽然难过,却很清楚自己该做什么——梓颜死了,便把她的尸骨迁出迷踪岭,寻她曾经说过的山明水秀之地妥善安葬,然后好好安置她唯一的骨血。

    他在来的路上想了很多种赫连御的处境,却没想到会是这样。

    射簪救人,一气呵成,他把还在抽泣的小孩子抱起来,入手就不由得皱眉——十岁大的孩子,抱起来竟然比只大猫重不了多少,摸到的几乎都是皮包骨头。

    他想起了自己那些年食不果腹、挣扎市井的日子,推己及人,心里就生出了无限的可怜,对赫连绝的告罪解释也没怎么听入耳,道了一句“失礼”,就抱着赫连御走远了。

    慕清商没抱过孩子,不由得有些无措,小心翼翼地用手抱着,就跟搂了个稀世珍宝一样,唯恐再磕碰着了。等到走出人群,他才轻声问道:“你住哪里?我带你回去。”

    赫连御缩在他怀里不说话,他只好去问了过路仆人,在他们战战兢兢的指引下来到了那处粗使下人才居住的小院子。

    看着这堪比柴房狗窝的住处,慕清商想来这孩子该是下人的小孩,难怪要被主家欺负,便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低头走了进去。

    腊梅断了条腿,却还在干活,正把双手泡进冷水盆里洗衣服,忽然就听到男子温和的声音:“请问,这孩子住在此处吗?”

    她一愣,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冷冰冰的银雕面具,当即便唬了一跳,目光落在他怀里的赫连御身上,被那血淋淋的胳膊吓得脸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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