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有几百年年龄的古树将光线几乎遮挡得一干二净,明明是森林,空气中却隐约地有雾气弥漫着,从哪个方向看都不像有道路的样子。

    “一开始的确会不习惯,多试几次就好了,”哈德斯向森林更深处走去,“这边。”

    人界与魔族的交界处很模糊,任越也不知道是怎么一个模糊法,真的走起来才觉得晕,这一路毫无明确方向,要不是看哈德斯一脸镇定,任越毫不怀疑他们已经迷路了。

    这样走了大概十几分钟,周围的光线逐渐暗了下来,粗心误入这里的人也许只会以为是树木变得茂盛了,但熟悉魔法的人此刻大概能清晰地察觉出空气中的元素变多了许多,尤其是暗系元素,跃动着将两人包围了起来。

    一直走到天的完全变暗,暗到与夜晚没什么差别——理论上这会儿应该是人界的上午了。任越只能借着月光隐约看清脚下的路,颇为好奇地问道:“这就到了?”

    哈德斯沉吟了一下,解释说:“这段森林是中间地段,但理论上现在是到了。”

    “真暗。”

    任越问哈德斯:“在这里可以照明吗?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可以,”哈德斯一时没想起这件事来,“魔族在黑暗中的视力也很好,一般不太需要刻意照明。”

    “原来如此。”

    任越放了两个光球出来,顿时灰暗的四周被照得亮堂了许多。这样仔细一看,他才发现四周郁葱的大树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变成死木了,树干漆黑焦枯,歪歪扭扭地挡在他们前进的道路上。

    “魔界都不长活物的吗?”

    哈德斯有些莫名地瞥了他一眼:“周围这些都是活的。”

    “……”好吧,是他孤陋寡闻了。

    走出森林后就是魔界的边缘地带,比起人类城市的拥挤,这里要空旷不少,也没什么生物活动的痕迹,偶尔有几个房子也是破破烂烂的木屋,看起来都不像能居住的模样。

    哈德斯告诉任越这里已经可以使用空间魔法直接移动到他的住所了。虽然任越短时间内不想再体验一次晕车的感觉,但考虑到路途遥远,这魔界边缘又的确看起来荒芜无趣,他也就只能再一次拽着哈德斯的手,让对方带自己一程了。

    又是一阵头晕目眩,任越这次有先见之明,早一步就牢牢拽着哈德斯不松手,到了地点后也没挪开半步,至于这是真站不住还是趁机吃豆腐这就说不好了。

    别说他装得比真实情况夸张了点,哈德斯还真当真了。虽然哈德斯不擅长关心人,但看任越不适的样子心里不知怎么就有点堵得慌,虽然他憋了半天还是只憋出来一句“你没事吧?”,但神情是真的看得出关切的。

    “那不是……”

    “他回来了……”

    “……还带着一名人类!”

    “这真是……”

    任越听到周围的窃窃私语,抬起头来扫了一下身后,这里倒看起来像个城市的模样,虽然建筑审美令他不敢恭维,但至少看起来住了不少人——住了不少魔族。

    那几个围成一团的魔族显然是认识哈德斯的,看到任越这名人类,对着这边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说得那么强……最后不还是……当了人类的……”

    “所以说果然……杂种……”

    距离有些远,任越没仔细听清他们的对话,但猜也能猜个大概。虽然哈德斯的确输给了自己,从某种程度上被迫定下了主仆契约,但这也轮不到这群排不上名号的魔族们非议,看到那群魔族恶心的眼神,任越不由觉得心里一股恼火。

    “一群蚂蚁而已,无所谓了。”

    哈德斯连个眼神都没有给那群魔族,径直领着任越进了他的住所。虽然有所耳闻,但任越还是对这里小小地惊讶了一下。穿过哈德斯设下的禁制后还有一长段路才到达房门口,任越抬起头看着眼前这座——说别墅都算委屈了,简直可以说是小城堡的建筑,想到之前看哈德斯用火团变的那个“模型”还没什么实感,现在真的站在这样的“豪宅”前他才不禁感叹起来。

    116

    虽然早有预见,但任越还是对房内的空旷程度感到了震惊。

    “你这简直可以做鬼宅了,”任越随手抹了一把落满灰尘的石头雕像,“话说你为什么要在家里放这个东西?”哈德斯怎么看都不像是有这种闲情逸致的人,况且这些雕像的风格实在是浮夸过头了。

    “这里不是我建的,我只是正巧住在这里。”

    “正巧?”

    哈德斯“嗯”了一声:“前任主人死了,我又没地方住,就住在这里了。”

    任越猜测道:“前任主人的死和你有关系吗?”

    “啊,是我杀的,但是他找麻烦在先。”哈德斯点点头,一脸理所当然。

    “呃……算了,也挺好的,至少你有大房子住了……”

    这房子内的层高高得出奇,任越跟着哈德斯沿着长长的楼梯上到了三楼,感觉自己爬了有六七层那么高。

    任越看着哈德斯面无表情的侧脸,笑着问道:“我们还一起睡吗?”

    哈德斯正好这时推开房门,里面是足有旅店四五个房间大小加起来还要多的空间,这样的房间里却更加空荡,只有一张看起来十分宽阔的king size大床,上面却是朴素的白被子。除此之外就只有一把椅子,一张桌子。

    哈德斯回头对任越说:“这里环境比较好。其他房间也有床,但是很花,看着头疼。”

    任越:“很花?”

    于是哈德斯带着他去这栋房子原主的客房参观,任越打包票其他房间的门至少有一百年没被打开过了,“吱嘎”一声推开几乎快要被腐蚀的木门,里面的场景简直不忍直视,所有东西上都是一层厚灰不说,蜘蛛网也是结了不知道多少张。而且透过灰尘,他还能隐约看出家具的花纹和图案,各种华丽的花卉和金银的浮雕拼凑在一起,尽显土豪风范。

    这么说起来哈德斯的房间好歹还是被他自己重新装修过的,以前指不定有多浮夸呢。任越突然觉得哈德斯也不是那么对生活质量不上心,一开始真是错怪他了。

    重新回到哈德斯的房间里,任越有些束手束脚地坐在椅子上,不是他紧张,是真的没有别的地方可坐了。他环视了一圈坑坑洼洼的墙壁,大概也猜到了,这八成也是因为“太花哨”而被哈德斯暴力拆除改装的一部分。

    许久没有回到这个地方了,哈德斯还是简单地用魔法清洁了一下房间,虽然他对环境比较无所谓,但也是不喜欢睡觉的时候吃灰的。

    任越差点就忘记了来这里的初衷,坐了好半天才后知后觉道:“哦对,那你的书呢?”

    “在地下室,我带你去。”

    本来哈德斯提到“地下室”的时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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