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一抹怎么也挥之不去的遗憾。
如果……囡囡还在,该有多好。多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啊,这么有担当又强壮,看起来就是能护得一家老小活得很好的人。有他这样的汉子护着,囡囡会活下来的吧?会喜欢有这样英勇的夫婿吧?
「钱姨,您这是怎么了?」正在啃馒头的秦大叔回身看着马车内的钱婆子,惊讶地发现钱婆子一脸悲伤,像是要哭了似,不禁着急地就要爬进马车里来,想看看她是哪儿不好了。
钱婆子朝他摆摆手,道:「没事儿,我就是……就是感慨。你们牛哥儿是个好的,咱这两个老不死的,看起来真能好好享几年吃饱穿暖的晚福,这孩子给得起。这真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呢。」
秦大叔见钱婆子脸色已恢复正常,也就相信她没事,顺着她的话题笑道:「可不是!说起来,咱们的福气真是大了。没有饿死也没有被人打死,如今牛哥儿建了功业回来,在世上有了立身之处,咱的未来,都活得有盼头了。这种天大的好事,我活了快四十年,一天都没敢想过!」秦家有后,振兴门庭有望,足够他每天都笑醒,人生再无它求。
「是啊……我这个活了快六十年的婆子,也是不敢想的。」这个乱世,太久了,久到她都不敢相信自己在年老时能过几年丰衣足食、呼奴唤婢的好日子。那样的好日子,对如今绝大多数的世人来说,就是神仙日子了吧?在连悲伤都流不出眼泪的现在,活着,就是福气;不挨饿,就是天堂般的好日子。
她的囡囡捱不到可以享福的现在,早早解脱凡世间的苦难,实在说,并不算坏事;只是,多少还是会感到遗憾的。但遗憾的心情过去后,钱婆子还是高兴牛哥儿中意福囡。
福囡也是个好的,钱婆子当然高兴看到她与牛哥儿过得好。如果福囡过得好,钱婆子就会安慰地觉得这也算是囡囡的福分得到了实现。
两人一边吃着干粮,一边闲谈着。话题当然都放在两个小辈身上,秦大叔心中是真的高兴,说道:
「嘿,钱姨,你瞧牛哥儿对阿福那副热呼劲儿,我看哪,咱们很快就能抱上小娃娃了吧?」
「哎,希望吧。这两人也不小了,正该养一窝孩儿给你老秦家添人口……想当年,秦家上上下下几百口人,族人多到可以塞满两三个村落,每年祭祖时,那场景之壮观的,我幼年时见过一次,就再也忘不掉。」
秦大叔倒是没见过那场面,谁教他命不好,出生时,就是乱世了;他对族人的印象,就是无尽的死亡,与人口的雕零,只剩那写得厚厚的族谱足以证明秦家曾经的兴旺。
「阿福一看就是个有福的,看起来瘦归瘦,身子骨可壮实了,肯定能生,也肯定好生。我老秦家就靠她重新壮大了!」秦大叔对钱香福可有信心了!忍不住幻想起一堆数不清的小萝卜头围着他叫叔爷爷的美好场景,那可真是美极了啊。
「她是挺壮实,可也真是太瘦了。没办法,幼年时饿得狠了,后来又被我们两个老不死的拖累,有粮食也不敢多吃,总是省着,就怕下一顿没着落。」
秦大叔叹气:「可不是。再怎么强悍,毕竟也只是个女子,家里没个汉子撑着天,她连睡觉都只敢闭着一只眼。这几年,她全副心力都耗在那些占了我们地的林姓族人上,生生死撑着,要不是牛哥儿回来了,我真不敢想象会是怎样的收场。」
钱婆子想了想道:「应该是鱼死网破吧。咱们得不了好,那些姓林的也不可能得什么好。福囡就是不吃亏的性子,自家的土地被侵占,除非打死她,不然她肯定要闹翻天的。那些林姓人就是知道福囡不好惹,才不敢真的直冲冲硬来,硬的总是怕不要命的。当年我一个老婆子没死在逃荒的路上,可不就是靠着福囡这股不要命的气性吗!」说到这里,不免对着钱香福的个性有些忧心:「福囡这性子,对外当然不怕吃亏,可是,如果她也是以强硬的态度对待牛哥,这可不好。我得找机会好好说她。」
秦大叔摇头,并不同意。
「钱姨,我的看法跟你不一样。我瞧牛哥儿很是中意阿福这脾性呢!他一个军汉,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仗要打,可能常年不着家地,如果福囡不强悍一点,他怎么能安心在战场上争前程?」
钱婆子像是被说服,笑了笑,没再说些什么,低头喝了一口清水,吃着粮,静静地听秦大叔又说些别的闲话。心中却是想着:男人当然想要能帮着顶半边天、给他省心省力的妻子,可是男人会想扯进房里睡一被窝生娃子的,却不见得是这样的女人;这时,当然就是千娇百媚,温柔若水的最好了。
男人都是这样的。钱婆子觉得她一定得找个机会好好跟福囡说道说道,别让她傻傻地去当人家的半边天,最后不过是替别人做了嫁衣裳,把自己累成了个老妈子,成全别人的幸福美满。
这种事,男人不懂。可是,福囡必须懂!
「你为什么要吃我的嘴?」她决定这次一定要问清楚。
「我想要靠你更近一些。」他这样回答。
「靠近了又怎样?」
「靠近过后,就远不了了。」
也真是如他所愿,将她的防备一一瓦解,终于是,习惯于靠近了。
其实,也不是真的不知道他的作为下的深意。她就喜欢他找她说话,每当两人在说话时,他的话里有她、他的眼中有她;而她喜欢这样。
一个男人想亲近女人,还会有什么别的?不过就是喜欢,想要靠近;就像,她也愿意被他靠近一般。
陌生的距离一旦消除过一次,就很难再拉远。牵手,搂抱……以及吃嘴,在他没脸没皮的纠缠下,她也能在私下将这些行为视若寻常了,早忘了很久很久以前,她曾经对水姑说过的一些狠话,比如——要是哪个汉子敢胡乱拉我手,我立马把他的贱手给剁下来煮了塞进那人的肚子里——这样的话。
秦勉的双手还能好好地搁在他身上,得感谢钱香福对这些狠话的记忆力选择性遗忘。
这是她的汉子,她很在意很在意的男人,当他以肢体语言霸道地宣告着所有权时,钱香福同时也在他身上烙下了「钱香福专有」这五个字。
一个汉子对应着一个婆娘,对钱香福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有了她,他就不该有别人。所以当秦勉眼中都是她时,她其实早已将那名即将与他们同行的千金小姐给抛到脑后了。
不管那名千金小姐怎么想,或大将军怎么想,都与她无关。她只牢牢记得秦勉是她的,秦勉眼中只有她,便成了。当他们一行十来人抵达了明州,来到「净檀庵」山脚下时,意外遭遇了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截道抢劫。他们方抢劫完一票,显然秦勉是他们打算抢劫的第二票,据被救
如果……囡囡还在,该有多好。多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啊,这么有担当又强壮,看起来就是能护得一家老小活得很好的人。有他这样的汉子护着,囡囡会活下来的吧?会喜欢有这样英勇的夫婿吧?
「钱姨,您这是怎么了?」正在啃馒头的秦大叔回身看着马车内的钱婆子,惊讶地发现钱婆子一脸悲伤,像是要哭了似,不禁着急地就要爬进马车里来,想看看她是哪儿不好了。
钱婆子朝他摆摆手,道:「没事儿,我就是……就是感慨。你们牛哥儿是个好的,咱这两个老不死的,看起来真能好好享几年吃饱穿暖的晚福,这孩子给得起。这真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呢。」
秦大叔见钱婆子脸色已恢复正常,也就相信她没事,顺着她的话题笑道:「可不是!说起来,咱们的福气真是大了。没有饿死也没有被人打死,如今牛哥儿建了功业回来,在世上有了立身之处,咱的未来,都活得有盼头了。这种天大的好事,我活了快四十年,一天都没敢想过!」秦家有后,振兴门庭有望,足够他每天都笑醒,人生再无它求。
「是啊……我这个活了快六十年的婆子,也是不敢想的。」这个乱世,太久了,久到她都不敢相信自己在年老时能过几年丰衣足食、呼奴唤婢的好日子。那样的好日子,对如今绝大多数的世人来说,就是神仙日子了吧?在连悲伤都流不出眼泪的现在,活着,就是福气;不挨饿,就是天堂般的好日子。
她的囡囡捱不到可以享福的现在,早早解脱凡世间的苦难,实在说,并不算坏事;只是,多少还是会感到遗憾的。但遗憾的心情过去后,钱婆子还是高兴牛哥儿中意福囡。
福囡也是个好的,钱婆子当然高兴看到她与牛哥儿过得好。如果福囡过得好,钱婆子就会安慰地觉得这也算是囡囡的福分得到了实现。
两人一边吃着干粮,一边闲谈着。话题当然都放在两个小辈身上,秦大叔心中是真的高兴,说道:
「嘿,钱姨,你瞧牛哥儿对阿福那副热呼劲儿,我看哪,咱们很快就能抱上小娃娃了吧?」
「哎,希望吧。这两人也不小了,正该养一窝孩儿给你老秦家添人口……想当年,秦家上上下下几百口人,族人多到可以塞满两三个村落,每年祭祖时,那场景之壮观的,我幼年时见过一次,就再也忘不掉。」
秦大叔倒是没见过那场面,谁教他命不好,出生时,就是乱世了;他对族人的印象,就是无尽的死亡,与人口的雕零,只剩那写得厚厚的族谱足以证明秦家曾经的兴旺。
「阿福一看就是个有福的,看起来瘦归瘦,身子骨可壮实了,肯定能生,也肯定好生。我老秦家就靠她重新壮大了!」秦大叔对钱香福可有信心了!忍不住幻想起一堆数不清的小萝卜头围着他叫叔爷爷的美好场景,那可真是美极了啊。
「她是挺壮实,可也真是太瘦了。没办法,幼年时饿得狠了,后来又被我们两个老不死的拖累,有粮食也不敢多吃,总是省着,就怕下一顿没着落。」
秦大叔叹气:「可不是。再怎么强悍,毕竟也只是个女子,家里没个汉子撑着天,她连睡觉都只敢闭着一只眼。这几年,她全副心力都耗在那些占了我们地的林姓族人上,生生死撑着,要不是牛哥儿回来了,我真不敢想象会是怎样的收场。」
钱婆子想了想道:「应该是鱼死网破吧。咱们得不了好,那些姓林的也不可能得什么好。福囡就是不吃亏的性子,自家的土地被侵占,除非打死她,不然她肯定要闹翻天的。那些林姓人就是知道福囡不好惹,才不敢真的直冲冲硬来,硬的总是怕不要命的。当年我一个老婆子没死在逃荒的路上,可不就是靠着福囡这股不要命的气性吗!」说到这里,不免对着钱香福的个性有些忧心:「福囡这性子,对外当然不怕吃亏,可是,如果她也是以强硬的态度对待牛哥,这可不好。我得找机会好好说她。」
秦大叔摇头,并不同意。
「钱姨,我的看法跟你不一样。我瞧牛哥儿很是中意阿福这脾性呢!他一个军汉,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仗要打,可能常年不着家地,如果福囡不强悍一点,他怎么能安心在战场上争前程?」
钱婆子像是被说服,笑了笑,没再说些什么,低头喝了一口清水,吃着粮,静静地听秦大叔又说些别的闲话。心中却是想着:男人当然想要能帮着顶半边天、给他省心省力的妻子,可是男人会想扯进房里睡一被窝生娃子的,却不见得是这样的女人;这时,当然就是千娇百媚,温柔若水的最好了。
男人都是这样的。钱婆子觉得她一定得找个机会好好跟福囡说道说道,别让她傻傻地去当人家的半边天,最后不过是替别人做了嫁衣裳,把自己累成了个老妈子,成全别人的幸福美满。
这种事,男人不懂。可是,福囡必须懂!
「你为什么要吃我的嘴?」她决定这次一定要问清楚。
「我想要靠你更近一些。」他这样回答。
「靠近了又怎样?」
「靠近过后,就远不了了。」
也真是如他所愿,将她的防备一一瓦解,终于是,习惯于靠近了。
其实,也不是真的不知道他的作为下的深意。她就喜欢他找她说话,每当两人在说话时,他的话里有她、他的眼中有她;而她喜欢这样。
一个男人想亲近女人,还会有什么别的?不过就是喜欢,想要靠近;就像,她也愿意被他靠近一般。
陌生的距离一旦消除过一次,就很难再拉远。牵手,搂抱……以及吃嘴,在他没脸没皮的纠缠下,她也能在私下将这些行为视若寻常了,早忘了很久很久以前,她曾经对水姑说过的一些狠话,比如——要是哪个汉子敢胡乱拉我手,我立马把他的贱手给剁下来煮了塞进那人的肚子里——这样的话。
秦勉的双手还能好好地搁在他身上,得感谢钱香福对这些狠话的记忆力选择性遗忘。
这是她的汉子,她很在意很在意的男人,当他以肢体语言霸道地宣告着所有权时,钱香福同时也在他身上烙下了「钱香福专有」这五个字。
一个汉子对应着一个婆娘,对钱香福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有了她,他就不该有别人。所以当秦勉眼中都是她时,她其实早已将那名即将与他们同行的千金小姐给抛到脑后了。
不管那名千金小姐怎么想,或大将军怎么想,都与她无关。她只牢牢记得秦勉是她的,秦勉眼中只有她,便成了。当他们一行十来人抵达了明州,来到「净檀庵」山脚下时,意外遭遇了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截道抢劫。他们方抢劫完一票,显然秦勉是他们打算抢劫的第二票,据被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