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下,还是一口就喝完了。秦肇喝酒给人感觉赏心悦目,他是在品酒,而不是在单纯的喝酒。

    喝完这一杯,曾士是瞪大了眼,“帝王”是洋酒混合出的烈酒,一口一杯?

    旁边的人却是在叫好,半大的孩子能一口一杯,着实厉害。

    放下杯子,秦肇凑到沈凌耳边小声说“如果我醉了,你可要看好我。”沈凌闻言抿嘴不语,这人怎么可能会醉。

    “你这喝法小心等会儿你走不回去。”曾士皱眉。

    “你也来一杯?”秦肇挑眉对曾士说道。明目张胆的挑衅让曾士很没面子,周围的人又在起哄“来一杯来一杯”。

    沈凌似笑非笑得看着他,更让他气闷,遂转头让酒保也给他一杯“帝王”。酒保算是知道这是在拼酒了,毫不含糊立马倒了杯递给他。

    “wow!”听到起哄声,曾士一咬牙灌了一口,“咳咳咳”这酒烈得他嗓子疼。

    秦肇却是没表示,只是将酒杯递给酒保“再来一杯。”

    这下连酒保都不淡定了,“你确定吗?”

    秦肇笑道“你说呢?”

    有那好事的早在议论这是谁家孩子了。

    肇东坐在卡座正在喝酒,旁边几个a市的富家子在聊天。之前就说好放假来c市的白日酒吧玩玩,他一点没犹豫就跟着来了。“吧台那里挺热闹,好像在拼酒。”“拼酒?那咱们也去看看?”“行吧,走着。”几个人簇拥着走到吧台旁。

    站在外围的肇东看到秦肇和沈凌时也是一愣,遂即有点心虚,内心深处那点不自在经历了几个月的沉淀还是没有消逝完。不想再看到秦肇便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出了酒吧。

    秦肇还在慢悠悠喝着“帝王”,这是第五杯了。沈凌看着两杯“帝王”下肚就脸红脖子粗的曾士,忍不住笑。和这人拼酒完全是找罪受,以前的秦肇就爱喝酒,简称千杯不醉。

    曾士被一个初中生比了下去,很不甘心,还是猛灌。

    秦肇拍拍曾士的肩膀“不行就别喝了,点到即止。”

    曾士抬头看看眼前这个比他还要高的初中生,觉得很讽刺。

    周围的人也劝道“别喝了,看你那脸红得像猴屁股。”“这帅哥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千杯不醉,你喝不了的。”

    沈凌从他们开始喝一直没表态,现下也说“出来玩而已,别太当真。”

    曾士红着脸伏在吧台上,想到了那年过年自己哭嚷着要玩具车的场景,沈凌也是这般刚开始面无表情,却在他和他爸妈出门的瞬间给了他一个眼神。那是嘲讽?可怜?可笑?自此他就特别不待见这个表弟。他一个大学生被两个初中生看不起?在心里告诉自己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最需要的便是忍耐。

    再抬头时,扯了个笑容“我喝不过你,一会儿你们自己回奶奶家吧,我先回去了。”准备掏钱付款时,秦肇拦住了他“我来,你回去吧。”曾士瞪大了眼看着他,这几杯烈焰和帝王喝下来是笔不小的数目,本着带他们来见识下自己的经济状况,现在这个人却抢着付账是什么意思?

    “基本都是我喝的,当然我付款。”说着便拿出张卡递给了酒保“你直接刷吧。”

    酒保看了看愣着的曾士和递到眼前的□□,片刻后接过道“三杯烈焰七杯帝王一共是2380,曾先生是这里的会员,给你们去掉零头,收您2300。”

    曾士是知道“帝王”很贵,却没想到几杯酒就花了2300,他家是有钱,却也不会让他能够大手大脚这么花。他没说话,深深看了看秦肇和一直很安静的沈凌,转身走了。

    其他人自动给曾士让了条道,看着他走出了酒吧,立马就有人上来和秦肇搭讪。秦肇没有理会,拉过沈凌也朝外走。

    小剧场:

    沈凌:现代女性不够刚烈啊。

    秦肇:她们刚不刚烈我不知道,你要再看其他女人,我保证你今晚就会肛裂。

    沈凌:……

    ☆、鬼屋

    出酒吧经过那条长长的走廊时,秦肇一把将沈凌抵在墙上,吻住。唇舌交缠,一吻完毕,秦肇舔了舔嘴唇道“这酒味道着实不错,你觉得呢?”

    沈凌回味了下,“烈中带着些许甜味。”

    秦肇牵着他的手,往外走“那是我的味道。”

    “你把那半大的孩子吓到了。”沈凌回握住他的手,“对了,肇东看到我们两就转身走了,你爸之前给你说的事,你考虑过了吗?”

    秦槐和秦肇细谈过,他查出肇亭有异动,怀疑肇荞的死和肇亭有关,又加上之前公司里出现的内鬼,更让他察觉出不对。秦槐打算将秦淮一部分的产业交给秦肇打理。秦肇表现一直很聪明,小学炒股,秦槐本来没当回事,权当自己给孩子的零花钱。却在看到秦肇知道适时收线时感到一丝诧异。难道自己孩子是经商的天才?或许只是直觉?又或是运气?在后来问秦肇一些关于公司上的事情,所得的回答让他很欣喜。秦肇的一些回答或许比他都更考虑常远。他更肯定这孩子的过人之处是其他人求不来的。

    “当然是答应他,现在他并没有证据直接证明肇荞的死不是意外。这事儿怎么处理还有待商榷,等我接手过后再说吧。”捏了捏他的手“今生能够从小便在一起,重点当然是你,其他的咱们慢慢来。”

    c市是著名的□□市,单看肇东那群人会从a市来,只为逛逛白日酒吧,就能知道这座城市的热闹。

    游乐场是□□市必须具备的,赌场之类的秦肇和沈凌没什么兴趣。倒是这个硕大的游乐园让人想一探究竟。

    正值暑假,孩子们都放假了,到处都是家长带着孩子游玩的场面,甚是壮观。“诶,吃不吃这个?玩不玩那个?”一个50多岁的女人背着包,提着一个袋子,拿着一个电动小风扇满头大汗追在一个小男孩身后问来问去。那个男孩并没怎么搭理她,自己东瞧西瞧,时不时转头来嚷两句。

    沈凌看见了直感叹世风日下,以前的孩子哪敢忤逆家长半句。社会在进步,人性却在退步。秦肇让沈凌戴了顶鸭舌帽,早上太阳虽不毒,还是热。他自己穿了条过膝的休闲短裤,一件白t。沈凌打趣道“扯一把肯定疼几天吧?”说的就是秦肇的腿毛。沈凌属于毛发稀疏的人,腿上除了小腿有些许毛毛外,基本全身光溜溜。看到秦肇露在外面的腿毛实在忍不住笑。

    秦肇挑眉笑“回去了我让你试试没毛的滋味?”

    一句话让沈凌成功闭嘴。以前秦肇就想让沈凌把那处的毛毛剃光,但沈凌死活不干,他也只能作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句话要记住啊。”沈凌故作正经道。

    “恩,会长出来的。”秦肇也不在意他答不答应,心里却想一定要哪天让他剃了。

    两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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