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相机又不是拍立得,照了马上就能取相片。
我原意不过是能有个借口跟他一起,洗了相片之后一起吃个饭,氛围好的话就能直接去旅馆。
哪知道这孩子看起来天真,实际也真的很天真,竟然直接把我带到他住的地方——这孩子大概也是个富裕小少爷,在日本读研,因为喜欢摄影,还专门腾出一间房间做成暗室,用来洗照片——我对摄影一概不了解,但也知道现在数码时代,胶卷相机堪称古董,早已经不用这么古老的水洗相片法了。
一时也觉得有些有趣,这孩子并不避着我,将我也领进暗室,昏暗的光影里,我看见他美好而年轻的侧脸,一排卷翘的睫毛从他的眼睑投影下来。
真是年轻啊,好像充满了未来和希望。
我不由得回想了一下自己这么大的时候在做什么,那时候林与鹤死了没有呢?
林与鹤的影子在眼前晃晃悠悠,但是记不清楚,一时有些混乱,脑袋发疼。
我中止了回忆。
男孩子将还湿润的照片用夹子夹着给我看,我看见一个踩着木屐,穿着绣了金线草图案的水蓝色浴衣的美丽男子,弯着腰和一只小鹿对视,两只动物看起来都有些懵懂,那男人因为眉目实在生得太好,光圈打在他的脸这一侧,简直妖孽似的,这样有些发呆的神色,看起来也别有一种美丽可爱,和萌系杀手小鹿在同一个画框里,简直难分高下。
光影角度这些我不懂,但也能感受到一种非常温暖的,舒服的感觉,最直观的还是好看。
“我当时看到,就觉得好像被击中了,您,您太美丽了,就像日本传说里的妖怪玉藻前一样……啊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您真的很美……反正总之,所以我就……真的非常不好意思。”
男孩子有些紧张地解释着,见我含笑不语地看他,脸腾地红了,说到后面更是逻辑感人。
这么纯情,我都不忍心教坏他了。
小孩儿把照片晾到了客厅,有一根麻绳悬空着,绳上夹了一溜的小夹子,没干的照片就被小夹子固定着晾干。
至于墙上那满墙的照片,看来都是出自这孩子之手了。
小孩儿对此好像有些不好意思,把墙上有几张撕了下来,小声地:“有些照的一般。”
我其实看不出被他撕下来那几张和墙上剩下的有什么区别。
都很好看。好像带着阳光似的,给人以温暖的力量。
趁着晾照片的时间,我问他想吃什么,算是当作我这张照片的谢意。
对方把头摆得很厉害,坚持说占用了我的肖像权,应该请我吃饭。
让小孩请吃饭有些不太好,但我不想过多纠缠,也就答应了。
等电话不停打过来,我才想起来被我忘在脑后的旅游团。
我现在好像是走失人口。
电话过来,男孩子就有些紧张地看着我。
“你要走了吗?”
我点点头,笑着嗯了一声。
其实我大可以飞了旅行社的鸽子,但是现在我不太想和这个孩子在一起了。
他看起来很失落地,犹豫了下,还是忍不住地,问我:“那么,我能知道你的号码吗?”
“不行呢,我不随便把联系方式给一个陌生人。”我顿了顿,又好心地提醒,“你以后也不要随便带陌生人回家,很危险的。”
男孩子抿起嘴唇,半晌,才说:“你看起来又不是坏人。”
我哂笑一下:“坏人能让你一眼看出来吗?”
这个孩子身上散出的光和热,让我觉得皮肤灼痛,好像幽暗的鬼魂暴露在了日光之下。
我离开他,连名字也没有告诉。
秋深林未寒:09
漂泊的旅途很快就厌倦了,甚至使人筋疲力竭。
我回到当初逃离去的第一个城市,随随便便呆了下来,也不工作,反正我不缺钱。
只是一个人呆在空旷的屋子里,总让我觉得皮肤发冷,好像阴森的冷气从骨髓里冒出来,我又开始了频繁换枕边人的生活习惯。
我也没有想到还会再碰见那个温暖牌的小鹿少年。
是在一家livehouse,我和我的新欢在破破烂烂的铁盒子里,听潦倒破败的摇滚歌手甩着吉他,声嘶力竭又不知所谓,勉强以两杯酒水的价格支持他们遥不可及的所谓梦想。
大概是物以类聚,我的新欢也是浪得不行,还稍微有点致郁,留着半长的油腻腻的头发,每天孤魂一样地游来荡去。
他是这家一个歌手的忠实粉丝。
大概只有在床上和听他偶像唱歌的时候,他才会像磕了药一样地又癫又狂。
这个新欢,我和他搞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了,和他在一起我觉得有种阴暗的安全,和隐秘的麻痹感。
就像臭虫喜欢呆在阴冷的石头缝下面一样。
小鹿少年睁大眼,简直是像看见不可能出现的奇迹一样。
他向我走过来,不知怎么,我竟然没有忘记他,甚至眼前一下子浮起了他被我捉到偷拍时,露出的尴尬而羞赧的笑,和那整整一面墙的,被黄昏所笼罩的,温暖的照片。
“好,好巧啊。”他大概也觉得这听起来太过蹩脚了,脸一下红了起来,急忙解释,“你还记得我吗,之前我们见过的。”
我说:“你不是在日本?”
我也不知自己说了什么敏感词汇,小鹿少年脸红得更加厉害,又有些语无伦次起来:“我也没想到……我只是想碰碰运气,但是中国这么大,我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才能给我第二次运气碰到你……”
我有片刻没说话,刺耳的鼓点声音让人耳膜发痛。
在这之前一秒,我还在想我干嘛突然抽风陪人到这里来。
新欢还在我旁边跟毒瘾发作似的又晃又跳,我拍拍他的肩,也没转过脸来理我。
最后我在他耳边,用力地大吼了一声:“喂,我走了!”
他捂着快要聋了的耳朵转过头,看见我和小鹿少年已经一起走出了这个铁盒子。
小鹿少年青涩又紧张,我不得不临时当起了a片指导,我将自己前所未有地放松下来,捉住他的手,带着他进入到我的身体里,我像一条蛇一样柔软而滑腻地纠缠上去,教他怎样和一个男人做爱。
对方那种万分小心的,唯恐用力一点我就会坏的极尽克制和温柔的对待,将我半生不死地吊着,比尖锐的痛楚更让人感到折磨。
我在这种密不透风,好像落入水中的感觉中,不知怎么很想落下泪来。
我搂着他的脖子,张着嘴,好像上岸的鱼一样喘着气,我想说什么,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许我只是想喊他的名字。
但我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
“庭日希,叫我庭日希。”
秋深林未寒:10
兰庭日晞。
兰庭晞的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是报着多么美的想象呢?
从这个小孩儿脸上就能看出来,他是沐浴着阳光长大,父母宽容而真诚,无人不爱他。
理所当然长成了天真又无邪的模样,对世界充满善意。
和我之前鬼混的人完全不一样。
我一向对这种人敬而远之,我这种妖魔鬼怪,就怕他们的圣母之光要来渡化我。
为什么会对兰庭晞网开一面,我认真想了想,觉得大概是因为他比别的圣母长得好看一点。
而且学习能力强,理论加以实践,技术很快超过了师父,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和兰庭晞很是腻歪了一段日子。
我既然为美色所惑,当场劈腿了男朋友,名声和信用大打折扣,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下家,也就任由兰庭晞每天提着食材来敲我家门,像个田螺小子一样忙里忙外,把我一间猪拱过的窝收拾得干净整洁亮堂堂,还带着食物的香气。
好在这小子从来不会不识相,任由我睡到日上三竿起,并且贴心地连吸尘器的动静都小心地不让我听见。饥肠辘辘时又正好有一口暖胃热粥,还有乖巧听话的美少年能够随意调戏,食欲色欲皆饱足,我也就说不出赶人的话来。
我正在吃饭,听见咔嚓一声,偏过头去看,果然看见对方举着相机对着我,又在照个不停。
自从我们厮混在一起,兰庭晞干脆连遮掩都不用了,每天就对着我狂拍,还特别理直气壮:“我想多拍你的照片,都保存下来,留着慢慢看。”
我翻了个白眼,但想到自己这么好看,小孩儿又这么有品味,多耗几卷胶卷也是可以理解的,遂不过多计较。
还开玩笑:“记得把我最好看的一张挑出来,我拿来做遗照。”
我的心脏不大好,这打一开始就没瞒着兰庭晞,但具体不好到什么程度,我自己都不清楚,和他自然也无从说起。
何况我频频作死,这颗心脏还跳得斗志昂扬的,一点也没有要罢工的意思,我浑噩惯了,根本懒得去理。
兰庭晞也看不出我除了作息不良导致的低血糖,面无血色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毛病,只是对我的随口玩笑,还是不高兴。
“你这张嘴,怎么连自己也不放过。”
他皱起鼻子,有一种介乎男孩与男人之间的神态,好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教训我,只是最近我感到后者的成分越来越明显。
小孩儿胆子是越来越肥了。
我招招手,小孩儿听话地颠颠蹭到我面前,我正要敲他一栗子,教训一下他,不要太得意忘形,眼前一暗,嘴角被突如其来地亲了一下。
嘴唇被伸出的舌尖舔了一下,只是即刻消失了,兰庭晞迅速退后,脸上有些红:“你嘴上沾了东西。”
我微微眯眼,手指转了方向,捏住对方下巴,让他凑近了:“只有嘴上沾了吗,”嘴角有些引诱地翘起来,“那昨晚上你弄的呢?”
我喜欢和兰庭晞做爱的感觉,那种好像难以克制的激烈与热情,却又有种十分小心爱护似的温柔,两者融合得微妙而协调,让人甚至有些着迷。
无论是谁,都还是希望自己是被爱的。
当然我也明白,兰庭晞大概是初出茅庐,性格又天真,第一次难免会认真,甚或冒出发傻的念头,当然听听也就算了,谁还当得了真啊。
曾经还有人奉献出十八年的压岁钱,说要带我逃跑,和我私奔呢,最后结果都知道了。
当然不能怪那个人,甚至我还有点可怜他,不知道倒了几辈子的血霉,被我招惹上。林与鹤有多变态,我当然是最清楚不过的。
后来再也没见过那人,不知道被林与鹤收拾成什么样,流放到哪里去了。
不知为什么近来总是梦到一些从前的事情,常常半夜醒过来,心悸喘气,浑身冷汗,之后也别想再睡着。
睡眠不足就容易脾气不好,本来我的脾气已经很不好,现在更是坏出了一种新境界。
作为唯一的炮火承受者,兰庭晞受到的对待简直惨无人道。
半夜四点钟,我把人从床上踹到床下,很大的一声,伴随着呻吟,不知道有没有磕着脑袋。
兰庭晞捂着脑袋站起来,我没注意他脸上是愤怒还是什么,只是手指指着门的方向,声音是被扼住喉咙一般的尖锐和沙哑:“我现在不想看见你,滚出去,马上。”
我坐在床上,还在喘气,满额头的汗,浑身在发抖,我眼睛在房间里四处寻找,好像看到林与鹤就在窗帘后面,或者从衣柜的缝里,盯着我。
他不会放过我,他说他不可能放过我。
就算他死了,他也不会放过我的。
林与鹤从来都不想要我好过,生前如此,死后也要折磨我。
无论生死,他都要囚禁着我。
我听到牙齿在打颤的声音,但我没有反应过来是我自己发出的,直到被抱住了,兰庭晞的声音穿过重重雾障,穿破我的耳朵:“不要怕,不要怕,只是噩梦而已,不怕,我在这呢,不怕不怕,乖,不怕……”
可笑,自己都是个小孩儿,还妄想来安慰我。
我不领情,用尽全力地撕咬扭打着他,口腔里尝到血腥的味道,听到兰庭晞闷闷的哼声,但是箍住我的手臂丝毫没有放松的迹象,反而越收越紧,细碎的吻从眼睑落到嘴唇,满是那毫无意义的:“不怕,不怕,我在这……”的重复。
最后我平静下来,并不是因为对方的安慰奏效,只是歇斯底里是相当耗费精力的,我耗干了力气,仍旧不能摆脱,只好筋疲力尽地睡着了。
我原意不过是能有个借口跟他一起,洗了相片之后一起吃个饭,氛围好的话就能直接去旅馆。
哪知道这孩子看起来天真,实际也真的很天真,竟然直接把我带到他住的地方——这孩子大概也是个富裕小少爷,在日本读研,因为喜欢摄影,还专门腾出一间房间做成暗室,用来洗照片——我对摄影一概不了解,但也知道现在数码时代,胶卷相机堪称古董,早已经不用这么古老的水洗相片法了。
一时也觉得有些有趣,这孩子并不避着我,将我也领进暗室,昏暗的光影里,我看见他美好而年轻的侧脸,一排卷翘的睫毛从他的眼睑投影下来。
真是年轻啊,好像充满了未来和希望。
我不由得回想了一下自己这么大的时候在做什么,那时候林与鹤死了没有呢?
林与鹤的影子在眼前晃晃悠悠,但是记不清楚,一时有些混乱,脑袋发疼。
我中止了回忆。
男孩子将还湿润的照片用夹子夹着给我看,我看见一个踩着木屐,穿着绣了金线草图案的水蓝色浴衣的美丽男子,弯着腰和一只小鹿对视,两只动物看起来都有些懵懂,那男人因为眉目实在生得太好,光圈打在他的脸这一侧,简直妖孽似的,这样有些发呆的神色,看起来也别有一种美丽可爱,和萌系杀手小鹿在同一个画框里,简直难分高下。
光影角度这些我不懂,但也能感受到一种非常温暖的,舒服的感觉,最直观的还是好看。
“我当时看到,就觉得好像被击中了,您,您太美丽了,就像日本传说里的妖怪玉藻前一样……啊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您真的很美……反正总之,所以我就……真的非常不好意思。”
男孩子有些紧张地解释着,见我含笑不语地看他,脸腾地红了,说到后面更是逻辑感人。
这么纯情,我都不忍心教坏他了。
小孩儿把照片晾到了客厅,有一根麻绳悬空着,绳上夹了一溜的小夹子,没干的照片就被小夹子固定着晾干。
至于墙上那满墙的照片,看来都是出自这孩子之手了。
小孩儿对此好像有些不好意思,把墙上有几张撕了下来,小声地:“有些照的一般。”
我其实看不出被他撕下来那几张和墙上剩下的有什么区别。
都很好看。好像带着阳光似的,给人以温暖的力量。
趁着晾照片的时间,我问他想吃什么,算是当作我这张照片的谢意。
对方把头摆得很厉害,坚持说占用了我的肖像权,应该请我吃饭。
让小孩请吃饭有些不太好,但我不想过多纠缠,也就答应了。
等电话不停打过来,我才想起来被我忘在脑后的旅游团。
我现在好像是走失人口。
电话过来,男孩子就有些紧张地看着我。
“你要走了吗?”
我点点头,笑着嗯了一声。
其实我大可以飞了旅行社的鸽子,但是现在我不太想和这个孩子在一起了。
他看起来很失落地,犹豫了下,还是忍不住地,问我:“那么,我能知道你的号码吗?”
“不行呢,我不随便把联系方式给一个陌生人。”我顿了顿,又好心地提醒,“你以后也不要随便带陌生人回家,很危险的。”
男孩子抿起嘴唇,半晌,才说:“你看起来又不是坏人。”
我哂笑一下:“坏人能让你一眼看出来吗?”
这个孩子身上散出的光和热,让我觉得皮肤灼痛,好像幽暗的鬼魂暴露在了日光之下。
我离开他,连名字也没有告诉。
秋深林未寒:09
漂泊的旅途很快就厌倦了,甚至使人筋疲力竭。
我回到当初逃离去的第一个城市,随随便便呆了下来,也不工作,反正我不缺钱。
只是一个人呆在空旷的屋子里,总让我觉得皮肤发冷,好像阴森的冷气从骨髓里冒出来,我又开始了频繁换枕边人的生活习惯。
我也没有想到还会再碰见那个温暖牌的小鹿少年。
是在一家livehouse,我和我的新欢在破破烂烂的铁盒子里,听潦倒破败的摇滚歌手甩着吉他,声嘶力竭又不知所谓,勉强以两杯酒水的价格支持他们遥不可及的所谓梦想。
大概是物以类聚,我的新欢也是浪得不行,还稍微有点致郁,留着半长的油腻腻的头发,每天孤魂一样地游来荡去。
他是这家一个歌手的忠实粉丝。
大概只有在床上和听他偶像唱歌的时候,他才会像磕了药一样地又癫又狂。
这个新欢,我和他搞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了,和他在一起我觉得有种阴暗的安全,和隐秘的麻痹感。
就像臭虫喜欢呆在阴冷的石头缝下面一样。
小鹿少年睁大眼,简直是像看见不可能出现的奇迹一样。
他向我走过来,不知怎么,我竟然没有忘记他,甚至眼前一下子浮起了他被我捉到偷拍时,露出的尴尬而羞赧的笑,和那整整一面墙的,被黄昏所笼罩的,温暖的照片。
“好,好巧啊。”他大概也觉得这听起来太过蹩脚了,脸一下红了起来,急忙解释,“你还记得我吗,之前我们见过的。”
我说:“你不是在日本?”
我也不知自己说了什么敏感词汇,小鹿少年脸红得更加厉害,又有些语无伦次起来:“我也没想到……我只是想碰碰运气,但是中国这么大,我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才能给我第二次运气碰到你……”
我有片刻没说话,刺耳的鼓点声音让人耳膜发痛。
在这之前一秒,我还在想我干嘛突然抽风陪人到这里来。
新欢还在我旁边跟毒瘾发作似的又晃又跳,我拍拍他的肩,也没转过脸来理我。
最后我在他耳边,用力地大吼了一声:“喂,我走了!”
他捂着快要聋了的耳朵转过头,看见我和小鹿少年已经一起走出了这个铁盒子。
小鹿少年青涩又紧张,我不得不临时当起了a片指导,我将自己前所未有地放松下来,捉住他的手,带着他进入到我的身体里,我像一条蛇一样柔软而滑腻地纠缠上去,教他怎样和一个男人做爱。
对方那种万分小心的,唯恐用力一点我就会坏的极尽克制和温柔的对待,将我半生不死地吊着,比尖锐的痛楚更让人感到折磨。
我在这种密不透风,好像落入水中的感觉中,不知怎么很想落下泪来。
我搂着他的脖子,张着嘴,好像上岸的鱼一样喘着气,我想说什么,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许我只是想喊他的名字。
但我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
“庭日希,叫我庭日希。”
秋深林未寒:10
兰庭日晞。
兰庭晞的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是报着多么美的想象呢?
从这个小孩儿脸上就能看出来,他是沐浴着阳光长大,父母宽容而真诚,无人不爱他。
理所当然长成了天真又无邪的模样,对世界充满善意。
和我之前鬼混的人完全不一样。
我一向对这种人敬而远之,我这种妖魔鬼怪,就怕他们的圣母之光要来渡化我。
为什么会对兰庭晞网开一面,我认真想了想,觉得大概是因为他比别的圣母长得好看一点。
而且学习能力强,理论加以实践,技术很快超过了师父,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和兰庭晞很是腻歪了一段日子。
我既然为美色所惑,当场劈腿了男朋友,名声和信用大打折扣,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下家,也就任由兰庭晞每天提着食材来敲我家门,像个田螺小子一样忙里忙外,把我一间猪拱过的窝收拾得干净整洁亮堂堂,还带着食物的香气。
好在这小子从来不会不识相,任由我睡到日上三竿起,并且贴心地连吸尘器的动静都小心地不让我听见。饥肠辘辘时又正好有一口暖胃热粥,还有乖巧听话的美少年能够随意调戏,食欲色欲皆饱足,我也就说不出赶人的话来。
我正在吃饭,听见咔嚓一声,偏过头去看,果然看见对方举着相机对着我,又在照个不停。
自从我们厮混在一起,兰庭晞干脆连遮掩都不用了,每天就对着我狂拍,还特别理直气壮:“我想多拍你的照片,都保存下来,留着慢慢看。”
我翻了个白眼,但想到自己这么好看,小孩儿又这么有品味,多耗几卷胶卷也是可以理解的,遂不过多计较。
还开玩笑:“记得把我最好看的一张挑出来,我拿来做遗照。”
我的心脏不大好,这打一开始就没瞒着兰庭晞,但具体不好到什么程度,我自己都不清楚,和他自然也无从说起。
何况我频频作死,这颗心脏还跳得斗志昂扬的,一点也没有要罢工的意思,我浑噩惯了,根本懒得去理。
兰庭晞也看不出我除了作息不良导致的低血糖,面无血色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毛病,只是对我的随口玩笑,还是不高兴。
“你这张嘴,怎么连自己也不放过。”
他皱起鼻子,有一种介乎男孩与男人之间的神态,好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教训我,只是最近我感到后者的成分越来越明显。
小孩儿胆子是越来越肥了。
我招招手,小孩儿听话地颠颠蹭到我面前,我正要敲他一栗子,教训一下他,不要太得意忘形,眼前一暗,嘴角被突如其来地亲了一下。
嘴唇被伸出的舌尖舔了一下,只是即刻消失了,兰庭晞迅速退后,脸上有些红:“你嘴上沾了东西。”
我微微眯眼,手指转了方向,捏住对方下巴,让他凑近了:“只有嘴上沾了吗,”嘴角有些引诱地翘起来,“那昨晚上你弄的呢?”
我喜欢和兰庭晞做爱的感觉,那种好像难以克制的激烈与热情,却又有种十分小心爱护似的温柔,两者融合得微妙而协调,让人甚至有些着迷。
无论是谁,都还是希望自己是被爱的。
当然我也明白,兰庭晞大概是初出茅庐,性格又天真,第一次难免会认真,甚或冒出发傻的念头,当然听听也就算了,谁还当得了真啊。
曾经还有人奉献出十八年的压岁钱,说要带我逃跑,和我私奔呢,最后结果都知道了。
当然不能怪那个人,甚至我还有点可怜他,不知道倒了几辈子的血霉,被我招惹上。林与鹤有多变态,我当然是最清楚不过的。
后来再也没见过那人,不知道被林与鹤收拾成什么样,流放到哪里去了。
不知为什么近来总是梦到一些从前的事情,常常半夜醒过来,心悸喘气,浑身冷汗,之后也别想再睡着。
睡眠不足就容易脾气不好,本来我的脾气已经很不好,现在更是坏出了一种新境界。
作为唯一的炮火承受者,兰庭晞受到的对待简直惨无人道。
半夜四点钟,我把人从床上踹到床下,很大的一声,伴随着呻吟,不知道有没有磕着脑袋。
兰庭晞捂着脑袋站起来,我没注意他脸上是愤怒还是什么,只是手指指着门的方向,声音是被扼住喉咙一般的尖锐和沙哑:“我现在不想看见你,滚出去,马上。”
我坐在床上,还在喘气,满额头的汗,浑身在发抖,我眼睛在房间里四处寻找,好像看到林与鹤就在窗帘后面,或者从衣柜的缝里,盯着我。
他不会放过我,他说他不可能放过我。
就算他死了,他也不会放过我的。
林与鹤从来都不想要我好过,生前如此,死后也要折磨我。
无论生死,他都要囚禁着我。
我听到牙齿在打颤的声音,但我没有反应过来是我自己发出的,直到被抱住了,兰庭晞的声音穿过重重雾障,穿破我的耳朵:“不要怕,不要怕,只是噩梦而已,不怕,我在这呢,不怕不怕,乖,不怕……”
可笑,自己都是个小孩儿,还妄想来安慰我。
我不领情,用尽全力地撕咬扭打着他,口腔里尝到血腥的味道,听到兰庭晞闷闷的哼声,但是箍住我的手臂丝毫没有放松的迹象,反而越收越紧,细碎的吻从眼睑落到嘴唇,满是那毫无意义的:“不怕,不怕,我在这……”的重复。
最后我平静下来,并不是因为对方的安慰奏效,只是歇斯底里是相当耗费精力的,我耗干了力气,仍旧不能摆脱,只好筋疲力尽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