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陡然一个中年男人开了口,是叶霸江从正屋里走了出来,他漫不经心地挽起袖子,走过来慈爱地摸了摸儿子的头。

    “嗯,就这个。”叶锦添被叶霸江抱在怀里,他一条肉手臂揽着他爹的脖子,另一只手指指了指金粟。

    金粟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两只手都在身前绞着自己的衣服。老爷这么久没说话,应该不大满意,于是,无数念头在金粟脑子里撞得他头痛,他突然矮身朝叶霸江一跪。

    “小的担不起重责,请老爷另为少爷选一位随侍。”金粟颤声道,他不敢抬头,自然没看见叶霸江眼睛里闪过的微微诧异,这是一份美差,没有多少人会拒绝。

    “这样,你们,比试比试,屈风,带他们去演武场。”

    “比试?”金粟微微张着嘴的样子很傻帽。

    “对。”

    “怎么比……”

    叶霸江眯了眯眼睛,“自由比试,互相组团也好,单打独斗也罢,最后一个留在场上的人,就是小少爷的随侍了。”

    那就没他什么事儿了。金粟也说不清他是失望多点还是高兴多点。

    叶小少爷的嘴儿翘得老高,扭着身非得下地,走到金粟的面前。他比金粟矮,表情却有睥睨天下之感,金粟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头低点儿。”小孩颐指气使道。

    金粟只得蹲下身来。

    “记着,你是我选的,你不能输,你输了,就代表我输了,要是让我输了,我绝饶不了你!”

    一股难以形容的震动让金粟凝神看了看这个孩子,一个五岁大的孩子,竟会有这样的气势,这让金粟头一次有自惭形秽之感。他在叶家靠自己的手脚挣钱吃饭,从不觉得羞愧,这一刻,他却强烈地感受到人与人生下来就不一样,就不公平,好像胸腔里憋着一口气。

    这口气也没能帮金粟在演武场上夺得胜利,更因为他提前就被叶锦添选中,其他人第一个想干掉的就是他。金粟没学过武功,发现所有人都冲着他来时,起初还有力气反抗,没一会儿就口鼻出血,鼻青脸肿了。

    他趴在地上,高高肿起的两只眼睛只能眯起一条缝看人。

    为了一个挤到最受宠的小主子身边的身份,平时一个锅里吃饭的下人们争得头破血流。突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金粟!”

    谁在叫他?金粟茫然地扭过头去,听见自己脖子格格的声音。

    “金粟,金粟!”叶锦添急得只知道叫他名字。

    金粟眉峰难受地皱了起来,这根本不受他自己控制,他身上太痛了,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你站起来,站起来啊!金粟!金粟!你站起来!快站起来!你要是敢输你就完了!”就算叶锦添再早熟,小孩子声音听上去还是天真稚嫩。

    金粟缓缓地闭上眼睛,他两个眼肿得像包子。所有声音都在远去,唯独叶锦添还在不断叫他的名字,叫得那样撕心裂肺,就像要了他的命。

    谁也没有想到,胜负差不多已分,就在脱颖而出那个青年摇摇晃晃走过来,要把最后一块绊脚石扔出场外时。

    金粟突然抱住他的脚。

    一通猛踹,金粟仍然没有松手,他的腰背像一头疲倦的耕牛拱起来,口中一声大吼,猛地发劲,把青年一头撞下台去。

    叶锦添兴高采烈地叫了起来,那欢呼已经传不到金粟的耳朵里,他满嘴是血地晕了过去。

    叶霸江收金粟为徒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毕竟以后金粟就是他儿子最亲近的鼻子眼睛,还要充当左膀右臂帮叶锦添打点他不喜欢处理的事。不过叶锦添向来不喜欢别人比他学得快,跟着叶锦添之后,金粟察言观色的本事突飞猛进,从前他只要守好该他干活的那一亩三分地就行了,现在却不一样了。

    无论叶锦添接触什么样的人,在他之前,必然有一个人,先去接触这些人。

    他金粟也一天天长成一个上得了台面的人。

    就是脂粉巷子离他的生活越来越远,叶锦添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离不开人,有时候金粟都觉得自己又当爹又当娘,有一回叶锦添午睡,他偷溜出去,平常日子叶锦添午睡要半个时辰,金粟的时间都掐得刚刚好,这一次却不知怎么提前醒了。

    金粟回来就看见叶锦添脸色不好。

    “哪儿去了?”

    金粟不敢对着叶锦添撒谎,这府里多的是人在等他倒霉,他不能自己给自己挖个坑跳。

    于是金粟蹲下去,边给叶锦添穿鞋子,边谨小慎微地低声回答:“去看望个朋友。”

    “你还有朋友,什么地方的朋友?”

    听着叶锦添不悦的口气,金粟头皮都有点发麻:“脂粉巷子的朋友,少爷看不上眼的。”

    “敢情每次我午睡的时候,你都偷溜出去会朋友了?”

    “没有,就两次。”金粟急道,“少爷要是不信,可以问他们。”

    “问谁们?他们配得上跟我说话吗?”叶锦添穿好了鞋,抬脚就照着金粟的背踹,他年纪小,力气不大,金粟又是磕头又是求饶,本来想着叶锦添撒了气,这事就算完了。

    过半个月,叶霸江带叶锦添去庙里算命,找的是个大师,只带着两个叶霸江的亲随,任凭叶锦添怎么又哭又闹,还咬了叶霸江,也不让他带金粟。

    目送老爷少爷走后,金粟有点哭笑不得,他这个少爷,不喜欢他呢,又是真在乎,一刻也不能离。喜欢他呢,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时候也不少,何况叶锦添的身份,也不会对个下人多上心。

    金粟抽出了空,就去脂粉巷子找胭脂,半个月里积攒的赏钱和工钱也不少。

    他找人打的金钗也差不多做好了,把最后五钱金子付了,金粟揣着那根梅花钗去找胭脂。

    “胭脂啊,走了啊。”一个花娘倚在门边,一夜未睡的样子,残妆挂在脸上,好不斑驳。

    “走了?走去哪儿?她不是无亲无靠的……”金粟哑然,声音堵在嗓子眼里。

    “她确实不是无亲无靠啊,一家子靠她养活,现在年纪大了,真等你这个毛头小子将来长大娶她呀?那会她人老珠黄了,你还能不变心?看开点儿,姐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们这行哪儿有什么真心?你要是一天睡七八个女人,也不能对一个人痴心如故呀。”花娘耐着性子,磕完了包在手帕上的那点儿瓜子,顺手拍净了裙子,那是一条薄得能看清裙下两条玉石一般冰冰凉的腿的纱裙。

    进门前花娘回头,看见金粟还呆站在门上,失笑道:“这么着吧,你把你给胭脂带的东西送我,到姐屋里坐坐,别的客人我也不接了,专伺候你一个,就咱们俩,聊聊天怎样?”

    金粟一愣。

    花娘殷红的嘴角俏生生地弯起来。

    侧门也越拉越开,花娘抄起手,静静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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