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女说那是龙珠。
我又问服下龙珠会有什么效果。
巫女告诉我这样的例子很罕见,龙珠是龙最宝贵的东西,一只龙除非死,否则绝不会把自己的龙珠给出去,然而如果龙的本体死了,那么他的龙珠也就失效了。她只知道我会获得弗留斯一半寿命,并且拥有龙族一样的防御能力。
我急忙追问这样做对弗留斯会有什么影响。
巫女很平和地看着我,说:“失去龙珠的龙将会受到自己部族的排斥。而你所得的,即为他所失的——它的寿岁将会只剩下一半,力量将会削弱。”
我听见自己几不可闻的声音:“……我可以等到他吗?”
巫女却没有回话。
我看向她,她坐在椅子上,已经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她已经回答完三个问题,走向了自己生命旅途的终点。
52.
我命人安葬了巫女,心中却始终萦绕着不安。
我从未问过弗留斯,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强大如他会受那样严重的伤甚至被迫跨越死亡之海来到凡纳斯。也没有问过他一定要回去非做不可的事情是什么——如果是重要的事,如果会有危险,又为什么要把对于龙族而言那么重要的龙珠留给我?!
龙的寿命可达几千年,我一直一直以为我是弗留斯生命中一段小小的旅程,甚至不敢抱希望有朝一日他真的会回来。然而猝不及防间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他生命的全部——龙珠平分生命,他活着,我便不会死。
我开始组织人手研究死亡之海。
我招募能工巧匠按照典籍上的记载打造能载人飞天的战舰以及可以横越死亡之海的巨大船只。
我的意图昭然若揭,胆敢提出反对意见的大臣全部被我镇压。
七个月后,三艘号称可横渡死亡之海的巨轮终于全部建成。
我清点了一千战士,整军出发。
53.
二十天后我们到达了一个小岛,之前派出考察的人曾提到说这个岛上有淡水资源,可以作为中途补给点,而到达这里,也预示着我们的行程已经完成了一半。
岛上有事先建好的高塔等建筑,再听过考察人员汇报之后,我就有心把这里建成我们的一个据点。
事情到这里发展得都很顺利,我唯一没有预料到的是安迪的背叛。
我们一起长大,曾同甘苦共患难,却难以在已经征服整个凡纳斯大陆的如今共赴新的征途。
他说我被魔鬼诱惑了心智迷昏了头脑,这样去伊康纳弥科斯完全是带着人去送死。
我从未想过安迪会背叛我,在他的暗中引导下,我将其他亲信都留在凡纳斯,如今跟出来的人里竟多数都是安迪的部下。或许是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他没有杀死我,而是将我关在岛上的高塔上,令自己的亲信看着我,他则带着“领主大人突发疾病中途去世”的消息率众返航。
54.
但是安迪那负责看守的部下想要杀死我。
我无法判断这是出自安迪的授意还是仅仅如他所说,是他认为“我活着就会成为安迪大人的障碍,所以必须要死”。
他试了很多法子,直接拿刀剑刺砍,下毒,放火烧,放水里淹……
可是我都没死成。
我很淡定,他却接近崩溃,看着我像看着一头怪物。
夜深的时候我摸着自己的心脏,心想在人类的眼里我说不定就是一个怪物,想弄死我至少得拿出屠龙的态度——我的心里住着一头巨龙,我知道是他在保护我。
55.
这个人的副官寻机杀死了他,然后要放我走。
我有些疑惑地看着副官,他告诉我在和蒙卡对战的那次他负伤了,是我填补了他的位置让他去休息。
副官说:“领主大人,属下无能。”
他为我找来了一艘载着必备物资的小船,承诺会料理好这里的事,让我放心离开——这对我来说已经够了。
我乘上了船,顺着洋流的方向向伊康纳弥科斯前进。
四周是光明还是黑暗,前方是风平浪静还是巨浪滔天,这些我都不在乎——我的眼睛看不见,但是我的心会指引方向。
我相信冥冥中有力量指引我向前。
56.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奇迹存在,在不知过了多久之后,我的眼前竟出现了蒙蒙的清晰的光。
我第一时间用手遮住了眼睛,然后慢慢地,不可置信地一点点放开——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道灰色的线,那是一片崭新而宏伟的大陆。
我看得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领主其实是把很多信得过的亲信给弟弟留下了,他已经做过很坏的打算,选择带安迪出来就是觉得安迪是能够同生共死的兄弟。
☆、冰皇
57.
我弃船上岸。借着水的倒影可以看见此时的我形容憔悴,衣衫破败,仿佛突然老了十岁。我苦笑了一下,沿着道路向前走去。
幸而路遇一对驾车出游的夫妇,他们以为我是迷路的旅人,好心地提出将我送到这附近最近的城镇。
这座城隶属于强盛的人类王国碧因,因为近海水路贸易发达而尤为繁荣,我有些茫然地看着来往的人群和鳞次栉比的商铺,终于意识到一个极为重要且悲伤的问题——我没有钱。
我身上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是我一直随身佩戴的一块红宝石挂坠,这是我成年那年我母亲送给我的,她说这是她的传家宝,交代我要好好保管。
我握着那殷红的宝石犹豫了一瞬,便走进了一间看上去规模最大的典当行——我自认做不来空手套白狼的营生,那么就只有先换取当下的开销,等日后有了收入再把它换回来。
说实话,我生来就是领主继承人,因此之前从未考虑过自己能够从事什么职业。我在一家小食肆里用过饭,向老板打听消息。
我说:“我来这里是为了找一个人,但我没有线索,而且我需要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您有什么建议吗?”
他告诉我佣兵工会常年雇佣打杂的人手,虽然薪水可怜,但却是一个探听各类消息的好地方。
我问明了佣兵工会的方向,到那里后果然很容易地就得到了一份工作——这里工作多而薪水低,还不得不忍气吞声和一群自视甚高且蛮不讲理的战士或者魔法师打交道,我想但凡有其他选择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这里工作。
我负责为前来的佣兵团查找适合他们的任务——我喜欢这份工作,因为我可以一边装作认真查找的样子一边不着痕迹假做漫不经心地向他们套话。
我以为打听到相关消息会很困难,我甚至做好了在这里耗上半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准备,然而没想到的是
我又问服下龙珠会有什么效果。
巫女告诉我这样的例子很罕见,龙珠是龙最宝贵的东西,一只龙除非死,否则绝不会把自己的龙珠给出去,然而如果龙的本体死了,那么他的龙珠也就失效了。她只知道我会获得弗留斯一半寿命,并且拥有龙族一样的防御能力。
我急忙追问这样做对弗留斯会有什么影响。
巫女很平和地看着我,说:“失去龙珠的龙将会受到自己部族的排斥。而你所得的,即为他所失的——它的寿岁将会只剩下一半,力量将会削弱。”
我听见自己几不可闻的声音:“……我可以等到他吗?”
巫女却没有回话。
我看向她,她坐在椅子上,已经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她已经回答完三个问题,走向了自己生命旅途的终点。
52.
我命人安葬了巫女,心中却始终萦绕着不安。
我从未问过弗留斯,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强大如他会受那样严重的伤甚至被迫跨越死亡之海来到凡纳斯。也没有问过他一定要回去非做不可的事情是什么——如果是重要的事,如果会有危险,又为什么要把对于龙族而言那么重要的龙珠留给我?!
龙的寿命可达几千年,我一直一直以为我是弗留斯生命中一段小小的旅程,甚至不敢抱希望有朝一日他真的会回来。然而猝不及防间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他生命的全部——龙珠平分生命,他活着,我便不会死。
我开始组织人手研究死亡之海。
我招募能工巧匠按照典籍上的记载打造能载人飞天的战舰以及可以横越死亡之海的巨大船只。
我的意图昭然若揭,胆敢提出反对意见的大臣全部被我镇压。
七个月后,三艘号称可横渡死亡之海的巨轮终于全部建成。
我清点了一千战士,整军出发。
53.
二十天后我们到达了一个小岛,之前派出考察的人曾提到说这个岛上有淡水资源,可以作为中途补给点,而到达这里,也预示着我们的行程已经完成了一半。
岛上有事先建好的高塔等建筑,再听过考察人员汇报之后,我就有心把这里建成我们的一个据点。
事情到这里发展得都很顺利,我唯一没有预料到的是安迪的背叛。
我们一起长大,曾同甘苦共患难,却难以在已经征服整个凡纳斯大陆的如今共赴新的征途。
他说我被魔鬼诱惑了心智迷昏了头脑,这样去伊康纳弥科斯完全是带着人去送死。
我从未想过安迪会背叛我,在他的暗中引导下,我将其他亲信都留在凡纳斯,如今跟出来的人里竟多数都是安迪的部下。或许是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他没有杀死我,而是将我关在岛上的高塔上,令自己的亲信看着我,他则带着“领主大人突发疾病中途去世”的消息率众返航。
54.
但是安迪那负责看守的部下想要杀死我。
我无法判断这是出自安迪的授意还是仅仅如他所说,是他认为“我活着就会成为安迪大人的障碍,所以必须要死”。
他试了很多法子,直接拿刀剑刺砍,下毒,放火烧,放水里淹……
可是我都没死成。
我很淡定,他却接近崩溃,看着我像看着一头怪物。
夜深的时候我摸着自己的心脏,心想在人类的眼里我说不定就是一个怪物,想弄死我至少得拿出屠龙的态度——我的心里住着一头巨龙,我知道是他在保护我。
55.
这个人的副官寻机杀死了他,然后要放我走。
我有些疑惑地看着副官,他告诉我在和蒙卡对战的那次他负伤了,是我填补了他的位置让他去休息。
副官说:“领主大人,属下无能。”
他为我找来了一艘载着必备物资的小船,承诺会料理好这里的事,让我放心离开——这对我来说已经够了。
我乘上了船,顺着洋流的方向向伊康纳弥科斯前进。
四周是光明还是黑暗,前方是风平浪静还是巨浪滔天,这些我都不在乎——我的眼睛看不见,但是我的心会指引方向。
我相信冥冥中有力量指引我向前。
56.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奇迹存在,在不知过了多久之后,我的眼前竟出现了蒙蒙的清晰的光。
我第一时间用手遮住了眼睛,然后慢慢地,不可置信地一点点放开——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道灰色的线,那是一片崭新而宏伟的大陆。
我看得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领主其实是把很多信得过的亲信给弟弟留下了,他已经做过很坏的打算,选择带安迪出来就是觉得安迪是能够同生共死的兄弟。
☆、冰皇
57.
我弃船上岸。借着水的倒影可以看见此时的我形容憔悴,衣衫破败,仿佛突然老了十岁。我苦笑了一下,沿着道路向前走去。
幸而路遇一对驾车出游的夫妇,他们以为我是迷路的旅人,好心地提出将我送到这附近最近的城镇。
这座城隶属于强盛的人类王国碧因,因为近海水路贸易发达而尤为繁荣,我有些茫然地看着来往的人群和鳞次栉比的商铺,终于意识到一个极为重要且悲伤的问题——我没有钱。
我身上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是我一直随身佩戴的一块红宝石挂坠,这是我成年那年我母亲送给我的,她说这是她的传家宝,交代我要好好保管。
我握着那殷红的宝石犹豫了一瞬,便走进了一间看上去规模最大的典当行——我自认做不来空手套白狼的营生,那么就只有先换取当下的开销,等日后有了收入再把它换回来。
说实话,我生来就是领主继承人,因此之前从未考虑过自己能够从事什么职业。我在一家小食肆里用过饭,向老板打听消息。
我说:“我来这里是为了找一个人,但我没有线索,而且我需要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您有什么建议吗?”
他告诉我佣兵工会常年雇佣打杂的人手,虽然薪水可怜,但却是一个探听各类消息的好地方。
我问明了佣兵工会的方向,到那里后果然很容易地就得到了一份工作——这里工作多而薪水低,还不得不忍气吞声和一群自视甚高且蛮不讲理的战士或者魔法师打交道,我想但凡有其他选择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这里工作。
我负责为前来的佣兵团查找适合他们的任务——我喜欢这份工作,因为我可以一边装作认真查找的样子一边不着痕迹假做漫不经心地向他们套话。
我以为打听到相关消息会很困难,我甚至做好了在这里耗上半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准备,然而没想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