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8
得拖沓而冗长,愈发衬托得眼前这个人,如此鲜润活泼,完美动人……
相爱的日子甜蜜得让人窒息,每一晚的相聚都让人觉着短暂,亲热不够;每一次明明很短暂的分离,却又那么漫长。
罗战的小公寓如今彻底像个小家,所有的东西都是双份儿。
门口摆着两双绒拖鞋。
洗手间里两只牙刷,两个剃须刀,两条大浴巾。
床上并排两枚柔软的大枕头,左右床头柜各有一只闹钟,调成两个时间,程宇这边儿是起床上班的时间,罗战这边儿是提前起来给媳妇做早饭的时间。
这天罗战给程宇发短信勾搭:【小警帽儿,今儿晚上值班吗?】
程宇回复:【值班。】
罗战锲而不舍:【帅哥儿,是给公家值班,还是给你老公值班啊?】
程宇回道:【有病赶紧滚回家吃药!】
罗战一看就乐了,高兴了,程宇骂他的意思就是,今儿这个班是给咱爷们儿值得,要过来伺候爷睡觉!但是小警帽儿还害臊着,不好意思承认!
罗战早早地从饭馆儿出来,特意拎了一屉小笼包子和一份酸辣凉皮儿,给辛苦了一天的小程警官做夜宵。他开着车去接程宇。
他没想到这天程宇就出事儿了,让他事后想起来万分地后怕。
52、巷战霸王
程宇下班儿,接到罗战的短信,从派出所小院儿出来。
程宇知道罗战在隔了两个街区的地方等他,俩人约好的秘密角落,掩人耳目。他没有走鸦儿胡同,而是抄更近的小道儿,钻了一条小窄胡同,一路还小跑着,惦记早点儿看见罗战。
小胡同黑漆漆的,窄得只能容下两个肩膀,再来第三个人侧身儿都挤不过去。胡同两头的两杆路灯只剩下一个有亮儿,前两天被小孩儿往上乱扔球鞋,打碎了一盏灯泡,还没安上新的。
程宇在小巷子里走到一半儿,没注意那墙旮旯下,黑灯瞎火的,靠着个人。
惯性的敏感,程宇抬头淡淡地扫了一眼。
俩人错肩而过,那人哼了一声儿:“哥们儿,借个火。”
程宇下意识地停下脚步,掏出打火机,凑过去。
淡蓝色的一丛小火焰缓缓移上去,照亮俩人脸上的神情。那人嘴里斜斜地叼着烟,一手掏兜儿,电光火石之间,三棱刀刃闪着寒光向程宇的腹部就刺过来!
程宇的反应却比那人掏兜儿行刺的动作还要迅速!
他的小腹骤然一紧,柔韧的腰部拧出不可思议的角度,纸片人儿一样贴着墙躲开那致命的一刀,几乎是在千钧一发的同时,手里那枚打火机燃着赤蓝色火苗毫不客气地燎上对方的眼球!
事实上,某些职业特性就已经决定了像程宇这种人,平时走路都十分警觉,眼光毒辣,心思敏锐,往前迈出去每一步,都事先想好了退路。
身边儿随便走过一个比较打眼的陌生人,程宇头一眼就是扫描这人的相貌特征,大脑部件儿迅速筛过市局分局最近一年下发的各路通缉要犯大头照,暗自一一比对。第二眼再仔细琢磨这人的装扮举止,身上藏没藏家伙,是不是走街串巷溜门撬锁的小毛贼。
打火机的亮光凑上去时,对方没有看火,而是从眼睫缝隙里偷瞄程宇,眼底闪着寒光。程宇脑筋里那根弦儿一下子就敏感了,他分辨得出对方是好人还是歹人!
那家伙直接被程宇手里的火杵进眼球,嗷得一声痛叫,随后就被程宇迎面一脚狠狠跺上膝盖,干净利索地废掉武力值。
这时候,小胡同两头突然闪出七七八八两坨人,从怀里兜里掏出家伙,两坨人涌进来,把程宇堵在胡同正当间儿!
程宇立刻就明白了。
这绝不是拦路抢劫小打小闹,是有人憋在这条道儿上,想要暗算他!
程宇抽出腰里的甩棍,手腕发力狠抽打头冲上来的恶徒,将人逼出几米远。
程宇厉声道:“你们干什么的?!”
对方恶狠狠地回答:“就是在这儿等你的!”
程宇冷冷地问:“谁让你们来的?”
对方或许是仗着人多势众,这一仗志在必得,狞笑道:“姓程的,我们听说你以前遭遇过一回车祸,右胳膊废了,呵呵……这回,卸你一条左胳膊!!!”
这话让程宇心里一寒,手指紧紧攥住手中的武器。
那伙人一声号令,从两头齐刷刷地扑上来,程宇左手持伸缩棍,细长凌厉的钢棍刺破黑暗,划出一道银白色的光芒,血水立刻从歹徒额头上飞溅出来!
身后阴风扑上来,程宇侧身飞踹,右腿拧成一条蛟龙怒啸着直捣对方的面门,一脚踹向脖颈让对手倒地窒息!
程宇那时候脑海里闪过数日之前,前门茶馆儿里,谭五爷阴测测地对他说的那句话。
程宇全身的血液直往脑门儿上撞,眼球漫出嫣红色的蛛网,因为身陷恶战遭人围攻而暴怒!对方以多打少,全然不讲江湖道义,还欺负他少一条胳膊能用,摆明了要下黑手,程宇一腔的怒火从眉眼中喷发,手里的棍子毫不留情,一棍一棍抽上对手的持刀手和脖颈、肋下各处要害。
小巷子里躲闪不开,行动受限,歹徒手里锋利的尖刀划破了他的外套,剐伤了他的脖颈……
阴霾的夜色里,程宇穿着制服长风衣的身影突然跃起,飞身蹿上小胡同一侧的墙壁,飞檐走壁,让那一伙人瞬间木愣!
这条小胡同程宇走了二十多年,自打牙齿能嚼得动爆米花、关东糖,就开始在这条胡同串来串去。寒霜酷暑的摧磨在老旧的砖墙上留下许许多多岁月的痕迹,每一块凸出,每一处凹陷,程宇都非常熟悉。
程宇在黑暗中一脚蹬上墙壁上凸出的几块砖。
修长的身形顺势被昏暗的灯光牵引成一条丈余高的影子!
他侧身腾空,居高临下,一脚勾踢踹拧了一个人的脖子,身体在下落的瞬间甩棍如一条泛出金属光泽的暴龙飞砸向另一名歹徒耳侧!殷红腥辣的血水四处泼溅,斑斑点点染上灰墙,让一群恶徒胆战心惊!
罗战其实距离程宇也就几百米,坐在车里,手肘支在车窗棱子上,往窗外掸了掸烟灰,口里还哼着情歌小曲儿。
“每过一天每一天这醉者——
“便爱你多些再多些至满泻——
“我最爱你与我这生一起oh oh,哪惧明天风高路斜……hum hum……”
程宇好半天都不过来,罗战还在瞎琢磨,这媳妇是不是忒么的临时又接警去了,把自己这土老冒儿晾在这儿,不理了?
手机嘟嘟嘟响起来,罗战一看是程宇的号码,赶忙接起来:“喂?宝贝儿,还不出来啊,哥等你呢,你在哪儿呐?”
罗战叫了几声,手机里竟然无人应答,只有一阵
相爱的日子甜蜜得让人窒息,每一晚的相聚都让人觉着短暂,亲热不够;每一次明明很短暂的分离,却又那么漫长。
罗战的小公寓如今彻底像个小家,所有的东西都是双份儿。
门口摆着两双绒拖鞋。
洗手间里两只牙刷,两个剃须刀,两条大浴巾。
床上并排两枚柔软的大枕头,左右床头柜各有一只闹钟,调成两个时间,程宇这边儿是起床上班的时间,罗战这边儿是提前起来给媳妇做早饭的时间。
这天罗战给程宇发短信勾搭:【小警帽儿,今儿晚上值班吗?】
程宇回复:【值班。】
罗战锲而不舍:【帅哥儿,是给公家值班,还是给你老公值班啊?】
程宇回道:【有病赶紧滚回家吃药!】
罗战一看就乐了,高兴了,程宇骂他的意思就是,今儿这个班是给咱爷们儿值得,要过来伺候爷睡觉!但是小警帽儿还害臊着,不好意思承认!
罗战早早地从饭馆儿出来,特意拎了一屉小笼包子和一份酸辣凉皮儿,给辛苦了一天的小程警官做夜宵。他开着车去接程宇。
他没想到这天程宇就出事儿了,让他事后想起来万分地后怕。
52、巷战霸王
程宇下班儿,接到罗战的短信,从派出所小院儿出来。
程宇知道罗战在隔了两个街区的地方等他,俩人约好的秘密角落,掩人耳目。他没有走鸦儿胡同,而是抄更近的小道儿,钻了一条小窄胡同,一路还小跑着,惦记早点儿看见罗战。
小胡同黑漆漆的,窄得只能容下两个肩膀,再来第三个人侧身儿都挤不过去。胡同两头的两杆路灯只剩下一个有亮儿,前两天被小孩儿往上乱扔球鞋,打碎了一盏灯泡,还没安上新的。
程宇在小巷子里走到一半儿,没注意那墙旮旯下,黑灯瞎火的,靠着个人。
惯性的敏感,程宇抬头淡淡地扫了一眼。
俩人错肩而过,那人哼了一声儿:“哥们儿,借个火。”
程宇下意识地停下脚步,掏出打火机,凑过去。
淡蓝色的一丛小火焰缓缓移上去,照亮俩人脸上的神情。那人嘴里斜斜地叼着烟,一手掏兜儿,电光火石之间,三棱刀刃闪着寒光向程宇的腹部就刺过来!
程宇的反应却比那人掏兜儿行刺的动作还要迅速!
他的小腹骤然一紧,柔韧的腰部拧出不可思议的角度,纸片人儿一样贴着墙躲开那致命的一刀,几乎是在千钧一发的同时,手里那枚打火机燃着赤蓝色火苗毫不客气地燎上对方的眼球!
事实上,某些职业特性就已经决定了像程宇这种人,平时走路都十分警觉,眼光毒辣,心思敏锐,往前迈出去每一步,都事先想好了退路。
身边儿随便走过一个比较打眼的陌生人,程宇头一眼就是扫描这人的相貌特征,大脑部件儿迅速筛过市局分局最近一年下发的各路通缉要犯大头照,暗自一一比对。第二眼再仔细琢磨这人的装扮举止,身上藏没藏家伙,是不是走街串巷溜门撬锁的小毛贼。
打火机的亮光凑上去时,对方没有看火,而是从眼睫缝隙里偷瞄程宇,眼底闪着寒光。程宇脑筋里那根弦儿一下子就敏感了,他分辨得出对方是好人还是歹人!
那家伙直接被程宇手里的火杵进眼球,嗷得一声痛叫,随后就被程宇迎面一脚狠狠跺上膝盖,干净利索地废掉武力值。
这时候,小胡同两头突然闪出七七八八两坨人,从怀里兜里掏出家伙,两坨人涌进来,把程宇堵在胡同正当间儿!
程宇立刻就明白了。
这绝不是拦路抢劫小打小闹,是有人憋在这条道儿上,想要暗算他!
程宇抽出腰里的甩棍,手腕发力狠抽打头冲上来的恶徒,将人逼出几米远。
程宇厉声道:“你们干什么的?!”
对方恶狠狠地回答:“就是在这儿等你的!”
程宇冷冷地问:“谁让你们来的?”
对方或许是仗着人多势众,这一仗志在必得,狞笑道:“姓程的,我们听说你以前遭遇过一回车祸,右胳膊废了,呵呵……这回,卸你一条左胳膊!!!”
这话让程宇心里一寒,手指紧紧攥住手中的武器。
那伙人一声号令,从两头齐刷刷地扑上来,程宇左手持伸缩棍,细长凌厉的钢棍刺破黑暗,划出一道银白色的光芒,血水立刻从歹徒额头上飞溅出来!
身后阴风扑上来,程宇侧身飞踹,右腿拧成一条蛟龙怒啸着直捣对方的面门,一脚踹向脖颈让对手倒地窒息!
程宇那时候脑海里闪过数日之前,前门茶馆儿里,谭五爷阴测测地对他说的那句话。
程宇全身的血液直往脑门儿上撞,眼球漫出嫣红色的蛛网,因为身陷恶战遭人围攻而暴怒!对方以多打少,全然不讲江湖道义,还欺负他少一条胳膊能用,摆明了要下黑手,程宇一腔的怒火从眉眼中喷发,手里的棍子毫不留情,一棍一棍抽上对手的持刀手和脖颈、肋下各处要害。
小巷子里躲闪不开,行动受限,歹徒手里锋利的尖刀划破了他的外套,剐伤了他的脖颈……
阴霾的夜色里,程宇穿着制服长风衣的身影突然跃起,飞身蹿上小胡同一侧的墙壁,飞檐走壁,让那一伙人瞬间木愣!
这条小胡同程宇走了二十多年,自打牙齿能嚼得动爆米花、关东糖,就开始在这条胡同串来串去。寒霜酷暑的摧磨在老旧的砖墙上留下许许多多岁月的痕迹,每一块凸出,每一处凹陷,程宇都非常熟悉。
程宇在黑暗中一脚蹬上墙壁上凸出的几块砖。
修长的身形顺势被昏暗的灯光牵引成一条丈余高的影子!
他侧身腾空,居高临下,一脚勾踢踹拧了一个人的脖子,身体在下落的瞬间甩棍如一条泛出金属光泽的暴龙飞砸向另一名歹徒耳侧!殷红腥辣的血水四处泼溅,斑斑点点染上灰墙,让一群恶徒胆战心惊!
罗战其实距离程宇也就几百米,坐在车里,手肘支在车窗棱子上,往窗外掸了掸烟灰,口里还哼着情歌小曲儿。
“每过一天每一天这醉者——
“便爱你多些再多些至满泻——
“我最爱你与我这生一起oh oh,哪惧明天风高路斜……hum hum……”
程宇好半天都不过来,罗战还在瞎琢磨,这媳妇是不是忒么的临时又接警去了,把自己这土老冒儿晾在这儿,不理了?
手机嘟嘟嘟响起来,罗战一看是程宇的号码,赶忙接起来:“喂?宝贝儿,还不出来啊,哥等你呢,你在哪儿呐?”
罗战叫了几声,手机里竟然无人应答,只有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