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中国人,就会跪舔坏莱芜,滚去抱你米国爸爸的大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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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尽职的男朋友,曹元竭尽全力为周锦贡献点击率,直接将视频设置成循环播放然后开始忙他自己的事。
这几天公司赶在年前要把事情都处理好,乱七八糟的杂事都要堆起来了,不过还有几天忙活,然后公司就会过年放假,他就有时间带周锦到处玩玩,周锦还没去过游乐园,没坐过摩天轮,应该带他去试试看。
突然,暗黑的画面上有一个一闪而过的红点抓住里曹元的注意力,曹元马上按下了暂停键,周锦的腰带上挂着一块红色的吊坠。
曹元将这张图片截下来,放大后发现这只吊坠并不是塑料玻璃这种会反光的材料,而是一打磨得极其光滑的石头,石头是不会发光的。
曹元重新将视频打开,倒退到红光出现前的地方,然后按下播放键。果然,那块石头闪动了一下,不是反射灯光,而是由内而外自行发出一道火红的光芒。
曹元开始有一种隐隐的不安,这种不安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紧张。
“元哥,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怎么样?”
周锦的声音突然在他的耳边响起,那天周锦为什么会这么问?
曹元觉得自己站在一团迷雾的边缘,再往前一步便能揭开谜团,但他却不愿意迈出这一步,因为他的潜意识已经告诉了他的大脑,这个谜团的谜底并不是他想知道的。
犹豫了片刻,曹元将截下来的图片运用谷妹搜图功能开始搜索。这块石头的来历马上被查找了出来。
“宇晋七十五年庆王李蹊(字行谨)陪葬物,存善鸡血石吊坠,长10厘米,宽5厘米,重35g,上无人工雕刻,天然纹路成滴血状,1992年首次出现于荷兰古董拍卖行;先所在地:未知。”
曹元心中雷声大作,他慌忙掏出手机,快速拨通周锦电话,电话接通了。
“嘟嘟嘟”,无人接听。
☆、第 42 章
周锦站在金淦物理实验室的大门前。实验室里一片寂静,高楼的隔窗没有一间亮起了灯。沉重的铁门上挂着生了锈的牛鼻锁,绿色的铜锈往外翘着。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名片,确定没有走错。他伸手推了推沉重的铁门,一手铜锈。
“有人吗?”周锦用力拍了拍铁门上一格格的铁条,空旷的场地里回荡着敲击声,无人回应。
所有人都走了,他来晚了。
深冬的半夜寒风刺骨,周锦往单薄的棉衣里缩了缩脖子,慢慢地沿着墙角蹲了下来。
人都是贪心的,当一个愿望得到了满足,他别开始追求下一个愿望,这条追寻的道路漫长得没有尽头,这条路上所有的人都像夸父一样,明知无望,却拼命的奔跑,最后饿死渴死,瘫倒在地,化为山川化为河流。周锦也是。
他开始得寸进尺了,明明之前已经做好了决定,在荧幕上留下一段不会被抹去的印迹,然后便坦然接受,无论最后的结果是离开还是留下。
但现在他变了,心中芝麻大的期望日益膨胀,最后填满了他狭小的心胸,他不想走,他不要走,他要永远留在这里,千方百计,也要留在这里。
寂静的晚风里传来一阵脚步声,低沉稳重,一个肩宽膀圆的高大男人徐徐走近。他在周锦的身侧站住,一条腿倚在铁门上,从西裤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扑扑抖出一根挂在嘴边,“有火吗?”他说,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
周锦木然地抬起头,看清背对着月光的来人,他看不清这个人得脸,却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
“没有。”
那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自己给自己点上,“你在这里干什么?”
“找人。”
“找谁?”
“王晓达教授。”周锦低声回答。
在这个世界里,周锦认识的人不多,懂得知识也少得可怜,但冥冥之中他觉得如果有一个人能帮他,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王晓达。
为什么在这么多的书店里,他偏偏会在慌忙之中闯进他签售的这一家;为什么这么多的书籍里,他偏偏会看到他写的书;为什么这么多人里,他偏偏记住了他,过目不忘,牢牢地记在了心里。这是人的本能自救反应,敏锐的紧紧抓住最后可能救自己的东西。
“你找他干什么?”那人轻轻从嘴里吐出一口香烟,白色的烟形成一个圆圈,然后徐徐往上升去。
周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上发光的戒指,答道:“我想请他帮我。”
“帮你?”那人轻笑,“他能帮你什么?他就是一个疯子。”
“帮我……”周锦语塞,是啊,他能帮自己什么呢?
“帮我……留下来。”
那人没有马上回答,他并没有试图去理解周锦的前言不搭后语,他深深吸了口烟,“可惜你来晚了,他已经走了。”他用手弹了弹烟灰,淡淡地说。
“走了?他去哪里了?”
“去米国了,不会再回来了。”
周锦一怔,他手握成拳,骨节发白。
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如果认识他是一种缘分,那么现在这样错过,便也是一种命中注定。
周锦默默起身,他不知道自己在这冷风中蹲了多久,当他起身的时候,脚脖子麻得发痛,像是有一千根针在他大腿的血液里横冲直撞,狠狠地扎着他的肉。
“那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在米国找到他吗?”
“何必呢?他就是个疯子。一个被学术界抛弃的物理家,一个不入流的网络写手,你想让他帮你什么?帮你穿越吗?别搞笑了。”
“正好相反,我想留在这里。”周锦低声说。
挂在嘴边的火星忽明忽灭,那人突然笑了一声,说:“又是个疯子。”他转过身,看着铁门后高高得大楼。
“要是要走,”那人突然对着暗黑的高楼大声说道:“走之前最好断干净点,省的让留下来的人,心烦。走的人是走了,留下来的人呢?傻兮兮的在这里触景生情吗?呵,别搞笑了。”
周锦微怔,这句话像一只红缨长箭,直直射入他最软弱的红心。他自私,像一个从饥荒中逃生的幸存者,对曹元带给他的温暖有一股近乎疯狂的执念。这种执念疯狂而可怕,他想要曹元跟他在一起,永远在一起,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他的爱并不纯粹,如果他是真的爱曹元,那么他就该主动跟曹元断了,这样曹元就不用承受背弃的滋味,但他没有。他曾窃取另一个人的身份,卑微地享受曹元给他的关怀。现在他再一次地故伎重演,用欺骗的手段,偷来曹元的承诺。
他骗曹元,说他会永远跟他在一起。
夜深了,深冬的温度每一秒钟都在往下骤降,从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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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尽职的男朋友,曹元竭尽全力为周锦贡献点击率,直接将视频设置成循环播放然后开始忙他自己的事。
这几天公司赶在年前要把事情都处理好,乱七八糟的杂事都要堆起来了,不过还有几天忙活,然后公司就会过年放假,他就有时间带周锦到处玩玩,周锦还没去过游乐园,没坐过摩天轮,应该带他去试试看。
突然,暗黑的画面上有一个一闪而过的红点抓住里曹元的注意力,曹元马上按下了暂停键,周锦的腰带上挂着一块红色的吊坠。
曹元将这张图片截下来,放大后发现这只吊坠并不是塑料玻璃这种会反光的材料,而是一打磨得极其光滑的石头,石头是不会发光的。
曹元重新将视频打开,倒退到红光出现前的地方,然后按下播放键。果然,那块石头闪动了一下,不是反射灯光,而是由内而外自行发出一道火红的光芒。
曹元开始有一种隐隐的不安,这种不安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紧张。
“元哥,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怎么样?”
周锦的声音突然在他的耳边响起,那天周锦为什么会这么问?
曹元觉得自己站在一团迷雾的边缘,再往前一步便能揭开谜团,但他却不愿意迈出这一步,因为他的潜意识已经告诉了他的大脑,这个谜团的谜底并不是他想知道的。
犹豫了片刻,曹元将截下来的图片运用谷妹搜图功能开始搜索。这块石头的来历马上被查找了出来。
“宇晋七十五年庆王李蹊(字行谨)陪葬物,存善鸡血石吊坠,长10厘米,宽5厘米,重35g,上无人工雕刻,天然纹路成滴血状,1992年首次出现于荷兰古董拍卖行;先所在地:未知。”
曹元心中雷声大作,他慌忙掏出手机,快速拨通周锦电话,电话接通了。
“嘟嘟嘟”,无人接听。
☆、第 42 章
周锦站在金淦物理实验室的大门前。实验室里一片寂静,高楼的隔窗没有一间亮起了灯。沉重的铁门上挂着生了锈的牛鼻锁,绿色的铜锈往外翘着。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名片,确定没有走错。他伸手推了推沉重的铁门,一手铜锈。
“有人吗?”周锦用力拍了拍铁门上一格格的铁条,空旷的场地里回荡着敲击声,无人回应。
所有人都走了,他来晚了。
深冬的半夜寒风刺骨,周锦往单薄的棉衣里缩了缩脖子,慢慢地沿着墙角蹲了下来。
人都是贪心的,当一个愿望得到了满足,他别开始追求下一个愿望,这条追寻的道路漫长得没有尽头,这条路上所有的人都像夸父一样,明知无望,却拼命的奔跑,最后饿死渴死,瘫倒在地,化为山川化为河流。周锦也是。
他开始得寸进尺了,明明之前已经做好了决定,在荧幕上留下一段不会被抹去的印迹,然后便坦然接受,无论最后的结果是离开还是留下。
但现在他变了,心中芝麻大的期望日益膨胀,最后填满了他狭小的心胸,他不想走,他不要走,他要永远留在这里,千方百计,也要留在这里。
寂静的晚风里传来一阵脚步声,低沉稳重,一个肩宽膀圆的高大男人徐徐走近。他在周锦的身侧站住,一条腿倚在铁门上,从西裤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扑扑抖出一根挂在嘴边,“有火吗?”他说,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
周锦木然地抬起头,看清背对着月光的来人,他看不清这个人得脸,却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
“没有。”
那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自己给自己点上,“你在这里干什么?”
“找人。”
“找谁?”
“王晓达教授。”周锦低声回答。
在这个世界里,周锦认识的人不多,懂得知识也少得可怜,但冥冥之中他觉得如果有一个人能帮他,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王晓达。
为什么在这么多的书店里,他偏偏会在慌忙之中闯进他签售的这一家;为什么这么多的书籍里,他偏偏会看到他写的书;为什么这么多人里,他偏偏记住了他,过目不忘,牢牢地记在了心里。这是人的本能自救反应,敏锐的紧紧抓住最后可能救自己的东西。
“你找他干什么?”那人轻轻从嘴里吐出一口香烟,白色的烟形成一个圆圈,然后徐徐往上升去。
周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上发光的戒指,答道:“我想请他帮我。”
“帮你?”那人轻笑,“他能帮你什么?他就是一个疯子。”
“帮我……”周锦语塞,是啊,他能帮自己什么呢?
“帮我……留下来。”
那人没有马上回答,他并没有试图去理解周锦的前言不搭后语,他深深吸了口烟,“可惜你来晚了,他已经走了。”他用手弹了弹烟灰,淡淡地说。
“走了?他去哪里了?”
“去米国了,不会再回来了。”
周锦一怔,他手握成拳,骨节发白。
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如果认识他是一种缘分,那么现在这样错过,便也是一种命中注定。
周锦默默起身,他不知道自己在这冷风中蹲了多久,当他起身的时候,脚脖子麻得发痛,像是有一千根针在他大腿的血液里横冲直撞,狠狠地扎着他的肉。
“那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在米国找到他吗?”
“何必呢?他就是个疯子。一个被学术界抛弃的物理家,一个不入流的网络写手,你想让他帮你什么?帮你穿越吗?别搞笑了。”
“正好相反,我想留在这里。”周锦低声说。
挂在嘴边的火星忽明忽灭,那人突然笑了一声,说:“又是个疯子。”他转过身,看着铁门后高高得大楼。
“要是要走,”那人突然对着暗黑的高楼大声说道:“走之前最好断干净点,省的让留下来的人,心烦。走的人是走了,留下来的人呢?傻兮兮的在这里触景生情吗?呵,别搞笑了。”
周锦微怔,这句话像一只红缨长箭,直直射入他最软弱的红心。他自私,像一个从饥荒中逃生的幸存者,对曹元带给他的温暖有一股近乎疯狂的执念。这种执念疯狂而可怕,他想要曹元跟他在一起,永远在一起,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他的爱并不纯粹,如果他是真的爱曹元,那么他就该主动跟曹元断了,这样曹元就不用承受背弃的滋味,但他没有。他曾窃取另一个人的身份,卑微地享受曹元给他的关怀。现在他再一次地故伎重演,用欺骗的手段,偷来曹元的承诺。
他骗曹元,说他会永远跟他在一起。
夜深了,深冬的温度每一秒钟都在往下骤降,从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