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内一片欢腾,主持人已经开始公布获奖名单。
“优秀导演……”
“优秀编剧……”
“优秀男演员……周锦!”
掌声雷动里,曹元听见周锦走上台,说:“有人问我为什么想当演员……谢谢大家一路陪伴,这个奖是属于你们的,我爱你们。”
如雷鸣般的掌声透过薄薄的门扉传了出来,银色的月光透过格子窗,一块一块的照在会场外的走廊里。曹元将头低下头,用右手盖住左手,按了按食指上那枚闪闪发亮的戒指,轻声说:“小谨,你知道吗?你得奖了。
会场门被推开了,两个瘦瘦高高的男孩从门里溜了出来,“这典礼实在是太无聊了。”
“嘘……小声点,千万别被元哥发现了……”
“元哥您怎么,您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哭啊?”
曹元微微仰起头,胡乱用手抹了一把脸,说:“还不是被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给气的。”
作者有话要说: 虐完了,马上千里寻夫,宝宝们坚持住!
☆、第 50 章
颁奖典礼后,周锦二话不说,马上从曹元家搬了出去。他在市中心买了一间精装公寓,付的全款,空着手直接搬了进去。
周锦走后,曹元的生活变得规律而平静。早上去公司处理工作,有时候要出差,小东小西赶通告的时候去现场盯一下,这俩家伙人虽然不怎么老实,但都很机灵,跟他们的点播,说一次就能记住,不过现在还是年纪太小,玩性没收,时常要他费些心思。
除此之外,曹元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那就是去博物馆。
博物馆并不安静,时常有周边小学定期组织活动,带领同学前来参观。一群头戴小红帽的小孩儿在巨大的玻璃柜前排成一长条,将脸贴在玻璃上,小小的鼻梁被挤得歪倒一边,肥嫩的小手点在玻璃墙上,留下一个小小的五指印。
被这群小孩磨得没了脾气的导游,一手扶着挂在嘴边的话筒,机械地重复着她说了无数次的台词:“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今年出土的宇晋七十五年的人物画像。”
一卷画像陈放在玻璃柜里,四盏白炽灯分别悬挂在玻璃柜的四个角上,白皙的光线从四面八方照射进来,最后在画作顶端汇聚成昏黄的光斑。
这卷画像残破得厉害,正中间破碎得斑斑驳驳,被精心修复后,有的的地方颜色偏亮,有的的地方色泽发黑,两种颜色沿着皲裂的纹路回合在一起,让这幅画上的人脸略微变形。
导游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非常遗憾,这副画卷遭到了损毁,人物面部部分破损严重,已经无法分别出这个人的五官。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保存下来的这半部分看出这幅画作画工相当的精细。你们看人物的头发丝,还有身上的衣服,这些细节都处理得栩栩如生。
嬉闹地小孩们并没有认真听,他们瞪着眼睛看着这张画像。一个圆脸的孩子,用头撞了撞玻璃墙,大喊了一句:“这张画画的是谁啊?”
导演用手托了托小孩的下巴,让他停下拿头撞玻璃的举动,“这幅画是为谁画的现在无从考证,虽然专家根据这幅画像残留的部分绘制了复原图,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看见的,但画卷并没有留下人名和标记,所以我们现在也无法推测。但很多专家认为这上面的人是画家凭空想象出来的,或者是融合了多个人的特征,并没有实际的原型。”
小孩将眼睛瞪得更圆了,他抬起和手背一样圆润的脸庞,大声说:“我知道这画上的人是谁,我刚刚看见他了。”
“你骗人,”一个戴眼镜的小女孩指着他的鼻子,说:“小胖你又骗人,老师都说了这上面的人是想象的。”
“我没有骗人,”小胖急的圆脸发红,他粗着脖子吼道:“我刚刚真的看见了,就在走廊里。”
导演笑了笑,没在意小孩的童言童语,她一手握住小孩如藕节般饱满的手臂,拉着他往另一个展览室走去,“我们现在看到的,是现存最古老的青铜礼器……”
那群小孩走后,适才喧闹的展览厅陷入一片沉静,曹元从走廊里的那条长椅上起身,默默向那件玻璃柜走去。
隔着透明的墙壁,他将脸微微凑近了些,嘴里呼出的热气马上再玻璃壁上凝固成一团白雾,他像那群孩子一样,伸出手指,将手贴在玻璃柜上。
这幅画画得真好,很像他。
从博物馆出来后,天已经半黑,他坐进驾驶座准备开车回家,一点火,那辆红色二手小破车便发出突突突的叫声,紧接着在曹元以为要熄火的时候,车身冷不丁地往前一耸,陡然冲将出去。
这小破车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大了,每次不是没油就是没气,换着花样惹他发火,真的该换一辆新的了。
以前李蹊还在的时候,也一直跟他商量着要买一辆新车,那时他满口答应,说先送他去驾校把驾照给考了,然后买一辆新车给他当考试过关的礼物,他真不该这么说的。
曹元并不准备买新车了,这车他开得时间久,开得顺手。
从博物馆回家的路上,曹元去了一趟超市,买回一条鲫鱼。现在他会自己做饭了,简单的番茄炒鸡蛋,土豆烧牛肉,已经不在话下,最拿手的是炖鱼汤。
将新鲜的鱼去鳞除内脏,在腹部用刀划开几寸长几寸深的小口,做鱼汤有一个小窍门,那就是在熬汤之前将鱼放在锅里和生姜一起先煎一下,这样做不仅汤汁鲜美,而且没有鱼的腥味。高压锅压好后,汤汁纯白细腻,鱼肉入口即化。
一大锅好汤,曹元一个人喝不完,没喝完的便用大碗装好,上面封上保鲜膜,放到冰箱里留着,还能再吃上几次。
隔上一段时间曹怡然便会来曹元家看望一下,美其名曰照料弟弟。结婚后的王太太仍然十指不沾阳春水,至今没有学会做饭。王强整整追了她八年,功德圆满后还是把她当宝贝宠着,将持之以恒进行到底,这一点曹元委实欣慰。
曹怡然在厨房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削着土豆,挂在嘴边念叨的,翻来覆去总是那句:“小元啊,你就再找一个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非要在周锦那棵歪脖子树上挂着?”
知道曹元和周锦那点事的,都担心曹元失恋会想不开,觉得他变得沉默是全是因为周锦那个负心汉。
只有曹元自己知道,并不是的。他其实是在缅怀,缅怀一个四百年前就已经死去了的人。
他始终记得那天李蹊披着一身的雪花,从门外冲进来,认真的对他说:“我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我求求你,如果我走了,不要忘记我好吗。”
现在他终于明白这个请求对于李蹊而言有多么沉重。这个世界上比没有人知道你走了更悲哀的,是没有人知道你曾来过。
那
“优秀导演……”
“优秀编剧……”
“优秀男演员……周锦!”
掌声雷动里,曹元听见周锦走上台,说:“有人问我为什么想当演员……谢谢大家一路陪伴,这个奖是属于你们的,我爱你们。”
如雷鸣般的掌声透过薄薄的门扉传了出来,银色的月光透过格子窗,一块一块的照在会场外的走廊里。曹元将头低下头,用右手盖住左手,按了按食指上那枚闪闪发亮的戒指,轻声说:“小谨,你知道吗?你得奖了。
会场门被推开了,两个瘦瘦高高的男孩从门里溜了出来,“这典礼实在是太无聊了。”
“嘘……小声点,千万别被元哥发现了……”
“元哥您怎么,您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哭啊?”
曹元微微仰起头,胡乱用手抹了一把脸,说:“还不是被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给气的。”
作者有话要说: 虐完了,马上千里寻夫,宝宝们坚持住!
☆、第 50 章
颁奖典礼后,周锦二话不说,马上从曹元家搬了出去。他在市中心买了一间精装公寓,付的全款,空着手直接搬了进去。
周锦走后,曹元的生活变得规律而平静。早上去公司处理工作,有时候要出差,小东小西赶通告的时候去现场盯一下,这俩家伙人虽然不怎么老实,但都很机灵,跟他们的点播,说一次就能记住,不过现在还是年纪太小,玩性没收,时常要他费些心思。
除此之外,曹元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那就是去博物馆。
博物馆并不安静,时常有周边小学定期组织活动,带领同学前来参观。一群头戴小红帽的小孩儿在巨大的玻璃柜前排成一长条,将脸贴在玻璃上,小小的鼻梁被挤得歪倒一边,肥嫩的小手点在玻璃墙上,留下一个小小的五指印。
被这群小孩磨得没了脾气的导游,一手扶着挂在嘴边的话筒,机械地重复着她说了无数次的台词:“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今年出土的宇晋七十五年的人物画像。”
一卷画像陈放在玻璃柜里,四盏白炽灯分别悬挂在玻璃柜的四个角上,白皙的光线从四面八方照射进来,最后在画作顶端汇聚成昏黄的光斑。
这卷画像残破得厉害,正中间破碎得斑斑驳驳,被精心修复后,有的的地方颜色偏亮,有的的地方色泽发黑,两种颜色沿着皲裂的纹路回合在一起,让这幅画上的人脸略微变形。
导游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非常遗憾,这副画卷遭到了损毁,人物面部部分破损严重,已经无法分别出这个人的五官。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保存下来的这半部分看出这幅画作画工相当的精细。你们看人物的头发丝,还有身上的衣服,这些细节都处理得栩栩如生。
嬉闹地小孩们并没有认真听,他们瞪着眼睛看着这张画像。一个圆脸的孩子,用头撞了撞玻璃墙,大喊了一句:“这张画画的是谁啊?”
导演用手托了托小孩的下巴,让他停下拿头撞玻璃的举动,“这幅画是为谁画的现在无从考证,虽然专家根据这幅画像残留的部分绘制了复原图,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看见的,但画卷并没有留下人名和标记,所以我们现在也无法推测。但很多专家认为这上面的人是画家凭空想象出来的,或者是融合了多个人的特征,并没有实际的原型。”
小孩将眼睛瞪得更圆了,他抬起和手背一样圆润的脸庞,大声说:“我知道这画上的人是谁,我刚刚看见他了。”
“你骗人,”一个戴眼镜的小女孩指着他的鼻子,说:“小胖你又骗人,老师都说了这上面的人是想象的。”
“我没有骗人,”小胖急的圆脸发红,他粗着脖子吼道:“我刚刚真的看见了,就在走廊里。”
导演笑了笑,没在意小孩的童言童语,她一手握住小孩如藕节般饱满的手臂,拉着他往另一个展览室走去,“我们现在看到的,是现存最古老的青铜礼器……”
那群小孩走后,适才喧闹的展览厅陷入一片沉静,曹元从走廊里的那条长椅上起身,默默向那件玻璃柜走去。
隔着透明的墙壁,他将脸微微凑近了些,嘴里呼出的热气马上再玻璃壁上凝固成一团白雾,他像那群孩子一样,伸出手指,将手贴在玻璃柜上。
这幅画画得真好,很像他。
从博物馆出来后,天已经半黑,他坐进驾驶座准备开车回家,一点火,那辆红色二手小破车便发出突突突的叫声,紧接着在曹元以为要熄火的时候,车身冷不丁地往前一耸,陡然冲将出去。
这小破车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大了,每次不是没油就是没气,换着花样惹他发火,真的该换一辆新的了。
以前李蹊还在的时候,也一直跟他商量着要买一辆新车,那时他满口答应,说先送他去驾校把驾照给考了,然后买一辆新车给他当考试过关的礼物,他真不该这么说的。
曹元并不准备买新车了,这车他开得时间久,开得顺手。
从博物馆回家的路上,曹元去了一趟超市,买回一条鲫鱼。现在他会自己做饭了,简单的番茄炒鸡蛋,土豆烧牛肉,已经不在话下,最拿手的是炖鱼汤。
将新鲜的鱼去鳞除内脏,在腹部用刀划开几寸长几寸深的小口,做鱼汤有一个小窍门,那就是在熬汤之前将鱼放在锅里和生姜一起先煎一下,这样做不仅汤汁鲜美,而且没有鱼的腥味。高压锅压好后,汤汁纯白细腻,鱼肉入口即化。
一大锅好汤,曹元一个人喝不完,没喝完的便用大碗装好,上面封上保鲜膜,放到冰箱里留着,还能再吃上几次。
隔上一段时间曹怡然便会来曹元家看望一下,美其名曰照料弟弟。结婚后的王太太仍然十指不沾阳春水,至今没有学会做饭。王强整整追了她八年,功德圆满后还是把她当宝贝宠着,将持之以恒进行到底,这一点曹元委实欣慰。
曹怡然在厨房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削着土豆,挂在嘴边念叨的,翻来覆去总是那句:“小元啊,你就再找一个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非要在周锦那棵歪脖子树上挂着?”
知道曹元和周锦那点事的,都担心曹元失恋会想不开,觉得他变得沉默是全是因为周锦那个负心汉。
只有曹元自己知道,并不是的。他其实是在缅怀,缅怀一个四百年前就已经死去了的人。
他始终记得那天李蹊披着一身的雪花,从门外冲进来,认真的对他说:“我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我求求你,如果我走了,不要忘记我好吗。”
现在他终于明白这个请求对于李蹊而言有多么沉重。这个世界上比没有人知道你走了更悲哀的,是没有人知道你曾来过。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