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5
精神病儿子?”
会场一片寂静,突然,辖区派出所的所长说道:“没有精神病,但是有一家的儿子是间歇性精神障碍。父亲叫汪会。”
师父点了点头,说:“那么,这个汪会的儿子是不是身材矮小?”
派出所所长说:“是的。”
师父继续问道:“这一家是不是很穷?”
主办侦查员插话道:“今天我去了,家里穷困潦倒,除了破床破桌子破电视什么的,什么都没有,连冰箱、空调这样的电器都没有。家里有个儿子,10岁时得了脑膜炎,没有及时医治,现在处于时而智障、时而狂躁的状态。”
师父看着主办侦查员说:“汪会是不是说案发那天他孩子一直在家?”
“那倒没有。”侦查员说,“不过他倒是一直强调他的儿子从来不出门,都是憋在家里吃了睡睡了吃。不过,这些情况,您是怎么知道的?”
“是尸体告诉我的。”师父笑着说了一句阴森恐怖的话,“现在我来分析给你们听。”
师父喝了一口水,慢慢地说道:“先说主要的,我们要从尸体身上奇怪的刀伤说起。第一,两名死者的头面部和颈部都被砍了几十刀。这样的情况见于两类案件,一是深仇大恨、泄愤毁容,二是精神病杀人。第二,女死者的衣服被解开,乳房和肚脐周围有多处起子形成的刺创,但是经尸检确认死者并没有遭受性侵害,这样的情况也见于两种案件,一是性变态杀人,二是精神病杀人。第三,现场发现了dvd机被剪断的线头,又确定本案是盗窃案件,什么人盗窃就是为了偷dvd和手机而不翻动现场、不拿女死者的金手链?只有一种解释,凶手没见过dvd机,连拔线头都不知道,要用刀割断线头,而且凶手没见过手机或者认为手机很值钱。这样的人,只能是智障或者精神病。结合三方面问题,只有精神病患者才能做出这样的现场。”
我赞许地点了点头,说:“间歇性精神障碍,这样的话,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整个作案现场有时让人感觉凶手有反侦查意识,有时又像没有反侦查意识,甚至作案时带个梯子这样不能让人理解的行为都可以做得出来。这是因为他的行为没有清晰的思维去维系,时而清晰时而糊涂,所以整个案发现场都让人费解。”
师父接着说:“我之所以分析这个人家里很贫穷,是因为即便凶手有精神障碍,如若生活条件一般也都应该能认识什么是dvd机,这个时代,连dvd机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他的家里可想而知有多穷。”
我又插话道:“是啊,分析身材矮小是因为现场二楼的窗户狭小,能钻进去的人,自然身材矮小。”
胡科长在一旁补充道:“嗯,听你这样一说,所有的疑点几乎都可以解释了。之前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男性死者没有经过任何挣扎就被打死在床上,甚至连抵抗的动作都没有,这非常奇怪。因为盗窃杀人,通常都是进屋翻动东西惊醒受害人后,不得已而杀人。而本案中,凶手几乎是进了卧室就杀人,这非常不好理解。”
师父接话道:“很简单,我觉得这个凶手应该了解柏长青一家的习惯。受害者通常是周五回家,周一才回来,而恰巧案发当天是25号,周五。很有可能是凶手以为柏长青回了城,于是晚上来盗窃。哪知周方脚踝受伤,恰巧这天晚上他们没有回城。凶手进入卧室后,对于卧室内有人大为惊讶,但是因为受害人此时并没有醒来,如若是正常人可能会逃离或者继续悄悄盗窃。但如果凶手是精神障碍患者,这种程度的受惊,会严重刺激他的精神状况,很有可能就诱发了狂躁症。所以,这样的思维其实都是不正常的。”
大家都在似信非信地点头。
师父接着说:“进一步考虑,凶手是精神障碍,杀人后引发了他的狂躁症,虽然可能在作案后用挂锁锁闭现场大门,但不太可能想到焚烧血衣、销毁证据。那么,如果他们村口的焚烧灰烬确定是血衣的话,很有可能是他的家人帮忙销毁证据,既然证据都销毁了,他自然会极力隐瞒他儿子是有作案时间的。”
就在这时,dna检验室的技术人员走进会议室,低声和张局长耳语了几句。
张局长说:“灰烬里发现的衣服碎片,检出死者血迹。”
“那就抓人吧。”师父和张局长说道。
张局长显得有些迷糊,说:“我们还没有直接指向他的证据,嫌疑人又是精神障碍,贸然抓人,可靠吗?”
“相信我,尸体不会说谎。”师父说,“尸体上奇怪的刀伤,已经说明了一切。”
张局长想了想,一声令下,3辆警车驶出了公安局大门。
师父、胡科长和我在专案组会议室里静静地等待着回音。
1个小时以后,张局长的手机突然响起,电话的声音很响:“张局长,是他干的,他家的床底下发现了割断电线的dvd机和两部手机!另外还有一把钥匙,怀疑是死者家大门挂锁的钥匙。”
“好吧,把嫌疑人和汪会一起抓回来。”张局长说,“这个汪会涉嫌包庇。”
夜还未深,专案组就得到了好消息。汪会在证据面前很快低下了头。原来26日早晨,汪会发现自己家的梯子横着放在院子里,顿时有了不祥之兆。待他跑到儿子的房间时,发现儿子满身是血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汪会也不知道儿子干了什么事,只觉得不好,于是把儿子身上的血衣和床单、被褥悄悄地拿到村口焚烧。可是他不知道自己儿子盗窃来的dvd机、手机和钥匙放在床下,留下了致命的证据。
对汪会之子的审讯难度很大,他赘述了很多不相干的问题,但是提到男死者的时候,他咬着牙,眼露凶光地说:“杀!杀!”而提到女死者的时候,他却只会流着口水说:“奶子,奶子。”
“从这个嫌疑人的陈述碎片中,已经明确反映出了他的作案过程。”师父说,“既然汪会承认血衣是他儿子身上穿的,血衣上又有死者的血迹,那么这就是直接证据。”
“不仅如此。”胡科长说,“刚从痕检部门得到消息,汪会承认烧毁了犯罪嫌疑人的鞋子,我们已经从他交代的地方买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鞋子,鞋底花纹和现场一致。现场提取的两枚指纹,也都和嫌疑人对上了。这是铁案。”
“铁案又能如何?”我郁郁寡欢,“精神病杀人,不负刑事责任。可怜了这一对苦命的夫妇,那么年轻就枉死了。”
“是啊。”师父也受到了我情绪的影响,“住在偏远地区,本身就有风险,夜
会场一片寂静,突然,辖区派出所的所长说道:“没有精神病,但是有一家的儿子是间歇性精神障碍。父亲叫汪会。”
师父点了点头,说:“那么,这个汪会的儿子是不是身材矮小?”
派出所所长说:“是的。”
师父继续问道:“这一家是不是很穷?”
主办侦查员插话道:“今天我去了,家里穷困潦倒,除了破床破桌子破电视什么的,什么都没有,连冰箱、空调这样的电器都没有。家里有个儿子,10岁时得了脑膜炎,没有及时医治,现在处于时而智障、时而狂躁的状态。”
师父看着主办侦查员说:“汪会是不是说案发那天他孩子一直在家?”
“那倒没有。”侦查员说,“不过他倒是一直强调他的儿子从来不出门,都是憋在家里吃了睡睡了吃。不过,这些情况,您是怎么知道的?”
“是尸体告诉我的。”师父笑着说了一句阴森恐怖的话,“现在我来分析给你们听。”
师父喝了一口水,慢慢地说道:“先说主要的,我们要从尸体身上奇怪的刀伤说起。第一,两名死者的头面部和颈部都被砍了几十刀。这样的情况见于两类案件,一是深仇大恨、泄愤毁容,二是精神病杀人。第二,女死者的衣服被解开,乳房和肚脐周围有多处起子形成的刺创,但是经尸检确认死者并没有遭受性侵害,这样的情况也见于两种案件,一是性变态杀人,二是精神病杀人。第三,现场发现了dvd机被剪断的线头,又确定本案是盗窃案件,什么人盗窃就是为了偷dvd和手机而不翻动现场、不拿女死者的金手链?只有一种解释,凶手没见过dvd机,连拔线头都不知道,要用刀割断线头,而且凶手没见过手机或者认为手机很值钱。这样的人,只能是智障或者精神病。结合三方面问题,只有精神病患者才能做出这样的现场。”
我赞许地点了点头,说:“间歇性精神障碍,这样的话,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整个作案现场有时让人感觉凶手有反侦查意识,有时又像没有反侦查意识,甚至作案时带个梯子这样不能让人理解的行为都可以做得出来。这是因为他的行为没有清晰的思维去维系,时而清晰时而糊涂,所以整个案发现场都让人费解。”
师父接着说:“我之所以分析这个人家里很贫穷,是因为即便凶手有精神障碍,如若生活条件一般也都应该能认识什么是dvd机,这个时代,连dvd机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他的家里可想而知有多穷。”
我又插话道:“是啊,分析身材矮小是因为现场二楼的窗户狭小,能钻进去的人,自然身材矮小。”
胡科长在一旁补充道:“嗯,听你这样一说,所有的疑点几乎都可以解释了。之前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男性死者没有经过任何挣扎就被打死在床上,甚至连抵抗的动作都没有,这非常奇怪。因为盗窃杀人,通常都是进屋翻动东西惊醒受害人后,不得已而杀人。而本案中,凶手几乎是进了卧室就杀人,这非常不好理解。”
师父接话道:“很简单,我觉得这个凶手应该了解柏长青一家的习惯。受害者通常是周五回家,周一才回来,而恰巧案发当天是25号,周五。很有可能是凶手以为柏长青回了城,于是晚上来盗窃。哪知周方脚踝受伤,恰巧这天晚上他们没有回城。凶手进入卧室后,对于卧室内有人大为惊讶,但是因为受害人此时并没有醒来,如若是正常人可能会逃离或者继续悄悄盗窃。但如果凶手是精神障碍患者,这种程度的受惊,会严重刺激他的精神状况,很有可能就诱发了狂躁症。所以,这样的思维其实都是不正常的。”
大家都在似信非信地点头。
师父接着说:“进一步考虑,凶手是精神障碍,杀人后引发了他的狂躁症,虽然可能在作案后用挂锁锁闭现场大门,但不太可能想到焚烧血衣、销毁证据。那么,如果他们村口的焚烧灰烬确定是血衣的话,很有可能是他的家人帮忙销毁证据,既然证据都销毁了,他自然会极力隐瞒他儿子是有作案时间的。”
就在这时,dna检验室的技术人员走进会议室,低声和张局长耳语了几句。
张局长说:“灰烬里发现的衣服碎片,检出死者血迹。”
“那就抓人吧。”师父和张局长说道。
张局长显得有些迷糊,说:“我们还没有直接指向他的证据,嫌疑人又是精神障碍,贸然抓人,可靠吗?”
“相信我,尸体不会说谎。”师父说,“尸体上奇怪的刀伤,已经说明了一切。”
张局长想了想,一声令下,3辆警车驶出了公安局大门。
师父、胡科长和我在专案组会议室里静静地等待着回音。
1个小时以后,张局长的手机突然响起,电话的声音很响:“张局长,是他干的,他家的床底下发现了割断电线的dvd机和两部手机!另外还有一把钥匙,怀疑是死者家大门挂锁的钥匙。”
“好吧,把嫌疑人和汪会一起抓回来。”张局长说,“这个汪会涉嫌包庇。”
夜还未深,专案组就得到了好消息。汪会在证据面前很快低下了头。原来26日早晨,汪会发现自己家的梯子横着放在院子里,顿时有了不祥之兆。待他跑到儿子的房间时,发现儿子满身是血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汪会也不知道儿子干了什么事,只觉得不好,于是把儿子身上的血衣和床单、被褥悄悄地拿到村口焚烧。可是他不知道自己儿子盗窃来的dvd机、手机和钥匙放在床下,留下了致命的证据。
对汪会之子的审讯难度很大,他赘述了很多不相干的问题,但是提到男死者的时候,他咬着牙,眼露凶光地说:“杀!杀!”而提到女死者的时候,他却只会流着口水说:“奶子,奶子。”
“从这个嫌疑人的陈述碎片中,已经明确反映出了他的作案过程。”师父说,“既然汪会承认血衣是他儿子身上穿的,血衣上又有死者的血迹,那么这就是直接证据。”
“不仅如此。”胡科长说,“刚从痕检部门得到消息,汪会承认烧毁了犯罪嫌疑人的鞋子,我们已经从他交代的地方买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鞋子,鞋底花纹和现场一致。现场提取的两枚指纹,也都和嫌疑人对上了。这是铁案。”
“铁案又能如何?”我郁郁寡欢,“精神病杀人,不负刑事责任。可怜了这一对苦命的夫妇,那么年轻就枉死了。”
“是啊。”师父也受到了我情绪的影响,“住在偏远地区,本身就有风险,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