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容沾染上了让茯神心惊肉跳的熟悉——
无奈而放纵的……
“你啊。”
男人稍稍弯下身,在茯神的唇角落下轻轻的一吻——
“最终,你还是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不是告诉过你了吗?千万不要去看,恶龙的眼睛。”
茯神浑身一震。
他难以置信地抬起头,往入的却是一双平静的深红色瞳眸,记忆中,这双瞳眸就这样看着茯神,眼中有纵容、不舍与怜悯……
还有无论经历几个轮回,独自等待的沉寂。
“以诺……”
“是我。”
“你的记忆……”
“你还是那么笨。神话故事里,奥汀牺牲自己的右眼在世界之树下与智慧之泉的守泉人换取了无尚的智慧。”以诺抬起手,拍了拍黑发年轻人的头顶,“这就是解开被上锁记忆程序的关键所在。”
“可是为什么——”
“可惜总是在这个时候才找回记忆,都不能和你多待一会儿。”以诺抬起手扯了扯茯神的脸,“嗯。还有每一次每一次,都是这个表情……”
“以诺——”
“弗丽嘉。”
“……”
男人的笑容之中沾染上了遗憾与悲伤——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不要在这种情况下再次见面呢?漫长的等待什么的,说实在的,我有些厌倦了。”
茯神看着面前的男人。
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想把自己杀死,把自己的血肉蹂进他的身体里,让自己的血液与他的血液统共奔流。
想和他在一起,感受他的体温。
想和他在一起,呼吸他所呼吸的空气。
想跟他在一起,不要将他独自一人放在历史的河流之中沉默等待。
想和他在一起,再也不要分开。
“那么下一次,请从一开始就把我带在你的身边。”
以诺微微一愣。
黑发年轻人稍稍踮起脚,轻咬了下微楞中男人的唇。
他看着以诺的眼,用坚定的语气说:“如果我是个傻子,你就看着我不让我犯傻;如果我是个疯子,你就看着我别让我撒欢;如果我是个圣母,你就从小教我,让我成为一个自私自利的可恶鬼……”
金属碰撞发出轻微的脆耳声响。
世界之树摇摇欲坠即将倒塌。
黑发年轻人耳边的耳环白光越发刺眼——
“如果注定要成为恶,那么请你看着我,让我在一开始就做那条匍匐在罪恶之上的恶龙。”
……
当世界已成为火海之中的废墟。
所有生灵涂炭,人类灭绝,二号实验体也被自己的烈焰吞噬消亡。
身边黑发年轻人化为白色雾状颗粒逐渐变得模糊,当站在树冠之上的男人最终只剩孤身一人,他转过身望着如墨深沉的苍穹,手中有红光聚集,当那红光逐渐消散,一把泛着金属冰冷光泽的长枪出现在他的手上——
男人将那柄长枪向着天空掷出。
那长枪拖着长长的红色尾巴,刺向天空。
“呯”地一声轻响,就像是玻璃破碎的声音——在长枪所刺向的天际边,如墨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裂痕!
云雾散开,黑暗被撕裂,光从天之裂缝中投下,温暖而祥和。
第147章 番外一
我姓楚,是个天朝人。
我今年六十岁,在一所大学当一名普普通通的教授,教书育人似乎就是我人生全部的意义所在了。
我有一位贤淑温柔的妻子,她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并不曾离去的唯一陪伴,我很庆幸这辈子能遇到一名能够与我白头偕老的女性,这些年来我们不曾为任何大小事争吵脸红,说一句“相敬如宾”似乎也不为过。
我们唯一的遗憾是年轻的时候对事业和研究投入了过多的热情,最终当意识到自己终于老去,也没能要一个孩子。
妻子对于这件事始终心中抱有遗憾。
——直到最近,这件事似乎有了转机。
起因是隔壁搬来了一对年轻的父子。
这对父子一搬进我们的院子就引起了我们这些“老一辈”的关注,并不是我们没见过外国人之类的原因,而是这一对特别的父子实在是太让人记挂——
爸爸看上去只有三十岁上下,身材高大,虽然是外国人的脸但长相哪怕是我那些学生年轻人也是赞不绝口的俊美;孩子则是地地道道的黄种人。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说起中文字正腔圆,长得一点儿没捡着他爸爸的外国血统,到是有些普通……不过小孩么。这些都不算碍事。
我还记得他第一天搬进来,正巧遇见我同妻子晚餐过后下楼散步。楼梯中偶遇,他放下手中抓着的小书包,笑着跟我们鞠躬,恭恭敬敬地说:“叔叔阿姨你们好,我叫楚墨白,今天刚搬过来,第一天。”
瞧瞧。
这年头外国人的小孩儿也有中文名字了,而且他也姓楚。
一把年纪了去惦记别人家的儿子说起来也挺害臊的,但是伴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我又越发觉得,这个孩子,好像就是老天爷知道咱们两个老头老太太的难处,特意把他送到我们身边似的——
他就像天生跟我们认识。
我是个古板的人,哪怕教那些大学生他们也是跟我保持一个礼貌的距离,啊,我的妻子说,因为我总是不笑,所以总让人亲近不起来。
不过最近我找到反驳妻子的理由了。
隔壁的孩子有空就带着小书敲开咱家的门,喊叔叔阿姨,今天问问语文,明儿问问数学——学习的时候一板一眼,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从来不知道耍赖也不知道调皮,就连我妻子说,他特别特别像年轻的时候的我……
我嘴巴上头总反驳说你说这话怪别扭,不过实际上吧我想的是,希望他多来敲开我家的门,多问问。
我能交给他的知识够他上到大学呢。
“墨白,你同叔叔讲讲,你最喜欢的学科是什么?”
“生物。”
“那以后长大了,是不是要当一名生物学家?”
“不。”小孩脑袋摇的像拨浪鼓,“长大以后我要和叔叔一样,当一名教授,教好多好多的学生,让他们变得比我更加厉害,然后他们再去当教授,再教更多更多的人——”
“……”
我真不想承认自己一把年纪被个穿开裆裤的感动到了。
摸摸毛孩子的头,正努力
无奈而放纵的……
“你啊。”
男人稍稍弯下身,在茯神的唇角落下轻轻的一吻——
“最终,你还是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不是告诉过你了吗?千万不要去看,恶龙的眼睛。”
茯神浑身一震。
他难以置信地抬起头,往入的却是一双平静的深红色瞳眸,记忆中,这双瞳眸就这样看着茯神,眼中有纵容、不舍与怜悯……
还有无论经历几个轮回,独自等待的沉寂。
“以诺……”
“是我。”
“你的记忆……”
“你还是那么笨。神话故事里,奥汀牺牲自己的右眼在世界之树下与智慧之泉的守泉人换取了无尚的智慧。”以诺抬起手,拍了拍黑发年轻人的头顶,“这就是解开被上锁记忆程序的关键所在。”
“可是为什么——”
“可惜总是在这个时候才找回记忆,都不能和你多待一会儿。”以诺抬起手扯了扯茯神的脸,“嗯。还有每一次每一次,都是这个表情……”
“以诺——”
“弗丽嘉。”
“……”
男人的笑容之中沾染上了遗憾与悲伤——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不要在这种情况下再次见面呢?漫长的等待什么的,说实在的,我有些厌倦了。”
茯神看着面前的男人。
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想把自己杀死,把自己的血肉蹂进他的身体里,让自己的血液与他的血液统共奔流。
想和他在一起,感受他的体温。
想和他在一起,呼吸他所呼吸的空气。
想跟他在一起,不要将他独自一人放在历史的河流之中沉默等待。
想和他在一起,再也不要分开。
“那么下一次,请从一开始就把我带在你的身边。”
以诺微微一愣。
黑发年轻人稍稍踮起脚,轻咬了下微楞中男人的唇。
他看着以诺的眼,用坚定的语气说:“如果我是个傻子,你就看着我不让我犯傻;如果我是个疯子,你就看着我别让我撒欢;如果我是个圣母,你就从小教我,让我成为一个自私自利的可恶鬼……”
金属碰撞发出轻微的脆耳声响。
世界之树摇摇欲坠即将倒塌。
黑发年轻人耳边的耳环白光越发刺眼——
“如果注定要成为恶,那么请你看着我,让我在一开始就做那条匍匐在罪恶之上的恶龙。”
……
当世界已成为火海之中的废墟。
所有生灵涂炭,人类灭绝,二号实验体也被自己的烈焰吞噬消亡。
身边黑发年轻人化为白色雾状颗粒逐渐变得模糊,当站在树冠之上的男人最终只剩孤身一人,他转过身望着如墨深沉的苍穹,手中有红光聚集,当那红光逐渐消散,一把泛着金属冰冷光泽的长枪出现在他的手上——
男人将那柄长枪向着天空掷出。
那长枪拖着长长的红色尾巴,刺向天空。
“呯”地一声轻响,就像是玻璃破碎的声音——在长枪所刺向的天际边,如墨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裂痕!
云雾散开,黑暗被撕裂,光从天之裂缝中投下,温暖而祥和。
第147章 番外一
我姓楚,是个天朝人。
我今年六十岁,在一所大学当一名普普通通的教授,教书育人似乎就是我人生全部的意义所在了。
我有一位贤淑温柔的妻子,她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并不曾离去的唯一陪伴,我很庆幸这辈子能遇到一名能够与我白头偕老的女性,这些年来我们不曾为任何大小事争吵脸红,说一句“相敬如宾”似乎也不为过。
我们唯一的遗憾是年轻的时候对事业和研究投入了过多的热情,最终当意识到自己终于老去,也没能要一个孩子。
妻子对于这件事始终心中抱有遗憾。
——直到最近,这件事似乎有了转机。
起因是隔壁搬来了一对年轻的父子。
这对父子一搬进我们的院子就引起了我们这些“老一辈”的关注,并不是我们没见过外国人之类的原因,而是这一对特别的父子实在是太让人记挂——
爸爸看上去只有三十岁上下,身材高大,虽然是外国人的脸但长相哪怕是我那些学生年轻人也是赞不绝口的俊美;孩子则是地地道道的黄种人。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说起中文字正腔圆,长得一点儿没捡着他爸爸的外国血统,到是有些普通……不过小孩么。这些都不算碍事。
我还记得他第一天搬进来,正巧遇见我同妻子晚餐过后下楼散步。楼梯中偶遇,他放下手中抓着的小书包,笑着跟我们鞠躬,恭恭敬敬地说:“叔叔阿姨你们好,我叫楚墨白,今天刚搬过来,第一天。”
瞧瞧。
这年头外国人的小孩儿也有中文名字了,而且他也姓楚。
一把年纪了去惦记别人家的儿子说起来也挺害臊的,但是伴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我又越发觉得,这个孩子,好像就是老天爷知道咱们两个老头老太太的难处,特意把他送到我们身边似的——
他就像天生跟我们认识。
我是个古板的人,哪怕教那些大学生他们也是跟我保持一个礼貌的距离,啊,我的妻子说,因为我总是不笑,所以总让人亲近不起来。
不过最近我找到反驳妻子的理由了。
隔壁的孩子有空就带着小书敲开咱家的门,喊叔叔阿姨,今天问问语文,明儿问问数学——学习的时候一板一眼,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从来不知道耍赖也不知道调皮,就连我妻子说,他特别特别像年轻的时候的我……
我嘴巴上头总反驳说你说这话怪别扭,不过实际上吧我想的是,希望他多来敲开我家的门,多问问。
我能交给他的知识够他上到大学呢。
“墨白,你同叔叔讲讲,你最喜欢的学科是什么?”
“生物。”
“那以后长大了,是不是要当一名生物学家?”
“不。”小孩脑袋摇的像拨浪鼓,“长大以后我要和叔叔一样,当一名教授,教好多好多的学生,让他们变得比我更加厉害,然后他们再去当教授,再教更多更多的人——”
“……”
我真不想承认自己一把年纪被个穿开裆裤的感动到了。
摸摸毛孩子的头,正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