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
沈秦天站在练功房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一身大红、双膝跪地的林蔚然。他是今天中午火车到的省城,大家都各自回家回宿舍休息去了,只有他丢下行李就直奔综合楼。
还在北京演出的时候,他就听说了林蔚然要给何静雪配戏的消息,他必须是由衷地高兴。
以前没有演出机会的日子里,他带林蔚然去逛街去吃本地小吃,陪他说话,一个是因为沈大帅喜欢和小林林在一起,第二,为的是转移他的注意力分散他的郁闷。
他很少主动问起林蔚然在县剧团的事情,他怕林蔚然想起以前当主角的风光,懊恼现在跑龙套的无名。尽管他在和朱宴泓的聊天中得知林蔚然度过试用期的可能性非常大,但不知道留下来是不是继续跑龙套?
和何静雪合作,于是说,林蔚然开始崭露头角了。
看着他们扣人心弦的彩排,沈秦天笑嘻嘻地捏捏口袋,今天有礼物要送。
排练结束,何静雪卸下脸上的愤怒,乐队停止伴奏,沈秦天冲了过去,抢在何静雪之前,把林蔚然扶了起来。
你回来啦?
嗯中午到的。
累不累?
火车上睡过了。
北京的东西吃得惯么?
还行,不过没敢喝豆汁。
那边冷吧?
屋里暖气挺足的。
我今天还有一场排练。
你都瘦了。
但我高兴啊。
我也高兴。
林蔚然任由沈秦天搀扶着,院里两个最帅的小伙子彼此问候着,一个毛衣加牛仔裤,一个官服乌纱帽,青春洋溢,少年得志,构成了一幅穿越时光的唯美画卷。
本来每场排练后何静雪都要和林蔚然及时交流总结一下,见沈秦天来了,何静雪在一旁站着,给他们一点叙旧的时间。
对于林蔚然,何静雪自然是很喜欢的,早在朱宴泓带着这孩子到家里来的时候她就看好这个小生。至于沈秦天,都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只是沈家在别墅区那边,虽然没有抬头不见低头见那么频繁,但总归也遇上过几次。
这也是何静雪喜欢沈秦天这孩子的原因之一,平日看他挺低调的,训练也刻苦,没想到家里是住豪宅开豪车的。看来对京剧是真爱而非为了有个饭碗。
于是说当初跟着朱宴泓去何静雪家聊戏的时候,林蔚然看见的就是沈越天的林肯车,上面坐的是沈秦天。
原来还没进省院就见过。
作者有话要说: 说林大哥呆的人呢,打脸了喂
☆、第四十一章
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这大红官袍一穿,是比往日林蔚然演的那些个书生才子还要英俊。沈秦天自动给视网膜上蒙了一层网格,以毫米为最小单位,一点点仔细打量着林蔚然。
这妆化得真好,面傅粉唇涂朱,这种坏人让人恨不起来啊!
看懂了沈秦天的心思,何静雪边整理水袖边笑着说:“小林呐,你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会害老婆的,下次你还是弄一副倒八字眉毛吧,不然观众们都不信金玉奴了!到时候我唱半天也没人鼓掌,回头团长该说我业务水平退步了!”众人大笑。
“是什么呀?”林蔚然坐在食堂东侧的小树林里,等待着沈秦天带来的礼物。他很好奇什么礼物这么小可以被沈秦天握在拳头里?
“你闭上眼嘛!”沈秦天的眼睛亮亮的,不输给冬季夜空中的繁星。
闭就闭。林蔚然笑着合起了双眼,等了几十秒还没动静。
“别睁眼别睁眼!”沈秦天急啊,真是没经验,应该把两根项链分开放的,这当口缠在一起抖不开了算啥事儿么!
今年的一月十八日是个星期一,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林蔚然和沈秦天起个大早,等会儿沈越天要来接他们,三个人一起去参加林蔚屏的婚礼。
作为新郎的弟弟,林蔚然照理说应该早一点回去帮帮忙,但头天晚上他有演出,是这个农历年的最后一场演出。
还有几天就除夕了,院里每到这个时候不会再有演出任务,大家辛苦了一整年可以好好休息几天,然后到大年初五,将开始新一年的工作。
沈越天昨天晚上飞机落地,躺下已经凌晨了。他不是结束了美国的公务,而是强行把日程表改了,空出几天时间回来。
他的本意当然不是为了给林蔚屏送红包,虽然他也没打算赖掉当时的承诺。他这不是怕鞭炮礼花外加大红喜字的,这两小子触景生情,给熏陶出点儿什么情况来。
“小林你晕车么?要不要开点窗?”沈越天温和地问着。
“沈大哥我很好,辛苦你了!”林蔚然心里非常感激沈越天。
沈秦天听说他哥哥要结婚,说要跟着一起去。林蔚然自然是非常愿意带沈秦天回家去玩,他之所以没有主动开口邀请,是怕沈秦天过不惯农村的生活,虽然他们村不是遍地马屎蛋牛粪饼,但毕竟不像省城那么干净,没有街心花坛红花绿叶还拼成个图案的。
这几天林蔚然一直在想门当户对的事儿,虽然目前有文缘这组成功的城乡组合,但他从小确实听了不少因家庭出身差异太大而导致的婚姻不幸。而且文缘的未婚妻虽然在省城上班,但她父母都是小县城的,后来工作调动分到省城,她和文缘的成长背景还不算太过不同。而自己和沈秦天…
说起来林蔚然也很纠结,他不肯直面自己对沈秦天的感情,但不可否认他最近越发地迷恋和沈秦天在一起的感觉,他喜欢看沈秦天戴髯口,喜欢看他下腰,喜欢看他练唱。有时候练完功太累,一句话都不说,但他依然很享受两个人一起走在去食堂路上的默契,同时迈步,步伐一致。
林蔚然现在每天都戴着沈秦天从北京给他买的“银”项链,他们一人一根,同一款式。这链子不怕汗水,练功他也不取,戴了好几天,一点儿都不发黑。
小林林不认识铂金,只当是不算贵重的银子。他隔着毛衣领摸摸项链,他没有告诉过沈秦天,依照他们村里的风俗,这种成双成对贴身佩戴的首饰,是定情的东西。
告诉了又怎么样?他们两个男人,能结婚能生子?那可不就像地方戏里还不知情的梁山伯,对着女扮男装的祝英台唱的那样:“你若把我做妻小,害得我今生今世做孤老,不生儿女传后代,何用少年把妻讨?”
“是不是快到了?”沈秦天完全不知道林蔚然的思绪,他一路看着风景。虽然现在没有出省,但他以前确实很少到省城周边的地方去,就算是送戏,也只会往县城去而不是农村。
“你怎么知道?”林蔚然毕竟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大孩子,他一见快要到家,心情好起来,不再继续纠结他们出身是否对等,他们是否有未来。
“因为,我看见一大片一大片
沈秦天站在练功房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一身大红、双膝跪地的林蔚然。他是今天中午火车到的省城,大家都各自回家回宿舍休息去了,只有他丢下行李就直奔综合楼。
还在北京演出的时候,他就听说了林蔚然要给何静雪配戏的消息,他必须是由衷地高兴。
以前没有演出机会的日子里,他带林蔚然去逛街去吃本地小吃,陪他说话,一个是因为沈大帅喜欢和小林林在一起,第二,为的是转移他的注意力分散他的郁闷。
他很少主动问起林蔚然在县剧团的事情,他怕林蔚然想起以前当主角的风光,懊恼现在跑龙套的无名。尽管他在和朱宴泓的聊天中得知林蔚然度过试用期的可能性非常大,但不知道留下来是不是继续跑龙套?
和何静雪合作,于是说,林蔚然开始崭露头角了。
看着他们扣人心弦的彩排,沈秦天笑嘻嘻地捏捏口袋,今天有礼物要送。
排练结束,何静雪卸下脸上的愤怒,乐队停止伴奏,沈秦天冲了过去,抢在何静雪之前,把林蔚然扶了起来。
你回来啦?
嗯中午到的。
累不累?
火车上睡过了。
北京的东西吃得惯么?
还行,不过没敢喝豆汁。
那边冷吧?
屋里暖气挺足的。
我今天还有一场排练。
你都瘦了。
但我高兴啊。
我也高兴。
林蔚然任由沈秦天搀扶着,院里两个最帅的小伙子彼此问候着,一个毛衣加牛仔裤,一个官服乌纱帽,青春洋溢,少年得志,构成了一幅穿越时光的唯美画卷。
本来每场排练后何静雪都要和林蔚然及时交流总结一下,见沈秦天来了,何静雪在一旁站着,给他们一点叙旧的时间。
对于林蔚然,何静雪自然是很喜欢的,早在朱宴泓带着这孩子到家里来的时候她就看好这个小生。至于沈秦天,都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只是沈家在别墅区那边,虽然没有抬头不见低头见那么频繁,但总归也遇上过几次。
这也是何静雪喜欢沈秦天这孩子的原因之一,平日看他挺低调的,训练也刻苦,没想到家里是住豪宅开豪车的。看来对京剧是真爱而非为了有个饭碗。
于是说当初跟着朱宴泓去何静雪家聊戏的时候,林蔚然看见的就是沈越天的林肯车,上面坐的是沈秦天。
原来还没进省院就见过。
作者有话要说: 说林大哥呆的人呢,打脸了喂
☆、第四十一章
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这大红官袍一穿,是比往日林蔚然演的那些个书生才子还要英俊。沈秦天自动给视网膜上蒙了一层网格,以毫米为最小单位,一点点仔细打量着林蔚然。
这妆化得真好,面傅粉唇涂朱,这种坏人让人恨不起来啊!
看懂了沈秦天的心思,何静雪边整理水袖边笑着说:“小林呐,你这模样怎么看都不像会害老婆的,下次你还是弄一副倒八字眉毛吧,不然观众们都不信金玉奴了!到时候我唱半天也没人鼓掌,回头团长该说我业务水平退步了!”众人大笑。
“是什么呀?”林蔚然坐在食堂东侧的小树林里,等待着沈秦天带来的礼物。他很好奇什么礼物这么小可以被沈秦天握在拳头里?
“你闭上眼嘛!”沈秦天的眼睛亮亮的,不输给冬季夜空中的繁星。
闭就闭。林蔚然笑着合起了双眼,等了几十秒还没动静。
“别睁眼别睁眼!”沈秦天急啊,真是没经验,应该把两根项链分开放的,这当口缠在一起抖不开了算啥事儿么!
今年的一月十八日是个星期一,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林蔚然和沈秦天起个大早,等会儿沈越天要来接他们,三个人一起去参加林蔚屏的婚礼。
作为新郎的弟弟,林蔚然照理说应该早一点回去帮帮忙,但头天晚上他有演出,是这个农历年的最后一场演出。
还有几天就除夕了,院里每到这个时候不会再有演出任务,大家辛苦了一整年可以好好休息几天,然后到大年初五,将开始新一年的工作。
沈越天昨天晚上飞机落地,躺下已经凌晨了。他不是结束了美国的公务,而是强行把日程表改了,空出几天时间回来。
他的本意当然不是为了给林蔚屏送红包,虽然他也没打算赖掉当时的承诺。他这不是怕鞭炮礼花外加大红喜字的,这两小子触景生情,给熏陶出点儿什么情况来。
“小林你晕车么?要不要开点窗?”沈越天温和地问着。
“沈大哥我很好,辛苦你了!”林蔚然心里非常感激沈越天。
沈秦天听说他哥哥要结婚,说要跟着一起去。林蔚然自然是非常愿意带沈秦天回家去玩,他之所以没有主动开口邀请,是怕沈秦天过不惯农村的生活,虽然他们村不是遍地马屎蛋牛粪饼,但毕竟不像省城那么干净,没有街心花坛红花绿叶还拼成个图案的。
这几天林蔚然一直在想门当户对的事儿,虽然目前有文缘这组成功的城乡组合,但他从小确实听了不少因家庭出身差异太大而导致的婚姻不幸。而且文缘的未婚妻虽然在省城上班,但她父母都是小县城的,后来工作调动分到省城,她和文缘的成长背景还不算太过不同。而自己和沈秦天…
说起来林蔚然也很纠结,他不肯直面自己对沈秦天的感情,但不可否认他最近越发地迷恋和沈秦天在一起的感觉,他喜欢看沈秦天戴髯口,喜欢看他下腰,喜欢看他练唱。有时候练完功太累,一句话都不说,但他依然很享受两个人一起走在去食堂路上的默契,同时迈步,步伐一致。
林蔚然现在每天都戴着沈秦天从北京给他买的“银”项链,他们一人一根,同一款式。这链子不怕汗水,练功他也不取,戴了好几天,一点儿都不发黑。
小林林不认识铂金,只当是不算贵重的银子。他隔着毛衣领摸摸项链,他没有告诉过沈秦天,依照他们村里的风俗,这种成双成对贴身佩戴的首饰,是定情的东西。
告诉了又怎么样?他们两个男人,能结婚能生子?那可不就像地方戏里还不知情的梁山伯,对着女扮男装的祝英台唱的那样:“你若把我做妻小,害得我今生今世做孤老,不生儿女传后代,何用少年把妻讨?”
“是不是快到了?”沈秦天完全不知道林蔚然的思绪,他一路看着风景。虽然现在没有出省,但他以前确实很少到省城周边的地方去,就算是送戏,也只会往县城去而不是农村。
“你怎么知道?”林蔚然毕竟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大孩子,他一见快要到家,心情好起来,不再继续纠结他们出身是否对等,他们是否有未来。
“因为,我看见一大片一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