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机毁人亡。无数三字经在他脑海里一一飘过,最终汇成一句话无比响亮的:“草——泥——马!”从他嘴里喷了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岷爷怎么这么大反应?”

    “;happen?”

    “我听到了什么?粗口!粗口!啊,我high了……”

    “上面的骚受请自重。”

    江少岷脸色越来越难看,毫无征兆的,把直播给关了。亏他沈子清还有脸提,医人和医畜牲能一样吗?想起爷爷当初拿他自谦的话,说什么,“那你儿子可比我孙子强多了。医生可是救死扶伤的职业,哪像我孙子,毕业了只能做戏子,娱乐一下小朋友,比不了比不了,令郎才是青年才俊啊。”

    结果,青年才俊是个学兽医的。他的宝贝妹妹,会嫁给一个兽医?开什么玩笑!

    一时之间,江少岷心里又是愤怒又是解气。愤怒沈子清睁眼说瞎话,挂羊头卖狗肉,误导江家。解气是想着,叫江老爷子看不起自己的专业,竟然贬低亲孙子夸别人,等他回国一说,妥妥的打爷爷脸。

    自认为看穿沈家谎言,在拆婚路上前进一大步的江少岷气过之后,又小小得意了一番。抛开书架去翻沈津的书桌,抽屉里整整齐齐的放着各类文件和文具,还有一些没什么卵用的杂物。

    不过,左边的小抽屉却上了锁。

    江少岷蹲下来,透过锁孔朝里面看了看,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

    “难道是藏钱的地方?是不是啊?这么神秘?”江少岷摸了摸头,既然暂时打不开,只好在心里留个意,静待时机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听说晚上在线的小伙伴会多一些,所以就留在晚上更新了哦

    第6章 迷路

    沈津的生物钟和闹钟差不多同时起作用,临近七点的时候,把他喊了起来。

    这是他头一次睡沙发,脖子都睡歪了,整个人有一点落枕,难受得紧。他一边给自己做颈部按摩,一边在心里犯嘀咕,不知道那个霸占床铺的恶霸,究竟什么时候才会走。

    就在这时,大门吱呀一声开了。有人裹着清晨的寒气走了进来。

    “早上好,布兰登。”沈津打了个哈欠,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名叫布兰登的年轻人,蜜色肌肤,栗色的长卷发散作一团,遮住了他棱角分明的眉眼和脸上那些妆感明显的闪粉。作为这栋房子里的第三个室友,他显得比较冷漠,脚步踉跄的朝楼梯走去,没有理会沈津的问好。

    沈津不以为意,因为他知道布兰登太累了。毕竟他是夜场当红的脱衣舞男,每天深夜都要跳上几场不说,遇到执意要带他出台的女士,他也不挑剔。所以每天早上,沈津都能看到布兰登那一副快被掏空的丧气样。

    “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呢?”沈津觉得有些特殊邀约,他是可以拒绝。

    “哦,亲爱的沈,我要生存啊。”布兰登老是这样吊儿郎当的回答,谁也不知道他赚的那些皮肉钱,究竟用在了哪里。

    每个人都有不想说的秘密吧。劝过几次后,沈津就学乖了,不再多管闲事,而是默认和接受这样的存在。

    抛开这些,布兰登算是一个非常好的室友,首先,他的作息时间是和大家错开的,这意味着他的房间会很安静;第二,他的房租都会准时交,从不拖欠,也不用沈津催缴;第三,最重要的是,尽管他的工作性质是这样的情况,但他从不带人回家。这一点,让沈津很赞赏。而且,第四,必要的时候,布兰登也是会关心人的。

    比如现在——

    换好鞋,上了两步楼梯后,布兰登才反应过来,回头问沈津:“沈?你昨晚睡的沙发?why?”

    “因为我表弟来英国,房间让给他睡了。”沈津一边回答,一边挠了挠鸟窝头,又闻了闻腋下。唔,昨晚都没洗澡,早上抽时间洗个战斗澡吧。

    “哦,好吧。你们怎么不一起睡房间?我记得你的床并不小。”布兰登疑惑的问。

    “那个……他不习惯和我睡。”沈津有些尴尬,赶紧找了个借口。

    “沈,我不得不说,你该刮胡子了。也许正是由于你的大胡子,你表弟才不愿意和你睡。”布兰登耸了耸肩,做了个无辜的表情。

    沈津愣了下,然后好笑的摇了摇头,用中文嘀咕道:“我巴不得他不想和我睡呢。”

    “你说什么?”布兰登靠在楼梯扶手上,掏了掏耳朵。

    “我说,或许你是对的。”沈津忍不住开起布兰登的玩笑来,“我不像你,你的顾客都想和你睡。不过,布兰登,你有本事的话,什么时候把想睡你的提姆给睡了啊!”

    提姆喜欢布兰登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碍于布兰登是直男,两人才尽力保持着单纯的室友关系。

    “沈,不要开这种玩笑。”布兰登摇了摇头,严肃的说,“我不喜欢男人。再说提姆,是我们的室友。”

    沈津也觉得自己说过头了,做了一个道歉的手势。布兰登挥挥手,抻了个大懒腰,露出巧克力色的六块腹肌与人鱼线,摇摇晃晃上楼去了。

    沈津回到盥洗室,花五分钟洗了个澡,照镜子时,他摸了摸自己浓郁得几乎可以和马克思or恩格斯做兄弟的大胡子,若有所思,剃须刀拿起又放下,最终还是没有把胡子刮掉。为了省略不必要的麻烦,这胡子他都留了快一年了,还是不刮好一点吧。

    想清楚后,沈津手脚麻利的穿着格子衫出门了。路上,他给江少岷的手机发了条短信——

    “小岷,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起床,冰箱里还有一点饺子,你可以自己热来吃。如果不想吃饺子,你可以去附近的唐人街吃早餐,那里的品种比较丰富,具体位置,我会发地图给你,上面用中文做了标识,你应该弄得懂。还有,你想去便利店的话,我们这条街尽头右拐,再走五百多米就有一个商店。店主是位有拉丁血统的女黑人,很热情,你不用担心语言问题,她对初来乍到的外国人都很有耐心。”

    沈津想了想,最后还是加上了一句“如果遇到麻烦,给我打电话,我会立刻接。”

    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沈津觉得没什么遗漏,按下了发送键。

    沈津就读的英国皇家兽医学院,隶属与伦敦大学,在兽医学中算是比较权威的大学。之所以学兽医,是因为沈津没有太多选择,他高一就被一脚踢出国门,在国内虽然就读名牌高中,但沈津成绩不佳,属于中等偏下的程度。到英国后,他先读了一年语言学校,之后,又转到私立高中。虽然那两年他确实努力了,而且数学帮了他大忙,但英文毕竟不是他的母语,在考试上很吃亏。最后出来的分数勉勉强强,他挑挑拣拣很久,最后听别人的意见,选了兽医。

    毕竟这样的专业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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