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作者:孙黯

    忠犬耿直雇佣兵攻x温柔成熟前皮条客 年下 异国风情

    第一章

    夏天即将结束的时候,林瑞安毫无预兆地递了辞呈,说要回洛杉矶。

    他花了一周时间收尾,做了工作交接,和国内的朋友作简单的告别,走得略显仓促,好在没有遗落什么。

    他去哪儿都习惯了一个人,极少有需要操心的地方,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来去洒脱。

    前些年他或许还想着要回苏州看望母亲,如今却也不必了——她在墓园里安安静静的躺着,无人打扰。每天晒晒太阳吹吹风,可比自己过得好。

    他在飞机上睡饱了一觉,落地时才打起十二分精神,带好随身的行李,用流利又悦耳的当地口音叫了的士,打车回了蒙特利的住处。

    他得有一年没回来了,整整一年。

    去年秋天,他将蒙特利的老房子租给了一对不知道是不是夫妻的中国男女,好像是来打工的,来洛杉矶找工作的华人年年都有许多,没什么稀罕的。

    林瑞安只管收租金,对他人的私事也没兴趣多过问,只是叮嘱了几句不要在他的房子里乱搞,小心警察和黑帮之类的话,然后就把这件事彻底丢在了脑后。

    现在他回到这间冷清的空屋,室内还保持着那对男女搬离前的狼藉,家具和摆设都多多少少变了位置,大概是为了适应租客的生活习惯,真不把他这个主人放在眼里。

    他直接穿着鞋走进去,摸了摸对方留在这儿的新沙发床,配色恶心得要命,他想立刻就把它从楼上扔下去,爱砸死谁就砸死谁。

    冷静下来思考了片刻,他还是亲自动手剥下了难看的沙发罩,留下无辜的沙发床,把那块艳俗的破布卷成一团塞进了黑色的垃圾袋。

    除此以外,一切都不太坏。

    他去冰箱里拿了瓶快过期的矿泉水,坐下来,身体陷进柔软又有弹性的坐垫里,仰头喝了一大口。

    反正也没活儿干,暂时先歇两天吧。

    第三天他才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完毕,消去其他人残留在这里的痕迹,把这儿重新变成自己的家。

    林瑞安自认为对生活的要求不算苛刻,毕竟从芝加哥搬来臭名昭著的蒙特利公园是他自己的选择,出于“工作性质”又常年流窜于南加州的各个区,所以并没有归属感。

    但他却是个个人领地意识和仪式感非常强的人,比如他现在要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哪怕只是回归一年前的状态,他也不愿把这个头开得太马虎。

    去熟人的地盘上晃了一圈露了露脸,把床单被子送去洗衣房,回来的路上他还剪了头发,买了面包和调味酒,心情舒畅。

    今天是周末,也许晚上他会在饭后独自看场电影,也许去久违的泡个吧。

    谁知道呢。

    从今往后,大洋彼岸的人和事,都和他再无瓜葛了。

    在国内的时候应酬多,隔两三天就有饭局,他几乎没下厨做饭的机会和心情,时间一长,手艺也生疏了。

    明明是自己做的食物,没吃几口就觉得饱,不巧电影也没劲,他无所谓地关掉了电视机,威谢自己还有备用选项,干脆换身衣服去了夜店。

    林瑞安,南区著名皮条客,与各个黑帮都有利益往来,从业近十年,经验丰富,爱岗敬业。

    可凭良心说,他干的是折寿的买卖,早点儿收手有益无害,以免下场过于凄惨。

    林瑞安原本也是这么打算的——再干一票就洗手,再干一票就洗手……这一票又一票就没完没了了。

    这家店的吧台小哥是他的熟人,一个英俊的墨西哥青年,这片儿有不少墨西哥人,这位没准儿是最帅的,身材高大,眉眼深邃,棕色的皮肤尤其性感,右侧的眉毛上打了两个小小的银环,有个奇长无比的墨西哥名字,吵架的时候叫出全名不单不会显得有气势反而还有点掉价那种。

    林瑞安一般省略全名叫他列昂。

    列昂这个好心肠的小伙子,不仅不介意彼此的身份,拿林瑞安当真心朋友,偶尔还会关心他的生计问题:“你长得这么好看咋不把自己卖了呢?”

    林瑞安笑颜如花地说:“你英语这么烂能他妈闭嘴吗?"列昂耸耸肩,只把日常讥讽当做两人的友好交流,继续上下晃动他的摇酒壶,冷不丁又抛来一个令人心动的眼神:“如果我有钱的话。”

    林瑞安一愣,酒杯停在嘴边。

    他接着说:“一定找个比你年轻的。二十岁出头,鲜嫩多汁那种。”

    “滚吧,小裱子。”

    这杯接风酒是列昂请客,林瑞安也没跟他客气,两人寒暄一番,列昂讲了这一年间发生的事,大到这条街的警匪冲突那条街的灭门参案,小到这家店被查了几次他跟多少个辣妹约了炮,酒杯见底,林瑞安作势要走。他不敢喝醉,谁让蒙特利的治安状况堪忧,午夜喝得烂醉走在路上容易被人抢劫,他对这里的生存法则可一点儿都不陌生。

    “我走了,下次来的时候给你带夜宵。”

    他捏了剩在酒杯当装饰的樱桃含在嘴里,含糊地跟列昂说了再见:“晚安。”

    列昂朝他笑:“晚安亲爱的。”

    他把樱桃梗摘下来,原地转身,逆着客人涌入的方向往外走。

    大门敞开,夜风拂面,驱散了酒精带给他的烦热,樱桃被咬碎了,酸甜的汁水淌进牙缝里,甜得他打了个哆嗦。

    面目迷离而暧昧的男男女女从他身旁经过,带着城市中特有的风尘味道,只一回头,他便注意到了门口一个靠着墙站的男人。

    林瑞安拉皮条这些年,别的本事没有,独独练就了一双识人的眼睛。同时兼具直觉和洞察力的人是罕见的,他不知道这算不算天赋,只知道自己向来不会拒绝那种磁铁般的吸引力。

    无论是钱还是猎物。

    他停下脚步,侧了侧身子,假意为行人让路,实则花了点儿时间打量对方。

    那是个乍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年轻男人,不说话,甚至不看别人,流动的人群中好比一块黑色的礁石,从头到脚散发出一股与世隔绝的气场,让周围人都有意无意的绕开他走。

    林瑞安小声吹了口哨。

    ——身高出挑,肩宽腿长,比例完美却有点驼背,低着头,兜帽遮住了小半张脸,只微露出鼻梁和薄薄的嘴唇,年纪比他想象得还要轻一些。

    最美味的年纪。

    “晦,男孩儿。”跟陌生人搭讪不是件难事,在酒吧里就更不用说。

    这是林瑞安的强项,他了解与人交谈的技巧,给自己塑造怎样的形象,如何最快地拉近彼此的距离不被拒绝,如何取得别人的基本信任,这都是作为一个骗子需要好好学习的必修课。

    他也算是个见多识广宠辱不惊的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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