袜子,他倚着墙角,看周围回不了家的人,有家也不回的自己就显得格外无理取闹。

    “嘿”

    一个耳熟的女声自身后叫他,他偏了偏头,看见嘴上叼着烟走下楼梯的蕾拉。

    今天她在背心外面套了件松垮垮的男士毛衣,领口慷慨地开到乳沟,两条不爱穿丝袜的腿下面蹬着夹脚凉拖,十个指甲涂成黑色。

    住在这栋楼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叫蕾拉的姑娘是个妓女,有些人在意,有些人不,不乏有猥琐的已婚男人敢壮着胆子多瞧她几眼,在意的那些人则会刻意避开她走,像避开自己臆想中的疾病。

    她笑起来很甜:“是你啊”

    林瑞安点点头:“嘿”

    “这么好的天气干吗不在家做爱?"她学他靠墙站说话,声音不高,口中衔着烟却没打算抽,语调稀松平常。

    他正想着不该想的事,噎得林瑞安几欲窒息,心虚地往脸上攒了一个笑:“接客才不看天气呢。”

    蕾拉“哈哈哈”的笑出声,毛躁的长发从背后荡到前胸。

    渐渐地,她收敛嘴角,令那副牵强的笑在面孔上瓦解,将额头抵在他肩上叹息,这叹息声比积雨云还要轻,包含了太多不宣于口的苦衷,落寞,牢骚,以及微渺如尘埃般的失望。

    “这天糟透了。”

    她今天喝光了所有的酒,没有一位客人上门。

    等雨势稍小些了,两人结伴去了马路对面的便利店。

    可爱的姑娘想要草毒味的棒棒糖和安全套。

    林瑞安已经慢慢习惯了她奔放的穿着和表达方式,这两样东西同时从她嘴里说出来的时候竟没让人感到厌恶,相反的,还有点儿调皮。

    “你没有什么要买吗?”蕾拉站在柜台前问他,微不足道的心痛过后,她娇小的身子似乎恢复了往日的精神,大眼睛忽闪忽闪,神情天真烂漫,手却指着包装火辣的安全套。

    林瑞安不太想回答这个友情提问,脸扭向别处:“我他妈没有性生活。”

    “你为什么没有?!赫勒万那么帅!!"

    “……我不是陪你来便利店讨论这个的甜心,你大点儿声,再大点儿声,雨一停你就可以到外面发表演讲,我替你拉选票。”

    “当总统又不挣钱。”蕾拉耸了耸肩,嘟囔:“还不给发推特。”

    蒙灰的白色灯管下面,他们呈“z”字形转过一行行的货架,像在进行着一项无聊的游戏。

    蕾拉又买了冰淇淋、咖缠佐料和蒜香面包,她说今天反正也接不到客人,没人在乎她说话的时候嘴巴里有没有蒜味,自暴自弃得很畅快。

    她一蹦一跳地到收银台结算。

    午后时光快结束了,店里仍然没什么顾客,只有个满面愁容的黑人妇女坐在桌子后面照看生意。

    林瑞安看着蕾拉掏出粉红色的钱包付钱,忽然注意到桌角压着一张招聘启事,白底黑字。

    “招临时店员,仅夜班,用期两周”下面是一排裙带似的电话号码,已经被人撕掉了两条,像缺了牙齿的豁口。

    “这儿招人吗?’他随口问道。

    “是,对,没错,”黑人女老板吐掉了嘴里的泡泡糖,充满节奏感地对答起来:“有兴趣吗?只要两周夜班。前一个打工的男孩儿辞职了,而我得回老家一趟,看望我可怜的老妈妈,她病得很重……结果呢,你猜?到现在还没人打给我,行行好吧……”蕾拉舔了一口冰淇淋,把叮叮当当的零钱搓进手心,问他:“你要打工?"林瑞安摇了摇头。

    “不是我。”

    他推开门,凉风袭人。

    雨停了。

    崔璨看完两集《瑞克和莫蒂》,林瑞安捏着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回来了

    "puppy dog."他朝扭过头来的男孩儿挥了挥手:“我找了份临时工给你。”

    林瑞安不缺钱,就算缺也用不着崔璨去打工。

    更不是借故想把这个行走的人形兵器丢出家门。

    可一个二十岁、有手有脚好模好样的年轻人,不上学又不工作,多半要废了。

    他得去干点儿什么,没理想没挑战没技术含量也不要紧,哪怕暂时成为不了一份正经营生,总归是一种尝试和体验,对于没念过书的怪小孩来说。

    煞费苦心啊。

    林瑞安想,这是什么情怀。

    是父爱吧。

    妈的。

    他在崔璨面前蹲下来——他在试图和男孩儿谈论某件正经事的时候就会下意识的做这个动作,像哄小孩,又有种难以形容的宠溺,表示他并非高高在上命令差遣的那一方,拿出了足够的耐心和妥协来聆听,叫人甘愿把心里话都掏给他。

    他就是有这种魅力。

    楼下的便利店,很近,工作也很简单,有人来买东西的时候,你来收钱,听起来小菜一碟,对不对?’他说,“不过夜班会有点儿辛苦,你得提防着打劫的……我想这工作也只有你能胜任了,宝贝儿。”

    “只是个临时工作,你不喜欢也不必做一辈,十四天,好吗,讨厌了随时可以告诉我,你就回来,没关系的,你告诉我。”

    崔璨看着他,瞳孔里倒映着他的影子,不一会儿,探身从他手上取走了电话号码。

    “好。”

    见崔璨没有异议,当晚林瑞安就带着他去了便利店面试,连电话流程都省略。

    他们俩第一次一起出门,趁着天黑。

    虽说没什么需要避人眼目的,但林瑞安就是觉得别扭。

    出门前的打扮也费了他一番工夫,找来一顶软塌塌的黑色针织帽给崔璨戴上,盖住头上那个招摇的标志,只露出额头和鬓角一指宽的发茬;长袖衬衣也选了朴素的款式,主要是为了遮脖子上的纹身,至于身上那种“绝非善类”的气质,穿多少件都藏不住,只能作罢。

    好在黑人女老板对此毫不怀疑,甚至可以说印象非常不错,要知道,人人都喜欢沉默寡言只顾低头干活的年轻人,不耍小聪明,不贪小便宜,把商店交给他们也比较放心。

    关于打工的说明和林瑞安转述的差不多,夜班,晚上七点和上白班的同事做交接,工资按时薪计算,好赚不累,工作内容不考验智商,环境干净,上班的地方离住处又近……的确是各方面都合心意的好活儿了。

    林瑞安这么认为,却不想总替崔璨做主,和老板娘的谈话告一段落,在双方敲定时薪之前,他把崔璨拉到门口的屋檐下,询问他的意思。

    崔璨说:“我听你的。”

    林瑞安有点急了:“你也不能老听我的。”

    然而凭崔璨的一根筋难以理解这种曲折的感情回路,他皱了皱眉,不满男人的出尔反“我答应你了,会听你的话。”

    堵得林瑞安哑口无言。

    “啊……啊,知道了知道了!’他高兴也不是不高兴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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