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经了这件事,它算长了记性,再也不敢胡吃东西了,没过几天便瘦了不少,元虚一高兴,赏了多宝不少好东西。多宝转眼全部拿了去哄小灵娥,一来二去,又旧情复燃。
可怜了茂茂,阴差阳错,做了不少好事。牺牲他一个,幸福千万家。
九霄天的那场宴会,我收到了邀请。放在以前,我大概转眼便忘了。现今不同,我和栖风马上要大婚,以栖风的地位,到时仙家们带的贺礼定然十分可观,是以,多走动走动是很有必要的,将时若收到极为贵重的东西,好歹别连是谁都不知道。
我在宴会上,看到了瑶华。
但凡天宫宴,必定少不了瑶华的菀曼倾舞。独这次,她没有登上灵台。
听说,她大病初愈,慈黎怜其体弱,让她好生修养。
听说,她几个月前下凡游历人间,不幸遭了难。巨灵神在西南大荒的伏伽山巡逻时巧遇,将她带回了九霄天。
茂茂告诉我,那日跟随的天兵说,巨灵神是在人贩子手中救下瑶华的。
而瑶华对外的说词是,遇上了魔族之人,修为不敌受了重伤,无法腾云回天。
我知,她是天底下最心高气傲的。比起落入凡尘人贩子手中,力战魔族,虽不敌,好歹十分的体面。
随她怎样解释,终究是不敢说出实情,是我打伤了她。
漫漫长长的几十万年,我从未记恨过谁。况且一把老骨头,少说也是个长辈。如今栖风安然无恙,瑶华也受了该有的教训,自当两清。
往后当如何,各安造化。
第18章 第 18 章
后来,我才知。
女人疯狂起来有多么可怕。
九霄天的这场盛宴可谓是空前隆重,满天诸神,一应大小仙,座无虚席。我啃着蟠桃,茂茂一个劲儿的拽我袖口,提醒我注意仪态。
我教育他:“出来玩,放轻松,压力太大老得快哦,再说了,仪态这种东西,姥姥我什么时候有过呀。”
茂茂忍了很久才平复爆额的青筋,告诉我,半个月前,魔族派使者前来议和,这场宴会是为了迎接魔族二皇子苍竺,不出意外,以后天魔两族将永息兵火,和睦相处。
“姥姥你在天族丢人就算了,可别丢到魔族去。”
百万年前,天干祖神与地极祖神乃同门师兄弟,后来不知生了何变故,两人大打出手,元灵相斗七七四十九天,日月无光,天地变色。最后,地极大败,退居葵阴母地,自封魔元祖。天干临于九霄天之上,也就是天族祖神。
那场旷世不灭的斗元大战,两位祖神元灵大伤,在创了天魔两族不久,一前一后消亡。地极临了前,交代后人以魔族繁衍生息,永生永世与天族为敌。也不知结了多大的仇,竟决裂到如此地步。难不成抢了他的娘子,还把他家孩子扔井里了。
后来,魔族第二十八任魔帝,也就是苍竺他爹,对天族大肆兴兵,爆发第一次天魔大战。惨烈程度丝毫不亚于当初的两位祖神斗元大战。在那场战斗中,不少重量级的大神沉睡消亡,天魔两族损失惨重,各自鸣金收兵。直到五十万年后的现今,仍没有恢复到当初的鼎盛时期。委实吃饱了饭闲的。
那场大战后,天魔两族的关系一度僵到极点,我委实想不到,百万年后的现今,天族与魔族的后人还能满堂共饮。也不知地极祖神的棺材板有没有盖严实。
听说,魔族这次来议和,是因为那次大战,魔帝元神大创,一直在闭关修养。不知生转何变故,竟失了近一半的修为。大约是人老了经不住折腾,身子骨跟不上野心。
我在灵霄大殿上,见到了鼎鼎大名的魔族二殿下,苍竺。一身丹玄色漓袍,泠魅疏狂,是邪非邪,不正亦正。
我却看着有两分面熟,似在哪里见过一般。好生奇怪。
二十万年前的那场劫难后,我忘了很多事。约莫是那时伤了脑子,是以有时候的有些事情转头便忘。苍竺看上去也不过几万来岁,我委实一点印象有没有了。
我啃光了桃,顿觉百无聊赖,瞄了瞄栖风,仍端正的坐着,举杯饮酒。到底是圣帝,大大小小的宴会没白参加。我可是不行,寻了个不注意的空挡,悄悄的溜出了灵霄宝殿。
我在外头晃荡了半天,彻底傻了眼。这才想起前段时间,玄明命天工天匠修缮九霄天各处,想来是为了迎接魔族议和小分队,以此彰显天族豪气。
如今,各处巍峨辉煌,豪气得不要不要的。就是苦了我,看哪里都觉得没来过。
我对九霄天的路本来就不熟,那些天工天匠大概没弄明白修缮和修建的区别,是以,我此刻左拐,右拐,傻傻分不清楚。
本想找个天兵天将问问路,放眼望去连只流萤也没有,想必是天宫宴会,这些天兵也躲懒去了。
我想起茂茂曾教的办法,若是在外面迷了路,捡片叶子来丢。眼下别无他计,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然后,我发现,天宫里负责打扫的仙奴,一个个的都是勤劳的小蜜蜂啊。莫说叶子,沙子都没有。
没办法了,我取下束发的玉簪,任由头发散落满肩。拿簪子当树叶使,一路丢去,簪尾指哪儿我走哪儿。
事实证明,这委实是个明智的决定。我看错茂茂了,一个人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两个好处的。
我看见一黑衫美人坐在秋千上,说不出的别致非凡。
现今大有谬论,着一身纤尘不染袂袂白衣的才是仙子。是以,但凡天族女仙人手一套白衣,毫无特点,若搁在一堆,亲妈来了一时半会儿也认不出来。这也是我非常佩服南明仙翁的地方,老大不小,眼神挺好,比亲妈还亲妈。
想当初,这股白衣风还是姮娥带起来的,也不知毒害了多少未成年。
眼前的女子,服饰颇具异族风情,纤纤薄衫,恍若雾中来,匀白双腿,腰肢极美,肚脐上戴了朵晶莹剔透的无琼花。
天族女仙腰纤腿长的大有人在,可谁也及不上她的一半。一双剪剪秋水眸,顾盼神飞,瑶华来了,也要逊色三分。
她不是天族女仙,不然就没有瑶华什么事了。
但凡有花的地方,总有一群小蜜蜂,有美人在的地方,自然少不了猥琐徒。
几个天兵大概是喝多了,醉醺醺的上前调戏。
她荡着秋千不为所动。
天兵一个个的淌着口水大饱眼福,调戏不成便嗤之以鼻:“到底是天族女子好,规规矩矩的,哪像魔族女子天生轻贱,穿的这般暴露,还要表现得贞洁烈女,装给谁看。”
我却不知,现今天宫的天兵都成了这幅德行。我化了男子的装束,到时可推到茂茂身上,甩锅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干,可谓是熟能生巧,使了个定身法,
可怜了茂茂,阴差阳错,做了不少好事。牺牲他一个,幸福千万家。
九霄天的那场宴会,我收到了邀请。放在以前,我大概转眼便忘了。现今不同,我和栖风马上要大婚,以栖风的地位,到时仙家们带的贺礼定然十分可观,是以,多走动走动是很有必要的,将时若收到极为贵重的东西,好歹别连是谁都不知道。
我在宴会上,看到了瑶华。
但凡天宫宴,必定少不了瑶华的菀曼倾舞。独这次,她没有登上灵台。
听说,她大病初愈,慈黎怜其体弱,让她好生修养。
听说,她几个月前下凡游历人间,不幸遭了难。巨灵神在西南大荒的伏伽山巡逻时巧遇,将她带回了九霄天。
茂茂告诉我,那日跟随的天兵说,巨灵神是在人贩子手中救下瑶华的。
而瑶华对外的说词是,遇上了魔族之人,修为不敌受了重伤,无法腾云回天。
我知,她是天底下最心高气傲的。比起落入凡尘人贩子手中,力战魔族,虽不敌,好歹十分的体面。
随她怎样解释,终究是不敢说出实情,是我打伤了她。
漫漫长长的几十万年,我从未记恨过谁。况且一把老骨头,少说也是个长辈。如今栖风安然无恙,瑶华也受了该有的教训,自当两清。
往后当如何,各安造化。
第18章 第 18 章
后来,我才知。
女人疯狂起来有多么可怕。
九霄天的这场盛宴可谓是空前隆重,满天诸神,一应大小仙,座无虚席。我啃着蟠桃,茂茂一个劲儿的拽我袖口,提醒我注意仪态。
我教育他:“出来玩,放轻松,压力太大老得快哦,再说了,仪态这种东西,姥姥我什么时候有过呀。”
茂茂忍了很久才平复爆额的青筋,告诉我,半个月前,魔族派使者前来议和,这场宴会是为了迎接魔族二皇子苍竺,不出意外,以后天魔两族将永息兵火,和睦相处。
“姥姥你在天族丢人就算了,可别丢到魔族去。”
百万年前,天干祖神与地极祖神乃同门师兄弟,后来不知生了何变故,两人大打出手,元灵相斗七七四十九天,日月无光,天地变色。最后,地极大败,退居葵阴母地,自封魔元祖。天干临于九霄天之上,也就是天族祖神。
那场旷世不灭的斗元大战,两位祖神元灵大伤,在创了天魔两族不久,一前一后消亡。地极临了前,交代后人以魔族繁衍生息,永生永世与天族为敌。也不知结了多大的仇,竟决裂到如此地步。难不成抢了他的娘子,还把他家孩子扔井里了。
后来,魔族第二十八任魔帝,也就是苍竺他爹,对天族大肆兴兵,爆发第一次天魔大战。惨烈程度丝毫不亚于当初的两位祖神斗元大战。在那场战斗中,不少重量级的大神沉睡消亡,天魔两族损失惨重,各自鸣金收兵。直到五十万年后的现今,仍没有恢复到当初的鼎盛时期。委实吃饱了饭闲的。
那场大战后,天魔两族的关系一度僵到极点,我委实想不到,百万年后的现今,天族与魔族的后人还能满堂共饮。也不知地极祖神的棺材板有没有盖严实。
听说,魔族这次来议和,是因为那次大战,魔帝元神大创,一直在闭关修养。不知生转何变故,竟失了近一半的修为。大约是人老了经不住折腾,身子骨跟不上野心。
我在灵霄大殿上,见到了鼎鼎大名的魔族二殿下,苍竺。一身丹玄色漓袍,泠魅疏狂,是邪非邪,不正亦正。
我却看着有两分面熟,似在哪里见过一般。好生奇怪。
二十万年前的那场劫难后,我忘了很多事。约莫是那时伤了脑子,是以有时候的有些事情转头便忘。苍竺看上去也不过几万来岁,我委实一点印象有没有了。
我啃光了桃,顿觉百无聊赖,瞄了瞄栖风,仍端正的坐着,举杯饮酒。到底是圣帝,大大小小的宴会没白参加。我可是不行,寻了个不注意的空挡,悄悄的溜出了灵霄宝殿。
我在外头晃荡了半天,彻底傻了眼。这才想起前段时间,玄明命天工天匠修缮九霄天各处,想来是为了迎接魔族议和小分队,以此彰显天族豪气。
如今,各处巍峨辉煌,豪气得不要不要的。就是苦了我,看哪里都觉得没来过。
我对九霄天的路本来就不熟,那些天工天匠大概没弄明白修缮和修建的区别,是以,我此刻左拐,右拐,傻傻分不清楚。
本想找个天兵天将问问路,放眼望去连只流萤也没有,想必是天宫宴会,这些天兵也躲懒去了。
我想起茂茂曾教的办法,若是在外面迷了路,捡片叶子来丢。眼下别无他计,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然后,我发现,天宫里负责打扫的仙奴,一个个的都是勤劳的小蜜蜂啊。莫说叶子,沙子都没有。
没办法了,我取下束发的玉簪,任由头发散落满肩。拿簪子当树叶使,一路丢去,簪尾指哪儿我走哪儿。
事实证明,这委实是个明智的决定。我看错茂茂了,一个人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两个好处的。
我看见一黑衫美人坐在秋千上,说不出的别致非凡。
现今大有谬论,着一身纤尘不染袂袂白衣的才是仙子。是以,但凡天族女仙人手一套白衣,毫无特点,若搁在一堆,亲妈来了一时半会儿也认不出来。这也是我非常佩服南明仙翁的地方,老大不小,眼神挺好,比亲妈还亲妈。
想当初,这股白衣风还是姮娥带起来的,也不知毒害了多少未成年。
眼前的女子,服饰颇具异族风情,纤纤薄衫,恍若雾中来,匀白双腿,腰肢极美,肚脐上戴了朵晶莹剔透的无琼花。
天族女仙腰纤腿长的大有人在,可谁也及不上她的一半。一双剪剪秋水眸,顾盼神飞,瑶华来了,也要逊色三分。
她不是天族女仙,不然就没有瑶华什么事了。
但凡有花的地方,总有一群小蜜蜂,有美人在的地方,自然少不了猥琐徒。
几个天兵大概是喝多了,醉醺醺的上前调戏。
她荡着秋千不为所动。
天兵一个个的淌着口水大饱眼福,调戏不成便嗤之以鼻:“到底是天族女子好,规规矩矩的,哪像魔族女子天生轻贱,穿的这般暴露,还要表现得贞洁烈女,装给谁看。”
我却不知,现今天宫的天兵都成了这幅德行。我化了男子的装束,到时可推到茂茂身上,甩锅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干,可谓是熟能生巧,使了个定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