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叶小夏当初选的文科,花雨选的也是,不过因为决定接手公司,花雨前些日子改学理科,所以二人现在不在一个班,小夏知道花雨和自己不在一个班时很是失落,转念又想到自己不过是花雨的一个朋友,甚至那日若不是自己不要命的作为,恐怕她早和自己闹翻了,决定收拾好心情,重新投入学习。
她有自己规划好的人生,考大学当老师,以后找个老实人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当然生活中计划赶不上变化,花雨就是第一个变数,而且还是叶小夏自找的,蝴蝶效应不是无稽之谈,而花雨说出要学习金融专业还有工商管理之后,叶小夏有一种预感,她和自己的距离会越来越远,不安的情绪让小夏陡然发现自己的感情,她似乎喜欢上花雨了,这个发现让她无法面对花雨,花雨是天之骄女,而她只是一个孤儿,最重要花雨对自己最多是友情而已,毕竟花雨喜欢男的是不争的事实,小夏决定和花雨保持距离。
花雨虽说忙于公司还有学业,可是还是很关心小夏的,她甚至偷偷派人跟着小夏,她也知道自己这种做法有些变态,小夏有人身自由,可是她无法控制自己对小夏的关心,最近她明显感受到小夏对自己的疏远,以前再忙,只要自己找小夏,她总是会赶过来,可是最近一直借口学业忙碌不出来,若不是跟着小夏的人说小夏每天就在学校图书馆和家三点呆着,花雨简直认为小夏另结新欢了,等等,什么另结新欢,自己又不是旧欢,小夏是自己的朋友啊,她要是真交男朋友了,自己应该替她高兴啊......才怪,小夏是自己一个人的,谁也别想抢走她。
花雨主动出击,一直是小夏主动和花雨交好,这次花雨也主动了,每天准时抽出时间接送小夏,小夏不同意她就卖萌,还每天为小夏准备三餐,营养又美味 的便当,连花老爷都吃味地开玩笑:“哎,女大不中留喽,我看你是喜欢上人家小夏了吧。”花老爷对于曾经救了自己宝贝孙女的小夏有着非一般的好感,毕竟这种愿意以生命守护朋友的孩子已经很少了,所以喊着小夏名字的语气中带着一点亲昵。
花雨倒是一顿,花老爷的话似乎提醒了花雨什么,花雨自然知道自己对小夏不止是友情,甚至超过亲情,可是花老爷的话让她茅塞顿开,原来,是爱情啊,爱上小夏了啊。心里翻江倒海,面上却是不显。
“说什么呢,爷爷。”转身出门去接小夏
花老爷看着花雨的背影,叹了一口气,花雨的掩饰瞒得了别人,瞒得了自己吗,自己可是亲手带大这个孙女的,怎么可能看不出花雨对叶小夏的特殊情感,那种情感甚至成为一种执念,相比雨儿对陈述更多的是求而不得,对小夏才可以叫做真正的喜欢,不是没想过阻止,可是雨儿已经被伤过一次了,而且以后万一再遇到这种男人,自己也老了,那雨儿到时不就无依无靠了吗,小夏虽说是个女生,可是为人到时真的不错,学习好,肯努力,而且能以命救雨儿,说明她不是为了花家的权势,有能力还不攀附权贵,对雨儿似乎也有意,做自己的孙媳妇倒也是不错的人选,反正现在女女生子的技术也有,到时候生出一个像雨儿的重孙女,自己含饴弄孙多悠闲,越想越觉得小夏不错的花老爷已经开始考虑自己什么时候有重孙女抱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0 章
花雨知道自己对小夏的感情之后更多的是害怕,她不知道小夏是不是对自己有意,她很想告诉小夏自己的心意,可是她担心小夏会厌恶那样的自己,那样连朋友都做不成了,不同于追求陈述时的大胆,此时的花雨显得小心翼翼,她希望小夏明白她的心意却又畏惧这小夏的拒绝。
小夏认为花雨不会爱上自己也不敢表明心迹,她害怕花雨再也不理睬自己。
同样的情感,两个人,同样的心情,担心对方厌恶自己,所以不约而同地选择不说,做好朋友就好。
小夏已经想好了考试后就选择花雨去的学校,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的亲生母亲找来了,准确地说是这具身体的亲生母亲,叶小夏一生下来就有意识,她可是清楚地听见这具身体的母亲让人把她扔了的,那种语气中的厌恶之情,让小夏没有一点孺慕之情,安安静静地任由保镖一类的人把她抱出去,那个女人让人把她扔到荒郊野外,倒是那个保镖不忍,将小夏放在了孤儿院门口,对小夏来说,这个女人最多算是孕育了自己的生命,那么自己因为受冻而差点死掉的身体算是回报了她,小夏心中的母亲只有院长一个,感激的人也是资助她的花老爷,爱的人是...小雨,眼前的优雅妇人最多只能陌...生...人...而已。
“收拾好东西,和我走。”命令式的语气带着不容拒绝的气势,显然是习惯发布命令的人,语气中带着显而易见的不耐。
小夏开门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对女人还是有一点好感的,当然是因为那是小夏没认出她,小夏不否认自己是外貌协会的一员,女人的精致相貌还有自带的难以言喻的气质让小夏轻易将人放进屋子里,可是在听见女人的声音的时候,那一点点的好感瞬间消磨干净,任谁也不会喜欢一个抛弃自己的人吧,那句话“扔了她,越偏僻越好。”,这熟悉的音色,小夏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这位女士,您吃药了吗?”小夏表示坚决不会认这种亲人的
夏晨风,也就是叶小夏的生母显然不知道叶小夏这句话的含义,不过也知道显然不是什么好话,她是极不想接这个孩子回去的,可是她需要一个继承人,她也可以直接收养一个慢慢培养,可是偏偏决定找到这个孩子,至于理由,呵,她夏晨风做事又需要什么理由,她也忘了叶小夏愿不愿意和她走,已经很久没人敢反驳她了。
“别废话,东西不要也行,直接和我走吧。”夏晨风赶着回去开会,虽然这场会议不重要,但在她心里显然比小夏重要的多。
“我说你这人有病吧,进门说是我妈,然后什么都不交代就要我和你走,你以为我三岁啊。”
夏晨风这下算知道叶小夏是说自己有病,再看见她和那人极其相似的容貌,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叶小夏,16岁,女,孤儿,就读于t市贵族高中,连续三年奖学金获得者,资助人,花红。”
“这个只要不傻都可以查到。”
“我没必要骗你。”夏晨风自认为身为北林集团董事长,还不需要算计一个和她没有关系的孤儿,她认为没有人禁得起这么大的诱惑,y省龙头企业董事长的女儿,这种身份不比孤儿好太多了吗。夏晨风却忘了她的真实样貌普通人怎么知道,
叶小夏当初选的文科,花雨选的也是,不过因为决定接手公司,花雨前些日子改学理科,所以二人现在不在一个班,小夏知道花雨和自己不在一个班时很是失落,转念又想到自己不过是花雨的一个朋友,甚至那日若不是自己不要命的作为,恐怕她早和自己闹翻了,决定收拾好心情,重新投入学习。
她有自己规划好的人生,考大学当老师,以后找个老实人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当然生活中计划赶不上变化,花雨就是第一个变数,而且还是叶小夏自找的,蝴蝶效应不是无稽之谈,而花雨说出要学习金融专业还有工商管理之后,叶小夏有一种预感,她和自己的距离会越来越远,不安的情绪让小夏陡然发现自己的感情,她似乎喜欢上花雨了,这个发现让她无法面对花雨,花雨是天之骄女,而她只是一个孤儿,最重要花雨对自己最多是友情而已,毕竟花雨喜欢男的是不争的事实,小夏决定和花雨保持距离。
花雨虽说忙于公司还有学业,可是还是很关心小夏的,她甚至偷偷派人跟着小夏,她也知道自己这种做法有些变态,小夏有人身自由,可是她无法控制自己对小夏的关心,最近她明显感受到小夏对自己的疏远,以前再忙,只要自己找小夏,她总是会赶过来,可是最近一直借口学业忙碌不出来,若不是跟着小夏的人说小夏每天就在学校图书馆和家三点呆着,花雨简直认为小夏另结新欢了,等等,什么另结新欢,自己又不是旧欢,小夏是自己的朋友啊,她要是真交男朋友了,自己应该替她高兴啊......才怪,小夏是自己一个人的,谁也别想抢走她。
花雨主动出击,一直是小夏主动和花雨交好,这次花雨也主动了,每天准时抽出时间接送小夏,小夏不同意她就卖萌,还每天为小夏准备三餐,营养又美味 的便当,连花老爷都吃味地开玩笑:“哎,女大不中留喽,我看你是喜欢上人家小夏了吧。”花老爷对于曾经救了自己宝贝孙女的小夏有着非一般的好感,毕竟这种愿意以生命守护朋友的孩子已经很少了,所以喊着小夏名字的语气中带着一点亲昵。
花雨倒是一顿,花老爷的话似乎提醒了花雨什么,花雨自然知道自己对小夏不止是友情,甚至超过亲情,可是花老爷的话让她茅塞顿开,原来,是爱情啊,爱上小夏了啊。心里翻江倒海,面上却是不显。
“说什么呢,爷爷。”转身出门去接小夏
花老爷看着花雨的背影,叹了一口气,花雨的掩饰瞒得了别人,瞒得了自己吗,自己可是亲手带大这个孙女的,怎么可能看不出花雨对叶小夏的特殊情感,那种情感甚至成为一种执念,相比雨儿对陈述更多的是求而不得,对小夏才可以叫做真正的喜欢,不是没想过阻止,可是雨儿已经被伤过一次了,而且以后万一再遇到这种男人,自己也老了,那雨儿到时不就无依无靠了吗,小夏虽说是个女生,可是为人到时真的不错,学习好,肯努力,而且能以命救雨儿,说明她不是为了花家的权势,有能力还不攀附权贵,对雨儿似乎也有意,做自己的孙媳妇倒也是不错的人选,反正现在女女生子的技术也有,到时候生出一个像雨儿的重孙女,自己含饴弄孙多悠闲,越想越觉得小夏不错的花老爷已经开始考虑自己什么时候有重孙女抱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0 章
花雨知道自己对小夏的感情之后更多的是害怕,她不知道小夏是不是对自己有意,她很想告诉小夏自己的心意,可是她担心小夏会厌恶那样的自己,那样连朋友都做不成了,不同于追求陈述时的大胆,此时的花雨显得小心翼翼,她希望小夏明白她的心意却又畏惧这小夏的拒绝。
小夏认为花雨不会爱上自己也不敢表明心迹,她害怕花雨再也不理睬自己。
同样的情感,两个人,同样的心情,担心对方厌恶自己,所以不约而同地选择不说,做好朋友就好。
小夏已经想好了考试后就选择花雨去的学校,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的亲生母亲找来了,准确地说是这具身体的亲生母亲,叶小夏一生下来就有意识,她可是清楚地听见这具身体的母亲让人把她扔了的,那种语气中的厌恶之情,让小夏没有一点孺慕之情,安安静静地任由保镖一类的人把她抱出去,那个女人让人把她扔到荒郊野外,倒是那个保镖不忍,将小夏放在了孤儿院门口,对小夏来说,这个女人最多算是孕育了自己的生命,那么自己因为受冻而差点死掉的身体算是回报了她,小夏心中的母亲只有院长一个,感激的人也是资助她的花老爷,爱的人是...小雨,眼前的优雅妇人最多只能陌...生...人...而已。
“收拾好东西,和我走。”命令式的语气带着不容拒绝的气势,显然是习惯发布命令的人,语气中带着显而易见的不耐。
小夏开门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对女人还是有一点好感的,当然是因为那是小夏没认出她,小夏不否认自己是外貌协会的一员,女人的精致相貌还有自带的难以言喻的气质让小夏轻易将人放进屋子里,可是在听见女人的声音的时候,那一点点的好感瞬间消磨干净,任谁也不会喜欢一个抛弃自己的人吧,那句话“扔了她,越偏僻越好。”,这熟悉的音色,小夏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这位女士,您吃药了吗?”小夏表示坚决不会认这种亲人的
夏晨风,也就是叶小夏的生母显然不知道叶小夏这句话的含义,不过也知道显然不是什么好话,她是极不想接这个孩子回去的,可是她需要一个继承人,她也可以直接收养一个慢慢培养,可是偏偏决定找到这个孩子,至于理由,呵,她夏晨风做事又需要什么理由,她也忘了叶小夏愿不愿意和她走,已经很久没人敢反驳她了。
“别废话,东西不要也行,直接和我走吧。”夏晨风赶着回去开会,虽然这场会议不重要,但在她心里显然比小夏重要的多。
“我说你这人有病吧,进门说是我妈,然后什么都不交代就要我和你走,你以为我三岁啊。”
夏晨风这下算知道叶小夏是说自己有病,再看见她和那人极其相似的容貌,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叶小夏,16岁,女,孤儿,就读于t市贵族高中,连续三年奖学金获得者,资助人,花红。”
“这个只要不傻都可以查到。”
“我没必要骗你。”夏晨风自认为身为北林集团董事长,还不需要算计一个和她没有关系的孤儿,她认为没有人禁得起这么大的诱惑,y省龙头企业董事长的女儿,这种身份不比孤儿好太多了吗。夏晨风却忘了她的真实样貌普通人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