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缓游走,像要摸索出一幅通往他的心的地图。
那个人的手指,总是移动得很灵巧,如同蜜蜂在眷恋一朵特别的花。
张恒以为自己会忘记,然而,却记得很清楚,被他摩挲时,指尖传来的温度。
“张医生,102的病人有点状况。”护士从门外探进头。
“这就来。哥,我很快就回来,等一下给你做个全身检查。你在这等我啊。”张平离开房间。
等他再回到这个房间,早就不见了不听话的大哥的身影。
从北山医院逃走的张恒没有回公寓。
穿着一件夹克,掩盖背上和手臂上引人注目的绷带,独自走在路上。以他遍地仇家的老大身份,受了伤后战斗力大减的身体,在太阳快下山的城市里漫无目的的游荡,回他租赁的高级公寓里休息是最好的选择。
可他不想做这个选择。
他的人生,似乎就没做过几个正确的选择。
就像他混到今天,还拿着西瓜刀,像初出茅庐的小弟一样亲自上阵。不是他热血,是他太受不了冷清,公寓的冷清。
那天拒绝了洪黎明,回到公寓,他亲自把保全系统的警报器重新做了调整。自从知道洪黎明潜入自己公寓的那天,他就可以这样调整,但是,一直没有。
他和洪黎明就是这样的关系,总是争斗,却又总是默契。
明明可以把那男人拒之门外,他却选择默默纵容。也许在心底,确实渴望着每天醒来,鼻尖闻见空气中飘扬的热面汤的味道。
只是现在,不能再纵容了。
洪黎明的背后是洪家,目标是策哥,一出手就对准了瑰丽天堂。如果继续和他不清不楚,那再也不是肉体上的事,而是对策哥的背叛。
张恒什么坏事都做,但,不做叛徒。
把警报器敏感级别调到最高后,张恒走进房间,趴在床上。不想去回忆草地上的事,尤其是那男人叫自己一起私奔,尤其是,那男人看着自己的眼睛说,自己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拜托,你演言情片啊?
张恒在心里不屑地反驳,眼角却一阵发热。鼻尖磨蹭枕套,原本是为了消磨鼻腔的酸楚,结果却情不自禁地想,枕套这淡淡的仿佛晒过太阳的清爽味道,是不是那男人留下的?
那晚,也不知道是怎么睡着的。反正到了夜里,警报器忽然尖锐地叫起来,张恒像被针扎到一样,从床上蹦起来,以最快速度从床头柜抽屉里拿出枪,冲向客厅。
心里咬牙切齿地想,如果又是洪黎明那王八蛋,一定给他一颗子弹。
都说了不跟他走了。
都说了,这条命只能是策哥的。
都说了那么多,为什么还要来?
当老子好欺负吗?
可是,到了客厅,连个鬼影都没有。张恒查看警报器,才发现自己不经意间开了测试模式,警报声是由测试程序触发的。
不是洪黎明。
那男人压根就没打算再来。
认知到这一点,身体积蓄起的能量仿佛瞬间就消散了。前一刻,还咬牙切齿地恨那个还敢闯进来的家伙,下一刻,胸膛里空落落的,仿佛被谁把心肺一起剐了。
不怎么疼,就是空虚得厉害。
如果再走近厨房,看见冷冰冰的灶台,张恒觉得自己会受不了。
不就是做了几顿可口的饭菜吗?
不就是一个穿着围裙的背影吗?
不就是,醒来时,头枕着的一个结结实实的臂膀吗?
才相处了那么一阵子,现在只是分离的阵痛,很快就能抛之脑后,还有数不清的妞等着张老大呢。
张恒三番四次对自己这样提醒,但是,他再也不想回公寓了。
宁愿舍生忘死地战斗,宁愿带着满身伤,像一条流浪狗般在城市的暮色中徘徊。
“老板,”张恒随便找了个大排档坐下,“来碗牛肉面。”
“好,一碗牛肉面。”
张恒忽然瞄到贴在饭桌上脏兮兮的菜单。
“等一下,”他改了主意,“有羊排汤面啊?”
“有啊,不过比牛肉面价钱贵一点哦。”
“那不要牛肉面了,要羊排汤面。”
“行。”
羊排汤面热腾腾送上桌,张恒勺起尝了一口,就放下了勺子。
老板的手艺也不至于令人食不下咽,只是,不是那熟悉的味道。人真是犯贱的动物,那男人在的时候,总觉得不那么重要,一旦消失,却让人难过得像发了狂。
他曾经被那男人不可思议地宠着,爱着,哄着,体贴着,渴求着。
他可以挑剔男人做的饭菜,把讨厌的粥倒进马桶,挑出每一片不爱吃的素菜,虽然会挨骂,甚至会挨揍,但是,被人凶狠而霸道地关心着,感觉并不那么糟。
甚至,被锁在床上,被男人强烈地求索着,恶狠狠地贯穿着……成为一个人的整个世界的感觉,其实很棒。
“老板,有没有白酒?来一瓶。”羊排面汤喝不下,张恒习惯性地要啤酒。
反正,那家伙也不在乎他喝不喝酒了。
与其心里憋着难受,不如一醉方休。
“客人,要哪种白酒?”
“最贵的,最烈的。放心啦,会给你钱的。”张恒从口袋里掏出钱包,豪气地拍在桌面。
钱包是意大利名牌,出现在廉价的大排档,吸引了对面一桌的男人们。看看钱包,男人的视线又往张恒脸上打转。
老板把一瓶高度白酒送上来,张恒自斟自饮。
存心求醉的人,喝酒特别畅快,一会工夫,六十度的白酒就喝了半瓶。
“弟弟,酒量不错嘛。”
听见陌生的声音,张恒抬起眼。对面一桌里像是小头目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过来。
“我陪你一起喝好不好?”虽然是询问句,但男人没有等待张恒回答的打算,自行拉开张恒隔壁的椅子坐下,摆个自以为潇洒的姿势,“弟弟,很脸生哦,第一次来玩?这附近治安不好。像你这种长得可爱的弟弟,很容易遇到坏人哦。”
长得可爱的弟弟?
张恒左右看看,整个大排档里,找不到任何一张可以被称为可爱的脸。倒是不经意瞥见店门旁的镜子里自己的脸,连日消瘦,下巴变尖了,眼睛显得更加乌黑硕大。受伤失血后的脸色青青白白,似乎透着脆弱可怜的味道。
如果身上穿着常穿的那种邪恶花衬衫,估计还能保留点黑道气质。
偏偏今天斗殴时,衣服被刀子割破了,还沾了血,所以张恒才从北山医院出来时,顺手捞走了弟弟的夹克穿在身上。
陈平那小子,都当医生了,日常穿的衣服还是一股学生气。
难怪,被当成弱鸡了啊……
“我叫贵哥,附近几条街都是我的场子。弟弟在哪念书啊?偷偷一个人出来
那个人的手指,总是移动得很灵巧,如同蜜蜂在眷恋一朵特别的花。
张恒以为自己会忘记,然而,却记得很清楚,被他摩挲时,指尖传来的温度。
“张医生,102的病人有点状况。”护士从门外探进头。
“这就来。哥,我很快就回来,等一下给你做个全身检查。你在这等我啊。”张平离开房间。
等他再回到这个房间,早就不见了不听话的大哥的身影。
从北山医院逃走的张恒没有回公寓。
穿着一件夹克,掩盖背上和手臂上引人注目的绷带,独自走在路上。以他遍地仇家的老大身份,受了伤后战斗力大减的身体,在太阳快下山的城市里漫无目的的游荡,回他租赁的高级公寓里休息是最好的选择。
可他不想做这个选择。
他的人生,似乎就没做过几个正确的选择。
就像他混到今天,还拿着西瓜刀,像初出茅庐的小弟一样亲自上阵。不是他热血,是他太受不了冷清,公寓的冷清。
那天拒绝了洪黎明,回到公寓,他亲自把保全系统的警报器重新做了调整。自从知道洪黎明潜入自己公寓的那天,他就可以这样调整,但是,一直没有。
他和洪黎明就是这样的关系,总是争斗,却又总是默契。
明明可以把那男人拒之门外,他却选择默默纵容。也许在心底,确实渴望着每天醒来,鼻尖闻见空气中飘扬的热面汤的味道。
只是现在,不能再纵容了。
洪黎明的背后是洪家,目标是策哥,一出手就对准了瑰丽天堂。如果继续和他不清不楚,那再也不是肉体上的事,而是对策哥的背叛。
张恒什么坏事都做,但,不做叛徒。
把警报器敏感级别调到最高后,张恒走进房间,趴在床上。不想去回忆草地上的事,尤其是那男人叫自己一起私奔,尤其是,那男人看着自己的眼睛说,自己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拜托,你演言情片啊?
张恒在心里不屑地反驳,眼角却一阵发热。鼻尖磨蹭枕套,原本是为了消磨鼻腔的酸楚,结果却情不自禁地想,枕套这淡淡的仿佛晒过太阳的清爽味道,是不是那男人留下的?
那晚,也不知道是怎么睡着的。反正到了夜里,警报器忽然尖锐地叫起来,张恒像被针扎到一样,从床上蹦起来,以最快速度从床头柜抽屉里拿出枪,冲向客厅。
心里咬牙切齿地想,如果又是洪黎明那王八蛋,一定给他一颗子弹。
都说了不跟他走了。
都说了,这条命只能是策哥的。
都说了那么多,为什么还要来?
当老子好欺负吗?
可是,到了客厅,连个鬼影都没有。张恒查看警报器,才发现自己不经意间开了测试模式,警报声是由测试程序触发的。
不是洪黎明。
那男人压根就没打算再来。
认知到这一点,身体积蓄起的能量仿佛瞬间就消散了。前一刻,还咬牙切齿地恨那个还敢闯进来的家伙,下一刻,胸膛里空落落的,仿佛被谁把心肺一起剐了。
不怎么疼,就是空虚得厉害。
如果再走近厨房,看见冷冰冰的灶台,张恒觉得自己会受不了。
不就是做了几顿可口的饭菜吗?
不就是一个穿着围裙的背影吗?
不就是,醒来时,头枕着的一个结结实实的臂膀吗?
才相处了那么一阵子,现在只是分离的阵痛,很快就能抛之脑后,还有数不清的妞等着张老大呢。
张恒三番四次对自己这样提醒,但是,他再也不想回公寓了。
宁愿舍生忘死地战斗,宁愿带着满身伤,像一条流浪狗般在城市的暮色中徘徊。
“老板,”张恒随便找了个大排档坐下,“来碗牛肉面。”
“好,一碗牛肉面。”
张恒忽然瞄到贴在饭桌上脏兮兮的菜单。
“等一下,”他改了主意,“有羊排汤面啊?”
“有啊,不过比牛肉面价钱贵一点哦。”
“那不要牛肉面了,要羊排汤面。”
“行。”
羊排汤面热腾腾送上桌,张恒勺起尝了一口,就放下了勺子。
老板的手艺也不至于令人食不下咽,只是,不是那熟悉的味道。人真是犯贱的动物,那男人在的时候,总觉得不那么重要,一旦消失,却让人难过得像发了狂。
他曾经被那男人不可思议地宠着,爱着,哄着,体贴着,渴求着。
他可以挑剔男人做的饭菜,把讨厌的粥倒进马桶,挑出每一片不爱吃的素菜,虽然会挨骂,甚至会挨揍,但是,被人凶狠而霸道地关心着,感觉并不那么糟。
甚至,被锁在床上,被男人强烈地求索着,恶狠狠地贯穿着……成为一个人的整个世界的感觉,其实很棒。
“老板,有没有白酒?来一瓶。”羊排面汤喝不下,张恒习惯性地要啤酒。
反正,那家伙也不在乎他喝不喝酒了。
与其心里憋着难受,不如一醉方休。
“客人,要哪种白酒?”
“最贵的,最烈的。放心啦,会给你钱的。”张恒从口袋里掏出钱包,豪气地拍在桌面。
钱包是意大利名牌,出现在廉价的大排档,吸引了对面一桌的男人们。看看钱包,男人的视线又往张恒脸上打转。
老板把一瓶高度白酒送上来,张恒自斟自饮。
存心求醉的人,喝酒特别畅快,一会工夫,六十度的白酒就喝了半瓶。
“弟弟,酒量不错嘛。”
听见陌生的声音,张恒抬起眼。对面一桌里像是小头目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过来。
“我陪你一起喝好不好?”虽然是询问句,但男人没有等待张恒回答的打算,自行拉开张恒隔壁的椅子坐下,摆个自以为潇洒的姿势,“弟弟,很脸生哦,第一次来玩?这附近治安不好。像你这种长得可爱的弟弟,很容易遇到坏人哦。”
长得可爱的弟弟?
张恒左右看看,整个大排档里,找不到任何一张可以被称为可爱的脸。倒是不经意瞥见店门旁的镜子里自己的脸,连日消瘦,下巴变尖了,眼睛显得更加乌黑硕大。受伤失血后的脸色青青白白,似乎透着脆弱可怜的味道。
如果身上穿着常穿的那种邪恶花衬衫,估计还能保留点黑道气质。
偏偏今天斗殴时,衣服被刀子割破了,还沾了血,所以张恒才从北山医院出来时,顺手捞走了弟弟的夹克穿在身上。
陈平那小子,都当医生了,日常穿的衣服还是一股学生气。
难怪,被当成弱鸡了啊……
“我叫贵哥,附近几条街都是我的场子。弟弟在哪念书啊?偷偷一个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