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这客栈名,外人均以为是有宾客远道而来之意,而在掌柜的几个他们眼里,这个客栈名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们,兵来,兵来,莫忘了兴复前朝之志。

    这不过是吴大将军遍布全国数百个据点中的一个罢了。吴大将军是前朝的大将军,先帝被弑后,他先下狱后失踪,暗地里招兵买马,意图杀了现在的狗皇帝,复兴前朝,报答先帝知遇之恩。可惜先帝的骨肉已被如今的狗皇帝全部残杀,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先帝还是太子之时,在民间留有一丝骨血,只有找到这个孩子,他才好名正言顺,打出正义之师的旗号,号令先帝旧部,起兵讨贼。

    这个孩子,他找了许多年,犹如大海捞针,一无所获。某日,他忽然眼前一亮。这天下,谁最有钱?谁最有权?谁最害怕先帝旧部造反?莫过于现在龙椅上做的那位了!他干脆不再做这徒劳无功的活,反而四处放出先帝在民间有遗落骨肉的消息,果然,那人坐不住了。

    不出他所料,新皇帝铲除异己的心十分迫切,不到一年,就有了线索。几个月前,龙卫计划秘密屠杀永宁村,他便从中嗅出了一丝不寻常。龙卫指挥使王不留原来不过是他手下一名不起眼的小将,诬告他意欲谋反,正合了新皇帝心意,趁机罢了大将军兵权将其下狱,王不留则升了官做了龙卫指挥使,成了一只主子指哪便咬哪的忠犬。要不是旧部拼死相救,只怕吴大将军在狱中就被害了,纵然这疯狗四处咬人,也不会料到一手栽培的龙卫里也有他的人。

    在龙卫设伏之夜,吴大将军也带了十几个久经沙场的亲信前去,他们刚刚赶到,便看到几十个蒙面人在追杀两个女子,不管那两女子其中有没有先帝骨肉,反正朝廷要杀的,便是他们要救的,他立刻带人杀将出去,将其死死缠住,让那两位女子趁机逃脱。

    而后,为避免打草惊蛇,他一路派人远远跟随她们,一面暗中保护,一面查明是否是他想要之人。不料到了潮州之后,那二人分开,一位去了海上,数月未还,一位留在江湖赫赫有名的杀手楼中,几月不出。他分派了两拨人去探,海上去的那队人马,遇上百年难遇的海溢,全数葬身鱼腹,去杀手楼打探的,那附近机关重重,他们徘徊数日,半步也近不得。

    几个月下来,进展全无,好不容易得到的一点希望又灭了个干净,吴大将军愁眉不展,愁得掉头发。皇天不负有心人,事情峰回路转,守在海边的手下送回消息,海上的女子已回,左臂有梅花胎记,确认是先帝女儿无疑。

    据传,本朝开朝□□出生之时,□□的母亲曾在梦中接受女娲天命,□□皇帝一出生身上便带有梅花胎记,是以王朝的公主,人人带有此标记,皇室皆视为女娲娘娘的祝福之意。

    这里还有一段小故事。□□皇帝开朝之初,江山不稳,边境时有来犯,以回纥为甚,□□皇帝常年征战,耗资巨大,想先暂停兵戈,休养生息,遂提出和亲,将一女儿许配给回纥王子,□□当然舍不得让自己唯一未嫁的最受自己宠爱的小女儿去他乡受苦,就选了个宫女封她称号,当做公主送了过去。这本来是皇室联姻惯常用的伎俩,哪想那个回纥王子也是个死心眼,听了□□皇帝天生梅花的传说,见宫女身上并无胎记,觉得自己受了欺骗,发兵来讨说法,一定要一个真公主。□□皇帝不肯依他,两边又打了四五年,这才大败了他们,边境得到短暂安宁。

    得了手下的消息,吴大将军大喜过望,先帝骨肉既然寻到,先帝大仇便得以报,好好好!他一面安排各地起兵之事,一面暗中保护李月白,只待时机成熟,便将她迎入军中,号令三军,共同讨贼!

    李月白她们并不知道这些,路上按照秋飞蓬的暗号前行,没有太多阻碍。路过苗人聚居地时,苗寨的人替她们带路,客气放行;路过唐家堡附近,也没人来找她们的麻烦等等,不得不说,秋飞蓬办事相当可靠,一路打点,是以她俩脚程也快,现今进了这安阳城,已经是漠北边缘,安阳城过去就是锁阳城了,锁阳城乃是沙漠之中的绿洲,也是沙漠之中的孤城,过了锁阳,离天山就近了。

    动心

    舒展打开窗户,看向街上来往的商贩行人和屋檐,安宁城居民住得稀稀落落,跟江南大不一样,偶尔驼队经过,有些大胡子穿着长袍,也有蒙着面纱的异族女子,让人忍不住猜测黑纱下面的容颜,空气很干燥,混着风沙和某些食物奇怪的香气。这些风景很好,然而,跟屋里比起来,似乎也没什么看的。舒展拿眼偷瞟屋里的人,那人正在收拾床铺,将床上抚平,被子重新叠好,又从包袱里拿出两人换洗的衣裳放在床头,那动作别人做起来她不觉得有什么,看她自然而娴熟地做这一切,每个动作像从她心里走过,她甚至能看到她额前的一缕头发垂下来。那人起身了,倒了一碗茶水,端着朝自己走来……

    “来,喝点热水,这里比较干燥。”李月白朝她说,“在想什么呢,一愣一愣的?”

    舒展回过神,接了水喝了一大口,又喷了出来,“烫!”

    李月白对她挺无奈,用袖子替她擦了擦,“这么急做什么,慢点儿喝,自己吹一吹。”

    舒展不好意思看她,点头小口将水喝完了。两人在房间又歇了一阵,算算到了用饭的时辰才下楼来。

    跑堂的伙计殷勤地来问她们想吃点什么,说店里什么都有,还推荐了几个好菜,其中便有那店里最贵的羊羔小腿肉。偏偏舒展她们在野地里连赶了几天路,烤鱼烤兔烤山鸡吃腻发了,不想沾荤腥,最后两人点了两碗旁人在吃的羊汤馍馍和一壶大漠的酒。

    伙计心有不悦,面上依然客气,很快就送了过来。那酒太烈,舒展只喝了一口不再喝,端着碗也不放下,看坐在对面的李月白一下一下将馍撕碎了放进汤里。

    “这酒是高粱酿的,比不得南方的爽口,你少喝一些,一会儿又要嚷嚷头疼了。”李月白叮嘱她。

    “这么烈,为什么你就喝得习惯呢?”

    “我从小体寒,大夫说适量喝些酒可以驱寒,我师傅也是个爱酒的,各种酒都收在草庐里,天南海北的酒啊,我都喝过,当然习惯了。”李月白把手里的泡馍推过去给她。

    舒展放下酒碗,拿起一旁被擦拭过的双筷埋头吃,汤的热气上来蒙了一下眼睛,她眨巴眨巴,发现对面慢慢喝汤的李月白尤其好看,仿佛整个客栈都成了灰色的路人,她则是其中最为亮丽的一个。“真是个美人。”她暗暗感叹。

    李月白停顿了一下,“什么?”又说道,“别吃那么快,小心又烫了。”

    “我说啊,想不到这漠北,也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舒展赶紧道。

    “好吃也不能吃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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