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摸著下巴思考状。

    而後,只见朱顺一笑,点头,道:“允了!”

    秦闫听了,松了口气,但仍忍不住眼角青筋抽了抽──你还当你是谁,还允了!

    但“惊喜”往往不止这个,只见朱顺突然从怀里抽出一个小袋子,抛了抛,笑嘻嘻道:

    “幸好当时留下了这些银子和票子,当盘川应该够了。”

    秦闫目光一瞬间被那袋子吸引住。

    蓝底绣金,黄色缎带,红色穗子,缀著个绿玉珠子……一切一切都表明,那是他之前藏在内衣暗袋里的钱袋!

    原以为朱顺没发现便宜了那大夫,却没想到朱顺竟搜刮了去!

    “那,是,我,的,钱,袋!”秦闫咬牙切齿一字一字吐出。

    秦闫这句话可真真低估了我们的朱大叔了。

    朱顺脸皮厚著呢。

    只见他摆出极为严肃的表情,正经八本陈述:

    “但现在它是我的了。”

    边说他还边把它仔细藏回衣服里,拍了拍。

    秦闫被一噎,只能铁青著脸看他收起钱袋。

    而朱顺也懂得看人脸色,马上走过来拍拍他的肩,道:

    “反正一路人也是我们两人花,是谁的一点都不重要,不是麽?”

    秦闫瞪著他,差点没吼出:

    谁说不重要,这钱本来就是他的!要这钱还留在他那,他用得著憋屈雇他麽?!

    而朱顺却不理他,又把偷偷摸摸回来啄虫子的母鸡一捞,母鸡再次惨叫。

    他也不废话,皱眉轻轻一弹母鸡的脑袋,母鸡惨叫戛然而止,晕了过去,他还回头跟秦闫说:

    “这母鸡放在这也浪费,一路上养著,哪天不够路费就宰了。”

    这句话明著说母鸡,但秦闫怎麽听都感觉在影射自己,一下子不知该可怜那母鸡还是可怜自己。

    第九章 第二便宜的客栈 上 by骨谷

    第九章 第二便宜的客栈

    当日风和日丽。

    朱顺从李老婆子家借了两件他离家出走的儿子的衣裳,给秦闫凑合凑合著穿,顺便告别。

    而在李老婆子给他顺上几个包袱的干粮时,朱顺又讨要了几瓶金仓药——之前大夫开的药膏早烧没了,另外他把农地里一些可以带走的诸如玉米、番薯等等也捎上些。

    若不是秦闫不耐烦催促了好几遍,朱顺还准备连把田里的麦子收一收,让李老婆子代他卖个好价钱,回头攒著好过年。最後,他也只好忍痛,以五分之一收成的代价让她帮著收割代卖。

    两人走了一个下午,才离开了小镇,进入了官道。

    事实上,这路子并不真需要走上一个下午,甚至可以说,脚步急点的,半个下午便可到达。

    一心想赶快赶到朋友处的秦闫自然恨不得越早越好,越快越好。然朱顺完全体会不到这种心急如焚的心情,用绳子拴著母鸡,两肩背著大大的包袱,悠哉悠哉走著。

    “你就不能走快点,难道你还比不上我这受伤的人?”秦闫停下来,转身不耐烦对身後不远处的朱顺喊。

    “我不走著麽?”朱顺仰头看了看天,不以为意说,“而且你只是手受伤,脚可没伤呢。”

    秦闫又被噎住了。

    接著,他决定闭嘴不语。

    两人好不容易在入黑前,赶在城门关闭前进了城。

    也亏得朱顺还有点良心,进了城并没有马上被城里的繁华所迷惑,而是见著秦闫身体还虚,走了一天大概也累了,就先找客栈住下。

    只是,秦闫听见朱顺打听的台词时就忍不住青筋暴跳。

    “这位小哥,这城里最最便宜的客栈知道不?”

    “不,不需要什麽条件,能住人就行。”

    “苍蝇蟑螂老鼠?不怕,我这不有母鸡吗?它特能吃!”

    ……他娘的,母鸡什麽时候能吃老鼠了?!——即使它真能吃苍蝇蟑螂!

    但!事实上它都不能!

    最後,两人折腾了近一个时辰,才找到众人口中最最最便宜的客栈。

    秦闫擡眼看著那快要掉下来腐朽得几乎看不出字迹的牌匾,和油腻腻黑得发亮的门,忍不住道:

    “这麽便宜说不定是黑店。”

    朱顺斜睨了他一眼,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摸样,边推门进去边说:

    “我说你这人怎麽就这麽不懂得省钱,不懂得节俭呢?这钱不是你的也不至於那麽奢侈啊。”

    闻言,秦闫差点没气歪掉——他娘的,那明明就是他的钱!而且他哪里奢侈了?!

    但紧接著,客栈里的状况也不容许他多言,只因里面诡异的状况说明现在实在不是说话的好时间。

    客栈里很黑,黑得有点怪异,只有几盏油灯幽幽燃著,也似到了极限,挣扎著发出“啵!啵!”的声音。

    一个个身穿粗衣黑布,满脸横肉的大汉静静坐著,静静吃著饭。

    酒杯交错间,也是压抑的静。

    而柜台处的掌柜也是瞪著死鱼般的双眼看著,不做声。

    一切都显得极为诡异。

    第九章 第二便宜的客栈 下 by骨谷

    这情景让秦闫想起教中教众聚集准备谋某样大事前的聚会,而他目光在触及其中一个黑衣人时,心下忍不住打了个凸。

    显然,他们闯入了不该闯入的地方。

    现在,最让秦闫担心的不是这帮人会对他们做什麽,而是从来无法用常理推测的朱顺会做什麽。

    而朱顺也没让他失望。

    只见朱顺扭头看了看掌柜,那瘦骨如柴的掌柜看他,接著,他拉著秦闫往後退一步,“碰”的一声关上门,转身就走。

    他的识时务让一直以为他会胡闹起来的秦闫一时没了反应。

    “唉……”朱顺看了看天,叹了口气,而後仇大苦深状扭头看秦闫,像真的因拗不过他似的说,“想来还得为了你奢侈一把。这麽多人,房间肯定满了,你肯定不愿意跟我住那的柴房。好吧,去第二便宜的客栈看看吧。”

    ……秦闫不知道应该说低估了他还是高估了他。

    幸好,第二便宜的客栈就在第一便宜客栈的附近,环境还算勉强过关,起码住在里面的人比较正常。

    只是,虽然不用住柴房,但,他们还是得住一个房间。

    “我不想和你同房。”秦闫瞪著朱顺。

    朱顺闻言,不耐烦了:

    “你这人真奢侈上瘾了,到第二便宜的客栈住,还想分房睡?我说包你食宿,可不包任性妄为。”

    本来合情合理的要求楞是被说得任性妄为,秦闫心里骂娘几乎都骂翻了。

    紧接著,两人的争执仍旧继续。

    比如吃的……

    “小哥,给我水煮白肉五斤。”朱顺兴致勃勃唤。

    “水煮白肉淡而无味,吃不下!”事实上也并非真吃不下,再差的夥食秦闫也不是没吃过,只是他这两天被折腾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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