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
球特产的铁树吐出的树丝编织而成,手感柔软,结构坚固,能抵御冷兵器和火器的伤害,有自动除尘的功效。售价:50能量币】
‘树居然能吐丝?’周明瑞一脸不信。
【当然了,这可是本星球的特产,格林特星球人平日穿的衣服都是这个铁树丝织成的。】
好吧,神奇的星球,周明瑞只要能确定这个马甲的实用性就行,双击图片购买,付款,马甲到手,余额还剩1200能量币。
现在,就等着顾思年过生日那天,把它送给他就行了。
☆、穿越之宠嫡(7)
到了顾思年生日这天,周明瑞早早就起了,前两天顾思年给他送了帖子,说是中午庆祝,人不多。
巳时过半,周明瑞就乘马车去左丞相府了。从前安国公和左丞相并无什么来往,逢年过节的时候也不见有走动,所以,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左相府。
周明瑞一下马车,就看到了站在门口迎客的顾思年,今天出门,他带了两个大丫鬟迎春、探春和两个小厮元宝、富贵,原来的大丫鬟紫琴、紫棋、紫书、紫画都放出府嫁人了,不过嫁的也都是他铺子里的管事,迎春和探春是从三等婢女提上来的。
“元睿,你来了,进去吧”,顾思年引着周明瑞往里走。
周明瑞疑惑,“你怎么跟着我进来了?不需要接别的客人吗?”
“没有别人了,你是最后一个到的。”
“我该不是来晚了吧?”周明瑞有些不好意思。
“当然不是,是别人来早了。”
两人说着就到了顾思年住的竹园,一路沿着石头小径往竹林深处走去,竟然有一座凉亭。
一名红衣少年从亭子里走出,话里带着笑意,“我来看看,是谁这么大驾,居然由思年亲自去接?”
这时又有两人接连而出,一人身着白衣,惊奇道,“居然是个美人呢。”站在他旁边的黑衣少年敲了下他的脑袋,“别胡说。”
顾思年拉着周明瑞的胳膊,给三人介绍,“这是我...弟弟,席元睿”,又对周明瑞说,“这三人是我的朋友,叶俊、季轩、莫修远,我们四人同为太子伴读。”
周明瑞作揖行礼,“叶兄”、“季兄”、“莫兄”,三人也给他回了礼。
穿红衣的就是叶俊,他的性格向来是风流不羁,“思年,你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姓席的弟弟啊?”
顾思年不理他,只问周明瑞,“要不要吃些点心?离午膳还有半个多时辰。”
“不用,我来之前才吃了不少桂花糕”,周明瑞端起茶喝了一口,“这茶...是雨前龙井?”
顾思年看他那表情就知道了,“你喜欢喝?等你回去的时候,都给你带走。”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周明瑞又端起茶杯美美地喝了一口,顾琛果然是最了解他心思的。
“喂喂,思年你可不够意思啊,我上回跟你要这茶,你还不给,这转脸就给小美人了?真是重色轻友。”叶俊大秋天还扇着一把折扇,也不嫌冷。
顾思年挑眉,“太子赏的你喝完了,又来要我的这份,你觉得我会给你吗?”
“还是不是朋友啊,我们的友谊还不值一点茶叶吗?”
“恩。”
“...顾思年,我要跟你绝交!”
这时候穿白衣的季轩看热闹不嫌事大,“你们够了啊,每天都要绝交,倒是来一次真的啊。”
莫修远拍拍季轩的头,“调皮。”
叶俊捂着胸口,做出伤痛欲绝的表情,“你们...你们伤透了我的心!我...我...我吃块点心补补心。”
周明瑞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默默吐槽,‘这浮夸的演技,这猜不出的结局’。
顾思年拍拍周明瑞的背,说道,“以后离这人远点,小心传染。”
叶俊整个炸了,“顾!思!年!咱们打一场!”
“你打不过我”,顾思年平静的陈述一个事实。
“看招!”叶俊将手中的扇子当做武器,对顾思年发动攻击。
俩人一个飞身跃出凉亭,在亭边的空地上打了起来。
周明瑞忙将一个鉴定术丢到叶俊身上,查看这人的武力值是6,而顾思年半年前就是7了,他就知道了这场打架的结果。
约莫二十分钟后,两人停手了,毫无悬念是顾思年胜,而且他对战的时候也没用全力。
周明瑞将怀里的帕子递给顾思年擦汗,顾思年就不还了,顺手将手帕塞到自己怀里。周明瑞知道他的心思,也就没说要回。
在普安寺再次相遇的时候,周明瑞用鉴定术查看了顾思年对他的好感度,竟然高达60,一般来说,普通人的初始好感在20~30就不错了。后来大半年的相处,现在的好感度已经到90了,按照系统的说法,1~30是点头之交,31~50是普通朋友,50~70是好友,71~80是挚友,80以上是恋人。所以说,顾思年是喜欢上席元睿了。也就是说,即使失去记忆,顾琛也仍然会重新爱上周明瑞。
周明瑞被这种感情打动,也一直存着报答顾琛的想法,所以他不点破也不拒绝,只是顺其自然的和顾思年相处。也许现在他还不能接受他,但是他会努力的。
午膳过后,叶俊三人歇了一会儿,留下礼物就告辞了,他们不是笨人,自然能看出顾思年对周明瑞的不同和心意。所以,就当电灯泡啦。
周明瑞本来也是想单独找个机会把礼物给顾思年,不让别人知道这软甲的用处,见那三人走了,就叫自己的丫鬟小厮去亭外候着,顾思楠知道周明瑞是有私密的话要说,于是也让服侍的人离远点。
周明瑞打开装衣服的盒子,拿出那件白色马甲,说:“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这件软甲刀枪不入、不怕火烧,也不用怎么洗,你平日里最好每天穿着。”
顾思年接过马甲,细细一看,这衣服竟然比太子的那件金丝软甲柔软多了,可见其珍贵,也不知道周明瑞是花了多少钱才得来的,“这么好的东西,你留着自己防身吧,我武功好。”
周明瑞知道顾思年是想把好的东西留给自己,就说,“这东西送你就是你的了,我还有一件呢。”
“你没骗我?”
“当然没有啦”,周明瑞怕他不放心,又睁着眼睛扯谎,“这软甲是从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番邦人手中买来的,据说他们在海上航行了半年才来到景安朝,我就把他带的两件软甲都买了。”
顾思年知道异域的商人手里都有些稀罕的东西是景安朝没有的,也就信了周明瑞的说辞,“那我就收下了,元睿,谢谢你。”
“不用客气”,周明瑞怕顾思年还要拉着他问别的关于番邦人的事,于是就说祖母让他早些回去,跟顾思年告辞了。
‘树居然能吐丝?’周明瑞一脸不信。
【当然了,这可是本星球的特产,格林特星球人平日穿的衣服都是这个铁树丝织成的。】
好吧,神奇的星球,周明瑞只要能确定这个马甲的实用性就行,双击图片购买,付款,马甲到手,余额还剩1200能量币。
现在,就等着顾思年过生日那天,把它送给他就行了。
☆、穿越之宠嫡(7)
到了顾思年生日这天,周明瑞早早就起了,前两天顾思年给他送了帖子,说是中午庆祝,人不多。
巳时过半,周明瑞就乘马车去左丞相府了。从前安国公和左丞相并无什么来往,逢年过节的时候也不见有走动,所以,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左相府。
周明瑞一下马车,就看到了站在门口迎客的顾思年,今天出门,他带了两个大丫鬟迎春、探春和两个小厮元宝、富贵,原来的大丫鬟紫琴、紫棋、紫书、紫画都放出府嫁人了,不过嫁的也都是他铺子里的管事,迎春和探春是从三等婢女提上来的。
“元睿,你来了,进去吧”,顾思年引着周明瑞往里走。
周明瑞疑惑,“你怎么跟着我进来了?不需要接别的客人吗?”
“没有别人了,你是最后一个到的。”
“我该不是来晚了吧?”周明瑞有些不好意思。
“当然不是,是别人来早了。”
两人说着就到了顾思年住的竹园,一路沿着石头小径往竹林深处走去,竟然有一座凉亭。
一名红衣少年从亭子里走出,话里带着笑意,“我来看看,是谁这么大驾,居然由思年亲自去接?”
这时又有两人接连而出,一人身着白衣,惊奇道,“居然是个美人呢。”站在他旁边的黑衣少年敲了下他的脑袋,“别胡说。”
顾思年拉着周明瑞的胳膊,给三人介绍,“这是我...弟弟,席元睿”,又对周明瑞说,“这三人是我的朋友,叶俊、季轩、莫修远,我们四人同为太子伴读。”
周明瑞作揖行礼,“叶兄”、“季兄”、“莫兄”,三人也给他回了礼。
穿红衣的就是叶俊,他的性格向来是风流不羁,“思年,你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姓席的弟弟啊?”
顾思年不理他,只问周明瑞,“要不要吃些点心?离午膳还有半个多时辰。”
“不用,我来之前才吃了不少桂花糕”,周明瑞端起茶喝了一口,“这茶...是雨前龙井?”
顾思年看他那表情就知道了,“你喜欢喝?等你回去的时候,都给你带走。”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周明瑞又端起茶杯美美地喝了一口,顾琛果然是最了解他心思的。
“喂喂,思年你可不够意思啊,我上回跟你要这茶,你还不给,这转脸就给小美人了?真是重色轻友。”叶俊大秋天还扇着一把折扇,也不嫌冷。
顾思年挑眉,“太子赏的你喝完了,又来要我的这份,你觉得我会给你吗?”
“还是不是朋友啊,我们的友谊还不值一点茶叶吗?”
“恩。”
“...顾思年,我要跟你绝交!”
这时候穿白衣的季轩看热闹不嫌事大,“你们够了啊,每天都要绝交,倒是来一次真的啊。”
莫修远拍拍季轩的头,“调皮。”
叶俊捂着胸口,做出伤痛欲绝的表情,“你们...你们伤透了我的心!我...我...我吃块点心补补心。”
周明瑞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默默吐槽,‘这浮夸的演技,这猜不出的结局’。
顾思年拍拍周明瑞的背,说道,“以后离这人远点,小心传染。”
叶俊整个炸了,“顾!思!年!咱们打一场!”
“你打不过我”,顾思年平静的陈述一个事实。
“看招!”叶俊将手中的扇子当做武器,对顾思年发动攻击。
俩人一个飞身跃出凉亭,在亭边的空地上打了起来。
周明瑞忙将一个鉴定术丢到叶俊身上,查看这人的武力值是6,而顾思年半年前就是7了,他就知道了这场打架的结果。
约莫二十分钟后,两人停手了,毫无悬念是顾思年胜,而且他对战的时候也没用全力。
周明瑞将怀里的帕子递给顾思年擦汗,顾思年就不还了,顺手将手帕塞到自己怀里。周明瑞知道他的心思,也就没说要回。
在普安寺再次相遇的时候,周明瑞用鉴定术查看了顾思年对他的好感度,竟然高达60,一般来说,普通人的初始好感在20~30就不错了。后来大半年的相处,现在的好感度已经到90了,按照系统的说法,1~30是点头之交,31~50是普通朋友,50~70是好友,71~80是挚友,80以上是恋人。所以说,顾思年是喜欢上席元睿了。也就是说,即使失去记忆,顾琛也仍然会重新爱上周明瑞。
周明瑞被这种感情打动,也一直存着报答顾琛的想法,所以他不点破也不拒绝,只是顺其自然的和顾思年相处。也许现在他还不能接受他,但是他会努力的。
午膳过后,叶俊三人歇了一会儿,留下礼物就告辞了,他们不是笨人,自然能看出顾思年对周明瑞的不同和心意。所以,就当电灯泡啦。
周明瑞本来也是想单独找个机会把礼物给顾思年,不让别人知道这软甲的用处,见那三人走了,就叫自己的丫鬟小厮去亭外候着,顾思楠知道周明瑞是有私密的话要说,于是也让服侍的人离远点。
周明瑞打开装衣服的盒子,拿出那件白色马甲,说:“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这件软甲刀枪不入、不怕火烧,也不用怎么洗,你平日里最好每天穿着。”
顾思年接过马甲,细细一看,这衣服竟然比太子的那件金丝软甲柔软多了,可见其珍贵,也不知道周明瑞是花了多少钱才得来的,“这么好的东西,你留着自己防身吧,我武功好。”
周明瑞知道顾思年是想把好的东西留给自己,就说,“这东西送你就是你的了,我还有一件呢。”
“你没骗我?”
“当然没有啦”,周明瑞怕他不放心,又睁着眼睛扯谎,“这软甲是从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番邦人手中买来的,据说他们在海上航行了半年才来到景安朝,我就把他带的两件软甲都买了。”
顾思年知道异域的商人手里都有些稀罕的东西是景安朝没有的,也就信了周明瑞的说辞,“那我就收下了,元睿,谢谢你。”
“不用客气”,周明瑞怕顾思年还要拉着他问别的关于番邦人的事,于是就说祖母让他早些回去,跟顾思年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