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池逍问他们陆焜的去处时,莫达便心想大概是因为下午的事,可二人在上面待了那么久,池逍又冒冒失失地跑下来,实在古怪。
陆焜摇了摇头。
二人一起回了餐厅,池逍坐在那儿等着吃瓜,看起来若无其事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真没事儿还是假没事儿,莫达这样想着,望了陆焜一眼,对方冲他微微摇了摇头。莫达明白了,这是叫他不要再问这件事了。
莫达刚刚问时,陆焜即使摇头,可心里还是隐约清楚的,但他还是摇头,是因为实在难以言说。
今天的西瓜一看就是周益哲切的,俱乐部里一般也就这么五六个人,他一直是有几个人切几块,无比省事儿,虽然西瓜不大,但如果是嘴没那么大的人,这六分之一啃起来也算有些费力。六大块西瓜端上来,大嘴周益哲抓起来就啃,陈希远照例抱怨了一句,然后回去找水果刀,等他拿着刀子过来,池逍也直接上嘴啃上了,看起来并不介意,陈希远便没有管他的那一块。
人的吃相固然是跟习惯有关,但很多时候,食物本身的形态也是影响吃相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拿周益哲这豪放派刀法切的西瓜来说,即使他本身嘴大,啃起这么宽的瓜毫不费力,但狼吞虎咽的,着实不美观。而池逍那边就更滑稽了,鼻子都要拱进瓜里,像是小猪拱食一般。
莫达坐在池逍旁边,看他跟西瓜较劲。
这果然发生了点什么吧,该不会是被骂了一顿?莫达越想越觉得是这样。陆焜既已表态,那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可是看池逍这么吃瓜真的好别扭,于是莫达问他:“你真的不用再把瓜给切一下吗?”
池逍一愣,道:“你再切它一刀,瓜难道不会痛吗?”
他鼻子和嘴周都沾上了淡红的汁液,偶尔出现的呆愣神情让他看起来有点儿傻气的天真。没等莫达接话,那傻帽般的纯真便从池逍脸上一晃而过,取而代之的是他常挂着的那副漠不关心的神情。
池逍盯着手里的瓜,低低地啊了一声,伸手去摸还放在桌子上的水果刀。
“把瓜给我。”坐在另一边的陆焜伸手道。
池逍没说话,直接把瓜递了出去,他拿瓜的位置很刁钻,陆焜接过来的时候,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他的手指,池逍突然就松了手,若不是陆焜动作快,那块瓜就要摔在桌子上了。好在瓜在池逍刚脱手就被陆焜接住,才没闹出让桌上其余几人注意到的动静来。
陆焜本就有些疑心,这样一来,他更觉得自己似乎知道了些什么,毕竟gay达这种东西总是有着神秘的灵验力量,即使严格说来,他算是个双性恋。
陆焜不动声色地把那块瓜重新切薄到四角,放在桌子上,往对面推了过去。
池逍又随便啃了几口,神色恹恹,问今晚自己睡哪里。
可以直接睡的房间有三个,都是一间放两张单人床,陆焜现在是战队的教练,也住在这里,这样一来六个人便正好。本来按照之前的安排,陆焜那里有一张空床,池逍自然是睡那里的,但看他现在对自己这么抵触,便同莫达商量,暂且换一下房间。
莫达那边自然是没意见。
晚上二人一同回去,莫达看池逍情绪低沉,犹豫再三,还是拉着他苦口婆心地说了一番话,比如叫他不要在意,其实每个人都被批评过,陆焜其实还是很温柔的,诸如此类。池逍只觉得他莫名其妙。
他的懊恼大多来源于对一个陌生人放下防备,做些袒露心扉的蠢事,剩下的则属于说不清道不明的范畴了,比如红起来的耳朵和收回的手指。
第13章
晚上十点钟左右,雨势变小,从天气预报看,明早大约是不下雨的。
莫达从浴室出来后,见池逍还窝在那儿玩手机,便催他早些睡:“队里每天早上都要晨练的。”
“你他妈在逗我?”池逍眼皮子抬也不抬,淡淡道,“这又不是正儿八经的传统体育运动。”
“是真的。”莫达也无辜,“焜哥之前定的规矩。而且天天坐着打游戏真的很不健康,我觉得晨跑还挺有效的呀,你看咱们战队的人随便一个拉出去,跟别队那些选手站一起,一看就特有精神。”
池逍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那我估计是要拖后腿了。”
“不要泄气嘛。”
这夜池逍失眠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把这归因于自己认床,即使他十几年的短暂人生里也去过几个陌生城市,可到头来终于在一个普通的夜晚失了眠。
起码当他顶着两个重黑眼圈被莫达从被子里拖出来的时候,是这样解释的。
大雨过后,天气还未完全晴朗,空气中浸着凉意的水分,令人神清气爽。
池逍跟在最后面,假装慢跑地走路,强行慢动作。
雨中遮挡了雨水的植物开始抖露身体,于是在雨后,乌云都歇了业,可树下还是滴滴答答地下着,抖着昨夜残留的雨滴,把它们送进泥土里、下水道里,还有池逍的眼睛里。
“啊,又下雨了。”他停下来揉眼睛,抬起头来的时候,前面的队伍早就拐了弯,也不知去了哪里。
路痴池逍使劲回想了回想,也没想起来出来别墅,到底是走了怎样的路线才到这里来的。他打了个哈欠,也不着急,伸手去摸手机,毕竟就算找不到路也没什么关系,打个电话叫莫达来找自己就好了,不过——
他翻遍了两个裤兜,什么也没掏出来,池逍确定自己的手机也没有藏在袜子里、鞋底下或者内裤里这样奇奇怪怪的地方。
所以这里到底是哪儿啊……
池逍环顾四周——
小区里的别墅长得都一个样子,这该怎么找?不过就近去敲门的话,没准有人知道俱乐部的地址,可是也太丢脸了。
他想起幼儿园小朋友必读手册上的一个小故事,主人公小明跟爸爸一起出去玩,把爸爸给弄丢了,于是跑到停车处自家的自行车那儿等着,爸爸来提车的时候就能找到他了。小明机智的事迹启发了池逍,于是他决定原地不动,等着大部队发现他掉队后回来找他,而自己掉队的原因自然是在跑步途中被沿途优美的景色吸引,不由得驻足欣赏。
好的,这个理由简直完美,唯一的不足是这里的景色并不优美。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怎样都无所谓的吧。
后面一辆车缓缓驶来,在池逍身边停住,车窗摇下——是陆焜。他奇怪道:“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看风景。”池逍答。
陆焜皱眉:“这里的风景很好看?”
“要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池逍说。
陆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池逍还是跟以前一样张嘴就扯皮,说明他总算想开了一些事。
“直接回
陆焜摇了摇头。
二人一起回了餐厅,池逍坐在那儿等着吃瓜,看起来若无其事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真没事儿还是假没事儿,莫达这样想着,望了陆焜一眼,对方冲他微微摇了摇头。莫达明白了,这是叫他不要再问这件事了。
莫达刚刚问时,陆焜即使摇头,可心里还是隐约清楚的,但他还是摇头,是因为实在难以言说。
今天的西瓜一看就是周益哲切的,俱乐部里一般也就这么五六个人,他一直是有几个人切几块,无比省事儿,虽然西瓜不大,但如果是嘴没那么大的人,这六分之一啃起来也算有些费力。六大块西瓜端上来,大嘴周益哲抓起来就啃,陈希远照例抱怨了一句,然后回去找水果刀,等他拿着刀子过来,池逍也直接上嘴啃上了,看起来并不介意,陈希远便没有管他的那一块。
人的吃相固然是跟习惯有关,但很多时候,食物本身的形态也是影响吃相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拿周益哲这豪放派刀法切的西瓜来说,即使他本身嘴大,啃起这么宽的瓜毫不费力,但狼吞虎咽的,着实不美观。而池逍那边就更滑稽了,鼻子都要拱进瓜里,像是小猪拱食一般。
莫达坐在池逍旁边,看他跟西瓜较劲。
这果然发生了点什么吧,该不会是被骂了一顿?莫达越想越觉得是这样。陆焜既已表态,那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可是看池逍这么吃瓜真的好别扭,于是莫达问他:“你真的不用再把瓜给切一下吗?”
池逍一愣,道:“你再切它一刀,瓜难道不会痛吗?”
他鼻子和嘴周都沾上了淡红的汁液,偶尔出现的呆愣神情让他看起来有点儿傻气的天真。没等莫达接话,那傻帽般的纯真便从池逍脸上一晃而过,取而代之的是他常挂着的那副漠不关心的神情。
池逍盯着手里的瓜,低低地啊了一声,伸手去摸还放在桌子上的水果刀。
“把瓜给我。”坐在另一边的陆焜伸手道。
池逍没说话,直接把瓜递了出去,他拿瓜的位置很刁钻,陆焜接过来的时候,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他的手指,池逍突然就松了手,若不是陆焜动作快,那块瓜就要摔在桌子上了。好在瓜在池逍刚脱手就被陆焜接住,才没闹出让桌上其余几人注意到的动静来。
陆焜本就有些疑心,这样一来,他更觉得自己似乎知道了些什么,毕竟gay达这种东西总是有着神秘的灵验力量,即使严格说来,他算是个双性恋。
陆焜不动声色地把那块瓜重新切薄到四角,放在桌子上,往对面推了过去。
池逍又随便啃了几口,神色恹恹,问今晚自己睡哪里。
可以直接睡的房间有三个,都是一间放两张单人床,陆焜现在是战队的教练,也住在这里,这样一来六个人便正好。本来按照之前的安排,陆焜那里有一张空床,池逍自然是睡那里的,但看他现在对自己这么抵触,便同莫达商量,暂且换一下房间。
莫达那边自然是没意见。
晚上二人一同回去,莫达看池逍情绪低沉,犹豫再三,还是拉着他苦口婆心地说了一番话,比如叫他不要在意,其实每个人都被批评过,陆焜其实还是很温柔的,诸如此类。池逍只觉得他莫名其妙。
他的懊恼大多来源于对一个陌生人放下防备,做些袒露心扉的蠢事,剩下的则属于说不清道不明的范畴了,比如红起来的耳朵和收回的手指。
第13章
晚上十点钟左右,雨势变小,从天气预报看,明早大约是不下雨的。
莫达从浴室出来后,见池逍还窝在那儿玩手机,便催他早些睡:“队里每天早上都要晨练的。”
“你他妈在逗我?”池逍眼皮子抬也不抬,淡淡道,“这又不是正儿八经的传统体育运动。”
“是真的。”莫达也无辜,“焜哥之前定的规矩。而且天天坐着打游戏真的很不健康,我觉得晨跑还挺有效的呀,你看咱们战队的人随便一个拉出去,跟别队那些选手站一起,一看就特有精神。”
池逍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那我估计是要拖后腿了。”
“不要泄气嘛。”
这夜池逍失眠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把这归因于自己认床,即使他十几年的短暂人生里也去过几个陌生城市,可到头来终于在一个普通的夜晚失了眠。
起码当他顶着两个重黑眼圈被莫达从被子里拖出来的时候,是这样解释的。
大雨过后,天气还未完全晴朗,空气中浸着凉意的水分,令人神清气爽。
池逍跟在最后面,假装慢跑地走路,强行慢动作。
雨中遮挡了雨水的植物开始抖露身体,于是在雨后,乌云都歇了业,可树下还是滴滴答答地下着,抖着昨夜残留的雨滴,把它们送进泥土里、下水道里,还有池逍的眼睛里。
“啊,又下雨了。”他停下来揉眼睛,抬起头来的时候,前面的队伍早就拐了弯,也不知去了哪里。
路痴池逍使劲回想了回想,也没想起来出来别墅,到底是走了怎样的路线才到这里来的。他打了个哈欠,也不着急,伸手去摸手机,毕竟就算找不到路也没什么关系,打个电话叫莫达来找自己就好了,不过——
他翻遍了两个裤兜,什么也没掏出来,池逍确定自己的手机也没有藏在袜子里、鞋底下或者内裤里这样奇奇怪怪的地方。
所以这里到底是哪儿啊……
池逍环顾四周——
小区里的别墅长得都一个样子,这该怎么找?不过就近去敲门的话,没准有人知道俱乐部的地址,可是也太丢脸了。
他想起幼儿园小朋友必读手册上的一个小故事,主人公小明跟爸爸一起出去玩,把爸爸给弄丢了,于是跑到停车处自家的自行车那儿等着,爸爸来提车的时候就能找到他了。小明机智的事迹启发了池逍,于是他决定原地不动,等着大部队发现他掉队后回来找他,而自己掉队的原因自然是在跑步途中被沿途优美的景色吸引,不由得驻足欣赏。
好的,这个理由简直完美,唯一的不足是这里的景色并不优美。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怎样都无所谓的吧。
后面一辆车缓缓驶来,在池逍身边停住,车窗摇下——是陆焜。他奇怪道:“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看风景。”池逍答。
陆焜皱眉:“这里的风景很好看?”
“要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池逍说。
陆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池逍还是跟以前一样张嘴就扯皮,说明他总算想开了一些事。
“直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