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位天之骄子,变成了通缉犯。
说起来也巧,那日男主玩心大开,带着他到附近的小河边戏水,阴差阳错之下,逃过了一劫,等他们回府时,府已经被查封。
兰斯已是十五岁的大男生了,意识到情况不对,他趁着混乱之际,慌忙的带着陈子槿出城。
失去家族的庇佑,男主宛如一条丧家犬一般,在外面四处游荡着,他尚未成年,并没有通往各个城市的通关文牒,而且,事发突然,他根本来不及收拾细软,如今身无分文不说,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简直闻者为悲伤。
陈子槿:“……”
这日子没法过了。
他悄悄的猫起身子,想着要不要打道回府。
除了疾风兽这层身份,他的另一层身份便是荆棘花商行老板的儿子,荆棘花可是洛西王国数一数二的商行,他们的产业遍布全国,这些年以来,更是不断向外国延伸,其影响力与知名度,简直不言而喻。
他爹是家中最小的儿子,生性风流,平时没少沾花惹草的,偏偏他又是一个不婚主义,只撩不娶,以至于他四十多岁才有了原主这么一个儿子,原主可是家里的独苗苗,含在嘴里的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掉了。
“喂,你怎么在这里睡觉。”陈子槿弯腰下来,戳了戳兰斯白嫩的脸颊。
这些天兰斯吃尽了苦头,哪怕他再成熟,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少年罢了,好好的一个家被国王灭了门,他终日惶惶的躲在森林里,不敢出去。
少年朦朦胧胧的睁开眼,猛得往后退,一脸的警惕,宛如一只受惊的小动物,“你是谁?”
“我叫费格,陪爹地来森林里打猎,你呢?你怎么不回家啊?听爹地说,森林里可是有很多魔兽的,你一个人不害怕吗?”陈子槿眉飞色舞的向少年讲诉着自己的来历。
少年定晴一看,小家伙看起来才六七岁,微卷的金发随风飘荡,湛蓝的眸子宛如汪洋的大海,嘴角浅浅的微笑,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兰斯原本紧绷的心,松弛了下来,苦笑道:“我没有家了。”
陈子槿一把抓住他的手掌,仰着粉嫩的小脸,可怜巴巴道:“那你跟我一起回家吧,我跟侍卫们走散了,我一个人在森林里好害怕,你跟我一起走好不好。”
陈大猫用实力证明什么叫做老戏骨!卖萌装嫩,一点都不怂!
兰斯眸间闪过一抹犹豫,如今他是通缉的要犯,如果他跟着这孩子回去,一定会连累对方,但是,如果他不跟着这孩子回去,以小家伙这小胳膊小腿,一定会被森林里的魔兽啃得连渣都不剩。
陈子槿向他伸出了小手,嘟囔着嘴巴,催促道:“小哥哥,跟我一起走嘛。”
兰斯犹豫了半晌,握住了他的手,“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又名,猎豹大人的童养媳√。
陈子槿:“~\(≧▽≦)/~拐到童养媳啦!”
兰斯:“……”
第97章 002
这些天的蹉跎,当初的贵族少年,如今衣衫褴褛,整日风吹日晒,白皙的皮肤变成健康的小麦色,模样看上去跟城边的乞丐,差别不大。
陈子槿牵着他,两个人一前一后,这个壳子着实太小了,走不到两步就觉得累了,伸出胖呼呼的小爪子,“ 哥哥抱抱,费格走不动。”
兰斯微愣,看着粉雕玉琢的小娃儿,心头不由一软,弯腰将小包子抱了起来,询问道:“这里是魔月森林,你怎么可以一个人在里面乱跑呢。”
魔月森林地处魔月山的前面,这儿地如其名,魔月森林每当深夜,便可以看到天上有着一大一小的月亮,月亮只有一个,至于旁边的小月亮从何而来,人们不得而知,曾经有好事组织过探险队,请了不少的佣兵进行护航,然而,数百人的探险队,浩浩荡荡的进去,数月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活着出来。
这正是兰斯躲在这里的原因,当地人对这里很是忌讳,传闻,这里是魔神的领地,但凡踏入者都会受到魔神的诅咒,再说了,哪个士兵会为了抓人,把性命折在这里。
他不敢往里走,一直在附近徘徊,斩杀一些弱小魔兽以此果腹。
陈子槿耷拉着脑袋,宛如一只可怜巴巴的小奶狗,小模样别提多可怜了,殊不知,陈大爷在心里满是咆哮,要不是为了你,你以为我想来啊!╭(╯^╰)╮哼,铲屎佬一点事都不懂!
看着男孩一副要哭不敢哭的模样,兰斯心头一软,将人抱了起来,询问道:“你还记得来时的路吗?”
他这一门心思都放在男主身上,哪里还记路啊,瞅准机会就往男主所在的方向跑,若是他动作慢些,被侍卫们看到了,哪能让他这般胡来啊。
见他不说话,兰斯心中已是了然,这孩子真是心大,做起事来不管不顾的。
“你们家住在哪?我把你送过去。”
“林城,蔷薇园。”
一听到蔷薇园,兰斯心中已是了然。
他就说,怎么一个小孩子就敢贸入魔月森林,如果是那家的话,倒也不足为奇,不出意外的话,这孩子应该是费格.福克斯.布雷恩。
是费林的独子,那么大胆也说得过去了,毕竟他的父亲可是敢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一座城市的人,林城的蔷薇园可是布雷恩家的祖宅。
兰斯抱着他走了好一阵子,两人在溪边歇息了会。
“渴吗?”
陈子槿摇了摇头。
“不渴也喝点水,垫垫肚子,我们不知道要走多远才能够到林城,晚上估计会很晚才吃饭。”
陈子槿诧异的看了他一眼,别看他如今落魄了,但是,礼仪、话语、举止,无处不彰显着他是个饱读诗书的翩翩公子,一位优雅的英伦绅士。
难道他在面对自己求助的时候,会答应得那么爽快,想来他应该是一个尊老爱幼的主啊,陈大猫差点流下感动的泪水,这年头根正苗红的男主可不好找。
陈子槿简单的喝了几口水,从怀里掏出小帕子蘸着水,冲着他招了招手,“小哥哥。”
“嗯?”
他吃力的惦记脚尖,拿着小帕子擦拭着他的脸颊,兰斯是个优雅的绅士,又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想来对自己的仪态,一定很重视。
兰斯微愣,看着男孩认真的眸子里倒映着自己的脸庞,心头一暖,没有阻止他的举动。
陈大猫心满意足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小肉掌拍了拍他的脸颊,仿佛拍大西瓜似的,“小哥哥现在干干净净的哦!”
兰斯看着小家伙一副天真的模样,揉了揉他的脑袋,“我们差不多要启程了,要不要我抱你?”
陈大猫坚决的摇了摇头,“费格可以自己走。”
虽说他脸皮厚如城墙,但是,总不能一直占男主的便宜吧
说起来也巧,那日男主玩心大开,带着他到附近的小河边戏水,阴差阳错之下,逃过了一劫,等他们回府时,府已经被查封。
兰斯已是十五岁的大男生了,意识到情况不对,他趁着混乱之际,慌忙的带着陈子槿出城。
失去家族的庇佑,男主宛如一条丧家犬一般,在外面四处游荡着,他尚未成年,并没有通往各个城市的通关文牒,而且,事发突然,他根本来不及收拾细软,如今身无分文不说,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简直闻者为悲伤。
陈子槿:“……”
这日子没法过了。
他悄悄的猫起身子,想着要不要打道回府。
除了疾风兽这层身份,他的另一层身份便是荆棘花商行老板的儿子,荆棘花可是洛西王国数一数二的商行,他们的产业遍布全国,这些年以来,更是不断向外国延伸,其影响力与知名度,简直不言而喻。
他爹是家中最小的儿子,生性风流,平时没少沾花惹草的,偏偏他又是一个不婚主义,只撩不娶,以至于他四十多岁才有了原主这么一个儿子,原主可是家里的独苗苗,含在嘴里的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掉了。
“喂,你怎么在这里睡觉。”陈子槿弯腰下来,戳了戳兰斯白嫩的脸颊。
这些天兰斯吃尽了苦头,哪怕他再成熟,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少年罢了,好好的一个家被国王灭了门,他终日惶惶的躲在森林里,不敢出去。
少年朦朦胧胧的睁开眼,猛得往后退,一脸的警惕,宛如一只受惊的小动物,“你是谁?”
“我叫费格,陪爹地来森林里打猎,你呢?你怎么不回家啊?听爹地说,森林里可是有很多魔兽的,你一个人不害怕吗?”陈子槿眉飞色舞的向少年讲诉着自己的来历。
少年定晴一看,小家伙看起来才六七岁,微卷的金发随风飘荡,湛蓝的眸子宛如汪洋的大海,嘴角浅浅的微笑,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兰斯原本紧绷的心,松弛了下来,苦笑道:“我没有家了。”
陈子槿一把抓住他的手掌,仰着粉嫩的小脸,可怜巴巴道:“那你跟我一起回家吧,我跟侍卫们走散了,我一个人在森林里好害怕,你跟我一起走好不好。”
陈大猫用实力证明什么叫做老戏骨!卖萌装嫩,一点都不怂!
兰斯眸间闪过一抹犹豫,如今他是通缉的要犯,如果他跟着这孩子回去,一定会连累对方,但是,如果他不跟着这孩子回去,以小家伙这小胳膊小腿,一定会被森林里的魔兽啃得连渣都不剩。
陈子槿向他伸出了小手,嘟囔着嘴巴,催促道:“小哥哥,跟我一起走嘛。”
兰斯犹豫了半晌,握住了他的手,“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又名,猎豹大人的童养媳√。
陈子槿:“~\(≧▽≦)/~拐到童养媳啦!”
兰斯:“……”
第97章 002
这些天的蹉跎,当初的贵族少年,如今衣衫褴褛,整日风吹日晒,白皙的皮肤变成健康的小麦色,模样看上去跟城边的乞丐,差别不大。
陈子槿牵着他,两个人一前一后,这个壳子着实太小了,走不到两步就觉得累了,伸出胖呼呼的小爪子,“ 哥哥抱抱,费格走不动。”
兰斯微愣,看着粉雕玉琢的小娃儿,心头不由一软,弯腰将小包子抱了起来,询问道:“这里是魔月森林,你怎么可以一个人在里面乱跑呢。”
魔月森林地处魔月山的前面,这儿地如其名,魔月森林每当深夜,便可以看到天上有着一大一小的月亮,月亮只有一个,至于旁边的小月亮从何而来,人们不得而知,曾经有好事组织过探险队,请了不少的佣兵进行护航,然而,数百人的探险队,浩浩荡荡的进去,数月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活着出来。
这正是兰斯躲在这里的原因,当地人对这里很是忌讳,传闻,这里是魔神的领地,但凡踏入者都会受到魔神的诅咒,再说了,哪个士兵会为了抓人,把性命折在这里。
他不敢往里走,一直在附近徘徊,斩杀一些弱小魔兽以此果腹。
陈子槿耷拉着脑袋,宛如一只可怜巴巴的小奶狗,小模样别提多可怜了,殊不知,陈大爷在心里满是咆哮,要不是为了你,你以为我想来啊!╭(╯^╰)╮哼,铲屎佬一点事都不懂!
看着男孩一副要哭不敢哭的模样,兰斯心头一软,将人抱了起来,询问道:“你还记得来时的路吗?”
他这一门心思都放在男主身上,哪里还记路啊,瞅准机会就往男主所在的方向跑,若是他动作慢些,被侍卫们看到了,哪能让他这般胡来啊。
见他不说话,兰斯心中已是了然,这孩子真是心大,做起事来不管不顾的。
“你们家住在哪?我把你送过去。”
“林城,蔷薇园。”
一听到蔷薇园,兰斯心中已是了然。
他就说,怎么一个小孩子就敢贸入魔月森林,如果是那家的话,倒也不足为奇,不出意外的话,这孩子应该是费格.福克斯.布雷恩。
是费林的独子,那么大胆也说得过去了,毕竟他的父亲可是敢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一座城市的人,林城的蔷薇园可是布雷恩家的祖宅。
兰斯抱着他走了好一阵子,两人在溪边歇息了会。
“渴吗?”
陈子槿摇了摇头。
“不渴也喝点水,垫垫肚子,我们不知道要走多远才能够到林城,晚上估计会很晚才吃饭。”
陈子槿诧异的看了他一眼,别看他如今落魄了,但是,礼仪、话语、举止,无处不彰显着他是个饱读诗书的翩翩公子,一位优雅的英伦绅士。
难道他在面对自己求助的时候,会答应得那么爽快,想来他应该是一个尊老爱幼的主啊,陈大猫差点流下感动的泪水,这年头根正苗红的男主可不好找。
陈子槿简单的喝了几口水,从怀里掏出小帕子蘸着水,冲着他招了招手,“小哥哥。”
“嗯?”
他吃力的惦记脚尖,拿着小帕子擦拭着他的脸颊,兰斯是个优雅的绅士,又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想来对自己的仪态,一定很重视。
兰斯微愣,看着男孩认真的眸子里倒映着自己的脸庞,心头一暖,没有阻止他的举动。
陈大猫心满意足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小肉掌拍了拍他的脸颊,仿佛拍大西瓜似的,“小哥哥现在干干净净的哦!”
兰斯看着小家伙一副天真的模样,揉了揉他的脑袋,“我们差不多要启程了,要不要我抱你?”
陈大猫坚决的摇了摇头,“费格可以自己走。”
虽说他脸皮厚如城墙,但是,总不能一直占男主的便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