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男人讨好女人的伎俩有限,要搏厉害的女人们好感,总也逃不开送珠宝首饰这些俗套。之后假设她们会喜欢。

    他拎着糕点盒进门,居然看见魏南坐在一楼客厅后。在这种地方,工作相关的文件肯定是看不了的了。他面前边角雕花的硬木圆桌上放着一杯红茶和一本杂志,关陆凑过去,越过他的肩膀扫了眼,配图是金黄的油菜花里一排黑瓦白墙的徽派建筑。那是本旅游地理杂志,用来打发时间,可以随时合上。

    关陆绕到他身边,看看魏南,说不就是跟楚女士吃餐饭吗,你还专门守在这等我?

    魏南习惯他往自己脸上贴金,简要说,“苏樱找你,结果进了我住的客房,把门反锁了。”

    这事原本同魏南无关。

    关陆出门以后,一位对吴怀莘冷淡已久的家族朋友有求而来。正主不在,贾思敏按他的嘱托将东西交给客人,双方应酬了几句。苏樱当时也在客厅,或许小姑娘看不上只在对父亲提出请托时冒出的所谓亲故,一直不愿说话,不得不开口就以英语作答。对方见状讪讪,很快告辞。

    这本来是一件小事,然而苏家家教严,把小孩子不尊重人看成是极不礼貌的表现。贾思敏没打算向苏女士夫妇打小报告,作为家庭教师,她还是很尽责的对苏樱强调了一番必须礼待客人的规定。苏樱不愿认错,贾思敏坚持,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子闹别扭,双双钻了牛角尖,谁也不肯退让。苏樱毕竟说不过,一气之下失手推翻花瓶,转身冲去客房找关陆。

    那天晚上她在魏南的房间里找到关陆,就误将魏南的房间当作了关陆的房间,推门进去发现空无一人也不出来,反而紧闭房门,不准任何人入内。这是苏家的家事,魏南作为外人,回来后只进门拿了一次手机充电器。

    关陆一边听这件事,一边拉着魏南往楼上走。到三楼楼梯口,有细细的啜泣声,便问魏南,她在哭你怎么进去的?

    魏南道,“我告诉她那是我的房间,我有东西要拿,必需品。”

    关陆笑,“我就说嘛,小丫头脾气大点,不会不讲道理。”

    他让魏南先进他那间房,对守在门外的贾思敏安抚地笑笑,走上去敲门。苏樱知道他回家了,将门打开一条缝,不看贾思敏,只给关陆一个人进来。

    她咬着嘴唇,眼睛红了,像一只气鼓鼓的小兔子,扑进关陆怀里,好像受了世间有史以来最大的委屈。

    小孩子为一点小事放开嗓子哭,就变成成年人无法理解的怪兽。人们很难想象,细瘦的小女孩哭得稀里哗啦时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关陆放缓口气,“我在,别哭。”

    半小时后,关陆出来,带上门,让贾思敏跟他走。走到三楼走廊拐角,小姑娘已经欲言又止几次。关陆对她说,“她不是看不起人,是太要面子,中文说得不好,不愿在陌生人面前开口,怕被人笑。”

    贾思敏鼓起勇气道,“我……”

    关陆对不远处虚掩的房门比了个请便。

    贾思敏迟疑地走过去,过一会儿,听到她有些拘谨的声音。

    “cherie,我很抱歉。是我太武断……”

    关陆回另一间客房,魏南看见他身上苏樱的杰作,让他换件衣服。魏南有那么点不大不小的洁癖,关陆明知故犯,作势要带一身狼藉抱他,没有得逞。他换了衣服就坐到沙发里,捡起那块手帕和脏衣,同扔洗衣篮。

    苏樱那种小孩,心性骄傲,又要强,其实不难相处。要让她改变态度也不难,缺乏安全感的小孩子对旁人给予的善意毫无抵抗力,对她体贴一些,照顾一些,从“不喜欢”升级到“不讨厌”,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比如在她最尴尬且不愿被人看见的时刻留给她独处的空间,视而不见,置身事外,拿完东西,却在桌上放了块手帕。

    关陆又扑了魏南一次,这回抱个正着。他抱够了,放开手臂,评价道,“狡猾,太狡猾了。”

    迟一些,关陆拎出楚女士送的糕点盒,问魏南,“吃不吃?”

    那是一盒什锦点心,大部分在餐桌上出现过。

    魏南那没回音,关陆抬头看他,就见他无声地停了一停,说,“哦,你吃吧,我暂时没胃口。”

    魏南不吃甜,少吃糖。这盒点心糖搁得少,与他们在岚山居吃的比,淡了许多,应该是楚女士关照过厨房。关陆叼着半个蟹壳黄,坐吧椅上翻魏南翻过的那本旅游杂志,笑他,“看这个有什么意思,过年前抽两天,我们去旅游。”又问,“后天有空没,给个面子让我请你喝午茶?”

    魏南笑道,“为什么不是明天?”

    关陆夹着杂志走向他,说,“明天我要见个人,见完再有喝茶的心情就难了。”

    他时常会这样,挑一下,刺一下,把感情谈得像下一局棋,用他的黑子去试探白棋的防线,尤其是面对一个从未被他探到底的对手。魏南精于布防,也精于设局,每一次对魏南的试探都好似石沉大海,仍乐此不疲。

    魏南,“那就后天。”

    次日与关陆有约的是庄慈。

    对于关陆而言,“庄慈”这两个字超越了它们指代的人本身,是他三十年人生里的第一次情场浩劫。

    不是没失恋过。明确性向后,关陆第一场似模似样的大学恋爱留给他的是困惑,他们一起打球一起逃课,半年后那个在床上腼腆、床下寡言的白净好青年跟他说分手,理由是“人人都觉得我是你哥们,你也把我当哥们。”关陆当时不明白他为何会如此决绝,后来弄懂,他对对方算不上爱,对方爱他,却无法忍受因一份不算爱的爱而裹足不前。

    接下来是个酒吧侍应生,他让所有人叫他kat,曾经是地下乐团的鼓手,化很浓的妆,唱歌像猫叫,遇见关陆时的理想是取代本店的调酒师。他会调double mojito,只会那个。酒精含量不高,薄荷味重,有助呼吸顺畅并且适合频繁激吻。他有时穿着黑裙在酒吧后巷和关陆做爱,被高潮折磨得泪水涟涟,把廉价眼线笔画出的上挑眼角冲刷成脸颊上一道一道的墨迹。他没擦粉,要是月光好,他的皮肤白得惊人。那段时间关陆觉得夜晚是薄荷、泪水,还有牢笼栅栏一般的纯黑眼线笔印的混合物。后来他破碎了,据说捅了调酒师一刀。调酒师没死,只是再没有出现。

    关陆在二十七岁生日遇上庄慈。

    那天他包场开party,玩到晚十点,在酒吧门口发现个合他口味的陌生人。整个酒吧像个犯罪现场,靡靡之音成了引人心猿意马的教唆犯。关陆请了庄慈一杯酒,交换过假名,两人一车纠缠到酒店。次日关陆回顾,这算是收过的最香艳的生日礼物。那一晚身体契合的记忆太深刻,以至于后来在谈判桌上兵戎相见,因为都穿着衣服,着实花了一番功夫才认出艳遇对象。

    开场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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