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三十多年?而且叶城在我们圈子里很出名,属于典型的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类型,他是个好男人,但不适合当老公。
叶城相亲的对象自然也都是权贵家庭出生的女生,所以才会有贺萱所说的,圈子里很出名这回事。
但无论两位前女友怎么安抚,沈韶还是放心不下,依着齐进说的地址找到了叶城相亲的地点。
沈韶只敢远远看着相谈甚欢的两人,他不敢冲出去,因为害怕被叶城责备而再次疏远他,所以沈韶躲在角落里观察。
叶城的身体微微前倾,双脚自然打开,手指摸索着玻璃杯,这都是他放松和心情愉悦时才会有的姿势,看上去,叶城似乎和那个女生聊得很开心。
情况有点不妙。
沈韶祈祷着,这场相亲只是叶城的敷衍,可眼见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熬到叶城和那女生聊完,沈韶看着叶城绅士的替女生披上外套,开门,最后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整整1小时25分36秒,怎么都不能用敷衍来形容,叶城和那个女生是认真的相亲。
沈韶心如坠地狱,他握住杯子想要喝口果汁压惊,却发现不停在颤抖的手连杯子都握不稳了。
不会的,不会的,都那么多年了,叶城怎么会突然开窍呢?他们或许只是刚好聊得来罢了,而且叶城的性格本来就是认真做好每件事的人,所以他不敷衍对方也是正常的。
沈韶不停的安慰自己。
沈韶呆呆的坐着,脸色如丧考批,以至于餐厅的服务员都不敢来提醒他坐太久了,直到快打烊的时间,几个服务员还在你推我我推你的让对方去提醒沈韶。
“餐厅下班了,回去吧。”
一个沈韶怎么都不会想到的声音出现在头顶,他猛地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人:“叶大哥?!”
“你、你不是送那女人回家了吗?”不对!他这么说不是等于变相承认自己跟踪人了嘛。
“我让司机送她回去了。”
从沈韶一进餐厅开始,叶城就发现了他,虽然沈韶遮遮挡挡,悄悄摸~摸,但不妨碍他认出沈韶,后来他看出沈韶的心情似乎不好,他有点放心不下,就让司机送相亲的对象回家,他留下来看着沈韶,免得这家伙出事。
沈韶失魂落魄的窝在角落里,喝了一杯又一杯,叶城还特意问了服务员,在得知沈韶是在灌果汁后就没有打算阻止了,直到餐厅准备关门,他才走上前。
沈韶怔怔望着叶城,眼眶忽然湿~润起来,他哇的一声哭出来,猛地抱住叶城,开始耍酒疯,哭着嚷着让叶城不要离开自己。
叶城:“……”
叶城瞪了眼不知所措的服务员,服务员颤悠悠的解释:“果汁饮料有3%的酒精度。”
叶城默然,3%也能醉,他也是醉了。
叶城扶着烂醉如泥哭哭啼啼的沈韶出了餐厅,很多出租车司机一见是晚上,又是两个大男人,其中一个还是醉鬼,便在路过叶城时,无视他抬起的手直接一踩油门开走了。
无奈之下,叶城只能打电话问司机到哪了,结果沈韶一见叶城掏手机,就横眉竖眼地把叶城的手机打飞,手机摔在地上裂出蜘蛛纹,沈韶毫无愧疚感地叉着腰说:“你想打给哪个小妖精!”
叶城捡起报废的手机,看了沈韶半晌,唉了一声,只能扶着醉醺醺的沈韶再次去了酒店。
沈韶一路上都在嘀嘀咕咕,在叶城身体上扭来扭去,要不是叶城忍耐度高,考虑到沈韶的身体健康,他真想打晕了沈韶直接把人扛走。叶城进了酒店套房,就把沈韶扔床~上然后去烧水,出来就看到沈韶双手抱着并且双~腿夹着枕头蹭啊蹭。
“叶大哥,我真喜欢你,为了你我都改了那么多了。”
“叶大哥,你能不能和我试试啊。”
“我会乖乖听你话的。”
叶城无语上去扯开沈韶,沈韶威武不屈的喊道:“不要分开我们!不要分开我们!”
叶城见他如此执着,也不再抢沈韶的‘叶大哥’了,而是用热毛巾提沈韶擦了一把脸,这下沈韶倒乖乖的放开了枕头,转而抱住了叶城。
跟沈韶一样精力无限的,还有他的小弟弟,因为刚才的摩擦,那地方不知不觉的起来了,现在正贴在叶城的大~腿上。
叶城:“……”
叶城推开沈韶,但沈韶就像粘皮糖一样死死粘着叶城,比起枕头,叶城这个本体当然更让沈韶念念不舍。
沈韶搂着叶城,一直在叶城身上嗅啊嗅,熟悉的味道,紧实的肌肉,让沈韶确定这个就是他的叶大哥。
“叶大哥,我好喜欢你,你也喜欢一下我嘛,你不要再相亲了好不好啊。”沈韶撒着娇,鼻尖和嘴唇在叶城的颈间摩挲。
“沈韶,你下来。”
“我不。”沈韶把叶城搂得更紧了:“叶大哥,小时候,我每天都是药啊药啊吃的我都快吐了,我那时觉得死了都比活着好。十三岁那年,我看到健身教练强壮的身体,我竟然有感觉了,那时我就明白我喜欢男人,可是一直以来,我都没有遇到能让我心动的人,直到遇到你,而且因为遇到你,让我庆幸活着真好。”
“我下面好难受啊,我是不是病了,病的要死了?”沈韶弓着背,分开腿夹着叶城的腰,他有点糊里糊涂的,连自己是bo起了都不知道。
叶城被沈韶的话弄得有些失神,居然轻而易举被沈韶推倒了,沈韶骑在他身上,神色迷离的哀求着:“如果我要死了,你就满足我吧,前面二十多年的日子过的就和白开水一样,你的出现就像在白开水里加了糖。”
叶城闻言,心沉了沉,他打听过,沈韶没有大病,但是体质的确很弱,所以他父母才会把他送出去,一来是远离斗争,无忧无虑的长大,二来也是为了享受更好的医疗条件。
沈韶喜欢吃甜食是因为他小时候吃过太多的药,虽然长大后,他身体好了许多,但还是养成了特别偏爱甜的习惯,他酒量小自然是因为很少喝酒,所以果汁酒就能干倒沈韶。
“别装了。”
沈韶的身体僵了僵。
“你没醉。”
醉了的人根本不会逻辑清晰的说那么多。
柔软的发丝垂在额前,纤长浓密的睫毛轻轻扇了
叶城相亲的对象自然也都是权贵家庭出生的女生,所以才会有贺萱所说的,圈子里很出名这回事。
但无论两位前女友怎么安抚,沈韶还是放心不下,依着齐进说的地址找到了叶城相亲的地点。
沈韶只敢远远看着相谈甚欢的两人,他不敢冲出去,因为害怕被叶城责备而再次疏远他,所以沈韶躲在角落里观察。
叶城的身体微微前倾,双脚自然打开,手指摸索着玻璃杯,这都是他放松和心情愉悦时才会有的姿势,看上去,叶城似乎和那个女生聊得很开心。
情况有点不妙。
沈韶祈祷着,这场相亲只是叶城的敷衍,可眼见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熬到叶城和那女生聊完,沈韶看着叶城绅士的替女生披上外套,开门,最后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整整1小时25分36秒,怎么都不能用敷衍来形容,叶城和那个女生是认真的相亲。
沈韶心如坠地狱,他握住杯子想要喝口果汁压惊,却发现不停在颤抖的手连杯子都握不稳了。
不会的,不会的,都那么多年了,叶城怎么会突然开窍呢?他们或许只是刚好聊得来罢了,而且叶城的性格本来就是认真做好每件事的人,所以他不敷衍对方也是正常的。
沈韶不停的安慰自己。
沈韶呆呆的坐着,脸色如丧考批,以至于餐厅的服务员都不敢来提醒他坐太久了,直到快打烊的时间,几个服务员还在你推我我推你的让对方去提醒沈韶。
“餐厅下班了,回去吧。”
一个沈韶怎么都不会想到的声音出现在头顶,他猛地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人:“叶大哥?!”
“你、你不是送那女人回家了吗?”不对!他这么说不是等于变相承认自己跟踪人了嘛。
“我让司机送她回去了。”
从沈韶一进餐厅开始,叶城就发现了他,虽然沈韶遮遮挡挡,悄悄摸~摸,但不妨碍他认出沈韶,后来他看出沈韶的心情似乎不好,他有点放心不下,就让司机送相亲的对象回家,他留下来看着沈韶,免得这家伙出事。
沈韶失魂落魄的窝在角落里,喝了一杯又一杯,叶城还特意问了服务员,在得知沈韶是在灌果汁后就没有打算阻止了,直到餐厅准备关门,他才走上前。
沈韶怔怔望着叶城,眼眶忽然湿~润起来,他哇的一声哭出来,猛地抱住叶城,开始耍酒疯,哭着嚷着让叶城不要离开自己。
叶城:“……”
叶城瞪了眼不知所措的服务员,服务员颤悠悠的解释:“果汁饮料有3%的酒精度。”
叶城默然,3%也能醉,他也是醉了。
叶城扶着烂醉如泥哭哭啼啼的沈韶出了餐厅,很多出租车司机一见是晚上,又是两个大男人,其中一个还是醉鬼,便在路过叶城时,无视他抬起的手直接一踩油门开走了。
无奈之下,叶城只能打电话问司机到哪了,结果沈韶一见叶城掏手机,就横眉竖眼地把叶城的手机打飞,手机摔在地上裂出蜘蛛纹,沈韶毫无愧疚感地叉着腰说:“你想打给哪个小妖精!”
叶城捡起报废的手机,看了沈韶半晌,唉了一声,只能扶着醉醺醺的沈韶再次去了酒店。
沈韶一路上都在嘀嘀咕咕,在叶城身体上扭来扭去,要不是叶城忍耐度高,考虑到沈韶的身体健康,他真想打晕了沈韶直接把人扛走。叶城进了酒店套房,就把沈韶扔床~上然后去烧水,出来就看到沈韶双手抱着并且双~腿夹着枕头蹭啊蹭。
“叶大哥,我真喜欢你,为了你我都改了那么多了。”
“叶大哥,你能不能和我试试啊。”
“我会乖乖听你话的。”
叶城无语上去扯开沈韶,沈韶威武不屈的喊道:“不要分开我们!不要分开我们!”
叶城见他如此执着,也不再抢沈韶的‘叶大哥’了,而是用热毛巾提沈韶擦了一把脸,这下沈韶倒乖乖的放开了枕头,转而抱住了叶城。
跟沈韶一样精力无限的,还有他的小弟弟,因为刚才的摩擦,那地方不知不觉的起来了,现在正贴在叶城的大~腿上。
叶城:“……”
叶城推开沈韶,但沈韶就像粘皮糖一样死死粘着叶城,比起枕头,叶城这个本体当然更让沈韶念念不舍。
沈韶搂着叶城,一直在叶城身上嗅啊嗅,熟悉的味道,紧实的肌肉,让沈韶确定这个就是他的叶大哥。
“叶大哥,我好喜欢你,你也喜欢一下我嘛,你不要再相亲了好不好啊。”沈韶撒着娇,鼻尖和嘴唇在叶城的颈间摩挲。
“沈韶,你下来。”
“我不。”沈韶把叶城搂得更紧了:“叶大哥,小时候,我每天都是药啊药啊吃的我都快吐了,我那时觉得死了都比活着好。十三岁那年,我看到健身教练强壮的身体,我竟然有感觉了,那时我就明白我喜欢男人,可是一直以来,我都没有遇到能让我心动的人,直到遇到你,而且因为遇到你,让我庆幸活着真好。”
“我下面好难受啊,我是不是病了,病的要死了?”沈韶弓着背,分开腿夹着叶城的腰,他有点糊里糊涂的,连自己是bo起了都不知道。
叶城被沈韶的话弄得有些失神,居然轻而易举被沈韶推倒了,沈韶骑在他身上,神色迷离的哀求着:“如果我要死了,你就满足我吧,前面二十多年的日子过的就和白开水一样,你的出现就像在白开水里加了糖。”
叶城闻言,心沉了沉,他打听过,沈韶没有大病,但是体质的确很弱,所以他父母才会把他送出去,一来是远离斗争,无忧无虑的长大,二来也是为了享受更好的医疗条件。
沈韶喜欢吃甜食是因为他小时候吃过太多的药,虽然长大后,他身体好了许多,但还是养成了特别偏爱甜的习惯,他酒量小自然是因为很少喝酒,所以果汁酒就能干倒沈韶。
“别装了。”
沈韶的身体僵了僵。
“你没醉。”
醉了的人根本不会逻辑清晰的说那么多。
柔软的发丝垂在额前,纤长浓密的睫毛轻轻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