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眼睁睁看着你与他人恩爱,抑或是远远离开让你在漫漫时光中将我遗忘,倒不如死在你眼前,死在你夫君手中,用这种方式,让你永远记得我。

    爱情有许多种定义,于我而言,这便是永恒。

    白清梧早已起身,望着场中情形,手撑着面前的几案,有些承受不住。

    胡林的身形渐渐模糊,最后化作一道红光,直直射向白清梧。

    白清梧眼睁睁看着,完全忘了闪躲。

    千铘往前走了一步,终究没有阻止。

    橙舞和白恒迅速往白清梧飞去。

    红光在白清梧面前停住,化作一朵曼珠沙华,缓缓旋转。血色的花瓣柔柔伸张着,极尽妖冶艳丽,足以令百花失色。花心微微张开,似在诉说着绵绵情意。

    竞技日第一天,他送你七色曼珠沙华,你笑得那么美,在他怀里露出我从未见过的表情。我嫉妒得要命,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今天,我用自己的血灌溉成这朵世间独一无二的曼珠沙华送给你,只求博你一笑——你可曾明白我的恋慕?

    ——“戎强很可爱吧?”

    终于鼓起勇气去搭讪,却想了个无比笨拙的开头。

    ——“姑娘可真是厉害,那么多人形獾,竟一个人就对付了!胡林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拼命找话题,却似乎拍错了马屁。

    ——“白晴?很好听……”

    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却是假的。

    ——“等出了姑惑山,我再找你出去玩,可以吗?”

    期待着还能再见,却不想,再见时,即是破灭时。

    生命漫长如我们,在姑惑山的十七天,于你而言,不过是短短一瞬,于我,却是一生了。

    白清梧看着,捂住嘴,泪如雨下

    曼珠沙华缓缓旋转着,无声倾诉。

    有大片寒鸦飞过空中,冥冥之中,像是有什么东西,终于被带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白天半天写几个字,晚上停不下来,我的脸完了t^t伐开心

    第39章 重回北荒

    竞技日过后,白恒回了大荒。

    一次宴会过后,云胡得到了魔君的重用,开始频繁进出魔宫。

    蓝猎又溜到凡世去玩了,留下寂寞空虚冷的基友緑决,每天准时到魔君面前婆婆妈妈念叨蓝猎的不是好几十遍。

    橙舞跟紫玺还是不清不楚的,每天上演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戏码。

    一切平静却又不平静地慢慢走着,没有任何改变。似乎所有人都已忘了竞技日最后那天发生的事,忘了那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又或者,即便记得,脑海中也只余下一个疯狂而恐怖的印象。

    在人们的口耳相传里,那不过是一个不自量力的家伙,为了成名,活该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但白清梧知道不是他们说的那样——尽管她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胡林究竟为何会做出那样的举动。

    直到后来,她向橙舞说出自己的疑惑。

    当时橙舞的表情很奇怪,她说:“难道你不知道云胡喜欢你么?”

    白清梧登时就愣了,结结巴巴道:“不,不会吧?”

    橙舞鄙视地看她:“怎么不会?不然他何至于绝望到自寻死路?也就你这笨蛋才看不出来。你看啊,像魔君那么聪明的话,在竞技场就看出来了”

    “什,什么,千铘也知道……”

    橙舞白了她一眼:“只有你不知道。”

    后来,白清梧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魔宫的,只记得整个人都是懵的,脑子里像一团浆糊,无限循环几句话。

    胡林……他……喜欢她……

    他……是因为她……才挑战千铘的……

    他……是因为她……才死的……

    从那以后,她开始让自己变得很忙,播种、浇水、松土、施肥,田里忙完就跟着茶道的书学泡茶,甚至她还开始写书,一本关于她这些年去过的地方的山水地理,见过的妖兽神兽的书。

    只有这样,她才能忘记那个笑容温暖的少年郎,忘记抽屉里那朵血色的曼珠沙华。

    有一日偶然碰到云胡,白清梧第一次见识到了他不冷静的样子。

    他冷眼看着她,毫无平日里礼数周全的样子。他盯了她半晌,然后不紧不慢地嘲讽道:“看样子魔后娘娘过得很好,并没有丝毫愧疚不安,倒是云胡想多了。”

    白清梧曾听胡林提起过云胡跟他关系很好,也就能理解云胡的心情,于是也不多做计较,自己转身离开。

    所幸云胡并没有不依不饶地跟上来,只是不冷不热的的嘲讽却尾随而至。

    “云胡祝愿魔后娘娘永远不会因求不得而绝望,永远不会因得而失悲伤,永远能如此冷心冷性、天真无忧。云胡,真诚地祝愿娘娘。”

    白清梧回过头,粲然一笑:“谢谢,你也是。”

    这个小插曲并没给白清梧带来多少不快,一是她能体谅云胡,二是她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其实比起愧疚,抑或是感动,生气或许还要多些。气他如此偏激,气他如此不爱惜自己的性命。

    爱一个人,应该是宁静平和的,而不是狂热偏激的。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是努力地与之并肩而不是成为他的负担。

    爱是动力,而非阻力。是成全,而非刁难。是拼了命也要让他幸福,而非若不能与之携手就去拼命。

    因爱一个人不得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并不是什么伟大的事,而是自私到心里只容得下自己,完全不考虑别人是否会因自己的死而难过的事。

    但话说回来,若她早些发现胡林的异常,也许就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事了。这才是最让她难受的。

    日子不冷不热地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神族答应归还北荒的消息传来时,白清梧正准备告诉千铘地里的小麦发芽了。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好事成双。

    千铘决定先派紫玺、青锥和黄滦带部分人去北荒,待一切大致处理安置好了,再阖族搬去。

    白清梧自告奋勇要一同前去,千铘同意了,又安排了橙舞与她一起,方便照料。

    神族主要分布于白帝统辖的中荒西部,离帝统辖的中荒东部,以及狐帝统辖的东荒,因此虽说北荒之前处于神族的统辖下,但也基本是处于杳无人烟的荒芜状态。

    白清梧等人花了十年时间,颇费了一番功夫,总算将之整顿得像模像样。

    在这十年时间里,白清梧种出了小麦、水稻、大豆等一系列农作物,让橙舞直呼神奇。

    白清梧不以为然,说之所以魔族数十万年来没种出农作物,就是因为虚无之境的环境限制,没有其他原因。

    橙舞说才不是,之前魔族当然有人试过来大荒种,但还是种不出来东西。

    白清梧说,那一定是他们方法不对。

    橙舞说,会不会其实你是那个叫什么荨衣的神女转世?所以你一来,就能种出东西。

    白清梧说,哈,哈,哈……好好笑。

    不久之后,魔族全部搬到了北荒。

    见到千铘的那一瞬,白清梧觉得眼前所有的风景都消失了,只余下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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