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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的鸣了一声笛,乔奉天才倏然回神,折好了手里晾干的两件衣服。小五子提着书包先上了楼敲门,乔奉天替他开门,环顾四下,咬咬嘴巴,犹豫了良久才匆匆换了鞋,“马上回来”,飞奔下楼。
很多次,去见郑斯琦的时候都如此急促而欢愉,总是这样,不因此外的情绪而做改变。那姿态倒像飞蛾扑火,本质却又不同,一个确实是火,一个俨然是真实的光。
乔奉天出了楼栋,看郑斯琦等在车边,依旧衬衣领带。日头的余光把他笼的像一尊高而沉静的手雕像,昏黄的底色,层叠的光影。倚着车门,并未有返回的趋势,像一直在等他。连缀起顶上天幕,背后香樟,尤显副有东方留白意蕴的工笔画。
“我以为你会走了呢。”
一见着人,就在额上浮出那个吻的温度。兀自沸腾,几乎隐隐作疼起来。
“知道你会下来。”郑斯琦如常地笑,“郑彧我都先送回家了。”
乔奉天叹气,抚着额头,“你又让她一个人在家。”
“没,在邻居家。”郑斯琦往前走了两步,弯下腰揉了揉乔奉天的头发,“抱歉啊,把你额头给亲坏了。”
乔奉天挪的开闪烁的视线,拂不开对方萦绕上来的气息,像是抱怨又像是忍不住笑,低头摸了摸鼻子道,“……每天都烫的我以为要开天眼了。”
郑斯琦把拇指往上一贴,“真的。”
兀自一阵傍晚的凉风拂面,又和指头按上的触觉一同偕隐在发里。像郑斯琦低声说了什么好话,悄悄请黄昏,代他帮乔奉天温柔地吹一吹滚烫的额。
铁四局建的早,水池假山,现今小区该有的设施一概没有。偶然有一对儿像郑斯琦和乔奉天这样,傍晚想单纯并肩走走的闲人,也只能抬头看树,香樟,泡桐,红丝草,小叶冬青,重阳木。疏密不一,大体隔两步是一棵,余晖便时过筛时不过筛,落在鞋上的淡橘色光斑,浮光掠影似的,也时有时无。
“那天我说的那些话,每一个字。”
乔奉天认真听。
“不是头脑发热,也不时一时冲动,都是我真心的,我一直想告诉你的。”
“脱稿的?”乔奉天笑。
郑斯琦也笑,“可不么,完全即兴发挥。”
正是下班放学的时候,有三两背包跑过来的孩童推搡着奔向后面几栋楼,也有遛狗的叔伯姨婶,提前过了晚饭,早早摇着一把团圆的蒲扇,牵着条油光水滑的小哈吧。认识的,便微笑着和乔奉天轻轻寒暄点头,瞧瞧乔奉天,再瞧瞧一边的郑斯琦。
“你的顾虑,你不用说,我都知道。”郑斯琦看那条狗摇着尾巴走远,“我把我的想法传达给你,只是因为我想这么做,不是要求你给答复,也不是企图我俩之间立刻就要有什么实质性的转变。”
“你想问我的问题应该有很多,我还没有给你一一回答。”
“你的顾虑,我也不能完全保证能够安然解决,所以更不能不管不顾地就把你抓住不放。”
“但我也有诉求。”郑斯琦看乔奉天的神色,特别特别温柔,有心地人细细一瞧,当下就能了然于胸,“我想知道你的心意。”
乔奉天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希冀,痕迹很淡,几乎让人浑然不觉。这神色太难得,乔奉天想,原来他也有想要的东西。
既然他想要,自己怎么能不给?
乔奉天克制不住的脸红,连同表情都有点儿不知道如何摆。吸口气,做认真的样子看郑斯琦,从他干净熨帖的衣领往上移,犹豫再三,视线才落在他隔着镜片的眉眼间。郑斯琦嘴角颤啊颤,亮烈的笑意瞬间从嘴边一路蔓延,染到每根漆黑的发上,再从眼睛里满满溢出。
“郑斯琦。”第一次叫了全名,为的是正式,但过犹不及,显得既严肃典穆,又可笑滑稽。
“到。”郑斯琦老是在那儿笑。
“你严肃点好不好?”乔奉天挺不乐意地摸鼻子,以掩饰要噗噗跳出喉咙的心。
“好好好。”郑斯琦咳了一声,推了推眼镜。
“郑斯琦……我也特别特别,喜欢你。”
话音只是刚落,乔奉天眼前一花,身形一晃,就觉得被紧紧抱住了。一句话用尽了毕生勇气似的说完,比攀上了珠峰还要令人目眩,失重的状态更甚,脑子晕晕胀胀,脊背一线都是过点般的酥麻的。越过郑斯琦的肩,望着香樟高处,一时分辨不出此时是他的现实,还是他的梦境。
郑斯琦的手掌揉进乔奉天后脑勺的黑发里,乔奉天的手臂,也顺着他宽阔地被一路小心地攀上去。索性走到尽头的一栋拐角处,总不至于有人。可真有,乔奉天也不在乎,只是不知道这郑斯琦么明目张胆地抱他,是不是也和他一样,也不在乎。
不在乎,往往是错误的方式,又是正确的态度。
作者有话要说:
夏天了,恋爱吧。
第89章
乔奉天刚来利南的时候,在间小出租屋里,追过陈坤董洁那版的《金粉世家》。
军阀背景一概不通,台词也记的不大清楚了。倒是里面的那一句“去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吧”,还能想的起来,且金燕西在那一刻镜头里的专情神情,坦然语调,都仍在脑海里明晰。
乔奉天一点儿都不知道恋该爱是什么样,遑论轰轰烈烈,听起来就那么浓艳灼人。可猎猎的一把炽盛火焰,烧到最后不就是一捧余烬么,风一吹就弥散了,尘归尘土归土,能留下的又是什么。
他和郑斯琦之间,好像没有那么强的专注度,那么浓的执着心,像仰进一朵浮漾着的流云里,风往哪儿吹,就往哪儿去。
郑斯琦优秀,乔奉天彼时说也喜欢他的时候,也想紧接着告诉他——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在我悲伤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我的身边。而是因为在与你的点滴相处之中,我知道了你的气度,你的学识,你的广博,你的温柔有趣。告诉他,我是在像一个正常人那样被你深深吸引,而不是将你我的关系,绑架在自己的经历中。
即便自己是个顺风顺水的普通人,看你眼里那一幕春光久了,也会浑然不觉地爱你。可说出来就像个怀春少女,乔奉天半个字也讲不出口。
可自己不一样,自己低劣渺小,在别人嘴里是人妖兔爷的人下人。自己其实喜欢骂人,只是碰到你,就不自觉地收敛。自己其实也欺软怕硬,只是你原先不认识我,这些你都不知道。
不和人交际,大可把自己包裹的严丝合缝,佯装看得开的模样,且合上耳朵蒙着眼睛,继续周而复始的不怿生活。可一旦真的要收拾行囊,打点细软,住进别人心里,还是始终觉得自己脚不干净,自己一身灰蒙阴雨,不配沾脏别人一生的亮堂清净。
可这话怎么说?
很多次,去见郑斯琦的时候都如此急促而欢愉,总是这样,不因此外的情绪而做改变。那姿态倒像飞蛾扑火,本质却又不同,一个确实是火,一个俨然是真实的光。
乔奉天出了楼栋,看郑斯琦等在车边,依旧衬衣领带。日头的余光把他笼的像一尊高而沉静的手雕像,昏黄的底色,层叠的光影。倚着车门,并未有返回的趋势,像一直在等他。连缀起顶上天幕,背后香樟,尤显副有东方留白意蕴的工笔画。
“我以为你会走了呢。”
一见着人,就在额上浮出那个吻的温度。兀自沸腾,几乎隐隐作疼起来。
“知道你会下来。”郑斯琦如常地笑,“郑彧我都先送回家了。”
乔奉天叹气,抚着额头,“你又让她一个人在家。”
“没,在邻居家。”郑斯琦往前走了两步,弯下腰揉了揉乔奉天的头发,“抱歉啊,把你额头给亲坏了。”
乔奉天挪的开闪烁的视线,拂不开对方萦绕上来的气息,像是抱怨又像是忍不住笑,低头摸了摸鼻子道,“……每天都烫的我以为要开天眼了。”
郑斯琦把拇指往上一贴,“真的。”
兀自一阵傍晚的凉风拂面,又和指头按上的触觉一同偕隐在发里。像郑斯琦低声说了什么好话,悄悄请黄昏,代他帮乔奉天温柔地吹一吹滚烫的额。
铁四局建的早,水池假山,现今小区该有的设施一概没有。偶然有一对儿像郑斯琦和乔奉天这样,傍晚想单纯并肩走走的闲人,也只能抬头看树,香樟,泡桐,红丝草,小叶冬青,重阳木。疏密不一,大体隔两步是一棵,余晖便时过筛时不过筛,落在鞋上的淡橘色光斑,浮光掠影似的,也时有时无。
“那天我说的那些话,每一个字。”
乔奉天认真听。
“不是头脑发热,也不时一时冲动,都是我真心的,我一直想告诉你的。”
“脱稿的?”乔奉天笑。
郑斯琦也笑,“可不么,完全即兴发挥。”
正是下班放学的时候,有三两背包跑过来的孩童推搡着奔向后面几栋楼,也有遛狗的叔伯姨婶,提前过了晚饭,早早摇着一把团圆的蒲扇,牵着条油光水滑的小哈吧。认识的,便微笑着和乔奉天轻轻寒暄点头,瞧瞧乔奉天,再瞧瞧一边的郑斯琦。
“你的顾虑,你不用说,我都知道。”郑斯琦看那条狗摇着尾巴走远,“我把我的想法传达给你,只是因为我想这么做,不是要求你给答复,也不是企图我俩之间立刻就要有什么实质性的转变。”
“你想问我的问题应该有很多,我还没有给你一一回答。”
“你的顾虑,我也不能完全保证能够安然解决,所以更不能不管不顾地就把你抓住不放。”
“但我也有诉求。”郑斯琦看乔奉天的神色,特别特别温柔,有心地人细细一瞧,当下就能了然于胸,“我想知道你的心意。”
乔奉天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希冀,痕迹很淡,几乎让人浑然不觉。这神色太难得,乔奉天想,原来他也有想要的东西。
既然他想要,自己怎么能不给?
乔奉天克制不住的脸红,连同表情都有点儿不知道如何摆。吸口气,做认真的样子看郑斯琦,从他干净熨帖的衣领往上移,犹豫再三,视线才落在他隔着镜片的眉眼间。郑斯琦嘴角颤啊颤,亮烈的笑意瞬间从嘴边一路蔓延,染到每根漆黑的发上,再从眼睛里满满溢出。
“郑斯琦。”第一次叫了全名,为的是正式,但过犹不及,显得既严肃典穆,又可笑滑稽。
“到。”郑斯琦老是在那儿笑。
“你严肃点好不好?”乔奉天挺不乐意地摸鼻子,以掩饰要噗噗跳出喉咙的心。
“好好好。”郑斯琦咳了一声,推了推眼镜。
“郑斯琦……我也特别特别,喜欢你。”
话音只是刚落,乔奉天眼前一花,身形一晃,就觉得被紧紧抱住了。一句话用尽了毕生勇气似的说完,比攀上了珠峰还要令人目眩,失重的状态更甚,脑子晕晕胀胀,脊背一线都是过点般的酥麻的。越过郑斯琦的肩,望着香樟高处,一时分辨不出此时是他的现实,还是他的梦境。
郑斯琦的手掌揉进乔奉天后脑勺的黑发里,乔奉天的手臂,也顺着他宽阔地被一路小心地攀上去。索性走到尽头的一栋拐角处,总不至于有人。可真有,乔奉天也不在乎,只是不知道这郑斯琦么明目张胆地抱他,是不是也和他一样,也不在乎。
不在乎,往往是错误的方式,又是正确的态度。
作者有话要说:
夏天了,恋爱吧。
第89章
乔奉天刚来利南的时候,在间小出租屋里,追过陈坤董洁那版的《金粉世家》。
军阀背景一概不通,台词也记的不大清楚了。倒是里面的那一句“去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吧”,还能想的起来,且金燕西在那一刻镜头里的专情神情,坦然语调,都仍在脑海里明晰。
乔奉天一点儿都不知道恋该爱是什么样,遑论轰轰烈烈,听起来就那么浓艳灼人。可猎猎的一把炽盛火焰,烧到最后不就是一捧余烬么,风一吹就弥散了,尘归尘土归土,能留下的又是什么。
他和郑斯琦之间,好像没有那么强的专注度,那么浓的执着心,像仰进一朵浮漾着的流云里,风往哪儿吹,就往哪儿去。
郑斯琦优秀,乔奉天彼时说也喜欢他的时候,也想紧接着告诉他——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在我悲伤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我的身边。而是因为在与你的点滴相处之中,我知道了你的气度,你的学识,你的广博,你的温柔有趣。告诉他,我是在像一个正常人那样被你深深吸引,而不是将你我的关系,绑架在自己的经历中。
即便自己是个顺风顺水的普通人,看你眼里那一幕春光久了,也会浑然不觉地爱你。可说出来就像个怀春少女,乔奉天半个字也讲不出口。
可自己不一样,自己低劣渺小,在别人嘴里是人妖兔爷的人下人。自己其实喜欢骂人,只是碰到你,就不自觉地收敛。自己其实也欺软怕硬,只是你原先不认识我,这些你都不知道。
不和人交际,大可把自己包裹的严丝合缝,佯装看得开的模样,且合上耳朵蒙着眼睛,继续周而复始的不怿生活。可一旦真的要收拾行囊,打点细软,住进别人心里,还是始终觉得自己脚不干净,自己一身灰蒙阴雨,不配沾脏别人一生的亮堂清净。
可这话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