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夜色里,夏志英乖巧地坐在旁边陪着我。查房的护士以为他是我的弟弟,笑着对我说,你真幸福,俩兄弟感情真好。

    听到这话的时候,我有些苦涩,是了,原来幸福在旁人眼里看来是那么的简单,一个平静的夜晚,一杯温热的汤羹,一束开到荼靡的康乃馨。你静静靠在床头,旁边坐着的是爱着你的人。这样就好。

    可是我自己知道这只不过是一场虚谬的幻影。我的幸福只剩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的戒指,然后,再无其它。

    夏志英担忧地望着我,半天支吾,说道:“祝霖……”

    我抬眼望着他,微微地笑:“嗯?”

    他走过来,站在我的床沿,俯身凝视我的眼睛:“你是惹到了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你?”

    “……”我静了一会儿,不知该怎么回答,最后只道,“……都过去了。”

    夏志英不依不饶地盯着我,眼角却逐渐有了红晕。我不由一愣,抬手摸了摸他的黑发:“怎么了?”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他压抑着,可是声音仍旧哽咽地明显,“在抢救室外面等你的时候,你知道我是怎样的心情吗?”

    “夏志英……”我看着青年红通通的眼睛和鼻尖,心里愈发的不忍,“……别这样,过去了……都过去了,嗯?”

    青年垂下浓深的睫毛,许久之后,轻声说:“祝霖。”

    “嗯?”

    “……我不再是当初那个要你出手相救的小孩子了。”

    我微怔,一时间并不能很快明白他的意思,只得“嗯”了一声。

    夏志英道:“……我已经长大了,你注意到了吗?”

    我茫然地睁着眼睛望着他。直到青年弯腰抵住我微凉的额头,轻声说:“我不想让人欺负你。以后,不管是谁,都不能再动你。”

    “……你浑身是血的样子,我这辈子,只要见一次就够了。”他握紧了我的肩膀,手微微颤抖,却很用力,“祝霖,让我来保护你,好不好?”

    啪的一声,外面有人放了个焰火。

    我微侧过脸,透过夏志英的肩膀,看向窗外,此起彼伏的璀璨之色,漫天明亮的火点星光和雪花一起绽放,不觉之中已是一片喧嚣之声。

    “……要……过年了?”我喃喃着低语,烟火无声地点亮于眼底。

    夏志英点了点头。

    我笑了,靠在松软的枕头上笑得温柔安静,再也没了往日的飞扬跋扈。又是一年了,岁月当真是弹指一瞬,转眼间便是沧海桑田。

    我和夏志英一起转头看向病房外惊艳盛放的烟花,房内也随着外头的光亮一明一暗,我在这样温馨祥和的气氛中悄悄低下头,握住右手无名指的指根。然后,一点一点地,将那枚冰凉的戒指退下,握在汗涔涔的掌中。

    我还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程维亲手把它戴在我手上时,那种难以言喻的复杂心情。我甚至记得他当时嘴角温柔上扬的弧度,还有后来接吻时莽撞的心跳,急促的呼吸。

    那时候我们相拥着听十二点的钟声打响,一声,两声……好像这样就能在一起,一年,两年……然后一辈子。

    我握着那枚戒指,直到掌心将它焐热,然后我笑了,我转过头,对身边的青年说:“夏志英,新年快乐。”

    然而就是这时,眼泪却终于忍不住,在温和的笑颜中,顺着脸颊,悄然滚落。

    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为那个人哭了。就在这鼎盛的热闹中,过去的种种一切,都将随着眼泪滑落消失。那些温柔缱绻,执着痴恋也好,那些伤情别离,苦痛羁绊也罢,无论是美好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如烟花谢世,不复存在,唯独剩下的,只是那一片黑暗寂冷,有如夜色苍凉。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卷到此结束,下一次更新,就是第三卷了。虽然我文案一早就挂出了重口味肾入的提示,但万一有些亲没有注意过,到时候踩了雷也不好。所以我在进第三卷前重复一遍:

    第三卷含有各种血腥暴力变态内容,其中包括但不局限于爱四爱慕,轮x,人兽(……扶额,其实这个我自己也扛不太住= =)等,勿忘各位承受能力不好的亲小心慢行,回头是岸。

    各位决定看下去的,也请买好人参大补丸,以及[抽死程先生皮鞭][抽死刘景明皮鞭][抽死各种混蛋路人甲皮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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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75 ...

    “祝霖,我前天新买的颜料盒呢?”

    “在沙发下面找一找,我早上见到牧牧拖着它玩来着。”我一边往汤里放调料,一边应道。

    客厅里乒乒乓乓一阵巨响,过了一会儿,夏志英趿拉着大狗拖鞋出现在厨房门口,手里还举着一只白色的杂交犬,它的毛发乱蓬蓬的,还沾着七彩斑斓的颜料。

    夏志英嚷嚷:“你看,牧牧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了!”

    我叹了口气,无奈地笑道:“放它下来吧,它也不是故意的。一会儿我来收拾,你先吃饭,嗯?”

    现在是暑假,开学夏志英就要念大三了。我和他同居已近两年。这两年我是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事情让我隐约意识到也许夏志英希望的关系,并不仅仅只是这样类似于亲情的亲密。

    可是我选择了回避。

    “先去洗手啊,你瞧你自己,脏得和牧牧没什么两样。”我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他现在很高了,可是我的这个习惯却一直没有改掉。

    我现在很喜欢微笑,有时无意中听街坊邻里说,觉得我是个和颜悦色,对任何事物都很有耐心的人。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都只是表象而已。

    我是在笑,可是从未觉得真正开心。而之所以和颜悦色,大概是因为对一切都失去了执念,秉着听从天命的无为态度,心境逐渐寡淡平和,却也离当初那个个性鲜明,张扬不羁的祝霖越来越远。

    至于嬉笑怒骂,放荡形骸,更是遥远的,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

    “吃晚饭一起去打网球好吗?”夏志英捧着汤碗喝的唏哩呼噜,乌溜溜的眼睛望着我,同时望着我的还有那只叫做牧牧的小狗,我不禁莞尔,这倒真是物似主人形。

    不过就算他们再怎么巴望,我也实在是抽不出空暇啊。打工赚钱,念夜校充电,回来还要替这个生活自理九级残障的夏少爷整顿起居,同时替牧牧这条笨狗洗澡添粮,我哪里还有这个纽约时间陪他们一人一狗胡闹。

    “晚上要去t学院上课,你自己和牧牧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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