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慌,这是夜阎亲自下的命令。
他带人跳上甲板强攻,他的十个副将带人去凿船底。
看来,一切都进行得都很顺利。
可心里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浓重。
这情景怎么似曾相识?
申屠烈和他爷爷不就是这样灭了兽族大部队的吗?!
“走!快回去!!!”
回哪儿呢?
激励人心的号角响起,林家扬起大旗,替他们凯旋归去。
夜家众人一脸莫名中,数艘战舰底部用于加固的铁板因刚才一场全速追逐加碰撞的战斗而猛然断裂,沉没得甚至比羽族的船还要快。
落水的兵士都纷纷往羽族的战船爬来,可他们唯一的希望也在下沉啊……
而且还是夜阎亲自下的命令,他们自己亲手欢呼着凿穿了的。
是什么闻腥而来。
像是一锅血混沌,已然沸腾。
是谁传来的战报,说羽族从北海跑了?
为什么林家会知道器师就在船上?
想起林天奇信心百倍地替他把军令状给立了,昊天笑着亲手把状纸塞进他的手中和拍在肩膀上的力道。
在冰冷刺骨的海水中仰天哀笑。
呵……
呵呵呵……
再毒再冷,不过人心。
身后跃起一只狂鲨。
————————————————————————
借“消灭了羽族十余万逃军”的战功,林家得到了东南的封地。
而夜家却因为“好大喜功、造成无谓牺牲”而被全家抄没,斩首示众。
从此这中州最强军队,再无夜家军,只有曜日军!
西北农田损毁,一时难以恢复,林家那所谓东南三亿良田也从未派上过用场。
三冬酷寒,无衣无檐,家在何方?
哀鸿遍野,为保护他们而死的士兵尸体得不到及时安葬,暴发了足以毁灭北地的瘟疫。
百城推拒,闭门冷眼旁观,待那数千万难民如过街老鼠。
东北十万个家庭破裂,千夫所指,又能好到哪儿去?
可这些都不重要。
中州洛城,金顶山巅,昊天双臂展开。
随着金色尖顶、灰色山石的山峦与那旭日同时冉冉升起。
中州、恒族、昊家、他昊天,成为了这大陆上的第二个太阳,荣光万丈,与日争辉!
因做成了“将金顶山送上空中”的旷举,第一个异姓王“翌江王”被分封。
紧接着,各大豪强世家也加入了这场大胜后的狂欢。
歌舞升平、纸醉金迷。
金家却叹息一声,黯然离场。
翌日便带着家人搬离了金顶山,却囿于种种原因,最终还是于金顶下方按昊天的要求把三楼建筑群建成了金乌形状,是庇佑守护,又何尝不是托庇于人?
赏罚只一人之言,促成的人生却各自不同。
“走!”
又是一鞭抽下,管你从前是豪门将相还是千金大小姐,因当权者一句“栾雄守将守城不利”便遭流放,黔面为奴。
褴褛赤脚,走在冰面上,又有多少人熬得到西北流放之地。
熬到了,连当地人都逃命去了,他们又如何活得下去。
“姐姐!”
只因这一声呼唤,离清身上便又挨了一鞭。
解差头子见怪不怪,因此处是官道,不宜留下尸体,便挥手教人把离浅扔到了旁边的林子里。
一行人继续往西北去。
活着的没什么好开心,死了的又何尝不是种解脱。
三月之后,“该”死的也死光了。
仍旧活着的为了生存替下一任城主建成了新的栾雄。
望着这再度兴盛起来的主城,一砖一瓦由他们亲手所做所放,主人却永远不可能是他们。
他们甚至连自己的人身自由都不能做主。
差役挥舞着鞭子吆喝,
“快快快,一字排开!”
便有各色各样的人来挑选他们。
“你你你,跟我走。”
“你……嗯,不行,太瘦了。脸上还有刺青,啧。”摇着头走开了,似乎还嫌弃污了她的眼。
离清觉得自己很幸运,老鸨没要她。
最后与一群没人要的奴隶同被卖入富商孙家做奴婢。
————————————————————————
钟鸣鼎食之际,她见到了新的栾雄城主,锦衣璜佩,气质斐然。
既非多年前青涩纯善的书生模样,亦非愤而远走时的落魄穷酸。
恍然,他们的地位早已天翻地转。
“来来来,檀兄,今儿你可再不能推辞了,我给你备了大礼呐。”
眼神暧昧,锦衣青年便随着他的目光往箱中一看,珠光宝气,差点闪瞎人眼,便满意地嘴角一勾。
也不必他亲手去接,宴饮过后自会有人送到檀府。
各自入席,舞乐不息,酒过三巡后,正熏熏然。
“怎样,檀兄可还满意?”
“不说其他,那对镯头倒是不错。”
“是啊,这对镯子是我从南疆寻来的,色泽通透,林小姐她不是最喜——”
“是檀夫人。”
望着檀元彪意味深长的眼神……
孙正轻笑一声,“是呀,是呀,檀夫人。”
“檀兄魅力无限,孙某甘拜下风。”
往软垫上边那么一躺,看着檀元彪不说话。
“孙兄有话就说。”
够手接过蒙面奴婢递过来的杯盏,忽然很不在乎地笑了一笑,不着痕迹地打量了这黔面贱奴一眼。
之前留下她不过是看在她手脚利索、人也不多话的份上。
孙正跟别人不一样,心有所爱也就不怎么在乎奴婢长得是好还是不好了。黔了面?蒙上脸也就是了。
谁知却让他偶然发现一个秘密,也许也是天意吧。
看着离清露出的眉眼,悠悠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檀元彪不知他吟什么酸诗,只道他是被自己夺了所爱心里酸了,心底越发涌起一股子男人争女人赢了的自得。
“孙兄这是?”
不用明说孙正也听得出这家伙有多高兴。
他与林六小姐青梅竹马,见林家越来越昌盛,不愿委屈了她,便冒死去南疆淘货。富是富了,可等他拎着聘礼信心满满地去林家的时候,才知道“我滴个妹儿呀~早跟别家个龟孙儿跑了呀~”
有多气就自行想象吧。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也不知是自嘲呐,还是讽刺谁呐。
撇了撇嘴角,“我听闻,檀兄的丹青很好啊。”
离清斟酒的手抖了抖,他却不在意,低头将洒在手背上的酒舔去,笑着看了她一眼。
檀元彪完全想不起来的事,他倒是知道得清清楚楚。
“我听说。”
他带人跳上甲板强攻,他的十个副将带人去凿船底。
看来,一切都进行得都很顺利。
可心里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浓重。
这情景怎么似曾相识?
申屠烈和他爷爷不就是这样灭了兽族大部队的吗?!
“走!快回去!!!”
回哪儿呢?
激励人心的号角响起,林家扬起大旗,替他们凯旋归去。
夜家众人一脸莫名中,数艘战舰底部用于加固的铁板因刚才一场全速追逐加碰撞的战斗而猛然断裂,沉没得甚至比羽族的船还要快。
落水的兵士都纷纷往羽族的战船爬来,可他们唯一的希望也在下沉啊……
而且还是夜阎亲自下的命令,他们自己亲手欢呼着凿穿了的。
是什么闻腥而来。
像是一锅血混沌,已然沸腾。
是谁传来的战报,说羽族从北海跑了?
为什么林家会知道器师就在船上?
想起林天奇信心百倍地替他把军令状给立了,昊天笑着亲手把状纸塞进他的手中和拍在肩膀上的力道。
在冰冷刺骨的海水中仰天哀笑。
呵……
呵呵呵……
再毒再冷,不过人心。
身后跃起一只狂鲨。
————————————————————————
借“消灭了羽族十余万逃军”的战功,林家得到了东南的封地。
而夜家却因为“好大喜功、造成无谓牺牲”而被全家抄没,斩首示众。
从此这中州最强军队,再无夜家军,只有曜日军!
西北农田损毁,一时难以恢复,林家那所谓东南三亿良田也从未派上过用场。
三冬酷寒,无衣无檐,家在何方?
哀鸿遍野,为保护他们而死的士兵尸体得不到及时安葬,暴发了足以毁灭北地的瘟疫。
百城推拒,闭门冷眼旁观,待那数千万难民如过街老鼠。
东北十万个家庭破裂,千夫所指,又能好到哪儿去?
可这些都不重要。
中州洛城,金顶山巅,昊天双臂展开。
随着金色尖顶、灰色山石的山峦与那旭日同时冉冉升起。
中州、恒族、昊家、他昊天,成为了这大陆上的第二个太阳,荣光万丈,与日争辉!
因做成了“将金顶山送上空中”的旷举,第一个异姓王“翌江王”被分封。
紧接着,各大豪强世家也加入了这场大胜后的狂欢。
歌舞升平、纸醉金迷。
金家却叹息一声,黯然离场。
翌日便带着家人搬离了金顶山,却囿于种种原因,最终还是于金顶下方按昊天的要求把三楼建筑群建成了金乌形状,是庇佑守护,又何尝不是托庇于人?
赏罚只一人之言,促成的人生却各自不同。
“走!”
又是一鞭抽下,管你从前是豪门将相还是千金大小姐,因当权者一句“栾雄守将守城不利”便遭流放,黔面为奴。
褴褛赤脚,走在冰面上,又有多少人熬得到西北流放之地。
熬到了,连当地人都逃命去了,他们又如何活得下去。
“姐姐!”
只因这一声呼唤,离清身上便又挨了一鞭。
解差头子见怪不怪,因此处是官道,不宜留下尸体,便挥手教人把离浅扔到了旁边的林子里。
一行人继续往西北去。
活着的没什么好开心,死了的又何尝不是种解脱。
三月之后,“该”死的也死光了。
仍旧活着的为了生存替下一任城主建成了新的栾雄。
望着这再度兴盛起来的主城,一砖一瓦由他们亲手所做所放,主人却永远不可能是他们。
他们甚至连自己的人身自由都不能做主。
差役挥舞着鞭子吆喝,
“快快快,一字排开!”
便有各色各样的人来挑选他们。
“你你你,跟我走。”
“你……嗯,不行,太瘦了。脸上还有刺青,啧。”摇着头走开了,似乎还嫌弃污了她的眼。
离清觉得自己很幸运,老鸨没要她。
最后与一群没人要的奴隶同被卖入富商孙家做奴婢。
————————————————————————
钟鸣鼎食之际,她见到了新的栾雄城主,锦衣璜佩,气质斐然。
既非多年前青涩纯善的书生模样,亦非愤而远走时的落魄穷酸。
恍然,他们的地位早已天翻地转。
“来来来,檀兄,今儿你可再不能推辞了,我给你备了大礼呐。”
眼神暧昧,锦衣青年便随着他的目光往箱中一看,珠光宝气,差点闪瞎人眼,便满意地嘴角一勾。
也不必他亲手去接,宴饮过后自会有人送到檀府。
各自入席,舞乐不息,酒过三巡后,正熏熏然。
“怎样,檀兄可还满意?”
“不说其他,那对镯头倒是不错。”
“是啊,这对镯子是我从南疆寻来的,色泽通透,林小姐她不是最喜——”
“是檀夫人。”
望着檀元彪意味深长的眼神……
孙正轻笑一声,“是呀,是呀,檀夫人。”
“檀兄魅力无限,孙某甘拜下风。”
往软垫上边那么一躺,看着檀元彪不说话。
“孙兄有话就说。”
够手接过蒙面奴婢递过来的杯盏,忽然很不在乎地笑了一笑,不着痕迹地打量了这黔面贱奴一眼。
之前留下她不过是看在她手脚利索、人也不多话的份上。
孙正跟别人不一样,心有所爱也就不怎么在乎奴婢长得是好还是不好了。黔了面?蒙上脸也就是了。
谁知却让他偶然发现一个秘密,也许也是天意吧。
看着离清露出的眉眼,悠悠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檀元彪不知他吟什么酸诗,只道他是被自己夺了所爱心里酸了,心底越发涌起一股子男人争女人赢了的自得。
“孙兄这是?”
不用明说孙正也听得出这家伙有多高兴。
他与林六小姐青梅竹马,见林家越来越昌盛,不愿委屈了她,便冒死去南疆淘货。富是富了,可等他拎着聘礼信心满满地去林家的时候,才知道“我滴个妹儿呀~早跟别家个龟孙儿跑了呀~”
有多气就自行想象吧。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也不知是自嘲呐,还是讽刺谁呐。
撇了撇嘴角,“我听闻,檀兄的丹青很好啊。”
离清斟酒的手抖了抖,他却不在意,低头将洒在手背上的酒舔去,笑着看了她一眼。
檀元彪完全想不起来的事,他倒是知道得清清楚楚。
“我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