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朴冬气得直叫。威逼利诱都用上,就为了在毕业之前,让书歌叫他一声学长。
书歌扫他一眼,他手里拿着一本相册,献宝似的在书歌面前晃啊晃的。书歌还是有些好奇:“这是什么?”
“你家那口子高中时期部分照片。你也知道我高中就是他学长,他在高中时期可是校园王子,照片抢手得很。”承颀在厨房做饭,朴冬才敢乱说,“想不想看几年前的承颀啊,有几张照片挺好玩的。”
这诱饵倒让书歌有些动心,很干脆地叫了一声“学长”,拿过来相册。
朴冬开心大笑,起身向厨房跑去:“嘿嘿,你老婆都叫了,你还想逃过吗……”
“老婆”两个字让书歌皱了下眉:“学长,你别忘了承颀也是我学长,我叫你和他叫你,完全不是一码事……”
朴冬想想也是,垂头丧气跑回来,坐到书歌身边:“那个不懂尊老敬贤的家伙……你看,这是他们班入学照,我那时候在学生会里,所以各班的照片都有……呃,承颀这家伙太出风头了,明明是学校的相册,倒有一大半照片是他的。”
有承颀在运动会上第一的照片,有承颀在主席台上神气发言的照片,有承颀拿着大大小小奖状的照片,也有……承颀被一群女生围着,或者跟女生合照的,照片。
他表情黯淡了一下,一年多下来,和承颀的感情日深,心态也就无法像从前那样平和。明明知道他和那些女生没什么,但是看到这种照片,心头还是闷闷的不舒服。
翻过一张,却是庭院,似乎正是秋天,黄色的落叶满地,正和夕阳拼成温暖的颜色。余晖之中,少年抱着一只大狗,开心笑着。
少年是承颀。书歌看得有些呆了,觉得他的笑容很自然很开心,比在自己身边百般讨好的样子,以及得逞之后的狡猾的笑,更漂亮。
“啊,这张是一个什么摄影展获奖作品,这是承颀在市内的家,你去过没?”朴冬看到书歌看这张照片,连忙介绍,“真是很漂亮,拍这张照片的人不知道洗了多少张,卖发了……”
想必买的也都是女生吧,书歌笑了笑,忽然想,如果是自己,到底是借机赚一笔钱还是不肯把承颀与别人分享呢。
朴冬犹在唠唠叨叨:“这家伙家里真的很有钱,居然到哪里上学就可以在附近住下,奶奶的富家公子……小群群真可爱,唉,可惜死了……”
“啊?”书歌听到后半句,仰头看他,“谁死了?”
“那只狗啊,它叫群群,很可爱吧?听说活了十四五岁,也算比较长。它跟人很亲近,我那时候每次去承颀家都要跟它玩好半天。”朴冬说,虽然死亡是比较沮丧的话题,然而一只狗的死亡杀伤力显然比较小,他可以很自然地说着。
“群群……”书歌侧头沉思,“这名字……听起来好熟悉……”
“很像人的小名,听过很正常。”朴冬说,看了书歌一眼,忽然大惊小怪地喊,“不过也别说,书歌你的眼睛跟它好像……啊,不对,是它像你……呃,也不对……”
书歌一愣,忽然想起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
是最开始被承颀纠缠的时候,一次晕倒之后,曾听他在床边说起过这个名字。他说,他的眼睛很像群群,可惜他再也见不到“它”了。
原来……那个“群群”,是条狗……
吃过晚饭,承颀总算把电灯泡朴冬送走,蹭到书歌身边,拉他坐下:“朴冬这家伙真是,一点都没有身为电灯泡的觉悟……好了我们看电视,看完就回房睡觉~”
今天是可以做的时间,承颀很兴奋地准备把人吞吃入腹,看电视只是动手动脚的前戏时间。
平时书歌就算比较羞涩,也多少会回应一些,更不会反抗他的不规矩——既然已经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这是书歌想法。
但是今天书歌很别扭,比往常更沉默不说,承颀的毛手上来,他竟然还躲了躲。
承颀停下动作,他深切知道书歌绝不是会玩欲擒还纵把戏的人,他这么做,肯定是有什么问题。他一想便问:“刚才朴冬跟你说什么了?”同时开始动脑,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朴冬,还有最近有没有跟女生距离稍近过。
答案当然是没有。承颀连忙说:“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那家伙……”
“他没说什么。”书歌转过头去,说。
其实朴冬确实没说什么,根本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当初不是也知道么,自己不过是个替身,至于替的对象是人是狗,这其实没什么所谓。
只是,早忘了这码事,早就不记得原来自己被他喜爱,原来这么多温柔和甜蜜,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欢的什么很相似的缘故。其实也是,像自己这样毫无特点的人,还能因为什么而被注意甚至被喜欢呢。
这么想着,心却无法平静,面对爱人的痴缠也有些不自然起来。书歌知道这种感觉叫做生气,但是,无能为力。
他无能为力,不代表承颀也无能为力。承颀深深知道爱人的性格,也不想逼他说什么,跑出去打电话给朴冬。
“混蛋!”承颀摔上电话,勃然大怒,“怎么会多嘴到这种程度,真是……”
“本来是想慢慢跟他说的……这么一来可麻烦了,书歌这性子……”承颀一边慢慢走回两人卧室,一边埋怨,最后叹口气,进了房间。
“书歌,你听我慢慢解释好不好?”坐到床上书歌身边,承颀有些紧张。
书歌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意思是你要说尽管说,我还能跑了不成。
承颀松口气,看起来书歌并不是很生气:“那个……我不是要把你当作替身的,也不是故意要……要把你跟一条狗相提并论……”
“真的很像吗?”书歌问,“像到……你第一眼看到我就注意到我,甚至死缠着我的程度?”
“我……”承颀咬咬牙,“书歌,我最开始对你关注,确实是这个原因……”
书歌侧过头去,脸色很难看。
“但是我爱的是你,并不是群群。这一年多来,你还不了解我对你的感情么?”承颀伸出手向后,轻轻握住书歌的手,“你认为我对你的感情只是一种移情,而且是对于宠物的移情?”
书歌侧头,冷冷看他。承颀迎上他的目光,把所有感情和诚恳都往眼睛里调动:“书歌,也许我最开始注意你确实是因为喜欢你的眼睛……是喜欢,你知道么,你的眼睛很清又黑亮,但是又看得出倔强和坚强,可是当真亲近了之后,你就会把眼底的疏离变成温暖……”
深邃的眼愈发靠近,承颀贴近书歌,让彼此的眸子在对方眼中扩大。相处一年有余,几乎是朝夕相对,无数次肢体交缠。此刻这样靠近,彼此身体都找到了熟悉的温度。
承颀看着书歌的眼,吻了下去。他吻得小心,也吻得仔细,唇从书歌睫毛上掠过,滑到他眼上,然后不停地轻触。
唇沿着他眼侧滑下,像是泪水流经的痕迹,到了唇边。细细品尝熟悉以及
书歌扫他一眼,他手里拿着一本相册,献宝似的在书歌面前晃啊晃的。书歌还是有些好奇:“这是什么?”
“你家那口子高中时期部分照片。你也知道我高中就是他学长,他在高中时期可是校园王子,照片抢手得很。”承颀在厨房做饭,朴冬才敢乱说,“想不想看几年前的承颀啊,有几张照片挺好玩的。”
这诱饵倒让书歌有些动心,很干脆地叫了一声“学长”,拿过来相册。
朴冬开心大笑,起身向厨房跑去:“嘿嘿,你老婆都叫了,你还想逃过吗……”
“老婆”两个字让书歌皱了下眉:“学长,你别忘了承颀也是我学长,我叫你和他叫你,完全不是一码事……”
朴冬想想也是,垂头丧气跑回来,坐到书歌身边:“那个不懂尊老敬贤的家伙……你看,这是他们班入学照,我那时候在学生会里,所以各班的照片都有……呃,承颀这家伙太出风头了,明明是学校的相册,倒有一大半照片是他的。”
有承颀在运动会上第一的照片,有承颀在主席台上神气发言的照片,有承颀拿着大大小小奖状的照片,也有……承颀被一群女生围着,或者跟女生合照的,照片。
他表情黯淡了一下,一年多下来,和承颀的感情日深,心态也就无法像从前那样平和。明明知道他和那些女生没什么,但是看到这种照片,心头还是闷闷的不舒服。
翻过一张,却是庭院,似乎正是秋天,黄色的落叶满地,正和夕阳拼成温暖的颜色。余晖之中,少年抱着一只大狗,开心笑着。
少年是承颀。书歌看得有些呆了,觉得他的笑容很自然很开心,比在自己身边百般讨好的样子,以及得逞之后的狡猾的笑,更漂亮。
“啊,这张是一个什么摄影展获奖作品,这是承颀在市内的家,你去过没?”朴冬看到书歌看这张照片,连忙介绍,“真是很漂亮,拍这张照片的人不知道洗了多少张,卖发了……”
想必买的也都是女生吧,书歌笑了笑,忽然想,如果是自己,到底是借机赚一笔钱还是不肯把承颀与别人分享呢。
朴冬犹在唠唠叨叨:“这家伙家里真的很有钱,居然到哪里上学就可以在附近住下,奶奶的富家公子……小群群真可爱,唉,可惜死了……”
“啊?”书歌听到后半句,仰头看他,“谁死了?”
“那只狗啊,它叫群群,很可爱吧?听说活了十四五岁,也算比较长。它跟人很亲近,我那时候每次去承颀家都要跟它玩好半天。”朴冬说,虽然死亡是比较沮丧的话题,然而一只狗的死亡杀伤力显然比较小,他可以很自然地说着。
“群群……”书歌侧头沉思,“这名字……听起来好熟悉……”
“很像人的小名,听过很正常。”朴冬说,看了书歌一眼,忽然大惊小怪地喊,“不过也别说,书歌你的眼睛跟它好像……啊,不对,是它像你……呃,也不对……”
书歌一愣,忽然想起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
是最开始被承颀纠缠的时候,一次晕倒之后,曾听他在床边说起过这个名字。他说,他的眼睛很像群群,可惜他再也见不到“它”了。
原来……那个“群群”,是条狗……
吃过晚饭,承颀总算把电灯泡朴冬送走,蹭到书歌身边,拉他坐下:“朴冬这家伙真是,一点都没有身为电灯泡的觉悟……好了我们看电视,看完就回房睡觉~”
今天是可以做的时间,承颀很兴奋地准备把人吞吃入腹,看电视只是动手动脚的前戏时间。
平时书歌就算比较羞涩,也多少会回应一些,更不会反抗他的不规矩——既然已经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这是书歌想法。
但是今天书歌很别扭,比往常更沉默不说,承颀的毛手上来,他竟然还躲了躲。
承颀停下动作,他深切知道书歌绝不是会玩欲擒还纵把戏的人,他这么做,肯定是有什么问题。他一想便问:“刚才朴冬跟你说什么了?”同时开始动脑,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朴冬,还有最近有没有跟女生距离稍近过。
答案当然是没有。承颀连忙说:“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那家伙……”
“他没说什么。”书歌转过头去,说。
其实朴冬确实没说什么,根本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当初不是也知道么,自己不过是个替身,至于替的对象是人是狗,这其实没什么所谓。
只是,早忘了这码事,早就不记得原来自己被他喜爱,原来这么多温柔和甜蜜,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欢的什么很相似的缘故。其实也是,像自己这样毫无特点的人,还能因为什么而被注意甚至被喜欢呢。
这么想着,心却无法平静,面对爱人的痴缠也有些不自然起来。书歌知道这种感觉叫做生气,但是,无能为力。
他无能为力,不代表承颀也无能为力。承颀深深知道爱人的性格,也不想逼他说什么,跑出去打电话给朴冬。
“混蛋!”承颀摔上电话,勃然大怒,“怎么会多嘴到这种程度,真是……”
“本来是想慢慢跟他说的……这么一来可麻烦了,书歌这性子……”承颀一边慢慢走回两人卧室,一边埋怨,最后叹口气,进了房间。
“书歌,你听我慢慢解释好不好?”坐到床上书歌身边,承颀有些紧张。
书歌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意思是你要说尽管说,我还能跑了不成。
承颀松口气,看起来书歌并不是很生气:“那个……我不是要把你当作替身的,也不是故意要……要把你跟一条狗相提并论……”
“真的很像吗?”书歌问,“像到……你第一眼看到我就注意到我,甚至死缠着我的程度?”
“我……”承颀咬咬牙,“书歌,我最开始对你关注,确实是这个原因……”
书歌侧过头去,脸色很难看。
“但是我爱的是你,并不是群群。这一年多来,你还不了解我对你的感情么?”承颀伸出手向后,轻轻握住书歌的手,“你认为我对你的感情只是一种移情,而且是对于宠物的移情?”
书歌侧头,冷冷看他。承颀迎上他的目光,把所有感情和诚恳都往眼睛里调动:“书歌,也许我最开始注意你确实是因为喜欢你的眼睛……是喜欢,你知道么,你的眼睛很清又黑亮,但是又看得出倔强和坚强,可是当真亲近了之后,你就会把眼底的疏离变成温暖……”
深邃的眼愈发靠近,承颀贴近书歌,让彼此的眸子在对方眼中扩大。相处一年有余,几乎是朝夕相对,无数次肢体交缠。此刻这样靠近,彼此身体都找到了熟悉的温度。
承颀看着书歌的眼,吻了下去。他吻得小心,也吻得仔细,唇从书歌睫毛上掠过,滑到他眼上,然后不停地轻触。
唇沿着他眼侧滑下,像是泪水流经的痕迹,到了唇边。细细品尝熟悉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