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雄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被颠覆了。
“啊哈哈哈……”吴知乐,也就是黄毛挠着头干笑,“原来您也在这里啊,真巧、真巧。”
是挺巧的,谁都没想到小胖子竟然跟黄毛是一家人。陆知非出来招呼了一句,“过来吃点东西吧。”
黄毛连忙推辞,然而小乔一个眼神,他又蔫了,“好,好啊。”
因为天气开始转凉,所以大家就都转移到了便利店二楼。前阵子商四把二楼也给盘了下来,当作员工宿舍让沈苍生和花木贴住。
其实沈苍生怎么样他是无所谓,可花木贴一个小姑娘,总不能一直跟着他住在储物间里。而且这二层还带一个小阁楼,采光很好,花木贴见了之后很喜欢,商四就把阁楼装修成她的小闺房了。
花木贴的闺房是粉色的,充满了公主气息。
商四特意给她打造的书架墙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人书和童话故事,以及商四雕的小动物木雕,这里一只小鹿那里一只小老虎,每次有客人来,花木贴都要献宝似地把它们排一排给人看。
这次也不例外,在得到钱果和吴英雄一致的羡慕和赞美后,花木贴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陆知非带来的东西是吴伯从苏州寄过来的糕点和鲜肉月饼,都是请人专门做的,味道正宗。因为鲜肉月饼要热了才好吃,所以吴伯做好之后直接把生的寄了过来。陆知非再把它们放到烤箱里加工一下,此刻打开食盒还是热气腾腾的。
黄毛就坐在小乔边上,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和紧张,抓起一个就往嘴里塞,结果烫到说不出话来。不过好吃是真好吃,黄毛吃了一个又一个,都忘了旁边还有个小乔。
小乔却一直注意着他,从他的吃相到坐姿到全身的打扮,一一在心里打分,结果是负零点五。不行,必须得好好管教。
怎么说也是苏巧兰的曾孙,小乔觉得自己该尽一点绵薄之力。
与此同时旁边的黄毛忽然打了个寒颤,摸摸有些发凉的脖子,赶紧又吃了一块月饼压压惊。但此时的他还不知道,明天等到他的将是什么。
直到天色快暗了,他带着吴英雄告辞回家时,小乔对他说:“明天下午五点半在附中门口等我。”
“要、要干什么啊?”黄毛菊花一紧。
“去把你的头发染回来。”小乔轻描淡写。
然而就因为小乔这句话,黄毛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老大两个黑眼圈,遮都遮不住。
没办法,黄毛只好顶着一张纵·欲过度的脸去见小乔,这让小乔见了,眉头蹙得更紧。林千风问:“你又把他怎么了?”
小乔推了推眼镜,“我能把他怎么样?”
林千风在心里默默地想:比如说精神摧残和**打击。
因为林千风要去商业街挑选礼物,作为南英收两个双胞胎为义子的贺礼,小乔说他正好也要上街,所以两人就一起走了。
黄毛跟在两人身后,一步一煎熬。每走过一家店,都要转头在橱窗里多看一眼自己的黄毛,那可是他最后的骄傲了。
目的地不出黄毛所料,果然是上次剪头发那家店。
然而小乔扫了他一眼,若有所思。转头跟那个红发店长说话的时候,说的竟然不是给黄毛染头发,而是给他自己一套假发。
红发店长愣了愣,但也答应得爽快,去里间翻了半天,给小乔找了顶奶奶灰的短发套。小乔皮肤白,五官又生得精致,奶奶灰的假发往上一带,再随便抓几下弄出些微的凌乱感,摘下眼镜,眉梢一挑,整个人的气质立刻从斯文得体的小少爷变成了桀骜不驯的潮流太子爷,惹眼程度直线上升。
店里的工作人员和客人们一个个都好似得了斜眼病,眼神粘在小乔身上都挪不开了。小乔却仍然气定神闲得好像什么都没有察觉,单手撑在镜子前理了理额前的头发,说:“给我一支眼线笔。”
吴羌羌立马从自己包里拿出一支递过去,然后就见小乔捏着眼线笔在右眼眼角点了一颗泪痣。
要命了,吴羌羌想,这小少爷肯定是要搞事情啊!
黄毛也这么觉得,然而小乔把眼线笔准确地丢进吴羌羌的包里,两根手指勾了勾,“走了。”
林千风镇定地跟上,黄毛回过神来也小跑着追上去,三人紧接着又来到了商场。小乔步履如风,从这家店到那家店,手指划过一件件衣服和首饰,飞快地给自己换了一身行头。
期间还有心思帮林千风挑了两套童装,“这个不错。”
林千风摸着料子确实不错,价格也可以承担,二话不说就买了下来。黄毛却是已经被小乔的高效率给震晕了,从刚才到现在他基本就没停过,除了去试衣间的时候。
而每一次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小乔,都跟之前的小乔不一样。
到现在,身上的校服已经换成了带铆钉的机车靴和黑色的破洞牛仔裤,一件宽松的条纹衬衣解开了两个扣子,露出精致的锁骨。过长的袖子一直遮到指节处,可袖口的大开衩还是让白皙的手腕和腕上戴着的金属手链暴露在外人的视线里。
哦对了,他还去了趟美甲店,让店员帮他把指甲涂成了黑色。
黄毛捂住心口,妈呀要命,他觉得自己的黄毛挫爆了。
“走。”小乔换了身行头,连带着说话风格也变酷了。再加上那略显高傲的眼神,冷淡装酷的姿态,分分钟甩黄毛十八条街。
如果可以的话,黄毛希望现在就把自己身上的那些铆钉啊、金属链子啊拆掉!全部拆掉!
但这还没完,小乔紧接着就打了个车带他们到了一个酒吧。也不知道小乔使了什么法子,门口的人看见两个十几岁的未成年人也没拦住,一路畅通无阻。
酒吧里正在开摇滚派对,三人还没走到里面,就听到了狂野的富有冲击力的音乐声。黄毛对这样的场景当然最为熟悉,听到音乐声的刹那,血液就好像已经开始沸腾了。
他一个人自顾自地嗨,林千风还是一如既往地沉稳镇定。这环境,其实比百鬼嘶鸣要温和得多。
而小乔走在前头,他伸手拨开两边的人群,以一种“挡我者谁”的张扬姿态往里走,想让人不注意到都难。于是等黄毛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
他看到站在场中央,嘴角带着点似笑非笑的挑衅意味、锋芒毕露的小乔,好一阵头皮发麻。他这是要干嘛?来踢场的吗?!
没错,小乔十指交叉掰了掰手指头,他就是来踢场的。
另一边,吴羌羌站在酒吧外一通电话打给了
“啊哈哈哈……”吴知乐,也就是黄毛挠着头干笑,“原来您也在这里啊,真巧、真巧。”
是挺巧的,谁都没想到小胖子竟然跟黄毛是一家人。陆知非出来招呼了一句,“过来吃点东西吧。”
黄毛连忙推辞,然而小乔一个眼神,他又蔫了,“好,好啊。”
因为天气开始转凉,所以大家就都转移到了便利店二楼。前阵子商四把二楼也给盘了下来,当作员工宿舍让沈苍生和花木贴住。
其实沈苍生怎么样他是无所谓,可花木贴一个小姑娘,总不能一直跟着他住在储物间里。而且这二层还带一个小阁楼,采光很好,花木贴见了之后很喜欢,商四就把阁楼装修成她的小闺房了。
花木贴的闺房是粉色的,充满了公主气息。
商四特意给她打造的书架墙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人书和童话故事,以及商四雕的小动物木雕,这里一只小鹿那里一只小老虎,每次有客人来,花木贴都要献宝似地把它们排一排给人看。
这次也不例外,在得到钱果和吴英雄一致的羡慕和赞美后,花木贴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陆知非带来的东西是吴伯从苏州寄过来的糕点和鲜肉月饼,都是请人专门做的,味道正宗。因为鲜肉月饼要热了才好吃,所以吴伯做好之后直接把生的寄了过来。陆知非再把它们放到烤箱里加工一下,此刻打开食盒还是热气腾腾的。
黄毛就坐在小乔边上,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和紧张,抓起一个就往嘴里塞,结果烫到说不出话来。不过好吃是真好吃,黄毛吃了一个又一个,都忘了旁边还有个小乔。
小乔却一直注意着他,从他的吃相到坐姿到全身的打扮,一一在心里打分,结果是负零点五。不行,必须得好好管教。
怎么说也是苏巧兰的曾孙,小乔觉得自己该尽一点绵薄之力。
与此同时旁边的黄毛忽然打了个寒颤,摸摸有些发凉的脖子,赶紧又吃了一块月饼压压惊。但此时的他还不知道,明天等到他的将是什么。
直到天色快暗了,他带着吴英雄告辞回家时,小乔对他说:“明天下午五点半在附中门口等我。”
“要、要干什么啊?”黄毛菊花一紧。
“去把你的头发染回来。”小乔轻描淡写。
然而就因为小乔这句话,黄毛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老大两个黑眼圈,遮都遮不住。
没办法,黄毛只好顶着一张纵·欲过度的脸去见小乔,这让小乔见了,眉头蹙得更紧。林千风问:“你又把他怎么了?”
小乔推了推眼镜,“我能把他怎么样?”
林千风在心里默默地想:比如说精神摧残和**打击。
因为林千风要去商业街挑选礼物,作为南英收两个双胞胎为义子的贺礼,小乔说他正好也要上街,所以两人就一起走了。
黄毛跟在两人身后,一步一煎熬。每走过一家店,都要转头在橱窗里多看一眼自己的黄毛,那可是他最后的骄傲了。
目的地不出黄毛所料,果然是上次剪头发那家店。
然而小乔扫了他一眼,若有所思。转头跟那个红发店长说话的时候,说的竟然不是给黄毛染头发,而是给他自己一套假发。
红发店长愣了愣,但也答应得爽快,去里间翻了半天,给小乔找了顶奶奶灰的短发套。小乔皮肤白,五官又生得精致,奶奶灰的假发往上一带,再随便抓几下弄出些微的凌乱感,摘下眼镜,眉梢一挑,整个人的气质立刻从斯文得体的小少爷变成了桀骜不驯的潮流太子爷,惹眼程度直线上升。
店里的工作人员和客人们一个个都好似得了斜眼病,眼神粘在小乔身上都挪不开了。小乔却仍然气定神闲得好像什么都没有察觉,单手撑在镜子前理了理额前的头发,说:“给我一支眼线笔。”
吴羌羌立马从自己包里拿出一支递过去,然后就见小乔捏着眼线笔在右眼眼角点了一颗泪痣。
要命了,吴羌羌想,这小少爷肯定是要搞事情啊!
黄毛也这么觉得,然而小乔把眼线笔准确地丢进吴羌羌的包里,两根手指勾了勾,“走了。”
林千风镇定地跟上,黄毛回过神来也小跑着追上去,三人紧接着又来到了商场。小乔步履如风,从这家店到那家店,手指划过一件件衣服和首饰,飞快地给自己换了一身行头。
期间还有心思帮林千风挑了两套童装,“这个不错。”
林千风摸着料子确实不错,价格也可以承担,二话不说就买了下来。黄毛却是已经被小乔的高效率给震晕了,从刚才到现在他基本就没停过,除了去试衣间的时候。
而每一次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小乔,都跟之前的小乔不一样。
到现在,身上的校服已经换成了带铆钉的机车靴和黑色的破洞牛仔裤,一件宽松的条纹衬衣解开了两个扣子,露出精致的锁骨。过长的袖子一直遮到指节处,可袖口的大开衩还是让白皙的手腕和腕上戴着的金属手链暴露在外人的视线里。
哦对了,他还去了趟美甲店,让店员帮他把指甲涂成了黑色。
黄毛捂住心口,妈呀要命,他觉得自己的黄毛挫爆了。
“走。”小乔换了身行头,连带着说话风格也变酷了。再加上那略显高傲的眼神,冷淡装酷的姿态,分分钟甩黄毛十八条街。
如果可以的话,黄毛希望现在就把自己身上的那些铆钉啊、金属链子啊拆掉!全部拆掉!
但这还没完,小乔紧接着就打了个车带他们到了一个酒吧。也不知道小乔使了什么法子,门口的人看见两个十几岁的未成年人也没拦住,一路畅通无阻。
酒吧里正在开摇滚派对,三人还没走到里面,就听到了狂野的富有冲击力的音乐声。黄毛对这样的场景当然最为熟悉,听到音乐声的刹那,血液就好像已经开始沸腾了。
他一个人自顾自地嗨,林千风还是一如既往地沉稳镇定。这环境,其实比百鬼嘶鸣要温和得多。
而小乔走在前头,他伸手拨开两边的人群,以一种“挡我者谁”的张扬姿态往里走,想让人不注意到都难。于是等黄毛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
他看到站在场中央,嘴角带着点似笑非笑的挑衅意味、锋芒毕露的小乔,好一阵头皮发麻。他这是要干嘛?来踢场的吗?!
没错,小乔十指交叉掰了掰手指头,他就是来踢场的。
另一边,吴羌羌站在酒吧外一通电话打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