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玉书面前,比他矮了一个头。
他打量着沈玉书,又拍拍他的手臂,感叹地说:“这两年不见,你的个头又窜高了,我差点都认不出来了,是不是洋人的饭可以长个头啊,早知道让你弟弟也跟着去了,你看你这洋装穿着多合身啊。”
“姨丈你说笑了,逍遥一定也长高了不少,他不在店里帮忙?”
洛逍遥就是洛正的独子,他小沈玉书三岁,沈玉书离开时,他还是热血青年,整天跟朋友混文学社什么的,很少待在店里。
提到儿子,洛正脸色不太好,叹了口气。
“别提他了,那混小子一时一个想法,你走后,他托人在巡捕房找了份事做,唉,宁可给洋人当差,也不继承家业,我跟你姨都快被他气死了,又担心他整天跟帮派的人混,不安全,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两年,这里更乱了,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老百姓能平平安安混口饭吃就不错了……不说这些了,你先进房休息。”
洛正拿过沈玉书的手提箱,拉他进去,却看到了躲在他身后的小不点,小不点肩上还蹲着一只花栗鼠,两个都太安静了,他刚才竟然没发现。
长生长得白白净净的,但沈玉书没有小孩衣服,所以他还是穿着原来的那套,跟沈玉书站在一起,显得更瘦小了。
“这个孩子……是你的……”
洛正揉揉眼睛,仔细打量,想说是不是外甥娶妻生子了,但是看小孩的岁数,又不太像。
“这是我在船上认识的,他叫长生,还有他养的松鼠花生。”
长生很有眼色,听了沈玉书介绍,他对洛正脆生生地叫:“老板好。”
洛正不方便多问,喔喔了两声,先带他们进房里休息,寻思着内情还是让妻子去问吧。
三人进去没多久,就听脚步声传来,却是沈玉书的小姨谢文芳听了他回来的消息,匆匆赶回了家。
谢文芳是北方女人,因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幼年又一直在北平生活,所以没有缠足,个头身板看起来比洛正还要壮实。
她穿了件浅白色旗袍,头发烫着时下流行的细卷,无名指上还戴着足金的戒指,比沈玉书离开时洋气了很多。
她进了门,没说话,眼泪先流了下来,上前抓住沈玉书的手臂,上下端详个不停,哭道:“你总算是回来了,我每次想起你,就想起我那可怜的姐姐,她要是还活着,看到你这么出息,一定开心得不得了。”
沈玉书几次想说话,都被她打断了,从他们住在北平时开始说起,又唠叨到移居上海,一直说到沈玉书的父亲当差那会儿,终于被洛天强行制止了。
“孩子刚回来,你不要一直在那哭哭啼啼的,你们慢慢聊,我去买点小菜,顺便叫逍遥回来,给玉书接风。”
谢文芳看到了长生,却没有多问,交代说:“你先带这孩子去收拾收拾,回头再去准备,铺子就收了吧,逍遥让小坠子去叫,就说他哥回来了,让他早点回家,别去跟那些狐朋狗友们鬼混。”
小坠子,也就是店里的学徒听说提前收工,高高兴兴地跑去叫人了。
等洛正带长生离开后,谢文芳这才拉着沈玉书坐下,询问他这两年在外面的生活,听到最后,她说:“看你过得不错,我就放心了,你也别说什么搬出去的话,既然回来了,就记住这是你家,我有两个儿子。”
沈玉书本来想提搬出去的事,听了谢文芳的话,他又是感激又是抱歉,苦笑说:“我留洋的花销也是小姨跟姨丈资助的,我不想再给你们添麻烦。”
“那些钱本来就是你父亲留下的,不算我们资助,再说你十几岁就在这里住了,也算是我带大的,一家人计较什么?”
“可是长生……”
沈玉书将自己在船上跟长生相遇的事简单说了一遍,谢文芳听完,冲他一竖大拇指。
“侠肝义胆,像你父亲,他要不是那么耿直,也不会一直是个小医官了,我看人很准的,那孩子脸上有贵气,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却被人贩拐带了出来,他爹妈现在找不到孩子,大概急疯了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希望可以帮到他。”
“那就留他下来吧,加双筷子而已,吃不倒我们的,再说家里有个小孩,也热闹些,你以为我真喜欢每天跑出去打牌啊。”
谢文芳个性爽直,她既然这样说了,沈玉书知道自己再推辞,反而会被骂,便说:“那就谢谢小姨跟姨丈了,我会尽快找好工作,不让小姨担心。”
“你刚回来,先好好休息,这种事慢慢来,不急的。”
谢文芳说完,表情有些犹豫,吞吞吐吐地问:“你是不是知道了陈家的事,才这么匆忙地赶回来的?”
“陈家?”
沈玉书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看他的表情,谢文芳放了心,说:“不是就最好了,反正只是娃娃亲,他们又悔婚了,我们不说,外人也不知道。”
说到娃娃亲,沈玉书有点印象了。
在他幼年,父亲曾帮他订了一门亲,对方是富绅朋友的女儿,后来父母过世,他被洛正夫妇收养,家境也不如从前,那位朋友就再没提这件事。
他长大后,小姨还特意去登门询问,被婉言说那是早年戏言,不足当真,小姨气得回来骂了好久,所以沈玉书记忆犹新。
“那家老爷好像叫陈世元。”
“陈世元,字世美,也是做药材生意的,就以为我们跟他结亲是想攀高枝,”说起当年的事,谢文芳就不高兴,一拍桌子,“也不看自己的女儿配不配得上我们家玉书。”
“我记得陈小姐长得挺漂亮的。”
“陈雅云,名字起得不错,其实长得就一般,真难为你记得这么清楚。”
沈玉书觉得小姨这样说有失偏颇,生意的关系,他曾跟随姨丈去过陈家几次,所以见过陈雅云。
陈雅云五官清秀,以世俗的标准来判断,她算是很耐看的女子,但沈玉书对她没兴趣,美女也好丑人也好,在他眼中都是生物,并且是最后都会变成骨架的生物。
“陈家出事了吗?”
谢文芳误会了沈玉书的反应,还以为他对陈雅云念念不忘,一摆手,说:“没什么,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看,光顾着聊天,我连茶都忘了给你倒,你先坐,我去倒茶,顺便看看长生。”
☆、第十章
谢文芳做事风风火火,去倒了茶,又把长生带过来。
长生换上了洛逍遥幼年的衣服,浅蓝色的对襟短衫,还挺合身的,看上去更像是小少爷了。
他还有点认生,站在一边拘谨地称呼谢文芳叫太太,谢文芳听他管沈玉书叫哥哥,便让他也随沈玉书一样叫自己小姨,又拿过梳子帮他梳理长长的头发,说:“回头让小坠
他打量着沈玉书,又拍拍他的手臂,感叹地说:“这两年不见,你的个头又窜高了,我差点都认不出来了,是不是洋人的饭可以长个头啊,早知道让你弟弟也跟着去了,你看你这洋装穿着多合身啊。”
“姨丈你说笑了,逍遥一定也长高了不少,他不在店里帮忙?”
洛逍遥就是洛正的独子,他小沈玉书三岁,沈玉书离开时,他还是热血青年,整天跟朋友混文学社什么的,很少待在店里。
提到儿子,洛正脸色不太好,叹了口气。
“别提他了,那混小子一时一个想法,你走后,他托人在巡捕房找了份事做,唉,宁可给洋人当差,也不继承家业,我跟你姨都快被他气死了,又担心他整天跟帮派的人混,不安全,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两年,这里更乱了,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老百姓能平平安安混口饭吃就不错了……不说这些了,你先进房休息。”
洛正拿过沈玉书的手提箱,拉他进去,却看到了躲在他身后的小不点,小不点肩上还蹲着一只花栗鼠,两个都太安静了,他刚才竟然没发现。
长生长得白白净净的,但沈玉书没有小孩衣服,所以他还是穿着原来的那套,跟沈玉书站在一起,显得更瘦小了。
“这个孩子……是你的……”
洛正揉揉眼睛,仔细打量,想说是不是外甥娶妻生子了,但是看小孩的岁数,又不太像。
“这是我在船上认识的,他叫长生,还有他养的松鼠花生。”
长生很有眼色,听了沈玉书介绍,他对洛正脆生生地叫:“老板好。”
洛正不方便多问,喔喔了两声,先带他们进房里休息,寻思着内情还是让妻子去问吧。
三人进去没多久,就听脚步声传来,却是沈玉书的小姨谢文芳听了他回来的消息,匆匆赶回了家。
谢文芳是北方女人,因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幼年又一直在北平生活,所以没有缠足,个头身板看起来比洛正还要壮实。
她穿了件浅白色旗袍,头发烫着时下流行的细卷,无名指上还戴着足金的戒指,比沈玉书离开时洋气了很多。
她进了门,没说话,眼泪先流了下来,上前抓住沈玉书的手臂,上下端详个不停,哭道:“你总算是回来了,我每次想起你,就想起我那可怜的姐姐,她要是还活着,看到你这么出息,一定开心得不得了。”
沈玉书几次想说话,都被她打断了,从他们住在北平时开始说起,又唠叨到移居上海,一直说到沈玉书的父亲当差那会儿,终于被洛天强行制止了。
“孩子刚回来,你不要一直在那哭哭啼啼的,你们慢慢聊,我去买点小菜,顺便叫逍遥回来,给玉书接风。”
谢文芳看到了长生,却没有多问,交代说:“你先带这孩子去收拾收拾,回头再去准备,铺子就收了吧,逍遥让小坠子去叫,就说他哥回来了,让他早点回家,别去跟那些狐朋狗友们鬼混。”
小坠子,也就是店里的学徒听说提前收工,高高兴兴地跑去叫人了。
等洛正带长生离开后,谢文芳这才拉着沈玉书坐下,询问他这两年在外面的生活,听到最后,她说:“看你过得不错,我就放心了,你也别说什么搬出去的话,既然回来了,就记住这是你家,我有两个儿子。”
沈玉书本来想提搬出去的事,听了谢文芳的话,他又是感激又是抱歉,苦笑说:“我留洋的花销也是小姨跟姨丈资助的,我不想再给你们添麻烦。”
“那些钱本来就是你父亲留下的,不算我们资助,再说你十几岁就在这里住了,也算是我带大的,一家人计较什么?”
“可是长生……”
沈玉书将自己在船上跟长生相遇的事简单说了一遍,谢文芳听完,冲他一竖大拇指。
“侠肝义胆,像你父亲,他要不是那么耿直,也不会一直是个小医官了,我看人很准的,那孩子脸上有贵气,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却被人贩拐带了出来,他爹妈现在找不到孩子,大概急疯了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希望可以帮到他。”
“那就留他下来吧,加双筷子而已,吃不倒我们的,再说家里有个小孩,也热闹些,你以为我真喜欢每天跑出去打牌啊。”
谢文芳个性爽直,她既然这样说了,沈玉书知道自己再推辞,反而会被骂,便说:“那就谢谢小姨跟姨丈了,我会尽快找好工作,不让小姨担心。”
“你刚回来,先好好休息,这种事慢慢来,不急的。”
谢文芳说完,表情有些犹豫,吞吞吐吐地问:“你是不是知道了陈家的事,才这么匆忙地赶回来的?”
“陈家?”
沈玉书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看他的表情,谢文芳放了心,说:“不是就最好了,反正只是娃娃亲,他们又悔婚了,我们不说,外人也不知道。”
说到娃娃亲,沈玉书有点印象了。
在他幼年,父亲曾帮他订了一门亲,对方是富绅朋友的女儿,后来父母过世,他被洛正夫妇收养,家境也不如从前,那位朋友就再没提这件事。
他长大后,小姨还特意去登门询问,被婉言说那是早年戏言,不足当真,小姨气得回来骂了好久,所以沈玉书记忆犹新。
“那家老爷好像叫陈世元。”
“陈世元,字世美,也是做药材生意的,就以为我们跟他结亲是想攀高枝,”说起当年的事,谢文芳就不高兴,一拍桌子,“也不看自己的女儿配不配得上我们家玉书。”
“我记得陈小姐长得挺漂亮的。”
“陈雅云,名字起得不错,其实长得就一般,真难为你记得这么清楚。”
沈玉书觉得小姨这样说有失偏颇,生意的关系,他曾跟随姨丈去过陈家几次,所以见过陈雅云。
陈雅云五官清秀,以世俗的标准来判断,她算是很耐看的女子,但沈玉书对她没兴趣,美女也好丑人也好,在他眼中都是生物,并且是最后都会变成骨架的生物。
“陈家出事了吗?”
谢文芳误会了沈玉书的反应,还以为他对陈雅云念念不忘,一摆手,说:“没什么,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看,光顾着聊天,我连茶都忘了给你倒,你先坐,我去倒茶,顺便看看长生。”
☆、第十章
谢文芳做事风风火火,去倒了茶,又把长生带过来。
长生换上了洛逍遥幼年的衣服,浅蓝色的对襟短衫,还挺合身的,看上去更像是小少爷了。
他还有点认生,站在一边拘谨地称呼谢文芳叫太太,谢文芳听他管沈玉书叫哥哥,便让他也随沈玉书一样叫自己小姨,又拿过梳子帮他梳理长长的头发,说:“回头让小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