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只要留下一根头发丝,我。。。我的狗都能把人给揪出来。」
「苟警官的警犬队伍是你们警队的骄傲,如今能借调给我们警队,我们感激不尽。」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都是为了尽快破案嘛。」
两家的警长开始讨论起行动细节,苟肆努力控制著自己的喷嚏,心思却难得开了会儿小差,跑到了和毛蔚共同居住的家里去:自己这是第一次离开他那麽长时间,整整三天了,不知道那个对待生活态度随便的家夥会不会饿到自己,真想快点破案早点回去,根据经验,如果他饿肚子导致心情不好,那倒楣的肯定还是自己,现在这不就感冒了嘛?阿秋!
预定了第二天把苟肆的警犬队运来y市,行动估摸著还要在y市延续三天,当天晚上,苟肆回到y市警局提供的宾馆後,第一件事就是了给毛蔚挂了个电话。
“喂,毛蔚。你一个人在家行不行?家里的花浇了没?那花金贵,水要不多不好刚好三喷头的。小乌龟喂了没?还有……”
“你特麽有完没完?!”毛蔚正处於特殊时期,下午纾解了一次,可那是远远不够的,发情的躁动让他双腿夹著棉被,身体在床单上蹭来蹭去,一听到苟肆浑厚的男中音,血管里的血液仿佛被在离心机里滚过一番,哪儿哪儿都不对了,自己这是脸也红,心跳也快,这傻子还在那絮叨他的花和乌龟?他哪儿有那闲心管这些!
“我……”苟肆一怔,听出这脾气忒大的房东现在铁定又因为什麽不高兴了,他眼珠子转了转,没想明白好端端的他不高兴啥,自己又没在他身边惹他,於是语气更加小心翼翼:“没,没关系。花没浇,我可以明天回来浇,小乌龟也可以明天再喂……你怎麽了?是不是不舒服?”
他明天就回来了?这消息让毛蔚从床上惊坐起来,口气都变得慌张了:“好端端地回来做什麽?你不是说要出差好久麽……”
“嘿嘿……我领导让我回来训狗呢,本土作战嘛……”傻大个挠挠头,一点没听出毛蔚这是不欢迎他回去的节奏,还说:“我想著我还是别离开家里的好,你这人,表面上是个专业人士,实际上生活自理能力跟残废似的,没有我在,家里变垃圾桶了吧?”
“你才残废呢你全家都残废!”这只死狗,回来就让他钻垃圾桶去!
毛蔚深深地喘著气,不得不承认,男人的声音穿过他的耳膜,仿佛有点什麽力量,让他狂躁的身体慢慢地安静下来──还是很想要,但是至少没有像下午急迫得身体都疼,不射出来就会精液倒灌而亡的错觉。
“好啦,长途电话费好贵的,我明天下午的飞机,你在家等我。嘿嘿,我给你带好吃的。”
啪一下挂掉电话,毛蔚用刚才偷偷从死狗屋里抱回来的被子紧紧地把自己蒙起来。怎麽办……他要回来了……怎麽办才好?
如前文叙述,毛蔚身为一只猫妖,这算是化成人形後的第一次发情。他没有经验,不知道发情会发多久,也不知道隔多久会发一次,更不可能撕下脸去问别人──确切来说,是问别的妖精。
妖精化成人性後,各自仍然保留著一些妖精的习性,虽然他们尽力地克制著,但是有很多东西是从骨子里带来的,就算脱胎换骨了也去不掉。比如他的好友朱五喜欢拱白菜,每次去菜市场看到新鲜白嫩的大白菜就会吸吸鼻子凑过去闻啊闻;再比如狐八,平时一副二五八万的精英摸样,可是看到男人就会忍不住抛媚眼,就算那个男人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
这是妖精们无法抗拒的本体习性,所以他们应该和自己一样会发情。只不过本体种类不同,发情的习性也不会相同。如果去问猪朋狗友,毛蔚丢不起这个人,问来的信息也没有大用处。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连问度娘和谷歌都不知道,毛蔚深深地嗅了一口苟肆被子上残留的男人味,觉得前年遇到那个小道士大概说的是真的──今年他会遇到大劫,类似於天打五雷轰那种。
要不去问问那个人?他的名字刚闪现在脑内,毛蔚就急忙摇头把它甩出去,不行,就算是吃饭噎死,喝水呛死,发情憋死也不能找那个人,死都不会去找的。
破笨狗,说话不算话,说了出差两周却又要提前回来……喵呜,不过太好了,他回来,真的是太好了。
作家的话:
诶嘿嘿,我会告诉你们,这是篇很正直的文咩?
☆、03
苟肆是他们队里的警花一起乘飞机回来的。警花不仅仅是一朵花,还是一朵热情勇敢的霸王花,一路上拼命地释放著他霸王花的魅力,热火朝天地跟苟肆聊各种各样的话题:什麽台湾某个大小字幕的女明星姐妹被家暴要离婚啦,什麽现在谁谁谁的片酬都六千万啦,苟肆觉得她有一点聒噪,他没有变身前,一般不叫,因为他娘说了,会叫的狗不咬人。
不能咬人,说明没有战斗力,也说明捕猎不到食物,苟肆从小就是只安安静静的大金毛,如今发现人类的雌性比他们犬族还吵,碍於情面又不能让他闭嘴,於是只能心里惦记著家里那点事,脑回路神游天外。
他用他直接而敏锐的脑细胞仔细地新陈代谢了一下,觉得昨天的毛蔚,脾气差得有点不正常。
他和毛蔚,是在一所酒吧认识的。自己当时刚从山里出来,来到这大千世界,看著这灯红酒绿,苟肆有点迷茫,找不到他人生的方向。就在这个时候,他尿急了。
众所周知,作为一只狗,就算大马路上尿尿也是很正常的,作为一只山里出来的狗妖,更是可以无所顾忌漫山遍野地撒尿也不会有城管过来罚款。可是苟肆来到了大都市,还是以人的形体,娘亲在他出山前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找个标记物,後腿一抬就撒尿,如果尿急了,他应该去找一个带有小人头的小房间里,对著一个白色的,圆圆的东西尿尿。
为了防止他认错,娘还捡来了树枝在地上花了一个小人头和一个圆圆的东西。苟肆的反应比较慢,可是他听话,乖巧,学会的东西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所以他忍著尿意寻找那个有小人头的房间。
巧的是,他的面前就是一个大房子,苟肆好奇地走到门口,看到有人类的男男女女鱼贯而入,其中一个少年还提著裤子问门口的黄发青年说:“哥们儿,厕所在哪儿,指条明路吧!”
厕所=带小人头的房间,这事儿娘教过。苟肆觉得自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於是用了一下他难能可贵的小聪明,跟著提著裤子的少年进去了那个黑漆漆的房间。
一进去,里面的音乐简直震耳欲聋。狗的嗅觉和听力是人类的好几倍,那魔音穿脑的重低音让苟肆有一瞬间的晕眩,有点
「苟警官的警犬队伍是你们警队的骄傲,如今能借调给我们警队,我们感激不尽。」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都是为了尽快破案嘛。」
两家的警长开始讨论起行动细节,苟肆努力控制著自己的喷嚏,心思却难得开了会儿小差,跑到了和毛蔚共同居住的家里去:自己这是第一次离开他那麽长时间,整整三天了,不知道那个对待生活态度随便的家夥会不会饿到自己,真想快点破案早点回去,根据经验,如果他饿肚子导致心情不好,那倒楣的肯定还是自己,现在这不就感冒了嘛?阿秋!
预定了第二天把苟肆的警犬队运来y市,行动估摸著还要在y市延续三天,当天晚上,苟肆回到y市警局提供的宾馆後,第一件事就是了给毛蔚挂了个电话。
“喂,毛蔚。你一个人在家行不行?家里的花浇了没?那花金贵,水要不多不好刚好三喷头的。小乌龟喂了没?还有……”
“你特麽有完没完?!”毛蔚正处於特殊时期,下午纾解了一次,可那是远远不够的,发情的躁动让他双腿夹著棉被,身体在床单上蹭来蹭去,一听到苟肆浑厚的男中音,血管里的血液仿佛被在离心机里滚过一番,哪儿哪儿都不对了,自己这是脸也红,心跳也快,这傻子还在那絮叨他的花和乌龟?他哪儿有那闲心管这些!
“我……”苟肆一怔,听出这脾气忒大的房东现在铁定又因为什麽不高兴了,他眼珠子转了转,没想明白好端端的他不高兴啥,自己又没在他身边惹他,於是语气更加小心翼翼:“没,没关系。花没浇,我可以明天回来浇,小乌龟也可以明天再喂……你怎麽了?是不是不舒服?”
他明天就回来了?这消息让毛蔚从床上惊坐起来,口气都变得慌张了:“好端端地回来做什麽?你不是说要出差好久麽……”
“嘿嘿……我领导让我回来训狗呢,本土作战嘛……”傻大个挠挠头,一点没听出毛蔚这是不欢迎他回去的节奏,还说:“我想著我还是别离开家里的好,你这人,表面上是个专业人士,实际上生活自理能力跟残废似的,没有我在,家里变垃圾桶了吧?”
“你才残废呢你全家都残废!”这只死狗,回来就让他钻垃圾桶去!
毛蔚深深地喘著气,不得不承认,男人的声音穿过他的耳膜,仿佛有点什麽力量,让他狂躁的身体慢慢地安静下来──还是很想要,但是至少没有像下午急迫得身体都疼,不射出来就会精液倒灌而亡的错觉。
“好啦,长途电话费好贵的,我明天下午的飞机,你在家等我。嘿嘿,我给你带好吃的。”
啪一下挂掉电话,毛蔚用刚才偷偷从死狗屋里抱回来的被子紧紧地把自己蒙起来。怎麽办……他要回来了……怎麽办才好?
如前文叙述,毛蔚身为一只猫妖,这算是化成人形後的第一次发情。他没有经验,不知道发情会发多久,也不知道隔多久会发一次,更不可能撕下脸去问别人──确切来说,是问别的妖精。
妖精化成人性後,各自仍然保留著一些妖精的习性,虽然他们尽力地克制著,但是有很多东西是从骨子里带来的,就算脱胎换骨了也去不掉。比如他的好友朱五喜欢拱白菜,每次去菜市场看到新鲜白嫩的大白菜就会吸吸鼻子凑过去闻啊闻;再比如狐八,平时一副二五八万的精英摸样,可是看到男人就会忍不住抛媚眼,就算那个男人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
这是妖精们无法抗拒的本体习性,所以他们应该和自己一样会发情。只不过本体种类不同,发情的习性也不会相同。如果去问猪朋狗友,毛蔚丢不起这个人,问来的信息也没有大用处。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连问度娘和谷歌都不知道,毛蔚深深地嗅了一口苟肆被子上残留的男人味,觉得前年遇到那个小道士大概说的是真的──今年他会遇到大劫,类似於天打五雷轰那种。
要不去问问那个人?他的名字刚闪现在脑内,毛蔚就急忙摇头把它甩出去,不行,就算是吃饭噎死,喝水呛死,发情憋死也不能找那个人,死都不会去找的。
破笨狗,说话不算话,说了出差两周却又要提前回来……喵呜,不过太好了,他回来,真的是太好了。
作家的话:
诶嘿嘿,我会告诉你们,这是篇很正直的文咩?
☆、03
苟肆是他们队里的警花一起乘飞机回来的。警花不仅仅是一朵花,还是一朵热情勇敢的霸王花,一路上拼命地释放著他霸王花的魅力,热火朝天地跟苟肆聊各种各样的话题:什麽台湾某个大小字幕的女明星姐妹被家暴要离婚啦,什麽现在谁谁谁的片酬都六千万啦,苟肆觉得她有一点聒噪,他没有变身前,一般不叫,因为他娘说了,会叫的狗不咬人。
不能咬人,说明没有战斗力,也说明捕猎不到食物,苟肆从小就是只安安静静的大金毛,如今发现人类的雌性比他们犬族还吵,碍於情面又不能让他闭嘴,於是只能心里惦记著家里那点事,脑回路神游天外。
他用他直接而敏锐的脑细胞仔细地新陈代谢了一下,觉得昨天的毛蔚,脾气差得有点不正常。
他和毛蔚,是在一所酒吧认识的。自己当时刚从山里出来,来到这大千世界,看著这灯红酒绿,苟肆有点迷茫,找不到他人生的方向。就在这个时候,他尿急了。
众所周知,作为一只狗,就算大马路上尿尿也是很正常的,作为一只山里出来的狗妖,更是可以无所顾忌漫山遍野地撒尿也不会有城管过来罚款。可是苟肆来到了大都市,还是以人的形体,娘亲在他出山前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找个标记物,後腿一抬就撒尿,如果尿急了,他应该去找一个带有小人头的小房间里,对著一个白色的,圆圆的东西尿尿。
为了防止他认错,娘还捡来了树枝在地上花了一个小人头和一个圆圆的东西。苟肆的反应比较慢,可是他听话,乖巧,学会的东西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所以他忍著尿意寻找那个有小人头的房间。
巧的是,他的面前就是一个大房子,苟肆好奇地走到门口,看到有人类的男男女女鱼贯而入,其中一个少年还提著裤子问门口的黄发青年说:“哥们儿,厕所在哪儿,指条明路吧!”
厕所=带小人头的房间,这事儿娘教过。苟肆觉得自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於是用了一下他难能可贵的小聪明,跟著提著裤子的少年进去了那个黑漆漆的房间。
一进去,里面的音乐简直震耳欲聋。狗的嗅觉和听力是人类的好几倍,那魔音穿脑的重低音让苟肆有一瞬间的晕眩,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