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就逼近了他,把他逼到角落里,凑到他脖子边上,开始猛力嗅啊嗅。
终於嗅够了,苟肆呼出一口气,说:“我觉得保险箱不用看了。你的翡翠应该没有丢。”
“……”
“我来帮你找!”这个把警服脱了,只穿著最简单的白色大背心的男人开始当著他的面脱掉了白背心,露出他精装的肌肉,然後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大金毛,一路嗅啊嗅,跑到了毛蔚的三开门大冰箱前,冲他吐著舌头,水汪汪的大眼睛注视著他。
毛蔚心里将信将疑,还是移步到了冰箱前,一打开,一块满绿的越手掌心大的翡翠竟然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汪汪!”苟肆高兴地过来蹭了蹭他的腿,又把突然躺倒在地,露出了他的肚皮显然是求摸摸。
毛蔚手里握著翡翠,看他那副模样,竟然当真低下身去,揉了揉他的肚皮。
大型犬的腹部柔软又温暖,手感好到爆,在毛蔚的抚摸之下用他的黑鼻子呼呼气,显然是享受得不得了,连腿都要翘起来了。
作家的话:
今天开始日更哦!
☆、06
刚揉完,毛蔚就後悔了!狗的动作不上档次,自己这麽个有层次的妖精怎麽可以退化到跟他一起露出动物的习性还用自己干净的双手去满足他!他马上後腿了半米,转过身去把翡翠藏好了,头也不会地说:“你快变回来!兽形的气味太大,被别的同类发现就不好了!”
“汪汪!”完成任务後志得意满的苟肆又变回了人性,穿上被他甩在沙发上的背心,说:“以後别乱放了,冰箱里不是放好吃的地方麽?”
“不是我放的。”就算是他不知道什麽时候放进去的也不能对著这只笨狗承认!
“嘿嘿找到就好,那没事的话,我先回警局了。你给我签个名。”他拿出了文件,毛蔚心里有些别扭,也说不上来什麽原因,还是给他签了,说:“谢谢。”
“客气啥,以後什麽东西找不到了,找我帮你闻一闻,比现在流行的那什麽蓝牙定位器还有用。”把文件收拾好,苟肆洋溢著傻瓜一般的爽朗笑容:“而且你刚才给我摸肚皮,很舒服啦。好久没人这麽摸过我了呢……自从我变成人之後……”
毛蔚的脸唰一下地红了:“你好歹是只有道行的妖精,别动不动就把肚皮露出来给别人摸,丢不丢人啊你?!”
“不丢人,给你摸,不丢人,呵呵。”他傻笑难受了半天,又挠了挠头,看看天都快亮了,不得不说:“我真要走了,不然局长回来看到他的椅子被搬走了会抽我的。走了啊,有事情再找我,一定要找我啊,那这是我的名片,你收好了,千万不要丢了。”
“赶紧的,滚蛋吧。”把那只傻狗赶出门外,再把门锁上,毛蔚拿著一张硬板纸,上面就简简单单歪歪扭扭地写著:苟肆,电话xxxxxxxx的名片,发现自己的心脏不知道为什麽跳那麽快,这在他长长的妖精生涯里,是没有过的。
原本以为两人的关系也仅限於这两次见面了,毛蔚却发现苟肆给他惹了大麻烦:他原本放得好好的东西,全部不翼而飞了!不,应该说全部被苟肆挪动到不知道什麽地方去了,导致他打死都找不到。
耍帅用的眼镜找不到了,烟盒找不到了,爱马仕的领带找不到了,万宝龙的签字笔也找不到了!
毛蔚不得不找出苟肆留给他的名片,联系他问他自己的东西在哪里,那只傻狗竟然全记得住:“眼镜帮你收在眼镜盒里啦,就在你书房的第一个抽屉里,烟盒帮你扔了,呵呵,反正抽烟对身体不好,你不要抽了,还占地方。那什麽领带,啥颜色的?哦你告诉我颜色也没用,我色弱嘛……但是就在衣橱里没错啦,还有笔嘛?塞笔筒了嘛,你老放在马桶盖上能行啊……”
“混蛋,你过来给我找出来!”毛蔚发飙了,他发现自己的生活被苟肆搞得一团乱。他就爱放马桶盖上,放马桶盖上他至少不会找不到不是?!
“好嘛好嘛,我来给你找。今天我休息,嘿嘿。”笨狗尽忠职守,毫无怨言地即刻启程, 来到毛蔚的房间把他要找的东西全部找出来,又挥挥衣袖不留一根狗毛地走了。
这样接连著三四次,毛蔚已经快要崩溃了,死笨狗,他那天到底收了自己多少东西!还扔!谁让他扔的!
不过除了抱怨,毛蔚也享受到家里一干二净的好处,说到底,就算是只猫,也爱干干净净的环境,只是他太懒,懒得收拾,用过的东西随手一扔,找不到了就买新的,长此以往,便把家里从猫窝住成了狗窝……
坏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毛蔚开始怀念有苟肆给他打扫卫生。其实,以毛蔚的收入,他找个高级菲佣完全不是问题,可他不爱和人类打交道,受不了人类过多的气味。於是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让苟肆给他打扫卫生不就好了,横竖那只破狗有使不完的力气。
纠结了许久,还是像一个高贵的女王一般,给苟肆去了个电话:“我是看在你那天做的还行的份上,给你这个给我打扫屋子的机会……”
谁知他还没说完,苟肆就打断他说道:“那我干脆住你那儿给你做住家保姆吧!”
“……”要不要那麽主动?
“嘿嘿,我也不喜欢住宿舍,人类的味道有点点不习惯。你家好,我喜欢你的味道,香香的。”
毛蔚的脸隔著电话红了,哼了一声:“住我这儿也不是不可以,但除了做家务还要做饭。”
“没问题。”
“要洗衣服。”
“包在我身上。”
“冬天还要给我取暖。”
“嗯嗯嗯,抱团取暖。”
两人的同居生活就这样开始,一晃眼都快两年了。苟肆嘴角带笑地结束了回忆,突然发现和毛蔚一起同居的两年是自己上千年的生涯里最快乐的两年。
毛蔚那人懒散,高傲,有所有猫咪具有的缺点。但自己就爱他对自己颐指气使,每次被他哼哼,自己就开心的想汪汪,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毛蔚心情好的时候会摸他的肚皮,那种感觉,像妈妈一样。苟肆当然不能把这话告诉毛蔚,一个人默默地享受著毛蔚对他的好,觉得现在的生活真是幸福到没边儿。
很快就能回家了,能看到毛蔚。不知道那只小猫咪现在在做什麽,自己不在家,他一定会饿瘦的!
“呜啊……难受……好难受……怎麽会这样……混蛋,混蛋笨狗……唔啊啊……”苟肆带著万分期待的心情听到电梯门叮一下地打开,还没拿出钥匙进门,就听见屋里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这并不是他们居住的房子隔音不好,事实上,这个小区所居住的都是精英人士,房价是把苟肆卖了当狗肉煲都不够买一个厕所里的水
终於嗅够了,苟肆呼出一口气,说:“我觉得保险箱不用看了。你的翡翠应该没有丢。”
“……”
“我来帮你找!”这个把警服脱了,只穿著最简单的白色大背心的男人开始当著他的面脱掉了白背心,露出他精装的肌肉,然後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大金毛,一路嗅啊嗅,跑到了毛蔚的三开门大冰箱前,冲他吐著舌头,水汪汪的大眼睛注视著他。
毛蔚心里将信将疑,还是移步到了冰箱前,一打开,一块满绿的越手掌心大的翡翠竟然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汪汪!”苟肆高兴地过来蹭了蹭他的腿,又把突然躺倒在地,露出了他的肚皮显然是求摸摸。
毛蔚手里握著翡翠,看他那副模样,竟然当真低下身去,揉了揉他的肚皮。
大型犬的腹部柔软又温暖,手感好到爆,在毛蔚的抚摸之下用他的黑鼻子呼呼气,显然是享受得不得了,连腿都要翘起来了。
作家的话:
今天开始日更哦!
☆、06
刚揉完,毛蔚就後悔了!狗的动作不上档次,自己这麽个有层次的妖精怎麽可以退化到跟他一起露出动物的习性还用自己干净的双手去满足他!他马上後腿了半米,转过身去把翡翠藏好了,头也不会地说:“你快变回来!兽形的气味太大,被别的同类发现就不好了!”
“汪汪!”完成任务後志得意满的苟肆又变回了人性,穿上被他甩在沙发上的背心,说:“以後别乱放了,冰箱里不是放好吃的地方麽?”
“不是我放的。”就算是他不知道什麽时候放进去的也不能对著这只笨狗承认!
“嘿嘿找到就好,那没事的话,我先回警局了。你给我签个名。”他拿出了文件,毛蔚心里有些别扭,也说不上来什麽原因,还是给他签了,说:“谢谢。”
“客气啥,以後什麽东西找不到了,找我帮你闻一闻,比现在流行的那什麽蓝牙定位器还有用。”把文件收拾好,苟肆洋溢著傻瓜一般的爽朗笑容:“而且你刚才给我摸肚皮,很舒服啦。好久没人这麽摸过我了呢……自从我变成人之後……”
毛蔚的脸唰一下地红了:“你好歹是只有道行的妖精,别动不动就把肚皮露出来给别人摸,丢不丢人啊你?!”
“不丢人,给你摸,不丢人,呵呵。”他傻笑难受了半天,又挠了挠头,看看天都快亮了,不得不说:“我真要走了,不然局长回来看到他的椅子被搬走了会抽我的。走了啊,有事情再找我,一定要找我啊,那这是我的名片,你收好了,千万不要丢了。”
“赶紧的,滚蛋吧。”把那只傻狗赶出门外,再把门锁上,毛蔚拿著一张硬板纸,上面就简简单单歪歪扭扭地写著:苟肆,电话xxxxxxxx的名片,发现自己的心脏不知道为什麽跳那麽快,这在他长长的妖精生涯里,是没有过的。
原本以为两人的关系也仅限於这两次见面了,毛蔚却发现苟肆给他惹了大麻烦:他原本放得好好的东西,全部不翼而飞了!不,应该说全部被苟肆挪动到不知道什麽地方去了,导致他打死都找不到。
耍帅用的眼镜找不到了,烟盒找不到了,爱马仕的领带找不到了,万宝龙的签字笔也找不到了!
毛蔚不得不找出苟肆留给他的名片,联系他问他自己的东西在哪里,那只傻狗竟然全记得住:“眼镜帮你收在眼镜盒里啦,就在你书房的第一个抽屉里,烟盒帮你扔了,呵呵,反正抽烟对身体不好,你不要抽了,还占地方。那什麽领带,啥颜色的?哦你告诉我颜色也没用,我色弱嘛……但是就在衣橱里没错啦,还有笔嘛?塞笔筒了嘛,你老放在马桶盖上能行啊……”
“混蛋,你过来给我找出来!”毛蔚发飙了,他发现自己的生活被苟肆搞得一团乱。他就爱放马桶盖上,放马桶盖上他至少不会找不到不是?!
“好嘛好嘛,我来给你找。今天我休息,嘿嘿。”笨狗尽忠职守,毫无怨言地即刻启程, 来到毛蔚的房间把他要找的东西全部找出来,又挥挥衣袖不留一根狗毛地走了。
这样接连著三四次,毛蔚已经快要崩溃了,死笨狗,他那天到底收了自己多少东西!还扔!谁让他扔的!
不过除了抱怨,毛蔚也享受到家里一干二净的好处,说到底,就算是只猫,也爱干干净净的环境,只是他太懒,懒得收拾,用过的东西随手一扔,找不到了就买新的,长此以往,便把家里从猫窝住成了狗窝……
坏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毛蔚开始怀念有苟肆给他打扫卫生。其实,以毛蔚的收入,他找个高级菲佣完全不是问题,可他不爱和人类打交道,受不了人类过多的气味。於是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让苟肆给他打扫卫生不就好了,横竖那只破狗有使不完的力气。
纠结了许久,还是像一个高贵的女王一般,给苟肆去了个电话:“我是看在你那天做的还行的份上,给你这个给我打扫屋子的机会……”
谁知他还没说完,苟肆就打断他说道:“那我干脆住你那儿给你做住家保姆吧!”
“……”要不要那麽主动?
“嘿嘿,我也不喜欢住宿舍,人类的味道有点点不习惯。你家好,我喜欢你的味道,香香的。”
毛蔚的脸隔著电话红了,哼了一声:“住我这儿也不是不可以,但除了做家务还要做饭。”
“没问题。”
“要洗衣服。”
“包在我身上。”
“冬天还要给我取暖。”
“嗯嗯嗯,抱团取暖。”
两人的同居生活就这样开始,一晃眼都快两年了。苟肆嘴角带笑地结束了回忆,突然发现和毛蔚一起同居的两年是自己上千年的生涯里最快乐的两年。
毛蔚那人懒散,高傲,有所有猫咪具有的缺点。但自己就爱他对自己颐指气使,每次被他哼哼,自己就开心的想汪汪,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毛蔚心情好的时候会摸他的肚皮,那种感觉,像妈妈一样。苟肆当然不能把这话告诉毛蔚,一个人默默地享受著毛蔚对他的好,觉得现在的生活真是幸福到没边儿。
很快就能回家了,能看到毛蔚。不知道那只小猫咪现在在做什麽,自己不在家,他一定会饿瘦的!
“呜啊……难受……好难受……怎麽会这样……混蛋,混蛋笨狗……唔啊啊……”苟肆带著万分期待的心情听到电梯门叮一下地打开,还没拿出钥匙进门,就听见屋里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这并不是他们居住的房子隔音不好,事实上,这个小区所居住的都是精英人士,房价是把苟肆卖了当狗肉煲都不够买一个厕所里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