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谁驯服,就属于谁的。”
有个奴隶用狂热的眼神望住简华。
“对。”简华重重点头,“我们这才是开始,以后我们要围捕更多的马儿,争取每人都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有人欢呼起来。
“大巫,他们是奴隶,奴隶也可以有自己的马吗?”有个卷羊族人开口说道。
这话一出,刚才问询的那个奴隶的眼神就黯了,垂下脑袋往后退了一步。
简华望向众人,没有说话,一个个望过去。
有赞同这话的,有失望的,有迷惑不解的,有单纯好奇的。
这只是一个很简华的问询,也许连问询者都只是无意一问,没有更多的深意,但简华内心却是惊涛骇浪。
她现在意识到了,她刚才说出的话,谁驯服的马儿就属于谁的,这是提出了私有制。
而这个卷羊族人无意间的一问,却是阶级的体现,奴隶制度的高低等级。
以往她从来不想这些,她是过客,这些与她何干,只要能平平安安,大家和和睦睦,等到她离开就行。
她改善他们的生活,可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他们中的一份子,她用游离的目光,上帝的视角观察着这个原始落后的社会。
可现在她打算留下了,她的心态也慢慢改变了。
她是大巫,她的决定是神喻,关乎着这里每个人的生活,甚至于生命。
简华脑中飞速思索着。
族人们也安静下来,静静等待,他们有预感,下面大巫说出的话,将至关重要。
奴隶制度是最低级的制度,以后必将会被封建制度所替代。
封建制度在中国持续了二千多年,其中最基本的,就是雇佣关系,地主和农民,是最大的两个阶层,拥有雇佣关系。
小地主和农民,大地主和农民,皇帝是最大最大的地主。
那她是否可以,把奴隶制度稍稍朝封建制度靠拢呢。
奴隶主的威严,或者说皇权,神权的威严不能侵犯,对于愚昧未开化的族人,使用神权能更好的管理和统治。
所以奴隶制也不能消亡。
而这种奴隶制是强制式奴隶制,战俘、交换,全是强制的,那这种她可以稍微的改变一点点。
简华想到此,清咳一声,吸引了族人们的注意力,然后她缓缓说道:“这些马儿,全是属于我们炎族和卷羊族的,是部落的财产。但我刚才说了,谁驯服,就属于谁的。代表他可以喂养,可以由他来骑乘。别人要骑那匹马儿,一定要经过他的同意。”
有族人露出笑颜来,只可以那人喂养,那人骑,自己的马儿啊。
“而这些人,是交换来的人,不是打仗俘掳来的,是他们自愿加入我们炎族的,是我们的族人,不再是奴隶,当然可以拥有自己的马儿。”
“感谢大巫。”那人一下跪伏在地,激动磕起头来。
“这一段日子,你们也看到了,这些交换来的人也在努力工作,像他,天天跟着族人一起出去打猎,是个勇士,刚才还救了虎娃。”简华拉过那个高个奴隶,大声说道。
“是啊,他打猎很好呢,很勇敢,是勇士。”炎族人点头道。
虎娃也是一脸激动。大巫前头就说了,他们是族人。
是族人啊,多么好的部落,他是炎族人。
“你的个子挺高,我赐名你为炎高,以后一定要好好为部落做事。”简华对着大个子微笑道。
“感谢大巫,我一定,一定好好为部落做事。”大个激动跪下,磕头,哽咽道。
简华扶起大个,环视一圈,端肃了表情,高声说道。
“当然,要是哪个族人有了恶意,对部落不利,对族人不利,损害部落财产,那他将接受惩罚,鞭刑、沦为奴隶,甚至死亡。”
第125章 狼袭
简华说完这段话, 族人们并没有异议。因着日久相处,对这些交换来的人也都逐渐接受了。
而交换来的人更是激动万分, 抢着杠上树杆,立马要去圈小网。
黑狼制止了他们,说道:“大巫, 不用拦小网了,我们就在这大草原上驯马吧,木野不是已经开始了吗, 你们说呢?”
他转身,大声问道。
“对对,就在这草原上驯马,不用弄什么小网了。”羊鞭哈哈一笑, 用石斧砍开缠在马腿上的藤蔓, 等马儿一站起,人就飞跳了上去。
马儿受惊, 开始狂奔,羊鞭的笑声飘荡在风中, 眨眼就跑出了好远。
“别跑远了。”简华大声喊道。
“放心,我们不走远了。”黑狼也跟着扯住渔网, 跳上一匹马的马背,开始了驯马之旅。
“真是太疯狂了。”简华喃喃低语。
就见着族人们抢着抓住马鬃, 翻上马背,转了几圈,前仰后合的, 颠颠跑远了。
她仔细一观察,发现那些新交换来的,并没有恶行恶状抢马,只有炎高和虎娃各骑到了一匹,高高兴兴驯马去了。
二十多匹的马群,有两匹小马,还不及人腰高,吓得嘶嘶叫唤,又蹬又踢的,山猫护着两匹马儿,大声叫道:“谁也不许抢,这是我和大巫的马,谁也不许抢。”
族人们真的让开了,山猫插腰哈哈大笑,“这下香该羡慕死我了。大巫,这马儿是刚生的吧,等他们长大还有很久吧。”
“不用多久的,养上一年半载的,就很高了。”简华欣然接受了这个好意。
两匹浅栗色小马驹,额头上还有一撮白毛,眨着湿漉漉黑眼睛,支着细细四根脚杆,又蹦又跳,真能萌出人一脸血来。
“噢,原来马也长得很快的啊。”山猫伸了一手要去摸小马,却被马儿探过头来,张嘴欲咬。她忙把手缩了回来,大笑道,“还挺凶啊,长大后肯定是一匹好马。”
简华转头四顾,视野中还有一两个驯马的族人在跟马儿较劲,其他的早不知跑哪去了。
做好两手准备吧,要是他们回来的早,就直接回部落,要是晚了,还得在此地夜宿一晚。
简华喊过剩下的族人,指挥着割出一大块空地来,割倒的长草在阳光下暴晒,到了晚上既可当垫子又可当柴烧。
等众人割出好大一块空地来,驯马的族人还没有回来。
简华不由焦急起来。
这落单的马和人,可是狼群最好的猎物啊。
千万不要有事,马儿再珍贵,也比不上人珍贵。
“简华,喝口水吧。”山猫端着一碗水走了过来,递给简华,“别担心,这些人都是打猎的好手,是勇士,况且现在还有了弓箭。”
简华点了点头,接过陶碗,一口气把水喝下,抹了下嘴唇,“陶罐里带来的水够吗?这附近有没有水源?”
“有族人去找了。”山猫回道。
简华点了点头,继
有个奴隶用狂热的眼神望住简华。
“对。”简华重重点头,“我们这才是开始,以后我们要围捕更多的马儿,争取每人都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有人欢呼起来。
“大巫,他们是奴隶,奴隶也可以有自己的马吗?”有个卷羊族人开口说道。
这话一出,刚才问询的那个奴隶的眼神就黯了,垂下脑袋往后退了一步。
简华望向众人,没有说话,一个个望过去。
有赞同这话的,有失望的,有迷惑不解的,有单纯好奇的。
这只是一个很简华的问询,也许连问询者都只是无意一问,没有更多的深意,但简华内心却是惊涛骇浪。
她现在意识到了,她刚才说出的话,谁驯服的马儿就属于谁的,这是提出了私有制。
而这个卷羊族人无意间的一问,却是阶级的体现,奴隶制度的高低等级。
以往她从来不想这些,她是过客,这些与她何干,只要能平平安安,大家和和睦睦,等到她离开就行。
她改善他们的生活,可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他们中的一份子,她用游离的目光,上帝的视角观察着这个原始落后的社会。
可现在她打算留下了,她的心态也慢慢改变了。
她是大巫,她的决定是神喻,关乎着这里每个人的生活,甚至于生命。
简华脑中飞速思索着。
族人们也安静下来,静静等待,他们有预感,下面大巫说出的话,将至关重要。
奴隶制度是最低级的制度,以后必将会被封建制度所替代。
封建制度在中国持续了二千多年,其中最基本的,就是雇佣关系,地主和农民,是最大的两个阶层,拥有雇佣关系。
小地主和农民,大地主和农民,皇帝是最大最大的地主。
那她是否可以,把奴隶制度稍稍朝封建制度靠拢呢。
奴隶主的威严,或者说皇权,神权的威严不能侵犯,对于愚昧未开化的族人,使用神权能更好的管理和统治。
所以奴隶制也不能消亡。
而这种奴隶制是强制式奴隶制,战俘、交换,全是强制的,那这种她可以稍微的改变一点点。
简华想到此,清咳一声,吸引了族人们的注意力,然后她缓缓说道:“这些马儿,全是属于我们炎族和卷羊族的,是部落的财产。但我刚才说了,谁驯服,就属于谁的。代表他可以喂养,可以由他来骑乘。别人要骑那匹马儿,一定要经过他的同意。”
有族人露出笑颜来,只可以那人喂养,那人骑,自己的马儿啊。
“而这些人,是交换来的人,不是打仗俘掳来的,是他们自愿加入我们炎族的,是我们的族人,不再是奴隶,当然可以拥有自己的马儿。”
“感谢大巫。”那人一下跪伏在地,激动磕起头来。
“这一段日子,你们也看到了,这些交换来的人也在努力工作,像他,天天跟着族人一起出去打猎,是个勇士,刚才还救了虎娃。”简华拉过那个高个奴隶,大声说道。
“是啊,他打猎很好呢,很勇敢,是勇士。”炎族人点头道。
虎娃也是一脸激动。大巫前头就说了,他们是族人。
是族人啊,多么好的部落,他是炎族人。
“你的个子挺高,我赐名你为炎高,以后一定要好好为部落做事。”简华对着大个子微笑道。
“感谢大巫,我一定,一定好好为部落做事。”大个激动跪下,磕头,哽咽道。
简华扶起大个,环视一圈,端肃了表情,高声说道。
“当然,要是哪个族人有了恶意,对部落不利,对族人不利,损害部落财产,那他将接受惩罚,鞭刑、沦为奴隶,甚至死亡。”
第125章 狼袭
简华说完这段话, 族人们并没有异议。因着日久相处,对这些交换来的人也都逐渐接受了。
而交换来的人更是激动万分, 抢着杠上树杆,立马要去圈小网。
黑狼制止了他们,说道:“大巫, 不用拦小网了,我们就在这大草原上驯马吧,木野不是已经开始了吗, 你们说呢?”
他转身,大声问道。
“对对,就在这草原上驯马,不用弄什么小网了。”羊鞭哈哈一笑, 用石斧砍开缠在马腿上的藤蔓, 等马儿一站起,人就飞跳了上去。
马儿受惊, 开始狂奔,羊鞭的笑声飘荡在风中, 眨眼就跑出了好远。
“别跑远了。”简华大声喊道。
“放心,我们不走远了。”黑狼也跟着扯住渔网, 跳上一匹马的马背,开始了驯马之旅。
“真是太疯狂了。”简华喃喃低语。
就见着族人们抢着抓住马鬃, 翻上马背,转了几圈,前仰后合的, 颠颠跑远了。
她仔细一观察,发现那些新交换来的,并没有恶行恶状抢马,只有炎高和虎娃各骑到了一匹,高高兴兴驯马去了。
二十多匹的马群,有两匹小马,还不及人腰高,吓得嘶嘶叫唤,又蹬又踢的,山猫护着两匹马儿,大声叫道:“谁也不许抢,这是我和大巫的马,谁也不许抢。”
族人们真的让开了,山猫插腰哈哈大笑,“这下香该羡慕死我了。大巫,这马儿是刚生的吧,等他们长大还有很久吧。”
“不用多久的,养上一年半载的,就很高了。”简华欣然接受了这个好意。
两匹浅栗色小马驹,额头上还有一撮白毛,眨着湿漉漉黑眼睛,支着细细四根脚杆,又蹦又跳,真能萌出人一脸血来。
“噢,原来马也长得很快的啊。”山猫伸了一手要去摸小马,却被马儿探过头来,张嘴欲咬。她忙把手缩了回来,大笑道,“还挺凶啊,长大后肯定是一匹好马。”
简华转头四顾,视野中还有一两个驯马的族人在跟马儿较劲,其他的早不知跑哪去了。
做好两手准备吧,要是他们回来的早,就直接回部落,要是晚了,还得在此地夜宿一晚。
简华喊过剩下的族人,指挥着割出一大块空地来,割倒的长草在阳光下暴晒,到了晚上既可当垫子又可当柴烧。
等众人割出好大一块空地来,驯马的族人还没有回来。
简华不由焦急起来。
这落单的马和人,可是狼群最好的猎物啊。
千万不要有事,马儿再珍贵,也比不上人珍贵。
“简华,喝口水吧。”山猫端着一碗水走了过来,递给简华,“别担心,这些人都是打猎的好手,是勇士,况且现在还有了弓箭。”
简华点了点头,接过陶碗,一口气把水喝下,抹了下嘴唇,“陶罐里带来的水够吗?这附近有没有水源?”
“有族人去找了。”山猫回道。
简华点了点头,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