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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十二章 三节 萤火虫
放在的照片看上去有点儿变形,尽管如此,封面上的悦雅仍然显得那样的美艳动人,她娇艳的面容和当年几乎一模一样,唯一改变的,是时间在她身上累积而成的,那种样醇酒一般醉人的风情。
余梦杨修长的手指,轻轻抚着光滑的铜版纸,就像在抚着悦雅温润的皮肤,那亲切的触感由衷的令他感到开心,他不由缓缓绽开一个笑容,在黑暗中,那扭曲笑容,就像恶魔在缓缓张开双手,准备与众生为敌时的神情。
翻开杂志,美的图片,配着优美的文字,没想到一向被他看成糙的外国人,竟然也有如此细腻传神的文笔,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悦雅的倾慕之情,看来,这个记者关注悦雅,已经很长时间了,采乐放下杂志,封面上的悦雅仍然甜甜的笑着,就像一个不知道忧愁的孩子。
“宁先生,peter在等您,您是否现在就见他。”对讲机里传来秘书轻快的声音。
采乐伸出按了一个键,“请他进来。”
五分钟后,一个欣长的男子走了进来 ,从他的穿着来看,非常的前卫,令采乐非常惊讶的是他长着一娃娃般的脸孔,“宁先生,我是peter wu,你也可以叫我的名字,吴霈然。”
采乐起身,和他握了握手,“请坐,吴先生。”
吴霈然坐了下来,脸上仍然带着一丝惊讶,但他很快就隐藏了自己的想法,脸上又浮现出玩世不恭的神情,“宁先生,你应该知道我是全伦敦最贵的私家侦探,难道你请我来,就想请我喝一杯咖啡吗?”
采乐把杂志递给他,吴霈然有些愕然的看着那本杂志,“一本杂志?宁先生,你不是和我开玩笑吧!”
采乐的神情很严肃,“吴先生,我希望你帮我查出这个封面是谁拍的。”
吴霈然冷冷一笑,“宁先生,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你付给我五万英镑,就是为了查这个拍摄这个封面的家伙是谁?”
采乐看了看他,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条,那张纸条上,不由形状和大小的铅字拼成了完整的句子:my dear, i love you so mubsp;i am waiting for you in the inferno!
吴霈然小心的拿着那张纸条,“这个封面上的女人,是你太太吗?”
采乐眨了眨眼睛,吴霈然从怀里掏出一个致的单目镜,仔细的研究着那张纸条,“这些字母都是从同样的报纸和杂志上剪下来的,虽然大小不一样,可是字体的形状都是一样的,可以看得出来,是一个新人做的。”
采乐的脸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呢?”
吴霈然耸了耸肩,“我觉得这张纸条没什么,只是单纯的示爱而已,不用太紧张。”
采乐冷笑道:“你只看出这些吗?你不是伦敦最有名的私家侦探吗?原来也不过是浪得虚名而已。”
吴霈然没有生气,他向后仰躺在沙发上,“宁先生,如果你从这张纸条上看出了什么,你找我干什么?”
采乐笑了,“你仔细看一看这张纸条上的文法,一般英国,在提及地狱时,都喜欢用hell这个词,而这张纸条上,却用的是inferno这个不常用的单词,因此,这张纸条,一定不是纯正的英国人定的,同时,用这种暧昧的口气,给一个自己不熟识的女子留言,你不觉得奇怪吗?他说:i am waiting for you in the inferno!他是表白他的心声,他知道自己罪大恶极,死后会下地狱,所以,留了这样的一句。”
吴霈然看了采乐一眼,“我不知道是我太愚蠢,还是你太聪明,不过,我接受你的说法,所以,我会帮你把这个人查出来的。”
采乐淡淡一笑,“谢谢,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请您把确实的消息带给我。”
吴霈然站了起来,“好的,不过,宁先生,其实你和我都知道,你太太很危险,为什么你不找警察呢?”
采乐璨然一笑,“我从不相信警察。”
旧地重游,却再也找不到从前那种恬静而忧雅的心情了,余梦杨坐在被长长的青草淹没的水泥管道上,仰头看着蓝天,时光就像天上的白云,转瞬即逝了,不知不觉,已经二十五年了,没想到,再回来的时候,竟然会是这样沉重的心情。也许这一生,都再也回不去了吧!那些美好的少年时光!
湖水静静的拍击着湖面,余梦杨解开湖边黝黑的小舟,慢慢向湖心荡去,就在那里,在深深而幽黯的湖水深处,住着他今生永远不忘的恋人,住着他纯洁的爱情和心灵。
湖面慢慢起雾了,笼罩了整个湖面,余梦杨的小舟停在当年绮雯落水的地方,二十五年了,这个地点从来没有半点的遗忘,就是这里,对!就是这里!他俯身向深深的湖底张望,在那里,他们看见长长的水草随着水波的流动曼妙的舞动,那一定是绮雯不安份的灵魂。
她到底在哪里呢?在这深深的湖水中的哪里呢?余梦杨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碧绿而透明的湖水将自己淹没,也许就这样去找她吧!然后,和她永远的,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mummy,这是什么?”apple指着玻璃子,“为什么它长得这么难看呢?”
悦雅淡然的看着那只象征着死亡的黑死蝶,“是一只蝴蝶。”
apple左看右看,看了很久,“butterfly?为什么不漂亮呢?apple不喜欢。”
悦雅笑道:“那以后mummy老了,丑了,apple也不喜欢mummy了吗?”
apple扑到悦雅怀里,撒娇道:“不会,mummy不会老,mummy是世上最漂亮的mummy。”
悦雅轻轻吻了吻他娇嫩的面容,终于,终于把apple的注意力分散开了,他专心的玩着拼字游戏,头也不抬。
悦雅回过头,认真的看着那只在黑暗中,闪闪发出黯淡荧光的蝴蝶,到底是谁?究竟是谁想杀死自己呢?如果是龙皓,他绝不会做出这样的暗示。
夜深了,采乐和悦雅悄悄的起身,一起走到客厅里,静静依偎着,看着那只生命已经消逝,而美丽仍然遗留在世间的蝴蝶,它真的很美,美到了极点。可惜,它代表的,却是死亡。
采乐转过头,凝视着悦雅,“吴,什么都没有查出来?我们都看错了,寄信的人,具有相当的智慧,他似乎在我们玩一个猫和老鼠的游戏,我们越害怕,他越高兴。”
在暗夜暧昧的空气中,悦雅静静的绽开迷人的笑容,“采乐,你知道他是谁,对吗?你一开始,就猜到他是谁了,对吗?只是,你不想承认,因为,你觉得,假装忘记,所有的一切,就会被湮没,对吗?”
采乐将悦雅抱在怀里,慢慢的依*着她,“是的,是的,我一早就猜到是他了,只不过,我不想承认,如果承认了,过往埋藏着的一切,又都会暴露出来。”
他们喃喃的细语,谁都没有发现apple站在楼梯口,无声的看着他们,他的眼中,闪烁着与他年龄和外表不相称的狂热,就像一只在夜晚狩猎的小豹子。
医院里人来人往,余梦杨坐在病床上,看着远处如梨花般盛放的原野一般的雪原,什么时候了?冬天要走了吧!悦雅怎么样了呢?她还生活得好吗?也许这一生,除了绮雯,她,就是他在人世唯一的牵挂吧!
余梦杨转过身,看着床头柜上那只透明的玻璃盒子,纯净如水的盒中,是一只艳丽的,带有一种鬼魅般光芒的蝴蝶,失去生命的蝴蝶,再不会有蓝天下振动翅膀的痕迹,悦雅,也应该收到这个盒子了吧!她会喜欢吗?一定会喜欢的,她就像这蝴蝶一样的妖媚!
余梦杨拿起床头柜上的剪刀,一刀一刀的修剪着从杂志上剪下的字条,找出一个一个的字母,然后小心的将它们粘在一起,粘成一连串的语词:my darling,i leave no trabsp;of wings in the air,but i am glad i have had my flight。
把这句最爱的泰戈尔的诗送给悦雅吧,她一定明白他想告诉她什么,在这世上,还有谁,比她更了解他呢?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亲爱的悦雅,你就像明净的天空中,那只翱翔在浮光掠影中的飞鸟,尽管,在我的天空,没有你驻留的痕迹,甚至没有你飞过的痕迹,可是,我知道,在我的心里,在那片最浩瀚的心海深处,有你的影子,永远也不会被时光抹灭的影子
正文 十二章 四节 血湖
加勒比海的阳光下,波涛万顷,在艳丽的碧空下,似乎没有任何的悲哀存在,悦雅躺在雪白的沙滩椅上,轻轻的闭着眼睛。
四周的一切似乎随着不断涌上海岸的波涛一片儿的起伏,远处传来apple和采乐的笑声,悦雅的嘴角挂起一丝笑容,只要apple高兴,这世上还有什么悲伤呢?
起风了,初夏的微风中,带着一丝丝巧克力香滑的味道,真的很令人怀念,这股香味儿,很令人怀念,那是见到daddy的第一个生日吧,在新加坡的香格里拉酒店,mummy抱着一个洋娃娃,那个洋娃娃的脸镀着一层白釉,浅粉色的脸庞、湛蓝的眼珠、穿着一件紫色的廷装,金黄色的卷发束在头顶,浅紫色的头花,缀着致的小珠子,那光景,是悦雅从未见过的美丽。
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悦雅转过身,悄悄抹去了冰凉的泪水,为什么会这么怀念呢?这样的怀念?前所未有的怀念?也许,是因为现在这样的幸福,也希望,小的时候,能够有。
如果小的时候,能够有这样的幸福,那么这一生,就会不是这样吧!悦雅睁开眼睛看着白而细的沙子,那里,有几滴眼泪的痕迹,mummy,我为你设想了那样美好的一个死亡结局,可是,总有人,要破灭我的梦想,如果当初你不打开那道门,我永远也不会杀你的。
“悦雅睡着了。”门边那红色的影子轻轻闪动,一个满面皱纹的面孔出现在门内。
“是吗?那太好了,你出去吧!”
女人拉住了那张脸,“ie才……岁,你……。”
那张脸挣脱了女人的手,那苍老的声音冷酷得令人心底发寒,“你已经答应,只要这一次,只要一次,我就让你留在文滔身边。”
女人犹豫了,那张脸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咦,怎么她不在床上?”
女人抬眼看了看空旷的大床,慌了,“nie,你在哪里?快出来,快出来啊!”
致得如同烤瓷娃娃的悦雅,躲在屋外的大花瓶旁,心里拿着那条细细的绳头,mummy,你快出来吧!
女人惊慌的跑了出来,她的脸上,带着焦急,悦雅冷酷的想,也许,在那个时候,她仍在为不能留在daddy身边而焦急吧!
女人绊到了绳子,身子摇晃着,女人努力的不让自己滚下楼梯,悦雅站在她身后,轻声的叫:“mummy。”
女人欣喜的转过头,“ummy……。”
可是,女儿只是伸出纤长而稚细的手,轻轻的推了推,女人滚到了楼下,仰面向天,在她满是血污的脸上,悦雅看到两道细细的泪痕,原来,mummy也会伤心啊!
然后是那个老头,他才跑出儿童室的门,就倒在地上,浑身痉挛,那瓶药滚到悦雅脚下,老头子竭力的伸出手,想拿到那瓶药,可是悦雅轻轻的动了动脚,那瓶药顺着楼梯滚到了mummy身边,老头子绝望的看着她,“我诅咒……。”
那苍老的声音,时间回响在她的耳边,在她最虚弱的时候,侵袭她,也许这一生,真的就这样被诅咒了吧!
悦雅冷冷的笑着,奇怪,怎么变冷了呢?
“欢欢,悦雅睡着了,来吧!”
是辉叔的声音,他站在屋外,然后,她听见欢欢蹑手蹑脚的爬了起来,然后飞快的消失在门边那道昏黄的灯光中,门关紧了,随后,隔壁传来男女亲热的声音。
是这样的,一直是这样的,从她懂事开始,她就知道辉叔和欢姐的关系了,她可怜欢姐,因为,从认识他们开始,她就明白,欢姐从来没有爱过辉叔,可是她没有任何的生存之力,所以,只能听从辉叔的摆布,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走开,我让你走开,不要一天的缠着我。”是欢姐醉酒的声音,带着那样的不耐与厌恶。
“阿欢,刚才那个穿白色休闲服的男孩是谁?”是辉叔微带嫉妒的声音,那声音里,充满着无奈与悲伤,还有一种无法控制的悲愤。
悦雅安静的关上台灯,锁好门,她知道,注定又是一个不眠的争吵之夜,在这如同急风暴雨般频繁的争吵声中,她深刻的了解了辉叔和欢姐的关系,原来,辉叔竟然是这样的爱着欢姐,而欢姐,又是这样的讨厌他。
也许在去龙城之前,已经有预感了吧!辉叔一直不敢看她的眼睛,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而辉叔看欢姐的眼神,却充满了狂热和爱怜,悦雅知道是为什么,因为,她抢走了她的心爱——那个穿白色休闲服的男孩。
悦雅从来不知道,引起一个男孩的注意力竟然这样的容易,她只是微微的对那个清雅的韩国男孩笑了笑,他就向她缴械投降了,完全的忘记了欢姐。
悦雅笑了,至今,她还能想起那个男孩稚气的笑容,充满着一种向上的激情和渴望,第一次约会,他对她说:“ie,你放心,我会努力的赚钱,努力的买一幢房子,然后,我们就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那是那年冬天最冷的一天,在那个结冰的小湖上,他拉着她的手,快乐得就像得到了整个世界,雪花不停的飞旋而下,几乎要将整个天地淹没。
然后,就是樱花绽放的季节了,晚上很冷,他和她并排坐在一间小学校里,傻瓜般的盯着那一树绯红的花瓣一片一片的在月光下掉落,如果秋风中飞舞的蝴蝶,她感到了那些翩跹飞舞的灵中,那一道冰冷的目光,就像那年冬天结冰的湖面。
不久之后,辉叔说要做一票大一点的生意,然后到中国去定居,她知道,一定是欢姐有了一个缜密的计划,要摆脱她了。
没关系,一切都关系,只要辉叔过得幸福,即使是要她做出一辈子的牺牲,又能如何呢?可是,欢姐最终还是辜负了辉叔,可怜,可叹!
在读到辉叔遗书的最后一句,她已经预计到了辉叔的用心,他这样的费尽心机的为欢姐畴谋打算,可惜,欢姐永远不会了解他的一片良苦用心了。
泰国的海滩?
怎么又流泪了?悦雅静静的拭去眼角的泪水,好了,这次没有泪水流下来,到了下次,应该不再有泪水了吧!
泰国的海滩,不过是一片虚幻的梦境而已,辉叔以为把自己的行踪买给龙皓,就能得到足够的钱,为欢姐营造一个丰裕的下半生,可惜,他没能成功,他没有采乐聪明,采乐断了所有的线索,本来,在滨海,她就应该被龙皓抓到的,可是,她有采乐。
采乐永远不会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所以,他重新造了一份遗书,可是他不知道,她能够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所以,她还是看到了最后的那句话:嘉世广场1314。
嘉世广场1314,是龙皓的住所,从回到滨海,她就知道了,辉叔,你真的是老了,竟然不知道,你的养女会这样的聪明,中国的古人说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所以,从一开始,我就密切的关注所有关于龙皓的消息,不止是我,还有采乐。
这世上,只有龙皓才是采乐的对手吧!
看着远处采乐和apple嬉闹的身影,悦雅由衷的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可是禁不住,两行热泪流了下来,采乐,如果没有你,也许我早已从这个世上消失了吧!
在泰国的种种,就像电影一样掠过眼前,apple指着街对面的银行,“mummy,这是什么?”
对啊!这是什么?这是采乐爱她的一颗真心啊!他大费周章的买下了那间银行,绞尽脑汁的想出了这个办法,告诉她,什么是1314?
采乐,他真的很聪明,他知道,普通的解释她不会接受,所以,才有一个这样令她伤心的安排,无论如何,那封信所揭露的,都比不过辉叔将她出卖给龙皓来得大。
可是采乐,他不知道,和辉叔生活的那十几年中,她对他的了解,辉叔绝写不出那样情真意切的书信,不是他没有这样的感情,而是以辉叔的受教育程度,他不可能想出信中信这个方法,因为,辉叔只会说英文,不会写。否则,她是不可能用那么长的时间,才看到那封信的秘密的。
可是apple,他竟然能够看出那封信的秘密,还有,apple已经有几次令她意外的举动了,到底,apple是她和采乐的孩子啊!
原来人的心,竟然可以承受这样的伤痛,悦雅闭上眼睛,又一次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不要伤心了,再也不要伤心了,尽管心痛得就如同被一把锋利的小刀,轻轻的切割着、轻轻的滑动着,在那些细如牛毛的伤口中,鲜血一滴一滴的溢了出来,慢慢的形成一汪血色的湖泊。
正文 十二章 五节 渴念
“各位游客,欢迎大家来到英国。我叫nancy,在今后的五天时间内,我将带您游遍伦敦的大街小巷,让您充分的了解伦敦的风土与人情。在此期间,如果您有什么需要或要求,请随时与我联系。”这位年轻的导游小姐,满面职业化的微笑,就像一个会活动的木偶。
余梦杨拉着行李,跟着同团的人上了西思罗机场外的大巴车,余梦杨找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位置坐了下来,终于到伦敦了,现在,就一点一点的*近梦想吧!他的嘴角浮起一丝笑容,“hi,一个人来旅游吗?”
这对新婚夫妇看上去相当平常,中年男子,微微有点儿发福,带着中年人的志得意满和一点点的傲慢,而那个年轻的、艳丽的妻子,虽然举止显得很有教养,余梦杨还是从她注视他轻佻的目光中,看到一种风尘的气息。
这样的一对夫妇,和他们在一起,一定会很有趣的,他真心的笑了,“是啊!”
“18世纪,享誉英国文坛的大师萨瘳埃尔·约翰逊曾经这样感慨:当你对伦敦厌倦之际,就是对人生也已经厌倦了。
也许,您已经觉得这句赞誉名不副实,的确,伦敦街道的仍然有被烟熏的迹象,那是过去的浓烟重雾造成的,您现在仍能看到,主要建筑物都在进行洗涮烟尘的工作。
无论怎样,伦敦自古罗马帝国以来,一直保持着自己的骄傲与传统,曾经被称与‘日不落帝国’的英伦首都,每一个角落都有历史的沉淀,默默的诉说着属于自己的过去。
伦敦的每一条大街小尽,都流露出历尽风霜的痕迹,呆会儿,当我们漫步在伦敦塔和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时,每一步,您都能感到时光,在我们的身边,慢慢向后倒流……。”
在余梦杨眼中,这大巴车上的十几个人,除了他之外,没人真正的在听nancy的讲解,有个日本的老太婆用生硬的英文问导游,“伦敦有哪些比较好的购物场所?”
nancy微微一笑,“说到购物,伦敦的购物场所分为五种,怀旧、另类、昂贵、乡野和特色。
怀旧的购物场所,是位于邦德街上的potnum&mason 广场,它出身高贵,曾经是王室杂货店。这里的橱窗设计最具古典的贵族特色,今年圣诞节后,有几个橱窗像漫画一样演绎了浮士德的故事,如果大家感兴趣,我们可以一块儿去感受一下。
而另类的购物场所,是卡纳比街,这是牛津街上的一条岔路,是伦敦新晋设计师们一展才华的地方。这里店铺中的服饰大多独一无二,却不是名牌。这条小巷里大多是装束时髦另类的年轻人。
至于昂贵的,harrods百货公司,位于武士桥街。这里因为‘昂贵’的价格,以及与已故王妃戴安娜的渊源而成为游人必去‘朝圣’之处。这里的东西当做艺术品出售的,里面商品的价格too expeo undersdand。
乡野的场所,是在格林威治市集,格林威治不仅拥有那条著名的子午线,还有淳朴的集市。这里有令人垂涎的果酱和食品,还有不少制手工品,包括首饰、彩绘玻璃、灯罩。古董和生活品集市开市时间分别是:周四7:30至17:00、周五至日9:30至17:30。
最后,是独具特色的温莎堡小铺:它伫立在温莎堡旁矗立着女王雕塑的广场边上,是橱窗里陈列着具有鲜明苏格兰风格裙子与大披肩的小店。店里有正宗在英国制造的古典式针、苏格兰民族服装,还有苏格兰格子图案作包装的walkers饼干。
这些场所,我们将穿在这几天的旅游行程中……。”
“先生,先生……。”
余梦杨转过头,那个台湾女人眉目含春,手里拿着一盒饼干,“喜欢吗?”
余梦杨伸手拈出一片饼士,“谢谢!”
那女人收回了手,“这是台湾最新出的口味,栗子巧克力,如果你喜欢,再拿一些。”
余梦杨点了点头,他转过头,导游已经走到了他们身边,“先生,您需要什么帮助吗?”
余梦杨拿出一本杂志,“nancy,麻烦您告诉我,雅乐集团在哪里?”
nancy看着杂志上的那幢大厦,满面的歉意,“很抱歉,先生,雅乐集团的总部已经迁到希腊了。最晚的bbc,播出了宁总裁发表的声明,目前,雅乐集团在英国,只有一个分公司,总部在利物浦。”
余梦杨放下杂志,“nancy,那宁总裁的家,也迁到希腊了吗?”
nancy奇怪的看了看他,“抱歉,这我可不知道了。”她抱歉的笑了笑。
余梦杨的脸上没有显出一丝的失望,“没关系。谢谢!”
那台湾男子默默的听完他们的谈话,待nancy离开,他对余梦杨道:“你认识宁总裁吗?”
余梦杨淡笑道:“是啊!很熟,我数次想到伦敦拜访他,可是都能成功,没想到,终于到了伦敦,可是雅乐集团却迁走了。”
那男子盯着他看了很久,“我也认识宁总裁,三年前,他曾到过台湾,只是,我的公司只是雅乐集团其中一个供应商,所以,只是在欢迎晚宴上见过一面,他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子,风度、气质都是万里挑一,再加上他太太,简直是天作之合。”
悦雅?他竟然见过悦雅?余梦杨心里暗恨,脸上却挂着温和的笑,“是吗?他太太的确很漂亮。”
那男子举起手中的杂志,悦雅在杂志的封面璨然的微笑着,幽深的眼眸,就像深远的晚幕中最闪亮的星星。
那男子的手握着那本杂志,骨节突出的手指,落在悦雅的双肩上,就像轻轻的揽住她,余梦杨满面的笑,他知道,谁都看不出,他心里的恨。
走马灯似的参观完一堆的皇和教堂,余梦杨手持一瓶矿泉水,站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纤细唯美的穹顶之下,仔细的看着透过彩色玻璃窗落了满地的颜色,就像行走在七色的彩虹之上,窗户绘满了英国的历史、战争和著名人物,这就是时光隧道?
走到教堂西大门,地的正中上有一声镌有金字被深红色罂粟花环绕的黑色大理石碑。余梦杨不解的站在石碑前,碑上的墓志铭:无名者最有名。他们为英王、为国家、为人类和平正义而牺牲。
“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无名英雄墓碑,下面埋葬着一名由法国战场上运回的士兵的尸体。”nancy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nancy站在余梦杨身边,“余先生似乎对这个墓特别感兴趣。”
余梦杨淡淡的笑,他的眼神就像尖锐的针尖,“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于1914年7月28日,c结果于1918年11月11日。包括15亿人中的33个国家先后参战,主战场为欧洲。战火燃及中东、北非、东非、东亚、南美等地。战争中首次使用了潜艇、毒气、坦克和飞机,共动用兵力7500万人,伤亡和失踪者共计3700多万人,平民伤亡和失踪者共计1500万人以上。大量新式武器的使用,致使战争的面貌开始有别于近代的战争。英国,在此次战争共有90.8万人伤亡。”
nancy厌恶的,“战争是人类历史上最可怖的瘟疫。”
余梦杨转过头,看着nancy,他的脸上,有一种奇异的沉迷,“不,不,你错了,战争,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艺术,最昂贵的艺术,用生命和天文数字的金钱堆积出的文明,正是这种文明,令人类不停的进步。”
nancy有些吃惊,“你说什么?”
余梦杨向前走,“我说战争是人类史上,最美的艺术。”
到了,站在曾经的雅乐集团总部的大厦楼下,余梦杨仰头看着高耸如云的大厦,原来,采乐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办公啊!
他走进了大门,在大门的墙上,悬挂着一幅大楼的平面图,在大楼的顶端,有一整层的总裁办公室,原来,他竟然从来没有相信过任何人。
站在大厦的顶端,风迎面吹来,整个人向后仰,就像要乘风而去一般,整个伦敦展现在眼前,没有任何的阻碍,从此,再没有任何的阻碍,只是,再没有脚踏实地的感觉了吧!
这里的风,和缅因州冷冽的风有那么多的不同,这里没有清澈的蓝天,没有纯净的白云,没有连绵不断,墨色的森林,这里没有那片梦幻般的湖水。
一瞬间,层层叠叠的乡愁漫漫的涌上心头,原来,思乡竟然是这样的啊!
也许,一切的丧失,只是因为,这里没有了灵魂吧!她不在这里了,连空气里,都没有了她的气味儿。
余梦杨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初坠情网十七、八岁的少年,如痴如梦般的渴念着自己的恋人。
下一站,应是那个神话的故乡吧!
正文 十二章 六节 圣地
清晨六点,天就亮了,远处传来的市嚣,和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城市一样,充满着嘈杂和市侩,巨大的树木伫立在庭院中,落下一地的荫凉,虽是如此,仍然有阳光静静的洒落一帘窗纱,窗外传来清雅的花香,她睁开眼睛,眼前一片的空白, 只有在晨风中飞舞的白色窗纱,无言的嘲笑着她昨夜梦中的孤寂,又是一天了,没有惊喜,没有希望,没有一切可以激励她萌生生存意志的一天。
她慢慢的起身,就像一个垂暮的老人,慢慢的走到卫生间,安静的凝视着镜中自己青春而艳丽的面容,还未老吧!这样的年轻,这样的美丽,这样的充满活力,表面的一切,她都没有衰老,唯一不同的,是日渐苍老的内心,那颗从未沸腾过的心,越来越冰凉,凉到了灵魂深处,再没有什么可以拯救。
一屋子的人,却分外的感到孤寂,对面的男孩子,又长大了一点,他的眼神越来越像龙皓,外貌却越来越像悦雅了,那眼眸转动之间,难言的风情,他很少说话,只是默默的做着自己要做的事,没人明白他做的事,没人敢去了解他做的事,这个孩子在这个地方,就像一个被他自己刻意封印的秘密,没有人能够揭开这个封印,去了解封印下的一切。
那孩子,只有在打电话的时候,会显露出迷人的笑脸,他只是,很少说话,即使说话,声音也压得很低,然后就不停的笑,笑到安竹夫人都感到不安。
安竹夫人渐渐显出了老态,她原本苍老而坚硬的心,似乎在慢慢的软化,她不止一次的看到安竹夫人充满怜爱的看着alex,看着他的一举一动,那充满爱意的眼神,令自己感到这样的吃惊,这个冰凉而无情的女人,这个掌管着太多人命运的女人,竟然有这样的柔情。
早餐开始时,龙皓如常出现了,和往常一样,他的面部几乎没有任何表情,只有看到alex时,他的眼中涌出了温情,他伸手似乎想抚alex,可是那孩子侧过了头,然后起身,在他脸颊上轻轻一吻,又坐了下来。
alex和悦雅一样,从小就不喜欢别人抚他,即使是他的父亲,这孩子,简直是一条还未长大的毒蛇,他的格中融合了龙皓和冷酷、机敏、聪慧和悦雅的镇定、坚忍和毒,从他小的时候,就初现端倪了,想到他在滨海独自呆了一个月,不仅没有出任何问题,而且他们回到滨海后,发现龙皓留在滨海的所有手下,一看到他,都异常的恭敬。
不知道龙皓有没有注意到这个孩子的与众不同呢?还是他早已认定,只有这样的孩子,才是他和悦雅的结晶呢?说实话,她从来都猜不透龙皓是如何看待悦雅离开这件事,无论是谁,对这个问题似乎都讳莫如深,在龙城,大家都约定俗成般的避谈悦雅,唯一能昭示她曾经出现在这个地方的证据,只有二楼那间紧闭大门的卧室。
经常,在深夜里,那间卧室的大门敞开着,能看到alex和龙皓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安静的沐浴着倾泄而下的月光中,那个长着同样致、俊美面容的父子,就像坠天的天使,虽然坠落在万丈红尘的深渊,却从不沾染上半点的人世俗气,他们空气的眼神,总让人心生敬意,也许,在这里,在龙城,在这个终年都将会被烟雾笼罩的城市,他们就是绝对的神明。
热腾腾的面包上,涂好了薄而均匀的牛油或是杂果果酱,每一块面包,都像一个心完成的艺术品,那个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的管家sofia夫人,默默的分配着早餐,她确得,就像一座天秤。
伴随着客厅钟声的响起,餐厅的电视扭开了,英国的bbc电视台,正播放英国最大的华人企业迁往希腊的新闻,摄像机里的图像,显示着这庞大而繁杂的搬迁过程,显得异样的有条不紊。
新闻中,出现了采乐的面容,他被一群记者包围,记者们七嘴八舌的要求他解释为什么会将企业迁往希腊,他只是微笑,始终一言不发,alex突然叫道:“apple……。”
于是,他们都看到了那个几个月不见,瘦了很多的孩子,他很像采乐,眉清目秀,充满了一种聚集了天地间的灵气一般灵动的神情。
alex站在电视前,用手抚着apple清瘦的脸,“daddy,他就是apple。”
龙皓只是扁了扁嘴,伸长了手,将alex揽到怀里,不感兴趣的笑了笑,“是吗?”
早餐又在继续,这一屋子的人,没有交谈,没有目光交流,只是默默的用餐,似乎这世界,本就如此,悦雅在这个地方的时候,也是这样吗?
早上总是很繁忙,不停的忙,就像一颗永远不会停歇的星球,时间在这个时候,总是显得没有太大的意义,唯一能够证明的,只是自己在这个地方存在的意义而已。
幸好,龙皓一般只是早上理事,过了两点,无论有任何重要的事,他都不会再理会,用完简单的午餐,他会带着alex到龙城去散步,一边走,一边传授给alex,那些用重金聘来的家庭教师永远不会教训给他的知识,所有的秘密,都是在下午发生的,而这个时段,只属于龙皓和alex,没有任何人,敢打扰他们,没有人,连安竹夫人都不能。
这里似乎隐藏着太多的秘密和规则,尽管在这里住了多年,她仍然不了解,不明白,在这个地方,除了自己,她不敢相信任何人,同样,任何人都不敢相信她,所以,尽管呆了几年,她对这个地方,仍然一知半解。
散步归来,alex一般会坐在庭院里的树下看书或画画,他很有画画的天赋,无论画什么,都画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尤其是人像,他临摹过安竹夫人的画像,那张画像,甚至比特意从欧洲请来的画师都画得好,然后,有一天,他画了一张悦雅的画像,用碳笔和面包画出的素描,竟然那样的传神,特别是那双眼眸,带着一点儿悲愁、一点儿忧郁、一点儿期望、一点儿欣喜、一点儿神秘、一点儿向往、一点儿如婴儿般的纯真。
那张画像,在拥有完美平静的龙城,没有掀起半点波澜,安竹夫人看了很久,最后,缓缓的撕成两半,点燃了长柄的火柴,慢慢的将它焚烧成灰烬。
没有人问alex是怎么画出那样传神的一幅画作,连龙皓都没有问起,只是那天晚上,龙皓在庭院里坐了很久,从楼的顶端向下看去,他紧紧的握着着拳头,充满了极大的恨意。
唯一令人兴奋的日子,是每个月到泰国的那一个星期,在五光十色的现代都市,她才能找到自己,在无数爱慕的眼神中,发现自己的魅力,在龙城,是没有人注意到女人的魅力,在那个地方,只有权力,唯一只有权力,才是人们感兴趣的东西。
在到过的无数个地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地方,似乎一切都像亘定不动,而一切,又都被一只大手,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不露声色的改变着,而这样的改变,令人麻醉,令人沉迷。
在午夜梦醒的时候,看着窗外的月光或浓雾,她常常想到一句电影的台词:即使被地狱的火焰燃烧,也向往着天堂。
是的,被地狱的火焰燃烧,多么形象的比喻着她目前的处境,这周围,到处都是燃烧在冰层下的灼热火焰,这样火焰,带来的是权力、财富,一切一切,世人所向往的东西,可是,这些火焰,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唯一带来的,是恐惧!
除了龙皓的关注,再没有任何东西能给她带来幸福,可是,对于他而言,她不过是众多面目模糊的女子中的一个,如果,只是如果,他能够像那个男人一样的爱她,一生之中,再没有任何的希求了吧!
那个男人,永远是心底最深的痛,在十六岁那年,他将她带进了地狱,然后,她一直徜徉在地狱的烈火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开始谋划杀掉那个男人了,她的放纵、她的疯狂,全都是掩饰,为了最终的目的的掩饰。
所以,在那次行动之前,她就策划好了一切,这世上,没有人不痛恨毒贩,因此,他理所当然的被逮捕了,然后顺理成章的被判了死刑,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够拯救他被诅咒的灵魂。
他死后的三个月,她才知道他的死讯,那一天,是她三十年的人生中,最幸福、快乐的一天,多年积郁的仇恨,终于得报,唯一的遗憾,是他死得太轻松了,如果换成是她,她一定会将他千刀万剐,绝不会让他那么容易的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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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十二章 七节 罪恶
“各位游客,在参观完格林威治市集后,我们已经圆满的完成了这次伦敦五日游的行程,感谢您这五天对我工作支持。谢谢大家!”nancy笑容满面的向旅游车上的所有人鞠躬道谢。
原来她真是日本人,怪不得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余梦杨提着行李下车的时候,对她微微点头,以示感谢,这个日本女人,还会见面的吧!
门响的时候,余梦杨刚洗完澡,他看了看时间,果然很守时,门打开后,却是那个台湾女人,她艳丽的笑着:“余先生,我们要去游夜市,明天就要一块儿去希腊了,一起去买点儿应用物品吧。”
余梦杨感激的笑,“谢谢,我约了人,一会儿,我会自己到便利店去买。”
那个台湾女人看上去非常失望,“这样啊!你约了人,要不你把要买的东西写给我,我们帮你买吧!”
余梦杨想了想,“那好吧,请进来,我写给你。”
台湾女人走进房间,这间房令她惊讶的整洁,所有的东西都放得整齐有序,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单身男子所住的房间。
余梦杨掏笔在一张酒店便笺上快速的写着需要购买的东西,台湾的女人坐了下来,“余先生,你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吗?看不出,他还自己会做家事。”
余梦杨笑道:“是啊!我太太去世后,所有的事,都是我自己做的,对了,认识那么久,还不知道你和你先生的名字。”
那女人点燃一支烟,“我先生叫雷志明,我叫孙蕾丽,我朋友都叫我crace。”
余梦杨写好了所需用品,grace笑着看了几眼,“那好,明天早上大堂见。”
grace走后,余梦杨收拾好东西,打开窗子,门铃响了,他回身打开门,是nancy带着笑意的脸,那张相貌平平却经过心装饰的脸,显示这张脸的主人,是多么重视这次的会面,“nancy小姐,请进。”
晚餐进行得很顺利,他显得风度翩翩、温文尔雅、谈吐非常得体,没有人能够看到这个男子竟然是中国大陆正在通缉的罪犯,也没有人发现,他正在用尽浑身解数吸引面前所坐的这个日本女孩子,因为,这个不起眼的导游,是希腊最大的日本社团的董事长——小林志保的独生女——小林小百合。
“我的家乡,在北海道,那里是日本最有名的风景区之一,我和妈妈住在乡下,每年冬天,雪下得最大的时候,妈妈和我会踏着结冰的石子路去庙里为爸爸祈福,不过,晚上住在那里的时候,还真害怕。
因为我们的村子里,有一个传说,说是明治时期,我们的村里出了一个巫女,她是奉了魔鬼的旨意出生的,所以,村子里所有的人都很怕她,可是这个巫女长得非常漂亮。
所以,村里最勇敢的猎人还是爱上了她,然后,他们两个人有了小孩子,村里的人很害怕,说那个孩子是妖魔。
有一天晚上,雪下得很大,村里的人趁猎人不在的时候,想放火烧死了那对母子,可是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还是冲出了大火,逃到了山里,可是她的伤太重了,不久之后,就死了。
孩子被村里的一个好心人救走了,交给他的父亲,养到了七岁,有一天,他说看到了妈妈,妈妈就在村子里,大家都吓得要死,可是什么事都没发生。
又过了两年,猎人带着孩子去庙里为女人祈福的时候,遇到了雪崩,再也没有回到村里,结果,那天晚上,整个村子的人,就被巫女变成的鬼魅杀死了。
老人们传说,那巫女,一直还留在村子里,等着为自己和自己的孩子报仇。”
即使在讲这个恐怖的故事,nancy也是笑容满面,她真的很开心吧!
吃完甜点,nancy似乎显得意犹未尽,而余梦杨早已觉得快要丧失所有的耐心,他竭力的维持着笑容,这个女子,真的很无趣,如果没有身价亿万的父亲,那么她,是不会得到任何男子的垂青的。
余梦杨陪着nancy向餐厅外走去,手里,拿着nancy的大衣,终于结束了,原定计划要不要修改呢?和绣蕾生活了十几年,也厌了,倦了,何必再自找麻烦呢?
走出餐厅,几个衣冠楚楚的男子正守在餐厅外面,“小姐,老爷想见你和余先生。”
这是一幅有着路易十五时期建筑风格的别墅,里面陈设非常有品味,带着明显的日本风格,而身着和服的小林志保,正屈膝跪坐在踏踏米上,悠闲的喝着日本茶。
“小百合,你终于肯见我了。”看到nancy,他高兴的站了起来。
nancy很生气,“爸爸,你为什么要找余先生,我们只认识了五天,不……。”
小林志保伸手抓住她,“小百合,别生气,我请余先生来,不是为了你们的事。是吗?余梦杨先生?”
nancy惊讶的转过身,“你认识我爸爸。”
余梦杨没有看他,只是盯着小林志保,“原来,你是他的女儿。抱歉,我要失陪了。”
nancy拉住他,“请等等,无论你和爸爸有什么恩怨,我令你被带到这里的,我和你一起走。请带我一起走。”
小林志保将nancy拉到他身边,“小百合,你还不了解这个男人,怎么能如此信任他?你还是那么天真?”
nancy正在挣扎,余梦杨却坐了下来,“小林先生,我想,今天晚上如果不和你进行一番深入的谈话,你是不会让我们走吧。”
小林志保放开nancy,“小百合,请你先离开一会,让爸爸和余先生,好好的谈一谈。”
小百合离开了,小林志保和余梦杨面对面坐了下来,“余先生,我们是开门见山,还是迂回进入正题呢?”
余梦杨拿起茶杯,一口饮尽,“我想,我们还是开门见山吧!明天我要去希腊,没时间浪费。”
小林志保一愣,“你去希腊,你不留在伦敦吗?”
余梦杨冷笑道:“你希望我留在伦敦吗?你不是在担心我引诱你的女儿吗?”
小林志保放下茶杯,“余先生,关于此事,我不再想说什么?我只想问,你为什么会被中国警察通缉?”
余梦杨不说话,看了小林志保一眼,“你似乎和我做过生意。”
小林志保点了点头,“我明白了,你所做的生意,在中国那片土地上,明显是违反了中国的法律的,尤其你还是政府官员。余先生,那我问我想了解的第二个问题,听说你太太是自杀死的,为什么?我觉得,你是一个很迷人的男子,如果不是为了某种原因,她怎么可能会通奸,从而自杀呢?”
余梦杨面色一沉,“对不起,这是我的私人问题,与人无关。我不想回答。”
小林志保冷冷道:“你必须回答。因为韩书,也是我的生意伙伴,他的为人,我同样清楚。”
余梦杨冷冷一笑,“小林先生,无论韩书是不是你的生意伙伴,或是对你来说有多么重要的人,与我都没有一点关系,我告诉过你了,那是我个人的事,与你无关。”
小林志保没有生气,只是拍了拍手,“原来是这样,那好,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接近我的女儿?”
余梦杨惊愕的看着他,“你觉得我是故意在接近她?小林先生,如果和一个自己素不相识的人吃一餐饭,而因为她的父亲是一个富商,所以这人就被认为是有所企图,那太可悲了,抱歉,小林先生,我想我该走了,至于您的女儿,麻烦你帮我说声再见。”
余梦杨站了起来,转身向厅外走去,小林志保没有动,“余先生,请回来,我想和你谈另外一个问题。”
余梦杨站住了,“抱歉,小林先生,我想,我没什么可以和你谈的了。”
小林志保站了起来,“余先生,你错了,我们能谈的东西,很多,比如说:如何一起对付雅乐集团的宁采乐?”
余梦杨回过头,“对不起,小林先生,这个问题,我同样不感兴趣。”
小林志保有成竹的样子,“是吗?不急,等你从希腊回来,我们再好好的讨论一下吧!界时,我会亲自到旧金山拜会你的。”
余梦杨看上去非常厌恶,“那我恭候你的光临。”
小林志保拉着余梦杨又坐了下来,“余先生,很遗憾你不喜欢我的女儿,我的小百合,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没有母亲,而我,又没有太多的时间陪伴她,本想为她找一个好夫婿,可是,她偏偏又遇不到合适的人选。”
余梦杨耐心的喝完茶,“小林先生,我明天一早就要上飞机,现在已经很晚了,我想告辞了。如果令爱不嫌弃,我送她回去,如果不方便,那请你派……。”
小林志保笑道:“余先生,我当然相信你,我会派人,把你们送回去的。”
余梦杨点了点头,心里冷冷的笑,终于,这个老狐狸放松的警惕,没有他数十亿的资产,他怎么和采乐争一日之短长呢?
正文 十二章 八节 夜雨
半年了,余梦杨感慨的看着庭院里的月桂树,没想到竟然在伦敦呆了半年,才得到小林志保的初步信任,早知道这么麻烦,或许用另一个方法,要来得容易一些吧!
到了希腊,他立即就得到了采乐的消息,也许因为搬迁的缘故,雅乐集团在此地并不像在伦敦那些有影响,当地人,甚少知道有这样一家中国人的企业,在雅典,只有在最时尚的杂志上,才能够了解采乐的动向,在这里,他更像一个明星,而不是企业家。
到雅典已经近半个月了,似乎每天都在跟随小林志保探访生意伙伴,这个日本人,表面上似乎在教授他做生意的窍门,将所有的关系网交到他的手中,其实,他感到,小林志保对他并没有完全的放心,他不时的提到自己和小百合的婚事,难道他已看出,他并不是真心的想和小百合结婚?
“梦杨,我烤了蛋糕,一起喝下午茶好吗?”nancy,不,小百合捧着茶盘,笑吟吟的看着他,余梦杨点了点头,“我们就在庭院里喝茶。那里风光更美。”
爱琴海的波涛声隐隐传来,那悲泣的声音,就像古雅典国王aegean误认为爱子忒修斯命丧克里特岛时那悲哀而绝望的哭泣声,当aegean纵身跳进蔚蓝的波涛中时,他将这片海洋赋予了更深远的意义。
从远处看去,爱琴海是两种鲜明的颜色,纯净的白和幽深的蓝,那片白色,象征着自由吧!余梦杨站在花园的长阶上,深深的凝视着那片广阔的海洋,自由?难道因为有了爱情,所以灵魂就不再自由?
余梦杨有些惆怅的转过身,小百合已经将点心的茶具放好,“梦杨……。”
看着小百合酣静的面容,余梦杨只觉得一种枯燥与无味慢慢的爬满了他的心头,就像苔迹斑斑的旧墙面,生满了一片潮湿而幽暗的绿色,也许就这样老去了吧!
无端的,一阵寒颤,就这样老去了?难道忘记了在那片长草间所发的誓言吗?今生一定要找到一个自己深爱的女子,然后和她相携到老!前半生不停的寻找,找了很久,找了几十年,心情从希望,慢慢变成失望,差点儿就要绝望了,可是,终是遇到了她,难道几十年的等候,最终竟然要换成这样的结局吗?
余梦杨在雅典寂寂的午后,在灿烂的阳光中,在月桂树幽暗的影下,深刻而又清醒的注视着眼前即将成为他的新妇的女人,脑海中,却是那个曾经在前世、今生追寻了太久太久的那个影子,绮雯?其实是悦雅吧!
在什么时候可能再见她呢?也许是婚礼的那天吧!后天,小林志保就要带他去拜会雅乐集团的总裁了,他想起小林志保一脸严肃的说:“梦杨,三天后,我要带你去见一个非常重要的客户,你也认识,雅乐集团的总裁宁采乐……。”
非常重要的客户!的确,这个男子,在他的生命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他,也许他现在已经和悦雅生活在缅因州寒冷而清洁的空气中,相携看屋角的日出日落,庭中的花开花谢。
花开花谢?认识她已经多少个花开花谢了,总觉得已经很久了,久得可以追溯到前生吧,恍惚间,总是觉得在那条荒烟曼草的小道上,有她娉婷的身影在踽踽而行,记忆中,她似乎总是蹒跚的走在长长的水泥管道上,修长手臂象翅膀一样的展开。
回忆,漫长的回忆,无论在什么时候,一转眼,似乎就能看见她灵般的身影,穿过重重的迷雾,向他一步一步的*近,然后,他就在这样的回忆中,慢慢的苍老!慢慢的,不着痕迹的苍老!
“梦杨,明天我们去卫城好吗?”小百合放下杯子,期盼似的看着他。
眼前似乎又出现绣蕾的眼睛,“梦杨,我们结婚好吗?”那眼中闪烁着的期盼,令他觉得窒息,如果是悦雅,她会怎么说呢?
“mummy,mummy。”
apple雅致的童音在静谧的先后显得那样的迷人,悦雅低下头,apple拿着一朵白色的花,“mummy。”
apple的笑容璀璨如花,他伸长手臂将手中的花朵递给她,“mummy,apple送给你。”
悦雅接过那朵纯净而散发着幽幽暗香的花朵,好久都没有收过花了,这一生中,似乎只收到过林俊送的花。
想起林俊,悦雅觉得心如撕裂般的疼痛,记忆中,却只有采乐抱着那些花儿从棕色的影中跳出的身影,柔和的光和影将林俊的身影慢慢的淹没、淹没,就像片深蓝的海水……。
“mummy,;matter with you?”apple奇怪的看着她苍白的脸色。
悦雅笑了,“apple,我们比赛跑步回家好吗?谁先到,最大的冰淇淋就给谁?”
apple眨了眨眼睛,“mummy,我不是小孩子了。”
看着他童稚的脸,悦雅的笑容变得绚烂了,“是吗?mummy先跑了。”
“mummy骗人……。”apple在她身后大叫起来,听着他清脆的笑声,悦雅抬头看着霾渐渐消散的天空,启明星已经升起了,爱琴海上泛起点点的归舟,远处的街角,采乐笑容可掬的看着他们,生命还是这样美丽啊!
看着镜中的悦雅,apple屏住了呼吸,良久,他伸出娇嫩的手指,轻轻的抚着悦雅镜中的面容,“mummy,你好漂亮!”
悦雅款款的起身,落地的镜中显出她优美的身形,亮黑色的晚礼服,流云般的长裙,致的缕花流苏,长长的珍珠挂饰,云鬓高耸、眉如春山、目如秋水,轻轻的移动脚步,裙裾款摆生风,步态摇曳生姿,回眸间,妩媚的眼神艳丽得有如画中的水妖。
原来,悦雅竟从未曾老过啊!采乐伸手轻轻挽着她,挽着她走向今晚的盛宴!
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堂中,充斥着希腊的社交名流,在济济的人头中,那对中国的夫妇显得那样的引人注目,如同两只傲立的仙鹤。
白天繁琐的仪式举办完成后,晚上的宴会显得轻松而愉快得多,宾客们手拈香槟,三五成群或站或坐,少数人,站在宽大的阳台上,吹着夜晚来自爱琴海的海风。
余梦杨的眼眼睛在人群中快速的寻找,原来他们在这里。
*近了,阳台的门半掩着,那个半年内长高了很多的孩子坐在采乐的怀里,懒懒的呷着橙汁,嘴里不停的说话,稚气的声音,通过门缝传了进来——
“mummy,daddy是怎么向你求婚的?”
悦雅似乎轻声笑了,采乐的声音很清朗,“daddy买了一只钻戒,套在mummy的手指上,mummy就答应了。”
apple啊了一声,然后他又问道:“mummy,你和daddy的婚礼是怎样的?”
悦雅柔和的语气,在夜色中如同栀子花的香味儿般飘了过来,“daddy和mummy没有举行婚礼,daddy把戒套在mummy的手指上后,就执着mummy的手,走路到市政厅宣了誓,然后又走路回家,中途daddy买了一支冰淇淋给mummy。”
apple不再说话,过了很久,apple慢吞吞的说:“mummy,apple长大以后,要买很多的冰淇淋?”
采乐带着笑问:“为什么?”
apple严肃的说:“daddy买了一支冰淇淋给mummy,mummy就嫁给了daddy,apple买很多的冰淇淋,就有女孩子嫁给apple了。”
悦雅和采乐笑了起来,悦雅笑了很久,她拉着apple的手,“apple,如果别的女孩子不喜欢冰淇淋呢?”
apple侧着头,皱着眉想了很久,“那apple就买给mummy,mummy嫁给apple。”
采乐和悦雅又笑了起来,采乐用力的吻了吻他,“笨小孩,如果女孩子不喜欢冰淇淋,就买她喜欢的东西啊!”
apple释然的笑了起来,稚气的脸上,显得那样的欣喜,他害羞般的看着悦雅满面笑意的脸,“mummy,笨小孩,你假装不喜欢冰淇淋,daddy会买其他的东西给你。”
悦雅眨了眨眼睛,“那mummy要假装喜欢什么呢?”
apple想了想,“mummy喜欢apple。”
采乐轻轻抚着apple的头,“所以daddy把apple送给了mummy……。”
夜风中,他们的对话一字一字的传进余梦杨的耳中,他的脸色变得越来越沉,就像天空中正在滴雨的云。
夜雨中,爱琴海泛起了巨大的浪花,拍击着海岸,一阵一阵的浪潮,就像余梦杨起伏不定的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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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十二章 三节 萤火虫
放在的照片看上去有点儿变形,尽管如此,封面上的悦雅仍然显得那样的美艳动人,她娇艳的面容和当年几乎一模一样,唯一改变的,是时间在她身上累积而成的,那种样醇酒一般醉人的风情。
余梦杨修长的手指,轻轻抚着光滑的铜版纸,就像在抚着悦雅温润的皮肤,那亲切的触感由衷的令他感到开心,他不由缓缓绽开一个笑容,在黑暗中,那扭曲笑容,就像恶魔在缓缓张开双手,准备与众生为敌时的神情。
翻开杂志,美的图片,配着优美的文字,没想到一向被他看成糙的外国人,竟然也有如此细腻传神的文笔,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悦雅的倾慕之情,看来,这个记者关注悦雅,已经很长时间了,采乐放下杂志,封面上的悦雅仍然甜甜的笑着,就像一个不知道忧愁的孩子。
“宁先生,peter在等您,您是否现在就见他。”对讲机里传来秘书轻快的声音。
采乐伸出按了一个键,“请他进来。”
五分钟后,一个欣长的男子走了进来 ,从他的穿着来看,非常的前卫,令采乐非常惊讶的是他长着一娃娃般的脸孔,“宁先生,我是peter wu,你也可以叫我的名字,吴霈然。”
采乐起身,和他握了握手,“请坐,吴先生。”
吴霈然坐了下来,脸上仍然带着一丝惊讶,但他很快就隐藏了自己的想法,脸上又浮现出玩世不恭的神情,“宁先生,你应该知道我是全伦敦最贵的私家侦探,难道你请我来,就想请我喝一杯咖啡吗?”
采乐把杂志递给他,吴霈然有些愕然的看着那本杂志,“一本杂志?宁先生,你不是和我开玩笑吧!”
采乐的神情很严肃,“吴先生,我希望你帮我查出这个封面是谁拍的。”
吴霈然冷冷一笑,“宁先生,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你付给我五万英镑,就是为了查这个拍摄这个封面的家伙是谁?”
采乐看了看他,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条,那张纸条上,不由形状和大小的铅字拼成了完整的句子:my dear, i love you so mubsp;i am waiting for you in the inferno!
吴霈然小心的拿着那张纸条,“这个封面上的女人,是你太太吗?”
采乐眨了眨眼睛,吴霈然从怀里掏出一个致的单目镜,仔细的研究着那张纸条,“这些字母都是从同样的报纸和杂志上剪下来的,虽然大小不一样,可是字体的形状都是一样的,可以看得出来,是一个新人做的。”
采乐的脸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呢?”
吴霈然耸了耸肩,“我觉得这张纸条没什么,只是单纯的示爱而已,不用太紧张。”
采乐冷笑道:“你只看出这些吗?你不是伦敦最有名的私家侦探吗?原来也不过是浪得虚名而已。”
吴霈然没有生气,他向后仰躺在沙发上,“宁先生,如果你从这张纸条上看出了什么,你找我干什么?”
采乐笑了,“你仔细看一看这张纸条上的文法,一般英国,在提及地狱时,都喜欢用hell这个词,而这张纸条上,却用的是inferno这个不常用的单词,因此,这张纸条,一定不是纯正的英国人定的,同时,用这种暧昧的口气,给一个自己不熟识的女子留言,你不觉得奇怪吗?他说:i am waiting for you in the inferno!他是表白他的心声,他知道自己罪大恶极,死后会下地狱,所以,留了这样的一句。”
吴霈然看了采乐一眼,“我不知道是我太愚蠢,还是你太聪明,不过,我接受你的说法,所以,我会帮你把这个人查出来的。”
采乐淡淡一笑,“谢谢,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请您把确实的消息带给我。”
吴霈然站了起来,“好的,不过,宁先生,其实你和我都知道,你太太很危险,为什么你不找警察呢?”
采乐璨然一笑,“我从不相信警察。”
旧地重游,却再也找不到从前那种恬静而忧雅的心情了,余梦杨坐在被长长的青草淹没的水泥管道上,仰头看着蓝天,时光就像天上的白云,转瞬即逝了,不知不觉,已经二十五年了,没想到,再回来的时候,竟然会是这样沉重的心情。也许这一生,都再也回不去了吧!那些美好的少年时光!
湖水静静的拍击着湖面,余梦杨解开湖边黝黑的小舟,慢慢向湖心荡去,就在那里,在深深而幽黯的湖水深处,住着他今生永远不忘的恋人,住着他纯洁的爱情和心灵。
湖面慢慢起雾了,笼罩了整个湖面,余梦杨的小舟停在当年绮雯落水的地方,二十五年了,这个地点从来没有半点的遗忘,就是这里,对!就是这里!他俯身向深深的湖底张望,在那里,他们看见长长的水草随着水波的流动曼妙的舞动,那一定是绮雯不安份的灵魂。
她到底在哪里呢?在这深深的湖水中的哪里呢?余梦杨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碧绿而透明的湖水将自己淹没,也许就这样去找她吧!然后,和她永远的,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mummy,这是什么?”apple指着玻璃子,“为什么它长得这么难看呢?”
悦雅淡然的看着那只象征着死亡的黑死蝶,“是一只蝴蝶。”
apple左看右看,看了很久,“butterfly?为什么不漂亮呢?apple不喜欢。”
悦雅笑道:“那以后mummy老了,丑了,apple也不喜欢mummy了吗?”
apple扑到悦雅怀里,撒娇道:“不会,mummy不会老,mummy是世上最漂亮的mummy。”
悦雅轻轻吻了吻他娇嫩的面容,终于,终于把apple的注意力分散开了,他专心的玩着拼字游戏,头也不抬。
悦雅回过头,认真的看着那只在黑暗中,闪闪发出黯淡荧光的蝴蝶,到底是谁?究竟是谁想杀死自己呢?如果是龙皓,他绝不会做出这样的暗示。
夜深了,采乐和悦雅悄悄的起身,一起走到客厅里,静静依偎着,看着那只生命已经消逝,而美丽仍然遗留在世间的蝴蝶,它真的很美,美到了极点。可惜,它代表的,却是死亡。
采乐转过头,凝视着悦雅,“吴,什么都没有查出来?我们都看错了,寄信的人,具有相当的智慧,他似乎在我们玩一个猫和老鼠的游戏,我们越害怕,他越高兴。”
在暗夜暧昧的空气中,悦雅静静的绽开迷人的笑容,“采乐,你知道他是谁,对吗?你一开始,就猜到他是谁了,对吗?只是,你不想承认,因为,你觉得,假装忘记,所有的一切,就会被湮没,对吗?”
采乐将悦雅抱在怀里,慢慢的依*着她,“是的,是的,我一早就猜到是他了,只不过,我不想承认,如果承认了,过往埋藏着的一切,又都会暴露出来。”
他们喃喃的细语,谁都没有发现apple站在楼梯口,无声的看着他们,他的眼中,闪烁着与他年龄和外表不相称的狂热,就像一只在夜晚狩猎的小豹子。
医院里人来人往,余梦杨坐在病床上,看着远处如梨花般盛放的原野一般的雪原,什么时候了?冬天要走了吧!悦雅怎么样了呢?她还生活得好吗?也许这一生,除了绮雯,她,就是他在人世唯一的牵挂吧!
余梦杨转过身,看着床头柜上那只透明的玻璃盒子,纯净如水的盒中,是一只艳丽的,带有一种鬼魅般光芒的蝴蝶,失去生命的蝴蝶,再不会有蓝天下振动翅膀的痕迹,悦雅,也应该收到这个盒子了吧!她会喜欢吗?一定会喜欢的,她就像这蝴蝶一样的妖媚!
余梦杨拿起床头柜上的剪刀,一刀一刀的修剪着从杂志上剪下的字条,找出一个一个的字母,然后小心的将它们粘在一起,粘成一连串的语词:my darling,i leave no trabsp;of wings in the air,but i am glad i have had my flight。
把这句最爱的泰戈尔的诗送给悦雅吧,她一定明白他想告诉她什么,在这世上,还有谁,比她更了解他呢?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亲爱的悦雅,你就像明净的天空中,那只翱翔在浮光掠影中的飞鸟,尽管,在我的天空,没有你驻留的痕迹,甚至没有你飞过的痕迹,可是,我知道,在我的心里,在那片最浩瀚的心海深处,有你的影子,永远也不会被时光抹灭的影子
正文 十二章 四节 血湖
加勒比海的阳光下,波涛万顷,在艳丽的碧空下,似乎没有任何的悲哀存在,悦雅躺在雪白的沙滩椅上,轻轻的闭着眼睛。
四周的一切似乎随着不断涌上海岸的波涛一片儿的起伏,远处传来apple和采乐的笑声,悦雅的嘴角挂起一丝笑容,只要apple高兴,这世上还有什么悲伤呢?
起风了,初夏的微风中,带着一丝丝巧克力香滑的味道,真的很令人怀念,这股香味儿,很令人怀念,那是见到daddy的第一个生日吧,在新加坡的香格里拉酒店,mummy抱着一个洋娃娃,那个洋娃娃的脸镀着一层白釉,浅粉色的脸庞、湛蓝的眼珠、穿着一件紫色的廷装,金黄色的卷发束在头顶,浅紫色的头花,缀着致的小珠子,那光景,是悦雅从未见过的美丽。
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悦雅转过身,悄悄抹去了冰凉的泪水,为什么会这么怀念呢?这样的怀念?前所未有的怀念?也许,是因为现在这样的幸福,也希望,小的时候,能够有。
如果小的时候,能够有这样的幸福,那么这一生,就会不是这样吧!悦雅睁开眼睛看着白而细的沙子,那里,有几滴眼泪的痕迹,mummy,我为你设想了那样美好的一个死亡结局,可是,总有人,要破灭我的梦想,如果当初你不打开那道门,我永远也不会杀你的。
“悦雅睡着了。”门边那红色的影子轻轻闪动,一个满面皱纹的面孔出现在门内。
“是吗?那太好了,你出去吧!”
女人拉住了那张脸,“ie才……岁,你……。”
那张脸挣脱了女人的手,那苍老的声音冷酷得令人心底发寒,“你已经答应,只要这一次,只要一次,我就让你留在文滔身边。”
女人犹豫了,那张脸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咦,怎么她不在床上?”
女人抬眼看了看空旷的大床,慌了,“nie,你在哪里?快出来,快出来啊!”
致得如同烤瓷娃娃的悦雅,躲在屋外的大花瓶旁,心里拿着那条细细的绳头,mummy,你快出来吧!
女人惊慌的跑了出来,她的脸上,带着焦急,悦雅冷酷的想,也许,在那个时候,她仍在为不能留在daddy身边而焦急吧!
女人绊到了绳子,身子摇晃着,女人努力的不让自己滚下楼梯,悦雅站在她身后,轻声的叫:“mummy。”
女人欣喜的转过头,“ummy……。”
可是,女儿只是伸出纤长而稚细的手,轻轻的推了推,女人滚到了楼下,仰面向天,在她满是血污的脸上,悦雅看到两道细细的泪痕,原来,mummy也会伤心啊!
然后是那个老头,他才跑出儿童室的门,就倒在地上,浑身痉挛,那瓶药滚到悦雅脚下,老头子竭力的伸出手,想拿到那瓶药,可是悦雅轻轻的动了动脚,那瓶药顺着楼梯滚到了mummy身边,老头子绝望的看着她,“我诅咒……。”
那苍老的声音,时间回响在她的耳边,在她最虚弱的时候,侵袭她,也许这一生,真的就这样被诅咒了吧!
悦雅冷冷的笑着,奇怪,怎么变冷了呢?
“欢欢,悦雅睡着了,来吧!”
是辉叔的声音,他站在屋外,然后,她听见欢欢蹑手蹑脚的爬了起来,然后飞快的消失在门边那道昏黄的灯光中,门关紧了,随后,隔壁传来男女亲热的声音。
是这样的,一直是这样的,从她懂事开始,她就知道辉叔和欢姐的关系了,她可怜欢姐,因为,从认识他们开始,她就明白,欢姐从来没有爱过辉叔,可是她没有任何的生存之力,所以,只能听从辉叔的摆布,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走开,我让你走开,不要一天的缠着我。”是欢姐醉酒的声音,带着那样的不耐与厌恶。
“阿欢,刚才那个穿白色休闲服的男孩是谁?”是辉叔微带嫉妒的声音,那声音里,充满着无奈与悲伤,还有一种无法控制的悲愤。
悦雅安静的关上台灯,锁好门,她知道,注定又是一个不眠的争吵之夜,在这如同急风暴雨般频繁的争吵声中,她深刻的了解了辉叔和欢姐的关系,原来,辉叔竟然是这样的爱着欢姐,而欢姐,又是这样的讨厌他。
也许在去龙城之前,已经有预感了吧!辉叔一直不敢看她的眼睛,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而辉叔看欢姐的眼神,却充满了狂热和爱怜,悦雅知道是为什么,因为,她抢走了她的心爱——那个穿白色休闲服的男孩。
悦雅从来不知道,引起一个男孩的注意力竟然这样的容易,她只是微微的对那个清雅的韩国男孩笑了笑,他就向她缴械投降了,完全的忘记了欢姐。
悦雅笑了,至今,她还能想起那个男孩稚气的笑容,充满着一种向上的激情和渴望,第一次约会,他对她说:“ie,你放心,我会努力的赚钱,努力的买一幢房子,然后,我们就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那是那年冬天最冷的一天,在那个结冰的小湖上,他拉着她的手,快乐得就像得到了整个世界,雪花不停的飞旋而下,几乎要将整个天地淹没。
然后,就是樱花绽放的季节了,晚上很冷,他和她并排坐在一间小学校里,傻瓜般的盯着那一树绯红的花瓣一片一片的在月光下掉落,如果秋风中飞舞的蝴蝶,她感到了那些翩跹飞舞的灵中,那一道冰冷的目光,就像那年冬天结冰的湖面。
不久之后,辉叔说要做一票大一点的生意,然后到中国去定居,她知道,一定是欢姐有了一个缜密的计划,要摆脱她了。
没关系,一切都关系,只要辉叔过得幸福,即使是要她做出一辈子的牺牲,又能如何呢?可是,欢姐最终还是辜负了辉叔,可怜,可叹!
在读到辉叔遗书的最后一句,她已经预计到了辉叔的用心,他这样的费尽心机的为欢姐畴谋打算,可惜,欢姐永远不会了解他的一片良苦用心了。
泰国的海滩?
怎么又流泪了?悦雅静静的拭去眼角的泪水,好了,这次没有泪水流下来,到了下次,应该不再有泪水了吧!
泰国的海滩,不过是一片虚幻的梦境而已,辉叔以为把自己的行踪买给龙皓,就能得到足够的钱,为欢姐营造一个丰裕的下半生,可惜,他没能成功,他没有采乐聪明,采乐断了所有的线索,本来,在滨海,她就应该被龙皓抓到的,可是,她有采乐。
采乐永远不会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所以,他重新造了一份遗书,可是他不知道,她能够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所以,她还是看到了最后的那句话:嘉世广场1314。
嘉世广场1314,是龙皓的住所,从回到滨海,她就知道了,辉叔,你真的是老了,竟然不知道,你的养女会这样的聪明,中国的古人说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所以,从一开始,我就密切的关注所有关于龙皓的消息,不止是我,还有采乐。
这世上,只有龙皓才是采乐的对手吧!
看着远处采乐和apple嬉闹的身影,悦雅由衷的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可是禁不住,两行热泪流了下来,采乐,如果没有你,也许我早已从这个世上消失了吧!
在泰国的种种,就像电影一样掠过眼前,apple指着街对面的银行,“mummy,这是什么?”
对啊!这是什么?这是采乐爱她的一颗真心啊!他大费周章的买下了那间银行,绞尽脑汁的想出了这个办法,告诉她,什么是1314?
采乐,他真的很聪明,他知道,普通的解释她不会接受,所以,才有一个这样令她伤心的安排,无论如何,那封信所揭露的,都比不过辉叔将她出卖给龙皓来得大。
可是采乐,他不知道,和辉叔生活的那十几年中,她对他的了解,辉叔绝写不出那样情真意切的书信,不是他没有这样的感情,而是以辉叔的受教育程度,他不可能想出信中信这个方法,因为,辉叔只会说英文,不会写。否则,她是不可能用那么长的时间,才看到那封信的秘密的。
可是apple,他竟然能够看出那封信的秘密,还有,apple已经有几次令她意外的举动了,到底,apple是她和采乐的孩子啊!
原来人的心,竟然可以承受这样的伤痛,悦雅闭上眼睛,又一次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不要伤心了,再也不要伤心了,尽管心痛得就如同被一把锋利的小刀,轻轻的切割着、轻轻的滑动着,在那些细如牛毛的伤口中,鲜血一滴一滴的溢了出来,慢慢的形成一汪血色的湖泊。
正文 十二章 五节 渴念
“各位游客,欢迎大家来到英国。我叫nancy,在今后的五天时间内,我将带您游遍伦敦的大街小巷,让您充分的了解伦敦的风土与人情。在此期间,如果您有什么需要或要求,请随时与我联系。”这位年轻的导游小姐,满面职业化的微笑,就像一个会活动的木偶。
余梦杨拉着行李,跟着同团的人上了西思罗机场外的大巴车,余梦杨找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位置坐了下来,终于到伦敦了,现在,就一点一点的*近梦想吧!他的嘴角浮起一丝笑容,“hi,一个人来旅游吗?”
这对新婚夫妇看上去相当平常,中年男子,微微有点儿发福,带着中年人的志得意满和一点点的傲慢,而那个年轻的、艳丽的妻子,虽然举止显得很有教养,余梦杨还是从她注视他轻佻的目光中,看到一种风尘的气息。
这样的一对夫妇,和他们在一起,一定会很有趣的,他真心的笑了,“是啊!”
“18世纪,享誉英国文坛的大师萨瘳埃尔·约翰逊曾经这样感慨:当你对伦敦厌倦之际,就是对人生也已经厌倦了。
也许,您已经觉得这句赞誉名不副实,的确,伦敦街道的仍然有被烟熏的迹象,那是过去的浓烟重雾造成的,您现在仍能看到,主要建筑物都在进行洗涮烟尘的工作。
无论怎样,伦敦自古罗马帝国以来,一直保持着自己的骄傲与传统,曾经被称与‘日不落帝国’的英伦首都,每一个角落都有历史的沉淀,默默的诉说着属于自己的过去。
伦敦的每一条大街小尽,都流露出历尽风霜的痕迹,呆会儿,当我们漫步在伦敦塔和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时,每一步,您都能感到时光,在我们的身边,慢慢向后倒流……。”
在余梦杨眼中,这大巴车上的十几个人,除了他之外,没人真正的在听nancy的讲解,有个日本的老太婆用生硬的英文问导游,“伦敦有哪些比较好的购物场所?”
nancy微微一笑,“说到购物,伦敦的购物场所分为五种,怀旧、另类、昂贵、乡野和特色。
怀旧的购物场所,是位于邦德街上的potnum&mason 广场,它出身高贵,曾经是王室杂货店。这里的橱窗设计最具古典的贵族特色,今年圣诞节后,有几个橱窗像漫画一样演绎了浮士德的故事,如果大家感兴趣,我们可以一块儿去感受一下。
而另类的购物场所,是卡纳比街,这是牛津街上的一条岔路,是伦敦新晋设计师们一展才华的地方。这里店铺中的服饰大多独一无二,却不是名牌。这条小巷里大多是装束时髦另类的年轻人。
至于昂贵的,harrods百货公司,位于武士桥街。这里因为‘昂贵’的价格,以及与已故王妃戴安娜的渊源而成为游人必去‘朝圣’之处。这里的东西当做艺术品出售的,里面商品的价格too expeo undersdand。
乡野的场所,是在格林威治市集,格林威治不仅拥有那条著名的子午线,还有淳朴的集市。这里有令人垂涎的果酱和食品,还有不少制手工品,包括首饰、彩绘玻璃、灯罩。古董和生活品集市开市时间分别是:周四7:30至17:00、周五至日9:30至17:30。
最后,是独具特色的温莎堡小铺:它伫立在温莎堡旁矗立着女王雕塑的广场边上,是橱窗里陈列着具有鲜明苏格兰风格裙子与大披肩的小店。店里有正宗在英国制造的古典式针、苏格兰民族服装,还有苏格兰格子图案作包装的walkers饼干。
这些场所,我们将穿在这几天的旅游行程中……。”
“先生,先生……。”
余梦杨转过头,那个台湾女人眉目含春,手里拿着一盒饼干,“喜欢吗?”
余梦杨伸手拈出一片饼士,“谢谢!”
那女人收回了手,“这是台湾最新出的口味,栗子巧克力,如果你喜欢,再拿一些。”
余梦杨点了点头,他转过头,导游已经走到了他们身边,“先生,您需要什么帮助吗?”
余梦杨拿出一本杂志,“nancy,麻烦您告诉我,雅乐集团在哪里?”
nancy看着杂志上的那幢大厦,满面的歉意,“很抱歉,先生,雅乐集团的总部已经迁到希腊了。最晚的bbc,播出了宁总裁发表的声明,目前,雅乐集团在英国,只有一个分公司,总部在利物浦。”
余梦杨放下杂志,“nancy,那宁总裁的家,也迁到希腊了吗?”
nancy奇怪的看了看他,“抱歉,这我可不知道了。”她抱歉的笑了笑。
余梦杨的脸上没有显出一丝的失望,“没关系。谢谢!”
那台湾男子默默的听完他们的谈话,待nancy离开,他对余梦杨道:“你认识宁总裁吗?”
余梦杨淡笑道:“是啊!很熟,我数次想到伦敦拜访他,可是都能成功,没想到,终于到了伦敦,可是雅乐集团却迁走了。”
那男子盯着他看了很久,“我也认识宁总裁,三年前,他曾到过台湾,只是,我的公司只是雅乐集团其中一个供应商,所以,只是在欢迎晚宴上见过一面,他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子,风度、气质都是万里挑一,再加上他太太,简直是天作之合。”
悦雅?他竟然见过悦雅?余梦杨心里暗恨,脸上却挂着温和的笑,“是吗?他太太的确很漂亮。”
那男子举起手中的杂志,悦雅在杂志的封面璨然的微笑着,幽深的眼眸,就像深远的晚幕中最闪亮的星星。
那男子的手握着那本杂志,骨节突出的手指,落在悦雅的双肩上,就像轻轻的揽住她,余梦杨满面的笑,他知道,谁都看不出,他心里的恨。
走马灯似的参观完一堆的皇和教堂,余梦杨手持一瓶矿泉水,站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纤细唯美的穹顶之下,仔细的看着透过彩色玻璃窗落了满地的颜色,就像行走在七色的彩虹之上,窗户绘满了英国的历史、战争和著名人物,这就是时光隧道?
走到教堂西大门,地的正中上有一声镌有金字被深红色罂粟花环绕的黑色大理石碑。余梦杨不解的站在石碑前,碑上的墓志铭:无名者最有名。他们为英王、为国家、为人类和平正义而牺牲。
“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无名英雄墓碑,下面埋葬着一名由法国战场上运回的士兵的尸体。”nancy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nancy站在余梦杨身边,“余先生似乎对这个墓特别感兴趣。”
余梦杨淡淡的笑,他的眼神就像尖锐的针尖,“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于1914年7月28日,c结果于1918年11月11日。包括15亿人中的33个国家先后参战,主战场为欧洲。战火燃及中东、北非、东非、东亚、南美等地。战争中首次使用了潜艇、毒气、坦克和飞机,共动用兵力7500万人,伤亡和失踪者共计3700多万人,平民伤亡和失踪者共计1500万人以上。大量新式武器的使用,致使战争的面貌开始有别于近代的战争。英国,在此次战争共有90.8万人伤亡。”
nancy厌恶的,“战争是人类历史上最可怖的瘟疫。”
余梦杨转过头,看着nancy,他的脸上,有一种奇异的沉迷,“不,不,你错了,战争,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艺术,最昂贵的艺术,用生命和天文数字的金钱堆积出的文明,正是这种文明,令人类不停的进步。”
nancy有些吃惊,“你说什么?”
余梦杨向前走,“我说战争是人类史上,最美的艺术。”
到了,站在曾经的雅乐集团总部的大厦楼下,余梦杨仰头看着高耸如云的大厦,原来,采乐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办公啊!
他走进了大门,在大门的墙上,悬挂着一幅大楼的平面图,在大楼的顶端,有一整层的总裁办公室,原来,他竟然从来没有相信过任何人。
站在大厦的顶端,风迎面吹来,整个人向后仰,就像要乘风而去一般,整个伦敦展现在眼前,没有任何的阻碍,从此,再没有任何的阻碍,只是,再没有脚踏实地的感觉了吧!
这里的风,和缅因州冷冽的风有那么多的不同,这里没有清澈的蓝天,没有纯净的白云,没有连绵不断,墨色的森林,这里没有那片梦幻般的湖水。
一瞬间,层层叠叠的乡愁漫漫的涌上心头,原来,思乡竟然是这样的啊!
也许,一切的丧失,只是因为,这里没有了灵魂吧!她不在这里了,连空气里,都没有了她的气味儿。
余梦杨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初坠情网十七、八岁的少年,如痴如梦般的渴念着自己的恋人。
下一站,应是那个神话的故乡吧!
正文 十二章 六节 圣地
清晨六点,天就亮了,远处传来的市嚣,和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城市一样,充满着嘈杂和市侩,巨大的树木伫立在庭院中,落下一地的荫凉,虽是如此,仍然有阳光静静的洒落一帘窗纱,窗外传来清雅的花香,她睁开眼睛,眼前一片的空白, 只有在晨风中飞舞的白色窗纱,无言的嘲笑着她昨夜梦中的孤寂,又是一天了,没有惊喜,没有希望,没有一切可以激励她萌生生存意志的一天。
她慢慢的起身,就像一个垂暮的老人,慢慢的走到卫生间,安静的凝视着镜中自己青春而艳丽的面容,还未老吧!这样的年轻,这样的美丽,这样的充满活力,表面的一切,她都没有衰老,唯一不同的,是日渐苍老的内心,那颗从未沸腾过的心,越来越冰凉,凉到了灵魂深处,再没有什么可以拯救。
一屋子的人,却分外的感到孤寂,对面的男孩子,又长大了一点,他的眼神越来越像龙皓,外貌却越来越像悦雅了,那眼眸转动之间,难言的风情,他很少说话,只是默默的做着自己要做的事,没人明白他做的事,没人敢去了解他做的事,这个孩子在这个地方,就像一个被他自己刻意封印的秘密,没有人能够揭开这个封印,去了解封印下的一切。
那孩子,只有在打电话的时候,会显露出迷人的笑脸,他只是,很少说话,即使说话,声音也压得很低,然后就不停的笑,笑到安竹夫人都感到不安。
安竹夫人渐渐显出了老态,她原本苍老而坚硬的心,似乎在慢慢的软化,她不止一次的看到安竹夫人充满怜爱的看着alex,看着他的一举一动,那充满爱意的眼神,令自己感到这样的吃惊,这个冰凉而无情的女人,这个掌管着太多人命运的女人,竟然有这样的柔情。
早餐开始时,龙皓如常出现了,和往常一样,他的面部几乎没有任何表情,只有看到alex时,他的眼中涌出了温情,他伸手似乎想抚alex,可是那孩子侧过了头,然后起身,在他脸颊上轻轻一吻,又坐了下来。
alex和悦雅一样,从小就不喜欢别人抚他,即使是他的父亲,这孩子,简直是一条还未长大的毒蛇,他的格中融合了龙皓和冷酷、机敏、聪慧和悦雅的镇定、坚忍和毒,从他小的时候,就初现端倪了,想到他在滨海独自呆了一个月,不仅没有出任何问题,而且他们回到滨海后,发现龙皓留在滨海的所有手下,一看到他,都异常的恭敬。
不知道龙皓有没有注意到这个孩子的与众不同呢?还是他早已认定,只有这样的孩子,才是他和悦雅的结晶呢?说实话,她从来都猜不透龙皓是如何看待悦雅离开这件事,无论是谁,对这个问题似乎都讳莫如深,在龙城,大家都约定俗成般的避谈悦雅,唯一能昭示她曾经出现在这个地方的证据,只有二楼那间紧闭大门的卧室。
经常,在深夜里,那间卧室的大门敞开着,能看到alex和龙皓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安静的沐浴着倾泄而下的月光中,那个长着同样致、俊美面容的父子,就像坠天的天使,虽然坠落在万丈红尘的深渊,却从不沾染上半点的人世俗气,他们空气的眼神,总让人心生敬意,也许,在这里,在龙城,在这个终年都将会被烟雾笼罩的城市,他们就是绝对的神明。
热腾腾的面包上,涂好了薄而均匀的牛油或是杂果果酱,每一块面包,都像一个心完成的艺术品,那个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的管家sofia夫人,默默的分配着早餐,她确得,就像一座天秤。
伴随着客厅钟声的响起,餐厅的电视扭开了,英国的bbc电视台,正播放英国最大的华人企业迁往希腊的新闻,摄像机里的图像,显示着这庞大而繁杂的搬迁过程,显得异样的有条不紊。
新闻中,出现了采乐的面容,他被一群记者包围,记者们七嘴八舌的要求他解释为什么会将企业迁往希腊,他只是微笑,始终一言不发,alex突然叫道:“apple……。”
于是,他们都看到了那个几个月不见,瘦了很多的孩子,他很像采乐,眉清目秀,充满了一种聚集了天地间的灵气一般灵动的神情。
alex站在电视前,用手抚着apple清瘦的脸,“daddy,他就是apple。”
龙皓只是扁了扁嘴,伸长了手,将alex揽到怀里,不感兴趣的笑了笑,“是吗?”
早餐又在继续,这一屋子的人,没有交谈,没有目光交流,只是默默的用餐,似乎这世界,本就如此,悦雅在这个地方的时候,也是这样吗?
早上总是很繁忙,不停的忙,就像一颗永远不会停歇的星球,时间在这个时候,总是显得没有太大的意义,唯一能够证明的,只是自己在这个地方存在的意义而已。
幸好,龙皓一般只是早上理事,过了两点,无论有任何重要的事,他都不会再理会,用完简单的午餐,他会带着alex到龙城去散步,一边走,一边传授给alex,那些用重金聘来的家庭教师永远不会教训给他的知识,所有的秘密,都是在下午发生的,而这个时段,只属于龙皓和alex,没有任何人,敢打扰他们,没有人,连安竹夫人都不能。
这里似乎隐藏着太多的秘密和规则,尽管在这里住了多年,她仍然不了解,不明白,在这个地方,除了自己,她不敢相信任何人,同样,任何人都不敢相信她,所以,尽管呆了几年,她对这个地方,仍然一知半解。
散步归来,alex一般会坐在庭院里的树下看书或画画,他很有画画的天赋,无论画什么,都画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尤其是人像,他临摹过安竹夫人的画像,那张画像,甚至比特意从欧洲请来的画师都画得好,然后,有一天,他画了一张悦雅的画像,用碳笔和面包画出的素描,竟然那样的传神,特别是那双眼眸,带着一点儿悲愁、一点儿忧郁、一点儿期望、一点儿欣喜、一点儿神秘、一点儿向往、一点儿如婴儿般的纯真。
那张画像,在拥有完美平静的龙城,没有掀起半点波澜,安竹夫人看了很久,最后,缓缓的撕成两半,点燃了长柄的火柴,慢慢的将它焚烧成灰烬。
没有人问alex是怎么画出那样传神的一幅画作,连龙皓都没有问起,只是那天晚上,龙皓在庭院里坐了很久,从楼的顶端向下看去,他紧紧的握着着拳头,充满了极大的恨意。
唯一令人兴奋的日子,是每个月到泰国的那一个星期,在五光十色的现代都市,她才能找到自己,在无数爱慕的眼神中,发现自己的魅力,在龙城,是没有人注意到女人的魅力,在那个地方,只有权力,唯一只有权力,才是人们感兴趣的东西。
在到过的无数个地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地方,似乎一切都像亘定不动,而一切,又都被一只大手,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不露声色的改变着,而这样的改变,令人麻醉,令人沉迷。
在午夜梦醒的时候,看着窗外的月光或浓雾,她常常想到一句电影的台词:即使被地狱的火焰燃烧,也向往着天堂。
是的,被地狱的火焰燃烧,多么形象的比喻着她目前的处境,这周围,到处都是燃烧在冰层下的灼热火焰,这样火焰,带来的是权力、财富,一切一切,世人所向往的东西,可是,这些火焰,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唯一带来的,是恐惧!
除了龙皓的关注,再没有任何东西能给她带来幸福,可是,对于他而言,她不过是众多面目模糊的女子中的一个,如果,只是如果,他能够像那个男人一样的爱她,一生之中,再没有任何的希求了吧!
那个男人,永远是心底最深的痛,在十六岁那年,他将她带进了地狱,然后,她一直徜徉在地狱的烈火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开始谋划杀掉那个男人了,她的放纵、她的疯狂,全都是掩饰,为了最终的目的的掩饰。
所以,在那次行动之前,她就策划好了一切,这世上,没有人不痛恨毒贩,因此,他理所当然的被逮捕了,然后顺理成章的被判了死刑,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够拯救他被诅咒的灵魂。
他死后的三个月,她才知道他的死讯,那一天,是她三十年的人生中,最幸福、快乐的一天,多年积郁的仇恨,终于得报,唯一的遗憾,是他死得太轻松了,如果换成是她,她一定会将他千刀万剐,绝不会让他那么容易的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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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十二章 七节 罪恶
“各位游客,在参观完格林威治市集后,我们已经圆满的完成了这次伦敦五日游的行程,感谢您这五天对我工作支持。谢谢大家!”nancy笑容满面的向旅游车上的所有人鞠躬道谢。
原来她真是日本人,怪不得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余梦杨提着行李下车的时候,对她微微点头,以示感谢,这个日本女人,还会见面的吧!
门响的时候,余梦杨刚洗完澡,他看了看时间,果然很守时,门打开后,却是那个台湾女人,她艳丽的笑着:“余先生,我们要去游夜市,明天就要一块儿去希腊了,一起去买点儿应用物品吧。”
余梦杨感激的笑,“谢谢,我约了人,一会儿,我会自己到便利店去买。”
那个台湾女人看上去非常失望,“这样啊!你约了人,要不你把要买的东西写给我,我们帮你买吧!”
余梦杨想了想,“那好吧,请进来,我写给你。”
台湾女人走进房间,这间房令她惊讶的整洁,所有的东西都放得整齐有序,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单身男子所住的房间。
余梦杨掏笔在一张酒店便笺上快速的写着需要购买的东西,台湾的女人坐了下来,“余先生,你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吗?看不出,他还自己会做家事。”
余梦杨笑道:“是啊!我太太去世后,所有的事,都是我自己做的,对了,认识那么久,还不知道你和你先生的名字。”
那女人点燃一支烟,“我先生叫雷志明,我叫孙蕾丽,我朋友都叫我crace。”
余梦杨写好了所需用品,grace笑着看了几眼,“那好,明天早上大堂见。”
grace走后,余梦杨收拾好东西,打开窗子,门铃响了,他回身打开门,是nancy带着笑意的脸,那张相貌平平却经过心装饰的脸,显示这张脸的主人,是多么重视这次的会面,“nancy小姐,请进。”
晚餐进行得很顺利,他显得风度翩翩、温文尔雅、谈吐非常得体,没有人能够看到这个男子竟然是中国大陆正在通缉的罪犯,也没有人发现,他正在用尽浑身解数吸引面前所坐的这个日本女孩子,因为,这个不起眼的导游,是希腊最大的日本社团的董事长——小林志保的独生女——小林小百合。
“我的家乡,在北海道,那里是日本最有名的风景区之一,我和妈妈住在乡下,每年冬天,雪下得最大的时候,妈妈和我会踏着结冰的石子路去庙里为爸爸祈福,不过,晚上住在那里的时候,还真害怕。
因为我们的村子里,有一个传说,说是明治时期,我们的村里出了一个巫女,她是奉了魔鬼的旨意出生的,所以,村子里所有的人都很怕她,可是这个巫女长得非常漂亮。
所以,村里最勇敢的猎人还是爱上了她,然后,他们两个人有了小孩子,村里的人很害怕,说那个孩子是妖魔。
有一天晚上,雪下得很大,村里的人趁猎人不在的时候,想放火烧死了那对母子,可是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还是冲出了大火,逃到了山里,可是她的伤太重了,不久之后,就死了。
孩子被村里的一个好心人救走了,交给他的父亲,养到了七岁,有一天,他说看到了妈妈,妈妈就在村子里,大家都吓得要死,可是什么事都没发生。
又过了两年,猎人带着孩子去庙里为女人祈福的时候,遇到了雪崩,再也没有回到村里,结果,那天晚上,整个村子的人,就被巫女变成的鬼魅杀死了。
老人们传说,那巫女,一直还留在村子里,等着为自己和自己的孩子报仇。”
即使在讲这个恐怖的故事,nancy也是笑容满面,她真的很开心吧!
吃完甜点,nancy似乎显得意犹未尽,而余梦杨早已觉得快要丧失所有的耐心,他竭力的维持着笑容,这个女子,真的很无趣,如果没有身价亿万的父亲,那么她,是不会得到任何男子的垂青的。
余梦杨陪着nancy向餐厅外走去,手里,拿着nancy的大衣,终于结束了,原定计划要不要修改呢?和绣蕾生活了十几年,也厌了,倦了,何必再自找麻烦呢?
走出餐厅,几个衣冠楚楚的男子正守在餐厅外面,“小姐,老爷想见你和余先生。”
这是一幅有着路易十五时期建筑风格的别墅,里面陈设非常有品味,带着明显的日本风格,而身着和服的小林志保,正屈膝跪坐在踏踏米上,悠闲的喝着日本茶。
“小百合,你终于肯见我了。”看到nancy,他高兴的站了起来。
nancy很生气,“爸爸,你为什么要找余先生,我们只认识了五天,不……。”
小林志保伸手抓住她,“小百合,别生气,我请余先生来,不是为了你们的事。是吗?余梦杨先生?”
nancy惊讶的转过身,“你认识我爸爸。”
余梦杨没有看他,只是盯着小林志保,“原来,你是他的女儿。抱歉,我要失陪了。”
nancy拉住他,“请等等,无论你和爸爸有什么恩怨,我令你被带到这里的,我和你一起走。请带我一起走。”
小林志保将nancy拉到他身边,“小百合,你还不了解这个男人,怎么能如此信任他?你还是那么天真?”
nancy正在挣扎,余梦杨却坐了下来,“小林先生,我想,今天晚上如果不和你进行一番深入的谈话,你是不会让我们走吧。”
小林志保放开nancy,“小百合,请你先离开一会,让爸爸和余先生,好好的谈一谈。”
小百合离开了,小林志保和余梦杨面对面坐了下来,“余先生,我们是开门见山,还是迂回进入正题呢?”
余梦杨拿起茶杯,一口饮尽,“我想,我们还是开门见山吧!明天我要去希腊,没时间浪费。”
小林志保一愣,“你去希腊,你不留在伦敦吗?”
余梦杨冷笑道:“你希望我留在伦敦吗?你不是在担心我引诱你的女儿吗?”
小林志保放下茶杯,“余先生,关于此事,我不再想说什么?我只想问,你为什么会被中国警察通缉?”
余梦杨不说话,看了小林志保一眼,“你似乎和我做过生意。”
小林志保点了点头,“我明白了,你所做的生意,在中国那片土地上,明显是违反了中国的法律的,尤其你还是政府官员。余先生,那我问我想了解的第二个问题,听说你太太是自杀死的,为什么?我觉得,你是一个很迷人的男子,如果不是为了某种原因,她怎么可能会通奸,从而自杀呢?”
余梦杨面色一沉,“对不起,这是我的私人问题,与人无关。我不想回答。”
小林志保冷冷道:“你必须回答。因为韩书,也是我的生意伙伴,他的为人,我同样清楚。”
余梦杨冷冷一笑,“小林先生,无论韩书是不是你的生意伙伴,或是对你来说有多么重要的人,与我都没有一点关系,我告诉过你了,那是我个人的事,与你无关。”
小林志保没有生气,只是拍了拍手,“原来是这样,那好,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接近我的女儿?”
余梦杨惊愕的看着他,“你觉得我是故意在接近她?小林先生,如果和一个自己素不相识的人吃一餐饭,而因为她的父亲是一个富商,所以这人就被认为是有所企图,那太可悲了,抱歉,小林先生,我想我该走了,至于您的女儿,麻烦你帮我说声再见。”
余梦杨站了起来,转身向厅外走去,小林志保没有动,“余先生,请回来,我想和你谈另外一个问题。”
余梦杨站住了,“抱歉,小林先生,我想,我没什么可以和你谈的了。”
小林志保站了起来,“余先生,你错了,我们能谈的东西,很多,比如说:如何一起对付雅乐集团的宁采乐?”
余梦杨回过头,“对不起,小林先生,这个问题,我同样不感兴趣。”
小林志保有成竹的样子,“是吗?不急,等你从希腊回来,我们再好好的讨论一下吧!界时,我会亲自到旧金山拜会你的。”
余梦杨看上去非常厌恶,“那我恭候你的光临。”
小林志保拉着余梦杨又坐了下来,“余先生,很遗憾你不喜欢我的女儿,我的小百合,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没有母亲,而我,又没有太多的时间陪伴她,本想为她找一个好夫婿,可是,她偏偏又遇不到合适的人选。”
余梦杨耐心的喝完茶,“小林先生,我明天一早就要上飞机,现在已经很晚了,我想告辞了。如果令爱不嫌弃,我送她回去,如果不方便,那请你派……。”
小林志保笑道:“余先生,我当然相信你,我会派人,把你们送回去的。”
余梦杨点了点头,心里冷冷的笑,终于,这个老狐狸放松的警惕,没有他数十亿的资产,他怎么和采乐争一日之短长呢?
正文 十二章 八节 夜雨
半年了,余梦杨感慨的看着庭院里的月桂树,没想到竟然在伦敦呆了半年,才得到小林志保的初步信任,早知道这么麻烦,或许用另一个方法,要来得容易一些吧!
到了希腊,他立即就得到了采乐的消息,也许因为搬迁的缘故,雅乐集团在此地并不像在伦敦那些有影响,当地人,甚少知道有这样一家中国人的企业,在雅典,只有在最时尚的杂志上,才能够了解采乐的动向,在这里,他更像一个明星,而不是企业家。
到雅典已经近半个月了,似乎每天都在跟随小林志保探访生意伙伴,这个日本人,表面上似乎在教授他做生意的窍门,将所有的关系网交到他的手中,其实,他感到,小林志保对他并没有完全的放心,他不时的提到自己和小百合的婚事,难道他已看出,他并不是真心的想和小百合结婚?
“梦杨,我烤了蛋糕,一起喝下午茶好吗?”nancy,不,小百合捧着茶盘,笑吟吟的看着他,余梦杨点了点头,“我们就在庭院里喝茶。那里风光更美。”
爱琴海的波涛声隐隐传来,那悲泣的声音,就像古雅典国王aegean误认为爱子忒修斯命丧克里特岛时那悲哀而绝望的哭泣声,当aegean纵身跳进蔚蓝的波涛中时,他将这片海洋赋予了更深远的意义。
从远处看去,爱琴海是两种鲜明的颜色,纯净的白和幽深的蓝,那片白色,象征着自由吧!余梦杨站在花园的长阶上,深深的凝视着那片广阔的海洋,自由?难道因为有了爱情,所以灵魂就不再自由?
余梦杨有些惆怅的转过身,小百合已经将点心的茶具放好,“梦杨……。”
看着小百合酣静的面容,余梦杨只觉得一种枯燥与无味慢慢的爬满了他的心头,就像苔迹斑斑的旧墙面,生满了一片潮湿而幽暗的绿色,也许就这样老去了吧!
无端的,一阵寒颤,就这样老去了?难道忘记了在那片长草间所发的誓言吗?今生一定要找到一个自己深爱的女子,然后和她相携到老!前半生不停的寻找,找了很久,找了几十年,心情从希望,慢慢变成失望,差点儿就要绝望了,可是,终是遇到了她,难道几十年的等候,最终竟然要换成这样的结局吗?
余梦杨在雅典寂寂的午后,在灿烂的阳光中,在月桂树幽暗的影下,深刻而又清醒的注视着眼前即将成为他的新妇的女人,脑海中,却是那个曾经在前世、今生追寻了太久太久的那个影子,绮雯?其实是悦雅吧!
在什么时候可能再见她呢?也许是婚礼的那天吧!后天,小林志保就要带他去拜会雅乐集团的总裁了,他想起小林志保一脸严肃的说:“梦杨,三天后,我要带你去见一个非常重要的客户,你也认识,雅乐集团的总裁宁采乐……。”
非常重要的客户!的确,这个男子,在他的生命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他,也许他现在已经和悦雅生活在缅因州寒冷而清洁的空气中,相携看屋角的日出日落,庭中的花开花谢。
花开花谢?认识她已经多少个花开花谢了,总觉得已经很久了,久得可以追溯到前生吧,恍惚间,总是觉得在那条荒烟曼草的小道上,有她娉婷的身影在踽踽而行,记忆中,她似乎总是蹒跚的走在长长的水泥管道上,修长手臂象翅膀一样的展开。
回忆,漫长的回忆,无论在什么时候,一转眼,似乎就能看见她灵般的身影,穿过重重的迷雾,向他一步一步的*近,然后,他就在这样的回忆中,慢慢的苍老!慢慢的,不着痕迹的苍老!
“梦杨,明天我们去卫城好吗?”小百合放下杯子,期盼似的看着他。
眼前似乎又出现绣蕾的眼睛,“梦杨,我们结婚好吗?”那眼中闪烁着的期盼,令他觉得窒息,如果是悦雅,她会怎么说呢?
“mummy,mummy。”
apple雅致的童音在静谧的先后显得那样的迷人,悦雅低下头,apple拿着一朵白色的花,“mummy。”
apple的笑容璀璨如花,他伸长手臂将手中的花朵递给她,“mummy,apple送给你。”
悦雅接过那朵纯净而散发着幽幽暗香的花朵,好久都没有收过花了,这一生中,似乎只收到过林俊送的花。
想起林俊,悦雅觉得心如撕裂般的疼痛,记忆中,却只有采乐抱着那些花儿从棕色的影中跳出的身影,柔和的光和影将林俊的身影慢慢的淹没、淹没,就像片深蓝的海水……。
“mummy,;matter with you?”apple奇怪的看着她苍白的脸色。
悦雅笑了,“apple,我们比赛跑步回家好吗?谁先到,最大的冰淇淋就给谁?”
apple眨了眨眼睛,“mummy,我不是小孩子了。”
看着他童稚的脸,悦雅的笑容变得绚烂了,“是吗?mummy先跑了。”
“mummy骗人……。”apple在她身后大叫起来,听着他清脆的笑声,悦雅抬头看着霾渐渐消散的天空,启明星已经升起了,爱琴海上泛起点点的归舟,远处的街角,采乐笑容可掬的看着他们,生命还是这样美丽啊!
看着镜中的悦雅,apple屏住了呼吸,良久,他伸出娇嫩的手指,轻轻的抚着悦雅镜中的面容,“mummy,你好漂亮!”
悦雅款款的起身,落地的镜中显出她优美的身形,亮黑色的晚礼服,流云般的长裙,致的缕花流苏,长长的珍珠挂饰,云鬓高耸、眉如春山、目如秋水,轻轻的移动脚步,裙裾款摆生风,步态摇曳生姿,回眸间,妩媚的眼神艳丽得有如画中的水妖。
原来,悦雅竟从未曾老过啊!采乐伸手轻轻挽着她,挽着她走向今晚的盛宴!
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堂中,充斥着希腊的社交名流,在济济的人头中,那对中国的夫妇显得那样的引人注目,如同两只傲立的仙鹤。
白天繁琐的仪式举办完成后,晚上的宴会显得轻松而愉快得多,宾客们手拈香槟,三五成群或站或坐,少数人,站在宽大的阳台上,吹着夜晚来自爱琴海的海风。
余梦杨的眼眼睛在人群中快速的寻找,原来他们在这里。
*近了,阳台的门半掩着,那个半年内长高了很多的孩子坐在采乐的怀里,懒懒的呷着橙汁,嘴里不停的说话,稚气的声音,通过门缝传了进来——
“mummy,daddy是怎么向你求婚的?”
悦雅似乎轻声笑了,采乐的声音很清朗,“daddy买了一只钻戒,套在mummy的手指上,mummy就答应了。”
apple啊了一声,然后他又问道:“mummy,你和daddy的婚礼是怎样的?”
悦雅柔和的语气,在夜色中如同栀子花的香味儿般飘了过来,“daddy和mummy没有举行婚礼,daddy把戒套在mummy的手指上后,就执着mummy的手,走路到市政厅宣了誓,然后又走路回家,中途daddy买了一支冰淇淋给mummy。”
apple不再说话,过了很久,apple慢吞吞的说:“mummy,apple长大以后,要买很多的冰淇淋?”
采乐带着笑问:“为什么?”
apple严肃的说:“daddy买了一支冰淇淋给mummy,mummy就嫁给了daddy,apple买很多的冰淇淋,就有女孩子嫁给apple了。”
悦雅和采乐笑了起来,悦雅笑了很久,她拉着apple的手,“apple,如果别的女孩子不喜欢冰淇淋呢?”
apple侧着头,皱着眉想了很久,“那apple就买给mummy,mummy嫁给apple。”
采乐和悦雅又笑了起来,采乐用力的吻了吻他,“笨小孩,如果女孩子不喜欢冰淇淋,就买她喜欢的东西啊!”
apple释然的笑了起来,稚气的脸上,显得那样的欣喜,他害羞般的看着悦雅满面笑意的脸,“mummy,笨小孩,你假装不喜欢冰淇淋,daddy会买其他的东西给你。”
悦雅眨了眨眼睛,“那mummy要假装喜欢什么呢?”
apple想了想,“mummy喜欢apple。”
采乐轻轻抚着apple的头,“所以daddy把apple送给了mummy……。”
夜风中,他们的对话一字一字的传进余梦杨的耳中,他的脸色变得越来越沉,就像天空中正在滴雨的云。
夜雨中,爱琴海泛起了巨大的浪花,拍击着海岸,一阵一阵的浪潮,就像余梦杨起伏不定的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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