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懒腰,然後左右观望,承载著温暖阳光的双眼倒映著空无一人的房间,一双清淡的眼睛平静无波,脑中却不断运转著心计,要如何提醒亨利提放亚力士呢?
写字画图什麽自然不适用,他绝不能暴露他的身份。
太明显的提示不能,太隐晦的暗示也不能,虽然小笨熊有时笨笨的,但他有时也有一些小聪明在,绝不能让他存有任何怀疑。
当戈卿正在沈思的时候,一个赤裸著身体的男孩从浴室里裸奔出来,快速地窜到衣柜前取了一套睡衣,然後又极速奔回浴室里穿衣服,期间的过程全落在戈卿眼底。
戈卿望了一眼自己的下半身,哇靠,他又……作家的话: 这章略显戈卿的欲望,为以後的肉肉铺了一点梗,呼呼
17 威胁
在别无他法之下,戈卿所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借由搞破坏来提醒亨利,他用利齿撕咬亨利的床单,又或者把衣柜当做磨爪器,一天到晚把亨利气得头上冒出烟来,虽然他总是把亨利气得痒痒的,可是後者还是很耐性地把他抓到原地来个历时半个小时的训话。
戈卿暗地在想,来硬的对小笨熊完全是在给他添麻烦,来软的对他又不痛不痒,不过小笨熊生气的样子还真可爱,让他忍不住还想要更激他一点……再激他一点。
可是那天戈卿很确切地把亨利给激怒了,亨利把亚力士邀请到他房间里,两人趴在矮桌子上讨论课业,亚力士是留级生,他比亨利大了整整两岁,也比他高了不少,他们亲密地在矮桌子上聊天,还时不时互揍玩闹,戈卿躲在床底下,见亚力士放在亨利侧腰上的手,气得牙痒痒的,探头就狠狠地咬了亚力士一口。
就算只是一只小花豹,可他牙齿的锋利和咬合力度还是很惊人的,亚力士被他咬了一口,牙印顿现,血流不止,他怔忡半响,看见了戈卿之後脸上表情明显是愤怒和震惊,“亨利,这……这是什麽东西?”亚力士眼中的愤怒一转即逝,虽然只是一霎那,却逃不过戈卿凌厉的眼神,愤怒之後,习惯性的和颜悦色涌上。
亨利吸了一口凉气,双手抱起戈卿,“它是我最近收养的小动物,它现在受了伤,等它伤痊愈了之後我就会放它回去後山。”亨利责备地拍了戈卿几下,对亚力士轻声说道。
亚力士用纸巾压著伤口,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轻抚亨利的头发,“你真是个善良的孩子。”戈卿瞪著亚力士的手,恨不得再冲上千去再咬上一口。
亨利抱歉地把亚力士送出去,转头拿起玄关处的鞋子往戈卿的屁股拍了下去,“我说不准咬人的!你有没有听进耳朵里面?!”戈卿没见过亨利这小人儿这麽生气,他左右闪躲,躲入床底下的时候还被亨利强硬地拖出来,“我说过你不能伤害我的朋友,我现在很生气!”小人儿气得有些语无伦次,双手不知轻重地落下,他闪躲不及,只好从窗台窜出去,连番几个漂亮的跳跃,逃入一旁的小树林里。
戈卿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看来时的路,小笨熊气疯了,现在不是和他心平气和解决事情的好时机,他还是到小树林里躲一躲,待小人儿气消之後再回去吧!
他知道小笨熊现在为什麽这麽生气,他从小到大的朋友就屈指可数,亚力士可是他难得的朋友,下意识地想要保护自己珍贵的东西是很正常的,可如果亚力士是小笨熊的好朋友,他自然也在戈卿的保护范畴里,但亚力士不是,所以戈卿要想尽办法让他离开。
他承认刚才他是冲动了,对小笨熊的占有欲让他冲昏了脑袋才会去狠狠地咬了亚力士一口,戈卿边奔跑著,一边沈默地思考,两个小时後吧,两个小时後他再回去和小笨熊道歉,反正他长得这麽可爱,随意地翻个滚儿也能让小笨熊哈哈大笑,要哄他高兴也不会是多难的事情。
18 威胁
两个小时後,戈卿慢悠悠地走回来,竟然发现小笨熊的寝室房门半撇开,疾步走进去一瞧,半个人影都没有,空调还开著呢,书包什麽的还保持著戈卿刚刚离开时候的样子。
小笨熊做事情总是细心细腻,不曾粗心大意,所以戈卿立即慌了起来,他抬起前腿,左右张望也不见那发怒的人儿,立马转头往外奔去,他从小就是天才,智商比一般人高上许多,念书对他来说没有难度,一连几个跳级,在十五岁那年,他进入大学,主修心理学,专门是犯罪心理。
不甘於大学时期的一成不变,他在大二那年决定辍学,藉由自己的专业知识混入黑帮之中,他仿佛有预知的能力,可以借由某个线索逐步琢磨,甚至揣摩敌人的心理,为龙门立下不少大功,进而获得各个兄弟的崇拜和拥戴,成为最年轻的一方老大。
根据最普通的心理学,他细细揣摩小笨熊的心思,继而猜测他会选择的路线,小笨熊是左撇子,所以做事情都会习惯性地选择右,选了右之後,以他单纯的脑袋,应该会选择一个反方向的路走,所以这一次他会选择往左走,小笨熊又是一个天生懒骨头的人,他总是喜欢走捷径,选择最短的那条路走,所以这次也是右边,戈卿就这样左拐右拐,很快地一个熟悉的背影就撞入他眼中。
“小笨熊。”戈卿大呼,脑海中明明出现的是这三个字眼,从豹嘴出来的却是一声嘶哑的吼声,亨利听了,倏地转过身来然後用戈卿从未见过的速度扑到戈卿身上,把他抓了起来。
戈卿吓了一大跳,四肢在半空中不停地挥舞著,可见著了亨利隐隐泛红的眼底後,慢慢地就不动了,乖顺地窝在亨利的怀里,头轻轻地靠著亨利的肩膀,舒服地打著呼噜呼噜,亨利轻抚戈卿身上的毛发,低声道,“大蠢猫,你快吓死我了。”
戈卿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深邃的眼眸盯著亨利,舌头舔舔亨利纤瘦的下巴,他才不是大蠢猫,他是豹子!其实这一连贯的猫科类动作是自然的发生的,仿佛是深刻在骨子里的习性,戈卿想改都改不了,不过他也认为不用改,一只豹如果站立起来学习人类走路的场景看起来也很诡异,不是吗?
“我再也不打你了,你改天生气了也别乱跑,吓死我了。”让戈卿舒舒服服地躺在他怀中,亨利慢慢地往来时的路走回宿舍,“要跑也不要跑太远,迷路就不好了,我是路痴,认不得路的。”
亨利轻声和戈卿说话,戈卿听了,只是舔舔自己的前爪,心里暗暗说著,“只要你跟那个亚力士一刀两断他就不生气”,戈卿竭力地用眼神传递信息给亨利,不过後者看不明白,还伸手扯了一下戈卿的眼皮,以为他的眼睛出了什麽奇怪的毛病。
“我说过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你还记不记得?”回到自己的寝室,亨利戳戳戈卿的肚子,俯首在他的额头处
写字画图什麽自然不适用,他绝不能暴露他的身份。
太明显的提示不能,太隐晦的暗示也不能,虽然小笨熊有时笨笨的,但他有时也有一些小聪明在,绝不能让他存有任何怀疑。
当戈卿正在沈思的时候,一个赤裸著身体的男孩从浴室里裸奔出来,快速地窜到衣柜前取了一套睡衣,然後又极速奔回浴室里穿衣服,期间的过程全落在戈卿眼底。
戈卿望了一眼自己的下半身,哇靠,他又……作家的话: 这章略显戈卿的欲望,为以後的肉肉铺了一点梗,呼呼
17 威胁
在别无他法之下,戈卿所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借由搞破坏来提醒亨利,他用利齿撕咬亨利的床单,又或者把衣柜当做磨爪器,一天到晚把亨利气得头上冒出烟来,虽然他总是把亨利气得痒痒的,可是後者还是很耐性地把他抓到原地来个历时半个小时的训话。
戈卿暗地在想,来硬的对小笨熊完全是在给他添麻烦,来软的对他又不痛不痒,不过小笨熊生气的样子还真可爱,让他忍不住还想要更激他一点……再激他一点。
可是那天戈卿很确切地把亨利给激怒了,亨利把亚力士邀请到他房间里,两人趴在矮桌子上讨论课业,亚力士是留级生,他比亨利大了整整两岁,也比他高了不少,他们亲密地在矮桌子上聊天,还时不时互揍玩闹,戈卿躲在床底下,见亚力士放在亨利侧腰上的手,气得牙痒痒的,探头就狠狠地咬了亚力士一口。
就算只是一只小花豹,可他牙齿的锋利和咬合力度还是很惊人的,亚力士被他咬了一口,牙印顿现,血流不止,他怔忡半响,看见了戈卿之後脸上表情明显是愤怒和震惊,“亨利,这……这是什麽东西?”亚力士眼中的愤怒一转即逝,虽然只是一霎那,却逃不过戈卿凌厉的眼神,愤怒之後,习惯性的和颜悦色涌上。
亨利吸了一口凉气,双手抱起戈卿,“它是我最近收养的小动物,它现在受了伤,等它伤痊愈了之後我就会放它回去後山。”亨利责备地拍了戈卿几下,对亚力士轻声说道。
亚力士用纸巾压著伤口,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轻抚亨利的头发,“你真是个善良的孩子。”戈卿瞪著亚力士的手,恨不得再冲上千去再咬上一口。
亨利抱歉地把亚力士送出去,转头拿起玄关处的鞋子往戈卿的屁股拍了下去,“我说不准咬人的!你有没有听进耳朵里面?!”戈卿没见过亨利这小人儿这麽生气,他左右闪躲,躲入床底下的时候还被亨利强硬地拖出来,“我说过你不能伤害我的朋友,我现在很生气!”小人儿气得有些语无伦次,双手不知轻重地落下,他闪躲不及,只好从窗台窜出去,连番几个漂亮的跳跃,逃入一旁的小树林里。
戈卿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看来时的路,小笨熊气疯了,现在不是和他心平气和解决事情的好时机,他还是到小树林里躲一躲,待小人儿气消之後再回去吧!
他知道小笨熊现在为什麽这麽生气,他从小到大的朋友就屈指可数,亚力士可是他难得的朋友,下意识地想要保护自己珍贵的东西是很正常的,可如果亚力士是小笨熊的好朋友,他自然也在戈卿的保护范畴里,但亚力士不是,所以戈卿要想尽办法让他离开。
他承认刚才他是冲动了,对小笨熊的占有欲让他冲昏了脑袋才会去狠狠地咬了亚力士一口,戈卿边奔跑著,一边沈默地思考,两个小时後吧,两个小时後他再回去和小笨熊道歉,反正他长得这麽可爱,随意地翻个滚儿也能让小笨熊哈哈大笑,要哄他高兴也不会是多难的事情。
18 威胁
两个小时後,戈卿慢悠悠地走回来,竟然发现小笨熊的寝室房门半撇开,疾步走进去一瞧,半个人影都没有,空调还开著呢,书包什麽的还保持著戈卿刚刚离开时候的样子。
小笨熊做事情总是细心细腻,不曾粗心大意,所以戈卿立即慌了起来,他抬起前腿,左右张望也不见那发怒的人儿,立马转头往外奔去,他从小就是天才,智商比一般人高上许多,念书对他来说没有难度,一连几个跳级,在十五岁那年,他进入大学,主修心理学,专门是犯罪心理。
不甘於大学时期的一成不变,他在大二那年决定辍学,藉由自己的专业知识混入黑帮之中,他仿佛有预知的能力,可以借由某个线索逐步琢磨,甚至揣摩敌人的心理,为龙门立下不少大功,进而获得各个兄弟的崇拜和拥戴,成为最年轻的一方老大。
根据最普通的心理学,他细细揣摩小笨熊的心思,继而猜测他会选择的路线,小笨熊是左撇子,所以做事情都会习惯性地选择右,选了右之後,以他单纯的脑袋,应该会选择一个反方向的路走,所以这一次他会选择往左走,小笨熊又是一个天生懒骨头的人,他总是喜欢走捷径,选择最短的那条路走,所以这次也是右边,戈卿就这样左拐右拐,很快地一个熟悉的背影就撞入他眼中。
“小笨熊。”戈卿大呼,脑海中明明出现的是这三个字眼,从豹嘴出来的却是一声嘶哑的吼声,亨利听了,倏地转过身来然後用戈卿从未见过的速度扑到戈卿身上,把他抓了起来。
戈卿吓了一大跳,四肢在半空中不停地挥舞著,可见著了亨利隐隐泛红的眼底後,慢慢地就不动了,乖顺地窝在亨利的怀里,头轻轻地靠著亨利的肩膀,舒服地打著呼噜呼噜,亨利轻抚戈卿身上的毛发,低声道,“大蠢猫,你快吓死我了。”
戈卿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深邃的眼眸盯著亨利,舌头舔舔亨利纤瘦的下巴,他才不是大蠢猫,他是豹子!其实这一连贯的猫科类动作是自然的发生的,仿佛是深刻在骨子里的习性,戈卿想改都改不了,不过他也认为不用改,一只豹如果站立起来学习人类走路的场景看起来也很诡异,不是吗?
“我再也不打你了,你改天生气了也别乱跑,吓死我了。”让戈卿舒舒服服地躺在他怀中,亨利慢慢地往来时的路走回宿舍,“要跑也不要跑太远,迷路就不好了,我是路痴,认不得路的。”
亨利轻声和戈卿说话,戈卿听了,只是舔舔自己的前爪,心里暗暗说著,“只要你跟那个亚力士一刀两断他就不生气”,戈卿竭力地用眼神传递信息给亨利,不过後者看不明白,还伸手扯了一下戈卿的眼皮,以为他的眼睛出了什麽奇怪的毛病。
“我说过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你还记不记得?”回到自己的寝室,亨利戳戳戈卿的肚子,俯首在他的额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