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了,但林三宝仍是垂软,全无一点反应。
宫子羽终于如愿和林三宝发生了肌肤之亲,可他此时只能紧闭着眼睛,完全不敢看林三宝会是多么绝望的表情。
凌日风已经连取笑都不屑了,他现在只觉得林三宝是个可怜的小丑,只想赶紧把他打发,看着就不舒服,“好了,宫子羽,别耍他了。”
宫子羽闻言,擦擦嘴巴,背对林三宝站起来,“一切听凌寨主吩咐。”
凌日风看了看林三宝,此时他的眼神已经完全失去了神采,死灰色的瞳孔里只余无穷的绝望,“把他赶出去吧,看着就滑稽。”
“是,大当家。”
绳子一松脱开来,林三宝就跌在地上,他没有扑过去把宫子羽撕了,也没有去跟凌日风厮杀,他甚至没有意识别人在看他笑话,他就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宫子羽头也不回地跟凌日风走回主楼去了,连看热闹的人都厌烦了散去了,林三宝依旧在那里坐着。
好一会,他听到了一阵唱曲的声音传来,是那日宫子羽在瞭望台上唱给他听的那首南方小曲:
“……愁绝天涯离别恨,羞寻梦里合欢情,雪压陇头花,云遮天际月;垂死难乞一面缘,石上空留三生证……”
垂死难乞一面缘,石上空留三生证。
林三宝强运真气,吐干净最后一口毒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整理好衣服,慢慢走进了那阴森的山林里,消失无踪。
13
凌日风在主楼高处的房间看着林三宝消失,啧了啧舌头,“小戏子你还真的能做到这么绝啊,垂死难乞一面缘,你这是叫他死也别死在你跟前啊。”
宫子羽停下打节拍的手,拿那银戒指划他的脸,落下一道浅浅的血痕,“要是哪天你失败了,我也一样会这样对你。”
凌日风才下去的欲火又上来了,不做太多的调情,脱下裤子就顶了进去,宫子羽皱着眉头搭着他的肩,慢慢张开后庭把他绞进去,才开始就着舒服的节奏律动。
“宫子羽……”
温热紧实的抽插中,凌日风搂住了宫子羽的腰,不再叫他小戏子了,“我,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傲慢,嚣张,水性杨花……啊!”
宫子羽用力抽了凌日风一个耳光,但凌日风非但不生气,反而更加兴奋地挺动了起来,宫子羽调整一下姿势,双腿环在他腰上,搂住他的背。
环在凌日风身后的手慢慢摸入衣袖,抽出匕首,宫子羽慢慢把刀身拔出,刀尖对准了凌日风后心。
凌日风仿佛感觉到了一丝兵器的冷,未及反应,宫子羽就尖叫一声,把手掌摁在自己胸膛上使劲揉捏着两处乳尖。
一层层艳丽的鲜血从他手下漫出,染了他一身的红,妖冶得令人心慌。宫子羽抬起手,伸出舌头把掌心的血舔进嘴里,又去揉弄自己的欲望。
凌日风低吼一声,用力按住宫子羽的臀齐根顶入,又一次泄得酣畅痛快。
宫子羽翻了下去,掌心处是混着血水的白色浊液,他割下一角长袍擦手,包扎掌心伤口。
凌日风握住他的手,把匕首拿了过来,“以后,你划我的手。”
宫子羽斜斜挑起眼角,泛起个妩媚的笑,“多谢凌寨主。”
距离锦澜城两百里路,就是海晏青封地中另一处甚为重要的城池锦荣城。与锦澜城百业俱兴的繁华相比,锦荣城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地处两国国土交界,是胡商进出,文化交流的重要汇聚之地,也因为如此,在锦荣城到处可见高目深鼻,眸色肤色各异的胡人,虽然能够进入城内的胡人都是有良民证,但真正进到了城内是否还是良民,就因人而异了。
胡姬酒肆里,一群胡人正在赌钱喝酒,他们身材魁梧,粗声粗气,很多中土过客都不敢靠近,打了酒就匆匆离去,整个大堂就只有他们一大桌子的人,以及角落里一个闷头喝酒的蓬头垢面的中土汉子。
“妈的!又是大!不公平!你出千!”三两个连续输了几盘的色目人用生硬的汉语短促地向庄家叫骂,庄家大方地把赌具往他们跟前一推,让他们验明并无作弊。他们找不出猫腻,心里越发憋屈,“哼”地喊老板拿一种西域烈酒来,说要洗刷霉气。
掌柜陪着笑容道,“不好意思,最后一坛也让那位客官买走了。”说着,就指了指角落里的那个邋遢汉子。
“妈的!”为首一个高大的色目人踹了一脚椅子,飞奔到那汉子跟前一脚踹上了他的桌子,“滚!倒霉鬼!害我输钱!欠打!”
那醉熏熏的汉子抬了抬头,却是林三宝,满脸胡子拉渣,双目呆滞,似乎听不懂那色目人喊什么,看了他一眼,又倒头要睡。
这动作彻底激怒了他们,他们冲过来把林三宝踢翻在地,对他拳打脚踢起来。
林三宝一动不动,被打得血流满脸了也一声不吭,掌柜怕闹成人命,连忙过来劝架,那群色目人也觉得欺负这样一个脓包不解气,每人补上一脚,就又回去赌了。
“妈的,死醉鬼,好武器。”忽然,一个色目人看见了林三宝横放在座位边上的银枪,一眼就认出这非是凡品,就想要顺手牵羊。
林三宝一瞬如雷似电地跃起,一手钳住了那色目人的手腕,把他摔了开去,“别动我的枪。”
“混蛋!”
林三宝的反抗让他们重新上了火气,马上围聚过来开打,林三宝不动手则已,一动手便把满腔愤怒冤屈都发作了出来,不消一会就把那几个高大健硕的色目人撂倒在地。其他色目人看同胞受辱,高声叫骂着听不懂的语言围攻了过来,酒家里顿时碗打盘飞。
如此大的动静惹得街上途人人纷纷围观,那个以一敌十七八的邋遢汉子了得的身手也惹得平日受胡人欺负的百姓拍手叫好。
林三宝就着醉意开打,手下没有分寸,那群色目人分明已经胆怯要逃,但在他看来,这些人仿佛每一个都是凌日风,他怒吼着举起银枪,就往一个逃跑的色目人背心刺去。
一把碧蓝色的长剑“珰”地一声挑开了林三宝的银枪,林三宝只知道又有人要跟他作对,便调转枪头来缠上那把宝剑,但使剑的人并不焦急,轻轻松松地就跟林三宝打了个平手。
那是个跟林三宝年龄相仿的公子,看打扮是个富贵人家。他一边把林三宝的攻势压下,一边跟他说话,“你所仇恨的人明明不是他们,何必把火气撒在他们身上呢?”
这句话让林三宝顿了一顿,他收起长枪,脚步不稳地往店外走,没走几步,就猛地一跪,靠着长枪才勉强支撑住了内外俱伤的身体。
富家公子走过去,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叹了口气,“让英雄气短的,不过是儿女情长吧?”
林三宝瞪大眼睛,惊讶地转过头去看他。
宫子羽终于如愿和林三宝发生了肌肤之亲,可他此时只能紧闭着眼睛,完全不敢看林三宝会是多么绝望的表情。
凌日风已经连取笑都不屑了,他现在只觉得林三宝是个可怜的小丑,只想赶紧把他打发,看着就不舒服,“好了,宫子羽,别耍他了。”
宫子羽闻言,擦擦嘴巴,背对林三宝站起来,“一切听凌寨主吩咐。”
凌日风看了看林三宝,此时他的眼神已经完全失去了神采,死灰色的瞳孔里只余无穷的绝望,“把他赶出去吧,看着就滑稽。”
“是,大当家。”
绳子一松脱开来,林三宝就跌在地上,他没有扑过去把宫子羽撕了,也没有去跟凌日风厮杀,他甚至没有意识别人在看他笑话,他就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宫子羽头也不回地跟凌日风走回主楼去了,连看热闹的人都厌烦了散去了,林三宝依旧在那里坐着。
好一会,他听到了一阵唱曲的声音传来,是那日宫子羽在瞭望台上唱给他听的那首南方小曲:
“……愁绝天涯离别恨,羞寻梦里合欢情,雪压陇头花,云遮天际月;垂死难乞一面缘,石上空留三生证……”
垂死难乞一面缘,石上空留三生证。
林三宝强运真气,吐干净最后一口毒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整理好衣服,慢慢走进了那阴森的山林里,消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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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日风在主楼高处的房间看着林三宝消失,啧了啧舌头,“小戏子你还真的能做到这么绝啊,垂死难乞一面缘,你这是叫他死也别死在你跟前啊。”
宫子羽停下打节拍的手,拿那银戒指划他的脸,落下一道浅浅的血痕,“要是哪天你失败了,我也一样会这样对你。”
凌日风才下去的欲火又上来了,不做太多的调情,脱下裤子就顶了进去,宫子羽皱着眉头搭着他的肩,慢慢张开后庭把他绞进去,才开始就着舒服的节奏律动。
“宫子羽……”
温热紧实的抽插中,凌日风搂住了宫子羽的腰,不再叫他小戏子了,“我,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傲慢,嚣张,水性杨花……啊!”
宫子羽用力抽了凌日风一个耳光,但凌日风非但不生气,反而更加兴奋地挺动了起来,宫子羽调整一下姿势,双腿环在他腰上,搂住他的背。
环在凌日风身后的手慢慢摸入衣袖,抽出匕首,宫子羽慢慢把刀身拔出,刀尖对准了凌日风后心。
凌日风仿佛感觉到了一丝兵器的冷,未及反应,宫子羽就尖叫一声,把手掌摁在自己胸膛上使劲揉捏着两处乳尖。
一层层艳丽的鲜血从他手下漫出,染了他一身的红,妖冶得令人心慌。宫子羽抬起手,伸出舌头把掌心的血舔进嘴里,又去揉弄自己的欲望。
凌日风低吼一声,用力按住宫子羽的臀齐根顶入,又一次泄得酣畅痛快。
宫子羽翻了下去,掌心处是混着血水的白色浊液,他割下一角长袍擦手,包扎掌心伤口。
凌日风握住他的手,把匕首拿了过来,“以后,你划我的手。”
宫子羽斜斜挑起眼角,泛起个妩媚的笑,“多谢凌寨主。”
距离锦澜城两百里路,就是海晏青封地中另一处甚为重要的城池锦荣城。与锦澜城百业俱兴的繁华相比,锦荣城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地处两国国土交界,是胡商进出,文化交流的重要汇聚之地,也因为如此,在锦荣城到处可见高目深鼻,眸色肤色各异的胡人,虽然能够进入城内的胡人都是有良民证,但真正进到了城内是否还是良民,就因人而异了。
胡姬酒肆里,一群胡人正在赌钱喝酒,他们身材魁梧,粗声粗气,很多中土过客都不敢靠近,打了酒就匆匆离去,整个大堂就只有他们一大桌子的人,以及角落里一个闷头喝酒的蓬头垢面的中土汉子。
“妈的!又是大!不公平!你出千!”三两个连续输了几盘的色目人用生硬的汉语短促地向庄家叫骂,庄家大方地把赌具往他们跟前一推,让他们验明并无作弊。他们找不出猫腻,心里越发憋屈,“哼”地喊老板拿一种西域烈酒来,说要洗刷霉气。
掌柜陪着笑容道,“不好意思,最后一坛也让那位客官买走了。”说着,就指了指角落里的那个邋遢汉子。
“妈的!”为首一个高大的色目人踹了一脚椅子,飞奔到那汉子跟前一脚踹上了他的桌子,“滚!倒霉鬼!害我输钱!欠打!”
那醉熏熏的汉子抬了抬头,却是林三宝,满脸胡子拉渣,双目呆滞,似乎听不懂那色目人喊什么,看了他一眼,又倒头要睡。
这动作彻底激怒了他们,他们冲过来把林三宝踢翻在地,对他拳打脚踢起来。
林三宝一动不动,被打得血流满脸了也一声不吭,掌柜怕闹成人命,连忙过来劝架,那群色目人也觉得欺负这样一个脓包不解气,每人补上一脚,就又回去赌了。
“妈的,死醉鬼,好武器。”忽然,一个色目人看见了林三宝横放在座位边上的银枪,一眼就认出这非是凡品,就想要顺手牵羊。
林三宝一瞬如雷似电地跃起,一手钳住了那色目人的手腕,把他摔了开去,“别动我的枪。”
“混蛋!”
林三宝的反抗让他们重新上了火气,马上围聚过来开打,林三宝不动手则已,一动手便把满腔愤怒冤屈都发作了出来,不消一会就把那几个高大健硕的色目人撂倒在地。其他色目人看同胞受辱,高声叫骂着听不懂的语言围攻了过来,酒家里顿时碗打盘飞。
如此大的动静惹得街上途人人纷纷围观,那个以一敌十七八的邋遢汉子了得的身手也惹得平日受胡人欺负的百姓拍手叫好。
林三宝就着醉意开打,手下没有分寸,那群色目人分明已经胆怯要逃,但在他看来,这些人仿佛每一个都是凌日风,他怒吼着举起银枪,就往一个逃跑的色目人背心刺去。
一把碧蓝色的长剑“珰”地一声挑开了林三宝的银枪,林三宝只知道又有人要跟他作对,便调转枪头来缠上那把宝剑,但使剑的人并不焦急,轻轻松松地就跟林三宝打了个平手。
那是个跟林三宝年龄相仿的公子,看打扮是个富贵人家。他一边把林三宝的攻势压下,一边跟他说话,“你所仇恨的人明明不是他们,何必把火气撒在他们身上呢?”
这句话让林三宝顿了一顿,他收起长枪,脚步不稳地往店外走,没走几步,就猛地一跪,靠着长枪才勉强支撑住了内外俱伤的身体。
富家公子走过去,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叹了口气,“让英雄气短的,不过是儿女情长吧?”
林三宝瞪大眼睛,惊讶地转过头去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