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着老师当年拿着羽毛笔认真的写下这些字的情景,后来不禁又笑了,那个年代,老师肯定不会用羽毛笔了啊!不过,据说这种花体写法在过去是贵族们使用的字体,那些讲究华服豪宴的贵族们在一张张制作精美的帖子上用羽毛笔写上最华贵的字体,传达出主人最高的礼仪修养。他们就是用最繁复的字体和礼服、礼仪把自己区别成不可侵犯的阶级。但其实,这种字体,不甚实用,也难怪到后面几本手札,字体就变了,成了那种最简洁、最实用、“最平民”的字体,但是一丝不苟的风采依旧存在。

    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睛,摘下眼镜,准备歇一歇,这久一直在赶作业,眼睛视力下降了一些,但是只要一想到秦弦那张不管高兴与否都没有太大变化的脸就有了用不尽的动力,也不知道那个家伙有没有好好吃饭,按时睡觉。

    抱着书站在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抬眼一看,银杏树下那个身影,绝对不会认错。

    “你什么时候到这里的?”

    “今早!”

    “也不告诉我,我可以去接你!”

    秦弦见林君复瞪了自己一眼,也没接林君复的话,把他手中的书接过来抱着,伸出右手,看着一只白皙的手递过来,握住。

    “你很忙!”秦弦还是解释了一下,他和公司的考察团一起来的,十多个人,现在他们去参观合作企业了,昨天嘉树说是今天会来图书馆,就来这里等他,果然不一会就见到了人。

    林君复听见秦弦的理由,一时怔住了,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嘟囔着说,“那也要去接你啊!”

    毕竟是校园里边,两个男人牵手走在一起还是有些回头率的,林君复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秦弦的手很大,暖暖的,握的不是很紧,但是也绝对挣不开,心中不知怎的就有了莫大的勇气,对啊,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并不需要胆怯啊!想到这里,林君复不禁嘴角上扬,突然玩心大起,站到了窄窄的花坛沿上,慢慢的向前走,秦弦拉着他的左手,他自己摇摇晃晃的控制着平衡,虽然慢,但是并没有“摔下去”。这种小女生的做法,似乎娱乐了秦弦,他一边照看着林君复,担心他崴了脚,一边看着林君复的笑脸,嘴角情不自禁的就扬了起来。

    现在是午间,阳光正好,暖暖的,并不热,这座城市真的很不错,过了一个长椅,林君复随口问牵着自己的手的秦弦,“午餐要吃什么?”

    秦弦看着身边的男人孩子气的拉着路边低矮的树枝不放,一边转过身来问自己,斑驳的阳光洒在男人的身上,几个落在脸上的光斑把那几块小小的皮肤显得更加白皙,秦弦突然就不开心了,随口说出心中所想,“你做的!”

    “你不开心?”林君复一瞬间就捕捉到了秦弦的心情变化。

    “没有!”秦弦很快就恢复过来了,虽然在别人眼中他根本就没有变化。他其实是借着刚才的光斑,明显的感觉到了自己的爱人眼底的疲劳,以及眼角小小的细纹,有些许厚度的镜片。这份感情,蹉跎的不只是年华,未曾相逢的时候心中想的永远是17岁的林嘉树,而如今,自己宛若换了一个人,爱人也不再是青春年少,他变老了。原来,他们在没有彼此陪伴的时候,已经各自过了那么多年!青春年少永远只存在于记忆里,残忍的现实一再的提醒着秦弦他错过了什么,突然间,秦弦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爱人就算是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也早已经长成了一个很强大的人,他怎么可以忘了,林嘉树从来都不是一个需要别人特别照顾的弱者。所以,他们之间,浪费了至少十年的时间。

    林君复见秦弦不想说也就没有接着问,可能是在外边待久了,西方人那种对于隐私的“过分”在意的思想也多少影响到了林君复,问一遍别人不说,他也就不问了,他总觉得人家要是想说,不用问也会知道。有时候,给彼此之间一些空间也没有什么不好。

    然而,秦弦见爱人并没有“追根问底”,心中更不舒服了,他觉得两人之间有着一条很宽的河,有十年那么宽,眉头皱的可以绞死苍蝇。

    林君复一看秦弦的样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心中不禁一叹,十年了,怎么还是一个脾气,什么也不说,就等着别人去发现去问,如果人家问的不及时,他就会不开心,问他原因他却绝对不会说出来。

    “秦弦,像你这样,根本就不会有女朋友嘛!”

    林君度明显感觉握着自己的手加重了力度,好像在提醒自己要谨言慎行,笑了笑,“你不开心,我问你你又不告诉我,我不问你,你还是不开心,和小孩子一样,女孩子很少喜欢这样的啊,不过,你不一样,你的其他优势完全可以扭转局面。”

    秦弦听得林君复这样说,又见他笑眯眯的眼神,这才确信自己被耍了,心中懊恼的不行,觉得有点丢脸,但同时心里是欢喜的,自己的心思原来真的有一个人可以猜的那么准。

    两人就这样边走边聊,林君复正好可以给秦弦实地介绍一下电话里说过的地方,秦弦则把幻想中的场景一一对应上,这样的感觉是很新奇的,电话里的内容被一一验证,就好像在一个奇妙的旅程中探索求证只有两人知晓的辛秘,那是独属于两人的乐趣。

    奇妙之旅结束的地方就是林君复租住的小小公寓,房东是一位银发老太太,喜欢穿各式各样的优雅的套装,喝半勺糖的咖啡,定时修建花枝,还养着一只全白的猫咪。那是一位精致、优雅的老太太,现在依稀可见年轻时候的风姿,平日里把生活打理的一丝不苟,喜欢阅读和旅行,所以她现在就在某一个地方旅行。林君复似乎第一次看房子就得了老太太的喜欢,所以一直租住了这么多年,两人之间早已经超过了房东和房客的关系,几乎和奶奶与孙儿之间的关系等同了,不过,林君复还是要付房租的,老太太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老太太格外喜欢c国的丝绸和刺绣,林君复早年曾经送过她一幅苏绣风景图,绣的是烟雨三月的江南小镇,老太太极为喜欢,一直挂在一楼客厅里面。林君复租的是三楼,包括那个小阁楼。二楼是老太太的生活区,一楼是公共区域。

    林君复领着秦弦经过花园,过了屋子的立柱,打开门,白的喵星人立刻就冲了出来,看到陌生人后立刻就跳得远远的,冰蓝色的眼睛一直看着着林君复叫,林君复看的好笑,蹲下身,猫咪立刻就跳到他的怀里,进而趴在他的肩膀上,对着后面的秦弦叫,尾巴一摇一摇的。

    “这是詹姆斯太太的猫,叫黛西,我记得是我来这里的第二年的时候珍妮小姐送来给詹姆斯太太的,黛西很喜欢吃甜食!”林君复一边领着秦弦去三楼一边抚摸着黛西滑顺的毛,也不介意她的尾巴一晃一晃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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