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境管用吗?”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叫离湾的人类问周围的弱小妖怪。
妖怪们面面相觑,半响才有一个年老的兔子妖站出来,先对孔千目行了一个礼,才道:“孔先生的身份太过尊贵了,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得罪了一位如此伟大的妖怪,说不定会杀妖灭口。”
孔千目从众妖的神色中明白,这是一个已经基本确立了权利结构的群体,离湾是king,老兔子是军师,站在铁笼外侧戒备豺狼妖去而复返的几只犬妖是士兵,其他妖怪都是平民。
“什么样的身份比较合适?”他神色肃穆,对离湾道,“我是流浪妖怪,可以冒充明王妖境内大部分官员。”
“你身上的东西都被搜走了,如果冒充,我们首先要确定不会被看出破绽,然后,你必须带着一两件能证明身份的证物。”离湾坐在木箱子上,脑袋靠着孔千目华美的翎羽般垂下无数蓝、绿、黄三色眼睛的衣摆,撒娇样蹭蹭,安慰道,“不要有太大压力,如果我真的被九歌大司命选中,会想办法救你们的。”
他试图分散孔千目的压力。从云端跌落泥潭的慌乱会使妖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所以他先给他一个看似靠谱的希望。
但孔千目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他前一句话上,不被看出破绽,或者……不被泄密——离湾已经完全否认了他“冒充”的主意。人类不可能获得妖怪的臣服,周围这群妖怪一旦有更好的选择,就会舍弃弱小的人类。
“介绍下情况好吗?我穿境时失去意识,再醒来就是这儿了。”
离湾道:“我们现在在西荒,车队正在前往西荒最大的城镇‘大集’。西荒是万灵妖境流放罪犯的贫瘠区域,罪犯都会被在脸上烙上‘罪纹’,终生无法出现在其他地区。但他们的孩子不同,这些脸上没有罪纹的生灵从法律上讲是自由的。西荒的官员组织商团,每年把‘自由妖’作为商品贩卖到其他地区,以此牟利。”
“没有办法让我见到官员吗?”
“听上去很棒,”离湾笑得眉眼弯弯,顿了顿才摊开手道,“如果我们有办法的话。”
接着,他神情骤然郑重,道:“食妖魔真的在西荒出现了。一个月前只是弱小的平民,最近越来越多的官员被放了调味料的尸骸被发现,造成巨大恐慌。官府已经发函,禁止外来妖口接近官员,无论公众场合还是私下交流。你在明王妖境也听过吧,食妖魔早就被传得跟妖王差不多了,警戒等级非常高。”
孔千目吃惊地瞪大眼睛,肃然道:“食妖魔从未长久停留在一个地方,而且,很少有尸体被发现。某位妖王曾研究出一种法器,将法器带到失踪者的故居,就能显示出死者的死状,否则食妖魔能否被发现都是个问题。你所说的,很可能不是历史上的食妖魔。”
离湾一愣,勾起嘴角,低声道:“历史上横行数千年的食妖魔,真的只是一只妖吗?那么长的时间,穿越那么多妖境,如果食妖魔真的活了如此多的岁月,他肯定已经是妖王了,而妖王,在妖境历史上向来作为神被无数信徒朝拜,或者……模仿。”
所有听到这句话的妖怪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包括孔千目。
“不,那太可怕了!”美艳的鸟妖吉尔居然吓得痛哭起来。
被她带动,妖怪中居然有好几个小妖大声哭起来,更有妖跌坐在地,簌簌发抖,更多的妖怪低头对着笼子角落里粗劣的人形木雕跪拜祈祷。
“有那么可怕吗?”离湾疑惑地望向老兔子。
老兔子也是站不稳的妖怪之一,他目光望着作为万灵妖王象征的人形木雕,似乎从上面吸取勇气,结结巴巴的对离湾解释:“传说食妖魔会活生生的撬开妖怪的头骨,用勺子挖脑浆吃,那时候妖怪还能清醒的感觉到脑袋的剧痛。”妖怪中发出几声尖叫,哭得更凶了,“他还能活着把妖怪的筋抽出来,或者把妖怪放在酒里泡醉了活活吞掉……”
“别说了!”孔千目的声音不大,但极富威严,“我们现在要考虑的不是食妖魔,而是如何从这里离开。”
离湾脸上仍带着笑——或许是气质问题,这群妖怪总是忘记他是人类,妖怪们的合法食物。倒是孔雀,意外的体贴呢。
“西荒里净水是很珍贵的东西。”离湾本人非常镇定,还有心思用玩笑把话题岔开,“这里有毛的妖怪每天都要清理毛发,有伤口的用口水消毒,比起逃跑,孔千目你现在急需的是把刚才从豺狼身上跳到你羽毛里的虱子弄出来。”
豺狼商团给予了这只能够穿境的大妖足够的重视,捆妖锁捆得非常严实,连手指都被绑住,生恐孔千目使用什么法术逃脱。
孔雀黝黑的眼睛在众妖怪中扫了一圈:“你能帮助我吗,离湾?”
“当然,我经常被副团长叫去梳毛呢。”离湾笑眯眯地站在箱子上,从上到下帮他梳理墨绿色羽毛斗篷。
很多妖怪都喜欢把皮毛变成衣服穿在身上,孔千目的斗篷前短后长,身前是湖绿色对襟内衬宝石蓝里衣,身后一根根长尾羽直拖到脚下,长长的绒毛是漂亮的金色,尾端的眼睛状图案极为整齐,绿色、金色、蓝色、深蓝层层分明,看得出长时间接受最好的护理,而且其主人十分健康。当然,不能忘了孔雀蓝绸般的高马尾,漂亮得离湾差点没忍心下毒手。
孔千目皱着眉头,人类把根根分明的绒毛“梳理”得散乱打结,有些地方还微微发疼。他不敢换个更加手巧的妖怪,人类再笨拙也是食物,而妖怪……想想刚才豺狼的眼神吧,他还被捆妖锁捆在木柱子上。
离湾就这样一本正经的,把孔千目摸了个遍,美妙的、“食物”的福利。
“我们离大集只有十六天的路程了。”老兔子提醒两人,“必须早做决定。”
离湾脑子里回味着孔雀挺翘的臀和结实的大腿,表面上却端正地坐在木箱子上,背后华美的翎羽像高贵的王座,十分威严:“我们缺少力量,我曾以为被捆得严严实实的新成员是,但他现在显然伤势沉重,身份也派不上用场。根据兔子的情报,豺狼商团的背后是习瑞,我们至少需要认识一个副城主级别的大妖。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这是每两天都要发生的事情,虽然事实证明没什么鸟用,但至少能分散妖怪们的精力,别被无法预知的命运逼疯。到了大集,这里大部分妖怪都会被卖给妓院、戏班、煤矿等很不好的地方,所以大家逃跑的信念都很坚定。
“比起副城主,我觉得还是离湾获得九歌大司命的赏识的可能比较大。”
“不,所有俊秀的人类都会被聚集在九歌神官面前,这太不保险了。”
“万一在这之前大家就被卖掉了呢?”
“孔先生你真的不能解开捆妖锁吗?
妖怪们面面相觑,半响才有一个年老的兔子妖站出来,先对孔千目行了一个礼,才道:“孔先生的身份太过尊贵了,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得罪了一位如此伟大的妖怪,说不定会杀妖灭口。”
孔千目从众妖的神色中明白,这是一个已经基本确立了权利结构的群体,离湾是king,老兔子是军师,站在铁笼外侧戒备豺狼妖去而复返的几只犬妖是士兵,其他妖怪都是平民。
“什么样的身份比较合适?”他神色肃穆,对离湾道,“我是流浪妖怪,可以冒充明王妖境内大部分官员。”
“你身上的东西都被搜走了,如果冒充,我们首先要确定不会被看出破绽,然后,你必须带着一两件能证明身份的证物。”离湾坐在木箱子上,脑袋靠着孔千目华美的翎羽般垂下无数蓝、绿、黄三色眼睛的衣摆,撒娇样蹭蹭,安慰道,“不要有太大压力,如果我真的被九歌大司命选中,会想办法救你们的。”
他试图分散孔千目的压力。从云端跌落泥潭的慌乱会使妖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所以他先给他一个看似靠谱的希望。
但孔千目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他前一句话上,不被看出破绽,或者……不被泄密——离湾已经完全否认了他“冒充”的主意。人类不可能获得妖怪的臣服,周围这群妖怪一旦有更好的选择,就会舍弃弱小的人类。
“介绍下情况好吗?我穿境时失去意识,再醒来就是这儿了。”
离湾道:“我们现在在西荒,车队正在前往西荒最大的城镇‘大集’。西荒是万灵妖境流放罪犯的贫瘠区域,罪犯都会被在脸上烙上‘罪纹’,终生无法出现在其他地区。但他们的孩子不同,这些脸上没有罪纹的生灵从法律上讲是自由的。西荒的官员组织商团,每年把‘自由妖’作为商品贩卖到其他地区,以此牟利。”
“没有办法让我见到官员吗?”
“听上去很棒,”离湾笑得眉眼弯弯,顿了顿才摊开手道,“如果我们有办法的话。”
接着,他神情骤然郑重,道:“食妖魔真的在西荒出现了。一个月前只是弱小的平民,最近越来越多的官员被放了调味料的尸骸被发现,造成巨大恐慌。官府已经发函,禁止外来妖口接近官员,无论公众场合还是私下交流。你在明王妖境也听过吧,食妖魔早就被传得跟妖王差不多了,警戒等级非常高。”
孔千目吃惊地瞪大眼睛,肃然道:“食妖魔从未长久停留在一个地方,而且,很少有尸体被发现。某位妖王曾研究出一种法器,将法器带到失踪者的故居,就能显示出死者的死状,否则食妖魔能否被发现都是个问题。你所说的,很可能不是历史上的食妖魔。”
离湾一愣,勾起嘴角,低声道:“历史上横行数千年的食妖魔,真的只是一只妖吗?那么长的时间,穿越那么多妖境,如果食妖魔真的活了如此多的岁月,他肯定已经是妖王了,而妖王,在妖境历史上向来作为神被无数信徒朝拜,或者……模仿。”
所有听到这句话的妖怪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包括孔千目。
“不,那太可怕了!”美艳的鸟妖吉尔居然吓得痛哭起来。
被她带动,妖怪中居然有好几个小妖大声哭起来,更有妖跌坐在地,簌簌发抖,更多的妖怪低头对着笼子角落里粗劣的人形木雕跪拜祈祷。
“有那么可怕吗?”离湾疑惑地望向老兔子。
老兔子也是站不稳的妖怪之一,他目光望着作为万灵妖王象征的人形木雕,似乎从上面吸取勇气,结结巴巴的对离湾解释:“传说食妖魔会活生生的撬开妖怪的头骨,用勺子挖脑浆吃,那时候妖怪还能清醒的感觉到脑袋的剧痛。”妖怪中发出几声尖叫,哭得更凶了,“他还能活着把妖怪的筋抽出来,或者把妖怪放在酒里泡醉了活活吞掉……”
“别说了!”孔千目的声音不大,但极富威严,“我们现在要考虑的不是食妖魔,而是如何从这里离开。”
离湾脸上仍带着笑——或许是气质问题,这群妖怪总是忘记他是人类,妖怪们的合法食物。倒是孔雀,意外的体贴呢。
“西荒里净水是很珍贵的东西。”离湾本人非常镇定,还有心思用玩笑把话题岔开,“这里有毛的妖怪每天都要清理毛发,有伤口的用口水消毒,比起逃跑,孔千目你现在急需的是把刚才从豺狼身上跳到你羽毛里的虱子弄出来。”
豺狼商团给予了这只能够穿境的大妖足够的重视,捆妖锁捆得非常严实,连手指都被绑住,生恐孔千目使用什么法术逃脱。
孔雀黝黑的眼睛在众妖怪中扫了一圈:“你能帮助我吗,离湾?”
“当然,我经常被副团长叫去梳毛呢。”离湾笑眯眯地站在箱子上,从上到下帮他梳理墨绿色羽毛斗篷。
很多妖怪都喜欢把皮毛变成衣服穿在身上,孔千目的斗篷前短后长,身前是湖绿色对襟内衬宝石蓝里衣,身后一根根长尾羽直拖到脚下,长长的绒毛是漂亮的金色,尾端的眼睛状图案极为整齐,绿色、金色、蓝色、深蓝层层分明,看得出长时间接受最好的护理,而且其主人十分健康。当然,不能忘了孔雀蓝绸般的高马尾,漂亮得离湾差点没忍心下毒手。
孔千目皱着眉头,人类把根根分明的绒毛“梳理”得散乱打结,有些地方还微微发疼。他不敢换个更加手巧的妖怪,人类再笨拙也是食物,而妖怪……想想刚才豺狼的眼神吧,他还被捆妖锁捆在木柱子上。
离湾就这样一本正经的,把孔千目摸了个遍,美妙的、“食物”的福利。
“我们离大集只有十六天的路程了。”老兔子提醒两人,“必须早做决定。”
离湾脑子里回味着孔雀挺翘的臀和结实的大腿,表面上却端正地坐在木箱子上,背后华美的翎羽像高贵的王座,十分威严:“我们缺少力量,我曾以为被捆得严严实实的新成员是,但他现在显然伤势沉重,身份也派不上用场。根据兔子的情报,豺狼商团的背后是习瑞,我们至少需要认识一个副城主级别的大妖。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这是每两天都要发生的事情,虽然事实证明没什么鸟用,但至少能分散妖怪们的精力,别被无法预知的命运逼疯。到了大集,这里大部分妖怪都会被卖给妓院、戏班、煤矿等很不好的地方,所以大家逃跑的信念都很坚定。
“比起副城主,我觉得还是离湾获得九歌大司命的赏识的可能比较大。”
“不,所有俊秀的人类都会被聚集在九歌神官面前,这太不保险了。”
“万一在这之前大家就被卖掉了呢?”
“孔先生你真的不能解开捆妖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