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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会被挂在线缆上,是因为凶手把尸体头上脚下直立扔进了污水井。因为有个初始加速度,尸体是向斜下方坠落,在头部碰撞扶梯栏杆后,发生反弹,这个反弹,恰巧让她挂在了井里线缆上,发生了转身,所以尸体没有落到井底,而是呈直立位挂在了线缆上。死者的衣服也是因为线缆的刮擦,所以才会向上撩起,造成一个性侵害尸体的假象。”
“那杀人的第一现场会在哪里呢?”侦查员说,“总不能在楼外面杀人,然后拖进楼里面藏尸吧?”
林涛说:“没事儿,找第一现场这个事儿交给我了。”
“那我就去尸检了。”我说。
死者是大失血死亡的。
尸体的胸部被单刃刺器刺了十七刀,其中十一刀都从肋间隙进入了胸腔。这十一刀刺破了死者的心脏、主动脉和肺,导致死者迅速大量失血而死亡。
我们仔细记录了尸体上每一处损伤的部位、形状、长度和深度,分析致伤工具是一把刃宽三厘米,长度超过十五厘米的单刃刺器。
很多人认为致伤物推断除了推断出一些特征性的致伤物以外,其他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比如这起案件中,致伤物推断得很详细了,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几乎每一家都会有类似的、符合条件的水果刀。其实致伤物推断不仅仅是为了缩小侦查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后期快速、便捷提取到有价值物证提供线索。比如案件破获后,去嫌疑人家里搜查,可能嫌疑人家会有数十把刀具,那么根据法医对致伤物的推断,搜查人员可以很快提取到类似的致伤物,再进行物证检验,这可以节约很多时间和精力。
这就是一起简单的用刀捅死人的案例,尸体检验可能并不能发现太多的线索和证据,只能做一些固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伤物、致伤方式的鉴定。
死者的胃内还有残存的玉米粒,食物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我们推断死者是在最后一次进餐后两小时之内死亡的。
除此之外,我们依照惯例,对死者的衣物进行了检验和拍照固定。死者的外套背部沾着大量的灰尘。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的外衣外裤口袋内侧都有擦拭状血迹。
“你说死者的衣裤口袋内侧的血迹是怎么形成的?”我笑着问大宝。
大宝对这种问题信手拈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死者受伤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自己的口袋;第二种是凶手杀完人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死者的口袋。一般第一种只会在个别口袋里出现,而第二种通常在每个口袋里都出现血迹。本案中,死者上衣三个口袋,裤子两个口袋都有血迹,所以我倾向是第二种,凶手掏的。”
“对!”我点头说道,“有掏口袋的动作,更加说明了凶手是为了钱杀人的。这和凶手拿走死者的戒指和耳环高度符合。我们法医说尸体能说话,现在尸体的衣服也会说话,它告诉我们,这是一起侵财杀人案件。”
尸检结束后,我们看天色仍亮,便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会议室。
“死者的丈夫已经可以排除嫌疑,他没有作案时间。”侦查员最先发言。
“嗯,”我说,“死者的首饰是被凶手拿走的,尸体上都有反映。还有,死者所有外衣口袋里,都有擦拭状血迹,这是凶手在杀人后掏口袋留下的,综合这些情况,我们可以断定凶手是为了侵财才杀人的。”
侦查员说:“另外,据调查,李怡莲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五天前,周五的晚饭,他们单位几个人在谈事情一起吃了饭,晚上八点左右离开。从那天晚上后,李怡莲就失踪了,周一没有上班,电话也打不通。因为她是闲职,上起班来属于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所以单位的人以为她去云泰市找老公去了,也都没有在意。”
第三十三章 地室悬女(3)
“一起吃饭?”我说,“死者的胃内容物不像是聚餐的食物啊,仅仅只有玉米粒,难道她不是周五晚饭后死亡的?”
侦查员说:“哦,据调查,李怡莲一直在节食减肥,晚饭基本都不怎么吃。那天晚上,她确实只吃了一根玉米。如果和胃内容物对上了,她应该就是那天晚上死亡的。”
“至于杀人现场,我们还没有找到。”林涛打开了幻灯片,说,“我们从一楼沿着楼梯走到了十一楼死者家门口,只在二楼到三楼的楼梯口发现了好像有被拖把拖过的痕迹,但是墙上没有喷溅状血迹。我听说死者是被扎破了心脏死亡的,应该会有很多喷溅状血迹吧?楼梯口狭小,墙壁如果喷上了血,肯定是打扫不掉的。所以我们认为死者应该是在室内被杀害,然后拉出来抛尸的。”
我皱了皱眉,摇头说:“我不太赞成这个看法。你们看,死者的衣服背侧黏附了大量灰尘,应该是在有灰的地方呈仰卧位停了一段时间。如果是家里,不该有这么多灰。我看你们的勘查照片,一楼的楼梯间地面贴了瓷砖,而上了一楼楼梯后,就是水泥台阶了。这栋楼的住户很少走楼梯,所以楼梯上就有大量的灰尘。这个现象提示死者是在楼梯间被杀害的。”
“不可能是在运送尸体的时候,在楼梯间地面上擦蹭上的灰尘吗?”林涛问。
我摇摇头,说:“不会。擦蹭状的灰尘有方向性,而死者衣服上灰尘的分布是大面积、均匀的,所以是完全接触而黏附上的。而且,我们在现场检验尸体的时候,死者的尸斑位于腰背部未受压的部位,说明死者死后处于仰卧位停留了至少三十六个小时。”
“只有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有拖把拖过的痕迹,我们用四甲基联苯胺也做出了潜血反应,dna检验正在进行。这么说,死者应该就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了,可是为什么没有喷溅状血迹呢?说不过去吧?”林涛问。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我说,“并不是说每个动脉破裂的现场,都会有大量喷溅状血迹。这名死者裸露部位的动脉,如颈部,没有破裂。破裂的都是胸部的脏器。虽然前几天天气还比较热,但是死者穿着了一身职业套装,居然还是长袖。加之胸部还有文胸的包裹,这个位置的衣物很厚,那么即便有血迹喷溅,都会被衣服遮挡黏附。所以只要是穿着比较厚的尸体,胸部受伤,都很少有明显喷溅状血迹。”
“那么,是什么人作案的呢?”侦查员问。
我直截了当地拍了桌子,说:“我认为凶手就是楼里的住户。”
4
“就因为这单元门有门禁系统吗?”侦查员质疑道,“一个单元三十层,每层两户,六十户人家互不认识,如果有人尾随死者进入门禁门不也可以吗?比如说,那天晚上聚会的人,或者是聚会后约见了一些不正当关系的人,不都是可以进入门禁吗?而且
“那杀人的第一现场会在哪里呢?”侦查员说,“总不能在楼外面杀人,然后拖进楼里面藏尸吧?”
林涛说:“没事儿,找第一现场这个事儿交给我了。”
“那我就去尸检了。”我说。
死者是大失血死亡的。
尸体的胸部被单刃刺器刺了十七刀,其中十一刀都从肋间隙进入了胸腔。这十一刀刺破了死者的心脏、主动脉和肺,导致死者迅速大量失血而死亡。
我们仔细记录了尸体上每一处损伤的部位、形状、长度和深度,分析致伤工具是一把刃宽三厘米,长度超过十五厘米的单刃刺器。
很多人认为致伤物推断除了推断出一些特征性的致伤物以外,其他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比如这起案件中,致伤物推断得很详细了,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几乎每一家都会有类似的、符合条件的水果刀。其实致伤物推断不仅仅是为了缩小侦查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后期快速、便捷提取到有价值物证提供线索。比如案件破获后,去嫌疑人家里搜查,可能嫌疑人家会有数十把刀具,那么根据法医对致伤物的推断,搜查人员可以很快提取到类似的致伤物,再进行物证检验,这可以节约很多时间和精力。
这就是一起简单的用刀捅死人的案例,尸体检验可能并不能发现太多的线索和证据,只能做一些固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伤物、致伤方式的鉴定。
死者的胃内还有残存的玉米粒,食物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我们推断死者是在最后一次进餐后两小时之内死亡的。
除此之外,我们依照惯例,对死者的衣物进行了检验和拍照固定。死者的外套背部沾着大量的灰尘。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的外衣外裤口袋内侧都有擦拭状血迹。
“你说死者的衣裤口袋内侧的血迹是怎么形成的?”我笑着问大宝。
大宝对这种问题信手拈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死者受伤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自己的口袋;第二种是凶手杀完人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死者的口袋。一般第一种只会在个别口袋里出现,而第二种通常在每个口袋里都出现血迹。本案中,死者上衣三个口袋,裤子两个口袋都有血迹,所以我倾向是第二种,凶手掏的。”
“对!”我点头说道,“有掏口袋的动作,更加说明了凶手是为了钱杀人的。这和凶手拿走死者的戒指和耳环高度符合。我们法医说尸体能说话,现在尸体的衣服也会说话,它告诉我们,这是一起侵财杀人案件。”
尸检结束后,我们看天色仍亮,便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会议室。
“死者的丈夫已经可以排除嫌疑,他没有作案时间。”侦查员最先发言。
“嗯,”我说,“死者的首饰是被凶手拿走的,尸体上都有反映。还有,死者所有外衣口袋里,都有擦拭状血迹,这是凶手在杀人后掏口袋留下的,综合这些情况,我们可以断定凶手是为了侵财才杀人的。”
侦查员说:“另外,据调查,李怡莲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五天前,周五的晚饭,他们单位几个人在谈事情一起吃了饭,晚上八点左右离开。从那天晚上后,李怡莲就失踪了,周一没有上班,电话也打不通。因为她是闲职,上起班来属于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所以单位的人以为她去云泰市找老公去了,也都没有在意。”
第三十三章 地室悬女(3)
“一起吃饭?”我说,“死者的胃内容物不像是聚餐的食物啊,仅仅只有玉米粒,难道她不是周五晚饭后死亡的?”
侦查员说:“哦,据调查,李怡莲一直在节食减肥,晚饭基本都不怎么吃。那天晚上,她确实只吃了一根玉米。如果和胃内容物对上了,她应该就是那天晚上死亡的。”
“至于杀人现场,我们还没有找到。”林涛打开了幻灯片,说,“我们从一楼沿着楼梯走到了十一楼死者家门口,只在二楼到三楼的楼梯口发现了好像有被拖把拖过的痕迹,但是墙上没有喷溅状血迹。我听说死者是被扎破了心脏死亡的,应该会有很多喷溅状血迹吧?楼梯口狭小,墙壁如果喷上了血,肯定是打扫不掉的。所以我们认为死者应该是在室内被杀害,然后拉出来抛尸的。”
我皱了皱眉,摇头说:“我不太赞成这个看法。你们看,死者的衣服背侧黏附了大量灰尘,应该是在有灰的地方呈仰卧位停了一段时间。如果是家里,不该有这么多灰。我看你们的勘查照片,一楼的楼梯间地面贴了瓷砖,而上了一楼楼梯后,就是水泥台阶了。这栋楼的住户很少走楼梯,所以楼梯上就有大量的灰尘。这个现象提示死者是在楼梯间被杀害的。”
“不可能是在运送尸体的时候,在楼梯间地面上擦蹭上的灰尘吗?”林涛问。
我摇摇头,说:“不会。擦蹭状的灰尘有方向性,而死者衣服上灰尘的分布是大面积、均匀的,所以是完全接触而黏附上的。而且,我们在现场检验尸体的时候,死者的尸斑位于腰背部未受压的部位,说明死者死后处于仰卧位停留了至少三十六个小时。”
“只有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有拖把拖过的痕迹,我们用四甲基联苯胺也做出了潜血反应,dna检验正在进行。这么说,死者应该就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了,可是为什么没有喷溅状血迹呢?说不过去吧?”林涛问。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我说,“并不是说每个动脉破裂的现场,都会有大量喷溅状血迹。这名死者裸露部位的动脉,如颈部,没有破裂。破裂的都是胸部的脏器。虽然前几天天气还比较热,但是死者穿着了一身职业套装,居然还是长袖。加之胸部还有文胸的包裹,这个位置的衣物很厚,那么即便有血迹喷溅,都会被衣服遮挡黏附。所以只要是穿着比较厚的尸体,胸部受伤,都很少有明显喷溅状血迹。”
“那么,是什么人作案的呢?”侦查员问。
我直截了当地拍了桌子,说:“我认为凶手就是楼里的住户。”
4
“就因为这单元门有门禁系统吗?”侦查员质疑道,“一个单元三十层,每层两户,六十户人家互不认识,如果有人尾随死者进入门禁门不也可以吗?比如说,那天晚上聚会的人,或者是聚会后约见了一些不正当关系的人,不都是可以进入门禁吗?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