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所以我准备继续正大光明的出门,你们的爱呀,我全都接着~
☆、chapter28(3.30)
“2011.10.20。阴。我是不是对他有些太暴躁了?或许当初我应该温柔一点,他就会听我的话呢。诚诚不是不懂事的孩子,应该是我的方式激怒了他……如果是因为我的教育方式不当最终才导致他不能及时悬崖勒马的话,那我会遗憾终身。所以我要改,希望下次他可以接受我。但是他最近还在跟我置气,唉,他还小,再过几天应该就好了。”
所以他下一次主动何谈,说是给我送苹果,实是要我回头。可惜……他还是失败了……
我抱着日记本失声痛哭。
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坐吃山空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我在第二天就出去找工作了。
这份工作是在一个酒吧里做服务生,加上提成和小费,一个月能有三千来块。这比我之前赚得多的多,这也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应聘很成功,主管当即敲定今晚五点准时上班,额外定了套工作服又花了三百。一切准备就绪后已是中午了,我也有些饿了。去超市买了包乌江榨菜又买了馒头和着凉水就这么对付了一餐,吃完后我就往医院走,准备去看看他。路上走着的时候我用手机查了下工作的注意事项,看完后我又去买了条烟,准备晚上送给领班。
他还在睡,安静的很。如果不看浑身的石膏绷带管子,那他或许很像被纺锤刺中而沉睡的王子。我说,我一定会把你治好,像你保护我一样,如今我也要来保护你了。
还剩下一些时间,我回家睡了一觉,因为晚上要工作到次日凌晨两点,所以我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这是我第一天上班,所以千万不能出差错。
人要机灵点,学会察言观色,千万不能同领班和客人发生冲突……默念着,我慢慢入睡。
晚上我提前了二十分钟到酒吧,上班前我只配着榨菜啃了一个馒头。馒头真是个好东西,价格便宜还顶饿,吃一个下去再猛灌水,等它涨得把胃填满了就不饿了。实在觉得味蕾乏了,那就吃块糖。为了省钱,我就这样啃了两个月的馒头,尽管“有了乌江榨菜,吃饭就是香”,但我还是吐了。不过那个时候我也不必在吃的方面拮据了,但是我却得了一种叫做“见到馒头就恶心”的病,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领班是个女人,莫约三十岁的样子。长得还不错,短发,身材姣好,穿着小西装和高跟鞋显得十分干练,大家都叫她“薇姐”。我把烟给她的时候她直接收了,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说了一句:“好好干。”然后便走了。
她是个很酷的女人。她圆滑,世故,冷漠,社会及一身。放在外面看是某个企业的高管,女白领;放在这,那简直叫……夜场代理人。
她可以和别人抽烟喝酒谈笑风生,也可以二话不说一酒瓶子在桌边上砸出玻璃碴,握着瓶口告诉别人这不是闹事的地方。
平心而论,比她厉害的大有人在,但我步入社会见到的第一个“社会人”便是她,所以对她印象比较深。
她手下的服务生不敢在她眼皮子底下捣乱,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都是省油的灯。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鱼龙混杂。新人但这总是会受点排挤,后来我也都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但是这个人的确是做过头了。
他叫赵兴岩,二十岁出头,是个小混混,喜欢欺负新人,看我尤其不顺眼。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刚上班第一天,他就跟我抢着服务了几桌客人。当时我还不懂,但后来我看到他拿着小费对我轻蔑的笑时,便明白了一切。
好,他是老油条,混得时间比我长,我不跟他抢就是。我只为了工资,我要拿回去给我的瑾泽治病,我不闯祸。
第二天我端着酒准备给客人送去,他迎面而来,故意跟我撞了满怀。我躲闪不及,酒洒了一身。最后不仅赔了钱,还赔上了一件白衬衫。领班看了我一眼,告诉我以后工作专心点,不然就别干了,说完她便走了。我心有不甘,但也只能吞回到肚子里去。其实薇姐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但是没给她惹了麻烦她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次之后,我明白了赵兴岩就是故意找茬的,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第五天的时候,李瑾泽醒了。
我说:“……对不起。”
良久,他说:“没事。”
“很疼是不是……”我把头埋得不能再低。
他没回答我,而是问我:“花了不少钱吧?”
“……没多少。”我小声说。
他闭上双眼,叹道:“是我连累你了。”
我最怕他这样说,明明是我的错,可是他怎么总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我欠他的,一辈子都欠他的。上班时间快到了,我说:“我得走了。”
“去哪?”
“上班。”我说:“找了份工作,上夜班。”
他看了我一会,眼神很深,直入我心,我被他看的发毛,便匆匆走了。
那晚我还没吃饭,肚子饿的要命,好不容易捱到下班,突然又想起来家里什么吃的都没了。正巧有桌客人才离开不久,但是还有个水果拼盘没吃了,趁着还没人收拾桌子,我便去吃两口填填肚子。还没吃两口,突然“哗”的一声,我头上一凉。我闭上双眼,一股啤酒的味道传来,慢慢的,酒湿了我的上身。这事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谁干的。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起身,用袖子胡乱的抹了两下脸就直接离开了。身后的笑声更大,赵兴岩站笑弯了腰,他边笑边骂:“孬孙子,哈哈哈哈哈!”
外面还冷,我又没有帽子,出了门经冷风一吹头发就结冰了。于是我顶了一个“冰盔”回了家,到家冰又开始化,到了半夜头皮痒得要命。
我默默的忍着,面无表情,我告诉我自己,我只要想着赚钱就行了,只要瑾泽好了,我现在怎么憋屈都行。我强迫我自己,千万别想太多。或许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变了。可至于最后变成了什么样子……呵。
……
李瑾泽总是喘不上气,如今连脾脏都出了些问题,这都是那晚造成的,很难痊愈。
他的身子是肿的,被打的浑身青黄紫胀斑布,有些地方已经化脓,让人看了都会倒吸一口凉气。尤其是他的右臂和右腿,肿得快有原来的两倍粗,皮肤绷的紧紧的,看着都心疼。我为他擦拭身体的时候都轻的不能再轻,尽管这样,他还是疼的忍不住哼两声。
他的身体到底怎么样我们都有数,这个有数的代价可能是“无数”。这几天他话少的可怜,我怕他有心思,又要赶我走,所以我总是心惊胆战的。
他缄默得很。像他这种自尊心特别
☆、chapter28(3.30)
“2011.10.20。阴。我是不是对他有些太暴躁了?或许当初我应该温柔一点,他就会听我的话呢。诚诚不是不懂事的孩子,应该是我的方式激怒了他……如果是因为我的教育方式不当最终才导致他不能及时悬崖勒马的话,那我会遗憾终身。所以我要改,希望下次他可以接受我。但是他最近还在跟我置气,唉,他还小,再过几天应该就好了。”
所以他下一次主动何谈,说是给我送苹果,实是要我回头。可惜……他还是失败了……
我抱着日记本失声痛哭。
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坐吃山空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我在第二天就出去找工作了。
这份工作是在一个酒吧里做服务生,加上提成和小费,一个月能有三千来块。这比我之前赚得多的多,这也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应聘很成功,主管当即敲定今晚五点准时上班,额外定了套工作服又花了三百。一切准备就绪后已是中午了,我也有些饿了。去超市买了包乌江榨菜又买了馒头和着凉水就这么对付了一餐,吃完后我就往医院走,准备去看看他。路上走着的时候我用手机查了下工作的注意事项,看完后我又去买了条烟,准备晚上送给领班。
他还在睡,安静的很。如果不看浑身的石膏绷带管子,那他或许很像被纺锤刺中而沉睡的王子。我说,我一定会把你治好,像你保护我一样,如今我也要来保护你了。
还剩下一些时间,我回家睡了一觉,因为晚上要工作到次日凌晨两点,所以我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这是我第一天上班,所以千万不能出差错。
人要机灵点,学会察言观色,千万不能同领班和客人发生冲突……默念着,我慢慢入睡。
晚上我提前了二十分钟到酒吧,上班前我只配着榨菜啃了一个馒头。馒头真是个好东西,价格便宜还顶饿,吃一个下去再猛灌水,等它涨得把胃填满了就不饿了。实在觉得味蕾乏了,那就吃块糖。为了省钱,我就这样啃了两个月的馒头,尽管“有了乌江榨菜,吃饭就是香”,但我还是吐了。不过那个时候我也不必在吃的方面拮据了,但是我却得了一种叫做“见到馒头就恶心”的病,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领班是个女人,莫约三十岁的样子。长得还不错,短发,身材姣好,穿着小西装和高跟鞋显得十分干练,大家都叫她“薇姐”。我把烟给她的时候她直接收了,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说了一句:“好好干。”然后便走了。
她是个很酷的女人。她圆滑,世故,冷漠,社会及一身。放在外面看是某个企业的高管,女白领;放在这,那简直叫……夜场代理人。
她可以和别人抽烟喝酒谈笑风生,也可以二话不说一酒瓶子在桌边上砸出玻璃碴,握着瓶口告诉别人这不是闹事的地方。
平心而论,比她厉害的大有人在,但我步入社会见到的第一个“社会人”便是她,所以对她印象比较深。
她手下的服务生不敢在她眼皮子底下捣乱,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都是省油的灯。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鱼龙混杂。新人但这总是会受点排挤,后来我也都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但是这个人的确是做过头了。
他叫赵兴岩,二十岁出头,是个小混混,喜欢欺负新人,看我尤其不顺眼。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刚上班第一天,他就跟我抢着服务了几桌客人。当时我还不懂,但后来我看到他拿着小费对我轻蔑的笑时,便明白了一切。
好,他是老油条,混得时间比我长,我不跟他抢就是。我只为了工资,我要拿回去给我的瑾泽治病,我不闯祸。
第二天我端着酒准备给客人送去,他迎面而来,故意跟我撞了满怀。我躲闪不及,酒洒了一身。最后不仅赔了钱,还赔上了一件白衬衫。领班看了我一眼,告诉我以后工作专心点,不然就别干了,说完她便走了。我心有不甘,但也只能吞回到肚子里去。其实薇姐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但是没给她惹了麻烦她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次之后,我明白了赵兴岩就是故意找茬的,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第五天的时候,李瑾泽醒了。
我说:“……对不起。”
良久,他说:“没事。”
“很疼是不是……”我把头埋得不能再低。
他没回答我,而是问我:“花了不少钱吧?”
“……没多少。”我小声说。
他闭上双眼,叹道:“是我连累你了。”
我最怕他这样说,明明是我的错,可是他怎么总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我欠他的,一辈子都欠他的。上班时间快到了,我说:“我得走了。”
“去哪?”
“上班。”我说:“找了份工作,上夜班。”
他看了我一会,眼神很深,直入我心,我被他看的发毛,便匆匆走了。
那晚我还没吃饭,肚子饿的要命,好不容易捱到下班,突然又想起来家里什么吃的都没了。正巧有桌客人才离开不久,但是还有个水果拼盘没吃了,趁着还没人收拾桌子,我便去吃两口填填肚子。还没吃两口,突然“哗”的一声,我头上一凉。我闭上双眼,一股啤酒的味道传来,慢慢的,酒湿了我的上身。这事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谁干的。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起身,用袖子胡乱的抹了两下脸就直接离开了。身后的笑声更大,赵兴岩站笑弯了腰,他边笑边骂:“孬孙子,哈哈哈哈哈!”
外面还冷,我又没有帽子,出了门经冷风一吹头发就结冰了。于是我顶了一个“冰盔”回了家,到家冰又开始化,到了半夜头皮痒得要命。
我默默的忍着,面无表情,我告诉我自己,我只要想着赚钱就行了,只要瑾泽好了,我现在怎么憋屈都行。我强迫我自己,千万别想太多。或许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变了。可至于最后变成了什么样子……呵。
……
李瑾泽总是喘不上气,如今连脾脏都出了些问题,这都是那晚造成的,很难痊愈。
他的身子是肿的,被打的浑身青黄紫胀斑布,有些地方已经化脓,让人看了都会倒吸一口凉气。尤其是他的右臂和右腿,肿得快有原来的两倍粗,皮肤绷的紧紧的,看着都心疼。我为他擦拭身体的时候都轻的不能再轻,尽管这样,他还是疼的忍不住哼两声。
他的身体到底怎么样我们都有数,这个有数的代价可能是“无数”。这几天他话少的可怜,我怕他有心思,又要赶我走,所以我总是心惊胆战的。
他缄默得很。像他这种自尊心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