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星期三就开始给自己找理由去灿海天地,明明讨厌吵闹的地方,明明温弋邀请过自己那么多次,自己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
晚上的饭局结束,上车后没等助理问自己,花裕就报出目的地:“灿海天地。”
花裕走进真爱酒吧的时候温弋已经开唱了,花裕还是坐在他的老位置,整个真爱酒吧最角落的卡座。
室内有些闷,花裕把西装脱下来挂在自己的肩膀上,点了一支烟,目不转睛地望着温弋,温弋在台上疯,台下围着男男女女也在跟着他疯,每次花裕看温弋唱歌都有一种在观看邪教仪式的错觉。
烟燃了一半,花裕吸了三口,把烟灭在烟缸里。花裕把桌上的威士忌端起来喝了一口,玻璃杯放回桌上,又翘起二郎腿,靠在皮质沙发上,抬起右手,伸出食指和中指,助理懂事地又递了一支烟给花裕。
温弋每次演出都不遗余力,又蹦又跳,很快就热了,解开牛仔衬衫的扣子,露出了里面的黑色的工字背心,温弋撸了撸袖子,撸了两下,干脆直接把衬衫脱掉,手臂虽然纤细,但是能够看到有肌肉线条,配上牛仔裤,倒不像其他脏兮兮的摇滚青年。
“‘我再也不要委屈自己一秒’,希望你们也如此,下一首歌,《离开地球表面》。”温弋一报完歌名,整个酒吧又被点燃了,温弋在台上唱着,台下都默契地开始脱衣服。
花裕目瞪口呆,果然,是邪教吧,怎么唱着唱着,大家都开始脱衣服了?
温弋唱完了第一段副歌,把自己的背心也脱掉了,赤裸着上半身,举起右手,食指指天,于是台下能脱上衣的脱上衣,脱掉上衣拿在手上挥舞着,疯狂的女士也把bra脱下来拿在手上挥舞,花裕一个接受了正统教育的人表示接受无能,抬起手来挡住眼睛,这也太不堪入目了,总有一种下一秒就是群p现场的既视感。
花裕轻咳了一声,助理凑过来,花裕才说:“去让温弋把衣服穿上。”
助理答道:“是,老板。”
花裕继续说:“不要提到我。”
助理愣了一下,答道:“是。”
唱完《离开地球表面》,温弋在台上跳得头都有点晕了,踩在地上软绵绵的,有些乏力,突然一个穿着正装的男人挤到舞台前,手里拿着一叠钱递过来,仰起头对对自己说:“我们老板让你把衣服穿上。”
温弋听完大笑起来,周围的人也跟着起哄,温弋蹲下身,伸出手接过钱,厚厚一沓,在手心上拍了拍,毫不掩饰语气中的嘲讽意味:“你们老板,挺有趣的嘛,别人都是花钱让人脱衣服,你们老板,花钱让人穿衣服?哈哈哈哈!嗯,很有创意!”
温弋说完周围都跟着发出嘲笑声,温弋站起身来,睥睨着台下的西装男,不屑道:“不过不好意思,本大爷,就不穿。”说着潇洒地一撒手,漫天都是百元大钞,大家欢呼着、尖叫着、起着哄、抢着钱,场面几乎失控。
看着温弋毫不犹豫地把一叠百元大钞给撒了,花裕闭上眼有些无奈地笑了一下,把手中的烟在烟缸里灭掉,缓缓吐出嘴里的烟雾。
花裕抬起头来,突然觉得有点恍惚,下一秒回过神来——不对劲,温弋不见了。花裕站起身来,挂在肩膀上的西装滑了下来,花裕抓起西装就往舞台走去,舞台下一片混乱,花裕走近才看到人群中温弋正被一个赤裸着上半身的男人抓着手腕。
“我操你大爷!你是不是疯了啊!”温弋胸口剧烈起伏,瞪着比他高一个头的陆恒荐,还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他了,不是听说他们家发生巨大的变故了吗?妈的,就算他在圈子里混得不错,但是这个情况下,好歹也看得出来自己不愿意啊,怎么就没有人站出来帮自己?
温弋像只被人扼住咽喉的小鸡,他现在心里正在打鼓,陆恒荐握着自己手腕的力度很大,再加上他喝了酒肯定没有理智,两个人力量悬殊,自己打不过他,只能使用威胁手段,想办法拖时间等白栩来。
陆恒荐眼神迷离望着温弋,说:“温弋,我那么喜欢你,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你就从了我吧,就今天晚上,好吗?反正你都被肖洒玩儿过了,我不嫌弃你的。”
男人话一说完,周围突然静了下来,不是因为被男人的话惊到,而是周围的人都莫名感到一种绝对的威严与震慑力,温弋也感觉到了,转过头就看到了花裕正站在几步之外的地方,冷着脸,甚至还有些愠气,本来刚才听了陆恒荐的话,温弋就背了口气,又生气又难过,这下看到花裕,差点哭出来,叫他:“花裕!救我!”
花裕抬脚走到温弋面前,伸出手握住陆恒荐的右手手腕,大拇指掐住陆恒荐的脉搏暗暗用力,陆恒荐尖叫着松开温弋的手,温弋赶紧抽回自己的手,花裕把左手拿着的西装外套塞到温弋怀里,瞪了他一眼,语气不太好:“所以我让你把衣服穿上!”
温弋吓得一抖,赶紧把花裕的西装套上,花裕比温弋高很多,西装穿在温弋身上就跟熊孩子在家偷穿老爸的衣服一样,可温弋也顾不上衣服合不合身了,把自己裹进西装里,瞪着圆圆的眼睛委屈兮兮地看着花裕,花裕这才转过头看已经被自己掐到手指痉挛的陆恒荐。
几乎是在下一秒,陆恒荐的手指停止了痉挛,无力地垂了下来,他满脸惊恐,继而爆发出一声有些失声的尖叫。花裕不为所动,丢开他的右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捉住陆恒荐的左手,陆恒荐开始疯狂地挣扎起来,相比起他,花裕平静多了,周身也没有多余的动作,一静一动,高下立判。
花裕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一声脆响,陆恒荐的左手手腕也垂了下来,陆恒荐抬起双手,像香港鬼片里的僵尸一样,恐惧逐渐爬上他的脸,他突然发了疯地尖叫,周围也跟着尖叫起来,花裕毫不心软,抬起脚朝陆恒荐的膝盖踢去,陆恒荐失去重心,踉跄着倒退了几步,坐在了地上,双手手腕被花裕卸了下来,只好用手肘来支撑自己的身体,
花裕抬起脚,慢慢地走向陆恒荐,刚才还喧闹的真爱酒吧,现在安静得能听到花裕有些瘆人的脚步声。花裕走到陆恒荐面前,抬起脚踩在他的肩膀上,居高临下,声音里没有一丝波澜:“谁准你碰他的?他是你能摸的吗?”
陆恒荐很想逃走,可双腿根本不听使唤,他知道眼前这个人很危险,也知道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恐惧感将他吞噬,一时他也顾不上形象不形象了,涕泗横流,问花裕:“你想干什么!”
花裕这才有了表情,嘴角牵起一个笑:“我想杀鸡儆猴。”花裕刚说完就听到了密集的脚步声在朝这边靠近,能在这里聚集这么多人的只有白栩。
果然就听到白栩的声音:“是哪个人这么大的胆子
晚上的饭局结束,上车后没等助理问自己,花裕就报出目的地:“灿海天地。”
花裕走进真爱酒吧的时候温弋已经开唱了,花裕还是坐在他的老位置,整个真爱酒吧最角落的卡座。
室内有些闷,花裕把西装脱下来挂在自己的肩膀上,点了一支烟,目不转睛地望着温弋,温弋在台上疯,台下围着男男女女也在跟着他疯,每次花裕看温弋唱歌都有一种在观看邪教仪式的错觉。
烟燃了一半,花裕吸了三口,把烟灭在烟缸里。花裕把桌上的威士忌端起来喝了一口,玻璃杯放回桌上,又翘起二郎腿,靠在皮质沙发上,抬起右手,伸出食指和中指,助理懂事地又递了一支烟给花裕。
温弋每次演出都不遗余力,又蹦又跳,很快就热了,解开牛仔衬衫的扣子,露出了里面的黑色的工字背心,温弋撸了撸袖子,撸了两下,干脆直接把衬衫脱掉,手臂虽然纤细,但是能够看到有肌肉线条,配上牛仔裤,倒不像其他脏兮兮的摇滚青年。
“‘我再也不要委屈自己一秒’,希望你们也如此,下一首歌,《离开地球表面》。”温弋一报完歌名,整个酒吧又被点燃了,温弋在台上唱着,台下都默契地开始脱衣服。
花裕目瞪口呆,果然,是邪教吧,怎么唱着唱着,大家都开始脱衣服了?
温弋唱完了第一段副歌,把自己的背心也脱掉了,赤裸着上半身,举起右手,食指指天,于是台下能脱上衣的脱上衣,脱掉上衣拿在手上挥舞着,疯狂的女士也把bra脱下来拿在手上挥舞,花裕一个接受了正统教育的人表示接受无能,抬起手来挡住眼睛,这也太不堪入目了,总有一种下一秒就是群p现场的既视感。
花裕轻咳了一声,助理凑过来,花裕才说:“去让温弋把衣服穿上。”
助理答道:“是,老板。”
花裕继续说:“不要提到我。”
助理愣了一下,答道:“是。”
唱完《离开地球表面》,温弋在台上跳得头都有点晕了,踩在地上软绵绵的,有些乏力,突然一个穿着正装的男人挤到舞台前,手里拿着一叠钱递过来,仰起头对对自己说:“我们老板让你把衣服穿上。”
温弋听完大笑起来,周围的人也跟着起哄,温弋蹲下身,伸出手接过钱,厚厚一沓,在手心上拍了拍,毫不掩饰语气中的嘲讽意味:“你们老板,挺有趣的嘛,别人都是花钱让人脱衣服,你们老板,花钱让人穿衣服?哈哈哈哈!嗯,很有创意!”
温弋说完周围都跟着发出嘲笑声,温弋站起身来,睥睨着台下的西装男,不屑道:“不过不好意思,本大爷,就不穿。”说着潇洒地一撒手,漫天都是百元大钞,大家欢呼着、尖叫着、起着哄、抢着钱,场面几乎失控。
看着温弋毫不犹豫地把一叠百元大钞给撒了,花裕闭上眼有些无奈地笑了一下,把手中的烟在烟缸里灭掉,缓缓吐出嘴里的烟雾。
花裕抬起头来,突然觉得有点恍惚,下一秒回过神来——不对劲,温弋不见了。花裕站起身来,挂在肩膀上的西装滑了下来,花裕抓起西装就往舞台走去,舞台下一片混乱,花裕走近才看到人群中温弋正被一个赤裸着上半身的男人抓着手腕。
“我操你大爷!你是不是疯了啊!”温弋胸口剧烈起伏,瞪着比他高一个头的陆恒荐,还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他了,不是听说他们家发生巨大的变故了吗?妈的,就算他在圈子里混得不错,但是这个情况下,好歹也看得出来自己不愿意啊,怎么就没有人站出来帮自己?
温弋像只被人扼住咽喉的小鸡,他现在心里正在打鼓,陆恒荐握着自己手腕的力度很大,再加上他喝了酒肯定没有理智,两个人力量悬殊,自己打不过他,只能使用威胁手段,想办法拖时间等白栩来。
陆恒荐眼神迷离望着温弋,说:“温弋,我那么喜欢你,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你就从了我吧,就今天晚上,好吗?反正你都被肖洒玩儿过了,我不嫌弃你的。”
男人话一说完,周围突然静了下来,不是因为被男人的话惊到,而是周围的人都莫名感到一种绝对的威严与震慑力,温弋也感觉到了,转过头就看到了花裕正站在几步之外的地方,冷着脸,甚至还有些愠气,本来刚才听了陆恒荐的话,温弋就背了口气,又生气又难过,这下看到花裕,差点哭出来,叫他:“花裕!救我!”
花裕抬脚走到温弋面前,伸出手握住陆恒荐的右手手腕,大拇指掐住陆恒荐的脉搏暗暗用力,陆恒荐尖叫着松开温弋的手,温弋赶紧抽回自己的手,花裕把左手拿着的西装外套塞到温弋怀里,瞪了他一眼,语气不太好:“所以我让你把衣服穿上!”
温弋吓得一抖,赶紧把花裕的西装套上,花裕比温弋高很多,西装穿在温弋身上就跟熊孩子在家偷穿老爸的衣服一样,可温弋也顾不上衣服合不合身了,把自己裹进西装里,瞪着圆圆的眼睛委屈兮兮地看着花裕,花裕这才转过头看已经被自己掐到手指痉挛的陆恒荐。
几乎是在下一秒,陆恒荐的手指停止了痉挛,无力地垂了下来,他满脸惊恐,继而爆发出一声有些失声的尖叫。花裕不为所动,丢开他的右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捉住陆恒荐的左手,陆恒荐开始疯狂地挣扎起来,相比起他,花裕平静多了,周身也没有多余的动作,一静一动,高下立判。
花裕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一声脆响,陆恒荐的左手手腕也垂了下来,陆恒荐抬起双手,像香港鬼片里的僵尸一样,恐惧逐渐爬上他的脸,他突然发了疯地尖叫,周围也跟着尖叫起来,花裕毫不心软,抬起脚朝陆恒荐的膝盖踢去,陆恒荐失去重心,踉跄着倒退了几步,坐在了地上,双手手腕被花裕卸了下来,只好用手肘来支撑自己的身体,
花裕抬起脚,慢慢地走向陆恒荐,刚才还喧闹的真爱酒吧,现在安静得能听到花裕有些瘆人的脚步声。花裕走到陆恒荐面前,抬起脚踩在他的肩膀上,居高临下,声音里没有一丝波澜:“谁准你碰他的?他是你能摸的吗?”
陆恒荐很想逃走,可双腿根本不听使唤,他知道眼前这个人很危险,也知道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恐惧感将他吞噬,一时他也顾不上形象不形象了,涕泗横流,问花裕:“你想干什么!”
花裕这才有了表情,嘴角牵起一个笑:“我想杀鸡儆猴。”花裕刚说完就听到了密集的脚步声在朝这边靠近,能在这里聚集这么多人的只有白栩。
果然就听到白栩的声音:“是哪个人这么大的胆子